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医生自顾自的说:“我和香更结婚得早,当时觉得她很可爱,屁股又圆,没有考虑清楚就娶了她。没几个月,我后悔了。婚前认为的可爱,婚后却觉得像无知的智障,婚前可爱的圆屁股,生完小孩后臃肿的像发过头的面包。我好遗憾没有早点认识你,真的好遗憾!”
“呃,秦医生,你应该和你老婆一起去看心理医生,你们各自为政只会让情况越来越糟。”夏实建议道。
“糟就糟了吧!反正我根本无心经营这一段婚姻。”秦医生豁出去的说。
“你是说你想离婚。”
“为了你,我可以离婚。”
“你刚才才说可以为了爱说谎,现在就开始了吗?”碰到这种事,夏实的反应实在是冷静过了头。
看到她的反应这么冷淡,秦医生的心情反而越来越浮躁。
“我爱你,夏实,听到这句话,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他低声吼道。
“不是我该爱的人,你叫我该有什么感觉?。这种话又不是第一次听到,当她第一次听到典邦说爱她,那才叫震撼。
“不该?这么说如果我没有结婚,情形会有所不同吗?”他不死心的再问。
“当然不同,如果你没结婚,我可能会先和你交往看看。”夏实又说出这种引人误会的话。不过,她是无心的,因为她一向是这样处理追求者的。
秦医生听了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突然低头想亲吻夏实的唇。
夏实心知不妙,立刻将头一偏,热唇落在她的耳边。
“秦医生,你别傲傻事,这里是医院。”她警告道。
“爱情是盲目的,不管在哪里,我都想为你做傻事。”他一边回答,双唇还是在她耳边游移,不舍得离开。
夏实这下不能再等他自己良心发现了,于是伸手要推开他。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秦医生早有准备,他突然紧紧环抱住她,甚至压在她身上,将她的在他与座椅之间,丝毫不得动弹。
“秦医生!”夏实想再次叫醒他。
“你可以叫我一升。”
说来好笑,秦医生的本名就叫秦一升,可能他父母本来就希望他能当医生,所以才取了这个名字。不知道他爸妈现在开心吗?因为秦医生并没有和父母住在一起,而且显少提起他们。
“秦医生,放开我!”夏实挣扎着,不知该如何是好。想不到男人的蛮力这么惊人,想推都推不开。
“夏实,你好美,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这么玲珑可爱,我好想把你吃下去。”
这些话如果是典邦对她说的,她也许会娇羞的钻进他怀里,但由一个熟识又已婚的男人口中说出,夏实只觉得一阵恶心。
“不!放开!”她大叫着。
徒劳无功的挣扎只换来秦医生更亢奋的情绪,他甚至开始对她上下其手。
夏实紧咬着唇,不断闪躲。只是这种情况无法撑多久,她护得了这处,护不了别处,秦医生竟趁她不备偷袭她的胸部,而且是从她针织衫的领口直接偷袭进去,只隔了一层薄薄的胸罩。
她实在不想这么做,但情势不容人,只能出狠招了。
夏实曲起膝盖为自己争取点空间,然后就被压制的手顺势往下,用力一抓,正中要害,对方想防也防不了。
谁会料到她竟用手去攻击,哪个淑女会直接用手去抓啊!究竟是谁教她这一招的!
秦医生要害受到威胁,只能两眼暴凸,表情惊吓的瞪着夏实,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夏实,你不要冲动,千万不要冲动!”秦医生高举双手,万分小心的叮嘱,毕竟事关他的命根子,不小心不行。
“我才要告诉你别冲动咧!可别让我带着你命根子的血上警局!”夏实紧紧盯着他的眼睛,加深手上的力道,务求他相信她会这么做。她尝到血腥味,知道刚才反抗时咬伤了自己,害得她不知该如何像没事人一样走出这扇门。
“夏实,我只是一时冲动,你也知道我最近压力太大,家里诸事不顺,所以才会暂时失去理智。我的为人你最清楚,我并不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秦医生着急的解释。
“你必须学会女人说不时就是不,不管我们多熟,不管我们之间有没有感情。不管你有什么理由。”夏实大声的宣布。
“是!是!我知道了!“这时候他只能说是。
“慢慢站起来:慢慢的。”夏实命令道。
秦医生听令,战战兢兢地直起腰,慢慢的站起来。
夏实跟着站直后,并没有放开他,反而谨慎的看着他,“你不想我将这件事往上提报吧?”
