而教翁心兰更害怕的是,以雷明不喜争夺的性格,说不定会双手奉献出他应得的财产给雷斯。如此一来,她多年的苦心计较不就白费了?
所以当这几年雷明和黎若芸走得较近时,翁心兰索性不阻止,她想借由活泼的黎若芸来改变温顺的雷明。
为了爱子,不爱闲杂人等出现在雷家的翁心兰也有所改变。
为了庆祝雷明二十一岁的生日,翁心兰办了个热闹的派对,一些压根儿踏不上雷家豪宅的青少年,在雷家热舞狂欢闹个通宵。
“雷明,妈妈替你办的派对,满不满意?”在二楼的翁心兰扬着骄傲与得意,问着旁边儒雅俊逸的儿子。
看着大厅中随音乐摇摆舞动的年轻人,虽然有些人的家世背景是不配出现在此的,但为了改变雷明,她还是忍下心中的不屑。
“谢谢妈。”雷明斯文依旧,对母亲露出如阳光般的笑容,想法依旧藏匿在笑容后。
“跟妈妈还这么客气?”翁心兰整了整儿子的衣领。
“当然,妈妈最疼爱我,所以更要尊敬。”
“你哟,就是懂事贴心,让妈不疼你都不行。”
翁心兰慈爱的望着儿子,这些年来跟着雷诺的酸甜苦辣总算有了代价。
雷明笑了笑,扶着翁心兰远离二楼的栏杆走进起居室,在落地玻璃窗旁的沙发坐下。
翁心兰随着儿子的目光,看向窗外星罗棋布的天幕。
“今天你是主角,别老是陪着妈,应该下去和同学跳跳舞。”
雷明虽对她孝顺体贴,但近在眼前的他自小就像天空中闪烁不定的星星,总让她觉得遥不可及。
对雷明的思绪,翁心兰老觉得抓不住。
“刚刚我不是连跳了三首华尔滋?”拉回视线,雷明柔声回道。
“那是开舞,妈妈只是你临时的舞伴,你的舞伴应该是漂亮的小姐!”
翁心兰讶异,为何儿子不能像楼下的年轻人那般有着挥洒不完的青春热力,老像个文质彬彬的绅士,没有半点轻狂霸气?
这样的他,将来如何接承雷家衣钵?
照这样下去,雷诺迟早会将产业交给雷斯。不行,她得想想办法改变儿子!
“妈,跳舞的乐趣不是彻夜达旦,只要是与心爱的人共舞,哪怕只有一曲,也能回味无穷。”看着母亲,雷明当然了解她的用心良苦。
多年来,母亲为了他,绞尽脑汁和父亲以及雷斯费尽心机周旋,为的就是分得雷家更多的家产。
可若不是父亲负心在先,到处留情流连花丛,他的母亲也不会如此贪婪势利。
所以,翁心兰的种种行为,雷明总是体谅地用另一种心情与角度去看待。
毕竟;变质的爱情令女人性情改变,而她只是一个等爱的女人,得不到真心对待只好转移目标,既可悲又可怜。
“说了半天,妈终于懂你的意思了。”雷明的若有所思,令翁心兰突然笑呵呵地开口。
“妈妈知道什么?”雷明好奇的一笑。
“是不是若芸没赶回来和你过生日,所以你不开心了?”她也会年轻过,所以儿子和黎若芸家家酒似的恋情,她没有极力反对。
因为雷明将来的对象,必是名门之后,谈谈恋爱转换心情,她不至于不明理的阻挠。
“若芸?她会回来的,可能是有什么事耽搁了而已。”说起她,雷明斯文的笑容添了些许的灿烂。
上了专科的黎若芸因通勤不便,于是在校住宿,假日才回到雷宅探望父亲;没有雷斯踪影的雷家大宅,已经很少看到她活泼的身影,而雷明总是趁着课余之际,赶到黎若芸的宿舍与她相聚。今天的生日,黎若芸会不会回来,雷明也没把握。
“妈说对了吧?”儿子的开心,翁心兰似乎也感受得到。
雷明耸耸肩,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妈,很晚了,再不休息,青春美貌被折损,儿子可担待不起。”
“好好好,我知道你怕我碍了你们谈情说爱,妈才不会做电灯泡呢!”
“冤枉,我可没这种心思。”
“说的好听!你放心,菲利浦妈是做不来的。”调侃归调侃,翁心兰还是随着儿子上楼,准备睡个美容觉。
无情岁月是女人的天敌,年纪大了不得不妥协,她也不例外。
“我倒觉得妈妈这颗菲利浦,是全天下最美丽、最漂亮,千金也买不到的。”
“你偷吃糖啊,嘴巴那么甜!”
