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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颂文也望着他,像是在等待他的话般,静幽幽地望着他。

  两人的视线在镜中交缠好一会儿,路敦逵才笑说:“你的发质很好。”他将心思导回她发上,唇边始终扬着笑,恍若心中有什么趣事。

  康颂文没讲话,她知道,他其实不想说什么的,他只是在为两人呆望而发窘的状态,找个最自然、从容的解闷之道罢了。

  路敦逵专心地剪着她的黑发,而她则沉默地看着他神情认真的俊颜,两人均不再多言。偶尔,他会抬头看她,对镜中的她,淡淡地笑,仿佛在向她透露什么讯息,她读不出来,也同他一样,以淡笑响应他。

  沉静的空间,只存剪刀的咋嚓声,随着时间的流转而萦绕,某种情愫亦隐隐地在两人心底发酵着……

  “唔……”古典乐悠悠轻飘的办公室里,男性低沉的闷哼清晰可闻--

  路敦逵一手抚胸,一手持笔批阅着桌上的公文。由于发炎出水,以至于已过一个月,他的伤口仍未完全愈合。

  他并没有遵照凌冱的指示,在伤口发炎时,打电话找佟尔杰来看他的伤,只因他身旁的康颂文对疗伤之事,几乎是得心应手地媲美专业护理人员。受伤后的第七天夜里,也许是沐浴时伤口浸了水,使他在睡眠中饱受疼痛与高烧的折磨,一整夜,他恍恍惚惚、呓语连连,只知道有双酥软的小手,不断地以酒精擦拭他全身、更换他额上的毛巾,直至黎明,他烧退清醒,才知道彻夜守候他的是康颂文。

  当时,他身上的绷带已重新换过,胸口的伤不再灼热悸痛,绷带的缠法很专业、利落,与七天来,他自己胡乱包扎的方式,有着天壤之别。清醒的那一刻,康颂文就坐在地毯上,双手握着他的一只大掌,平放在他睡的长沙发边缘,她的眼神定定地看着他,微微地对他笑,问他想不想喝水。就这么句简单的话,竟让他失魂了半晌,那一刻的温暖,触动了他内心的欲求,第一次,他知道自己想要的其实单纯--心灵的安适。

  “总裁……”女秘书怯怯的声音传人,打断了他的思绪。

  路敦逵拿起遥控器关掉音响。“进来吧!林小姐。”他尽量使嗓音听来自然,不想让人知道他身体微恙。

  林秘书开门进来,垂首嗫嚅。“总裁……您的中餐……要订哪一家餐厅?”虽然总裁曾告诫她,说话时抬头挺胸,才符合高雅有礼的淑女形象,但,她仍是不太敢直视着总裁讲话。

  “订餐厅?为什为?颂文呢?”几个礼拜前,康颂文对他说,她需要一份工作来支付她在他屋檐下的食宿费用。其实,他一点都不在意生活多一人的开销,只是颂文对这事十分过意不去,但,他却担心她在外工作会碰上危险,毕竟还没能弄清她到底是如何被带进俱乐部的,因此他难免担心她身边会有危机出现,是以为了让她对“白吃白住”的事释怀,也为了让自己安心,他便给了她一份工作来抵偿她的食宿费用,那便是当他的“管家”。从此以后,他的三餐不再外订,连生活琐事也被处理得妥切。

  “呃……康小姐上街去,刚刚打了电话,说来不及为您准备中餐……”林秘书偷偷地瞄了他一眼,想象绅士十足的总裁是否生气。康小姐是一位身材高姚姣好、冷艳出众,留着典雅“赫本”的短发大美人。大概一个月前……就是总裁要她选购女性服饰与日用品的那天,这位康小姐便与总裁同住在顶楼,虽然总裁没说过康小姐的身份,但,公司里的人都猜测,康小姐是总裁众多情人里,最得宠的一个,所以被总裁召唤在身边。

  上街去?路敦逵挑起眉。“颂文上街去?一个人吗?她又去买书了!”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月,他发现她嗜“读”如命,就像是悔恨曾经失学般,她几乎手不释卷,不论什么书,都能看得痴迷、读得忘我,哪怕是本漫画,她也是看得津津有味。

  “司机跟着去了……”林秘书讷讷地答,她怎敢忘记,总裁嘱咐,不能让康小姐单独出门的事呢?