“当然,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请你高抬贵手。”
.“写下切结书,说你强暴未遂,愿意捐赠一佰万给早产儿基金会以示忏悔。”
“可是我并没有……”
“快写!”
夏实用力捏住他,以做要胁。
秦医生无奈,只有照令行事,将切结书及支票都开好交给她。
“乖。”夏实冷笑一声,接过东西,这才放过他。
“你到底是不是女人啊!下手这么狠。”危机解除,放轻松的秦医生又抖又跳的,忍不住要问。
“有时候我自己也怀疑。”
夏实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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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夏实真的怀疑自己是不是生错性别了。
她的思想男性化、她重视朋友、她的浪漫细胞不够活跃、她还能面不改色的谈论别人眼中的恐怖经验及性知识……
每个人的体内都同时存在着男性荷尔蒙及女性荷尔蒙,而她的男性荷尔蒙是不是太旺盛了?旺盛到以至于感受不到典邦多年的爱意。
但她知道在她的内心深处,她是爱他的。
不然她怎会一有追求者就迫不及待的跑去向他炫耀?怎会不厌其烦的告诉他她每一段不起眼的爱情故事?
她想证明什么?
证明他在乎她?证明他也懂得嫉妒?
经过沉思,夏实决定再试一次,不论如何,她不能失去典邦。
离开医院,她直接驱车前往典邦的住处,连回家梳洗打扮一下都舍不得浪费时间。
现在想想,也许她一直那么重视外表就是想吸引典邦的注意,希望他发现她,希望他只看着她。
难怪小莉要骂她傻,难怪典邦要离开她,她真的是个宇宙无敌大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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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敲门声,典邦的心惊跳了一下。
快十一点了,这么晚会是谁?是那个他唯一在乎的人儿吗?
不想应门,只好往里面走,暗暗希望来人自动放弃而离开,这时候他什么人也不想见。
打开床头音响,收音机播放的歌曲竟是当年他当兵前夕,夏实替他饯别时,为他唱的一首歌──No matter what。
她曾说过不论如何两人都要做朋友,不论如何他都要记得打电话问她过得好不好,不论如何她都会原谅他偶尔做错事,不论如何……
门铃又响了,虽然被音乐声掩盖住,但他听见了。
典邦在往日情景的催化下,忍不住忘了自己的傻话,冲动的跑去开门。
当他满心希望的打开大门,看见的却不是心中想的那个人,而是一个年纪看起来比他大的陌生女人。
“哈罗!”陌生女人举手招呼。
“你是……”
“我是你的新同学,你忘喽?”
典邦想了一下,终于想起她是谁了。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来?有事吗?”
“我找过你好几次,你都不在家。”女人自动自发的走进门,没等他邀请。
典邦看她边走边滴水,才发现她下半身都湿透了。
女人瞧见他的目光焦点,苦笑道:“真抱歉,雨下太大了,我的雨衣挡不住,我是骑脚踏车来的。”
“你别动,我拿毛巾给你。”典邦阻止她前进。书是很怕潮湿的,万一他的家当受潮发了酶,那就不值钱了。
典邦关上门,去了又回,拿来干毛巾递给她,她见腆的笑笑,不知道这对她有什么帮助,这条毛巾顶多能擦擦她的脚丫子罢了,她的牛仔裤还是继续在滴水,于是她擦擦弄湿的地板,然后直接垫在脚下。
典邦皱皱眉,“你找我什么事?”
“我听说你有约翰蓝依的亲笔情书,能不能割爱给我?”女人真挚的请求。
“你想要什么直接在我的信箱留言就好了,没必要这么晚跑到这里来,我又不是收藏家,没什么割不割爱的,只要有好价钱就卖了。”
“我留过了,可是你都没回信。”
“可能是我这几天都不在,没去注意到。”
典邦说着往里面走去,却发现那女人双脚夹着毛巾,跳啊眺的跟在他身后。
“我叫你别动,你站在那里等就好了。”典邦喝住她,真是个急性子的女人。
“哦!那我可不可以顺便借个厕所?”女人无辜的煞住车,弯了弯腰。
“厕所在左转第一间。”典邦应允她后,自顾自的找她要的东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