“我嘴甜,也只有对妈妈。”
“哼,只怕你将来娶了老婆便不要妈妈了:妈可是声明在先,谈恋爱妈妈可以不管,但你将来结婚的对象,可要经过妈妈同意。”
“妈,您想太多了,我才二十一岁而已。”哄着翁心兰,雷明扶她进了那间父亲许久未归、奢华有余却空空荡荡的主卧房。
雷明望望窗外的夜色。
虽未到午夜,星空却是朦胧且迷离。晚归的人是否会回来?
夜晚时刻,驾着性能卓越的爱车,迎着风,驰骋在回家的山路上,对于雷斯来说是愉悦的。
车窗外,星儿点点,月儿如勾,城市的夜色仍然吸引着他。
多年没回来,城市依旧在,许多街景却变了,生活步调也快了,产业更是迅速的汰旧换新,科技产业已是未来的导向。
看来此次回来为雷明庆生,并筹备分公司,是明确的选择。
母亲丁柔遗留的公司和雷氏企业,在他的手上一定会再创佳绩,关于这点,雷斯是信心十足。
回来真好!
除了驾驶座旁骄纵无比的丁筱葳外,一切都很好。
仗着是母亲的远房表亲,家境优渥、娇生惯养的丁筱葳,在多年前不顾一切撇下一群富家子弟,尾随他深造;碍于母亲的情面和她自身的努力,雷斯勉强的让她在公司担任秘书一职。
一时的不察,却给了丁筱葳许多纠缠不清的机会,但另一方面也替他挡掉许多桃色应酬,和想巴上来的女人。
“Les,人家替雷明挑的礼物,不晓得雷明喜不喜欢?”
丁筱葳亲热的叫着雷斯的英文名字,她深知雷斯疼爱弟弟,为了讨好他,她还特意替他弟弟精挑细选了生日礼物。
虽然,雷斯总冷着一张冰脸相对,但这就是他对人的特色,她不会介意的,反而觉得好酷。“Les,你说说话嘛,不要不理人家。”雷斯的沉默,让丁筱葳不死心的再度开口。
对于别的女人,雷斯从不多言,也不花功夫追求。而只要雷斯到哪里,丁筱葳就请调到那儿,她有的是方法让那些觊觎雷斯的女人不得其门而入。
“Les,你到底有没有听见嘛?”这一回,丁筱葳的娇声叹气显得有些懊恼。
“有。”雷斯给她的是简单的一个字,眸光转也没转。
“那你说我挑的生日礼物好不好?雷明会喜欢对不对?”雷斯的反应,让丁筱葳雀跃了一下,她衷心想得到他的赞赏。
“不知道。”
“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你弟弟耶!”丁筱葳怪叫,雷斯的反应出乎她的意料。
“我又不是他!”
离开多年,小男孩也转变成大人,雷明的喜好必定有所改变,他怎么会清楚?
“Les,你说的也对耶,不过人家……”
丁筱葳又找了话题,想和大冰块继续聊天,而雷斯仍旧是一脸的无动于衷。
从机场到回家的路上,车内除了悠扬的音乐声,净是丁筱葳刻意取悦他的莺声娇啼。雷斯瞄了瞄径自喳呼不止的丁筱葳一眼,皱着眉耐心专注的驾车。
就雷斯的记忆中,对他纠缠不清的女人似乎有无数个,但真正能勾起他内心潜匿的怜惜的,只有那个可爱讨喜的小女孩。
无论他如何的恶声恶气想甩掉她的纠缠,她总有办法使他妥协,即使当年她的天真笑容过于灿烂,令人有股想撕毁破坏的冲动,他还是忘怀不了。
人在异乡奋斗多年,事业也到达理想的目标,名利权力都得到的雷斯,近乡却情怯。因为,他想念母亲慈祥的容颜,还有小女孩的笑靥。
“回家真好!”踏下最后一班公车的黎若芸低低呢喃。
踩着轻快的脚步,哼着快乐的歌声,黎若芸终于赶回家替雷明过生日。
她所谓的家,说穿了其实是她父亲工作的地方——雷家豪宅。
父亲黎顺发担任雷诺的司机已有十年,所以黎家形同依附了雷宅十年。
而她也在雷家度过了快乐的童年。
童年的岁月,黎若芸几乎是跟着雷家两兄弟一同长大的。
尤其是雷斯还在家里的那一年,黎若芸差不多是缠着雷斯满街跑,而雷斯也不客气的给她“好脸色”,但从没有责她于不顾。
从小,黎若芸就迷恋雷斯,甚至连他深造时也不死心。她总是从雷明那儿得到许多有关他的消息,然后悄悄的藏在心里。
今晚,黎若芸又可以得知雷斯的消息,当然格外的兴奋,所以脚步也随着心情飞扬起来。眼前,灯火通明的雷宅已近在咫尺,黎若芸高兴的轻笑出声,飞也似的迈开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