  “嗯!”路敦逵明白地颔首,看了看腕上的名表,离午休尚有半小时,但他已坐不住。“林小姐,中午不订餐,桌上的报告全批阅了,我上顶楼休息,有要事先请高特助处理!”拍了拍成堆的资料夹,不疾不徐地穿上西装外套,尊贵翩然地走出办公室。

  一踏进玄关,路敦逵便迫不及待地褪下身上全套的亚曼尼“装备”,一个月来,在这屋里他已习惯只缠绷带的打扮,随手将卸下身的衣服和领带丢在他的“床”--长沙发上,缓步走向惟一的卧房,想到浴室洗把脸。他终究还是没请人来做隔间工程,为什么呢?天晓得?也许是他已爱上了睡沙发的感觉吧!讽刺地撇嘴淡笑。他……好象真的爱上了那张名贵的长沙发呢!呵!

  推开房门,浓郁的桂花香随风扑途而来,地板上满是散落的纸张,落地窗帘有生命似的施施飘飞,看来喜悦自得。

  路敦逵摇头淡笑,颂文又忘了关窗了!他走至落地窗口,将纱门拉上,阻弱风势,再拾起榉木地板上的纸张。颂文喜欢窗门大开,让风与阳光进入室内,她说那是活力与光明。说这话时,她眼中闪着是那抹令他想怜惜的坚强,仿佛那是她生命完美的要素。

  将手中的纸张叠整齐,稍微翻了翻,每张都有她的娟秀字迹,右上角还编了序号,看来这些纸是一体的。

  路敦逵坐上床,重新技序号将纸排好,确定所有页码都排对后,他稍稍读了第一页的内容,像是个故事的开端。

  “颂文也爱写故事?”他淡淡地呢喃。原来她除了嗜读,还沉迷写作。

  刚开始,只是随手翻看,但看了两页后,他便被故事吸引,一页一页的往下阅读。

  这是一个女孩在黑帮组织长大的故事--

  女孩的双亲是杀人如麻的冷血杀手,对于这样身染血腥的夫妻而言,理该不配有任何后嗣的,但,或许是上天欲以另一种方式延长对这两夫妻的惩罚,她在赐给他们一名仙子般的女儿后,便让夫妻俩丧命于一场激烈的火并里,而使得所有的罪过降至幼女身上,让她得面临无止尽的黑暗。

  父母死后,女孩由组织首领,也就是俗称的“帮主”代为扶养。女孩年仅六岁,出落得美貌动人,深得帮主独子--十六岁少主的喜爱,并视她为未来情妇般豢养在身边,派人教导她该如何扮演好黑道情妇的角色。

  在那种黑暗的环境下,女孩没有常规的童年生活与求学过程,她所需要的知识均由一位年轻且聪明绝顶的组织参谋教授。男参谋带着女孩习字念书,让她领略学习的乐趣。长久以来,两人培养出兄妹般的情谊与默契。但,却招来少主疯狂的嫉妒。

  一个百合飘香、春意盎然的早晨,正当男参谋在指导女孩阅读原文小说时,少主突然领来一群重要干部,指称参谋是警方派来卧底的奸细,当着女孩的面,以利刃杀了他,顿时,血液纷飞四溅,洒满了书本与女孩的脸。惊吓过度的女孩,完全忘了哭泣与尖叫,她只是呆傻地盯着他们拖走参谋的尸体,下属遵照少主的命令没收她所有的书本,一幕幕血腥、无声的画面掠过她眼前,待她回神,她已不再有书可读,不再有人作陪,更不再有人敢同她说话!对于参谋的死,帮里的人全知道,那是少主痴恋女孩的疯狂行为,“奸细”其实只是欲加之罪,因此,每每看到女孩,他们总是人人自危,避得老远。

  渐渐的,女孩了解,自己是处在血腥、冰冷的黑暗世界里,但,她并没因此绝望灰心,反而变得坚强、勇敢,她总是渴盼自己能快长大、茁壮,如此,她才能有逃出黑暗的机会。

  后来,女孩终于明白,自己在帮里所为何用!但,很幸运的,那几年,久病不愈的老帮主去世,少主继位,面临旧势力的分裂与新势力的斗争,他终日忙于帮务的整顿统合,一时无暇“兼顾”她。直到女孩二十岁时,一个夜里,她被帮里一名调教女人的老嬷嬷唤醒,说是少主要见她,老嬷嬷细心地帮她打扮好,并在她的颈动脉涂上龙涎媚香,领着她进少主房里。

  看到他时,她明了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她无法勉强顺从,在他抚上她的身躯时,她倏地抄起床头装饰用的短刀,刺进他赤裸的胸膛,银亮的刀刃几乎穿透他的身体,血液不断地渗流而出,他瞠目巨吼,引来帮内其它的人,在混乱当中,她逃了,逃向她向往的光明世界去……

  只是对外界一无所知的她并不了解,所谓的光明也是有黑暗的!她在被迫赶之际,误上了一名陌生人的车,被带进了奇怪的俱乐部,在那儿过了七天与之前同样黑暗邪恶的日子,在她几乎要失望于光明的不存在之时,她遇见了那个男人,那个旭日般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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