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岁那一年,母亲跟人跑了,丢下他负债累累的父亲和一栋颓败的大宅。他的父亲在三年后去世,附近的女士将他送进孤儿院,他当晚便逃走了。他的心里并没有特定的目标,只有个方向──往西走。
往后的十年,他由一个城镇飘泊过另一个城镇,当过牛仔、筑过铁路,也淘过沙金。西部亟需受过教育的男人,但他甚至不愿意承认自己识字。女性们爱上这名有着冷灰色眸子,和凿削般面容的英俊男孩,但没有人能够融化他内心的寒冰。肯恩缺乏那种从小被关爱长大的孩子的温柔感情,而他也不在乎。
内战爆发后,他在睽违十二年后,再度跨过密西西比河,加入北军──并非出于对北方的忠诚,而是因为他爱好自由,无法忍受奴隶制度。他加入格南特将军的军队,并在攻下福特堡一役中立下军功,受到拔擢。军队推进到西罗时,他已成为将军的左右手──也曾两度差点送命,其中一次是在他带头攻过传教士山时。
报纸开始大书特书“传教士山的英雄”,赞扬他的英勇和爱国主义。肯恩屡次攻破敌军的防线,最后格南特甚至道:“我宁可失去右臂,也不要失去白肯恩。”
但格南特和报纸都不知道肯恩一直刻意追逐危险。就像性交一样,危险让他自觉得活着及完整。或者那正是他以玩牌为生的原因。他可以在一手牌里赌上所有。
只不过连牌局也逐渐失去它的刺激性。牌局、昂贵的俱乐部和女人这些似乎都开始褪色了。他知道自己有所欠缺,却不知道那是什么。
凯琳被不熟悉的男性语音唤醒。清新的干草贴着她的面颊,有那么一刻,她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日升之光”的谷仓。但她随即想起它已经被烧掉了。
“你先去睡吧,曼克。你一定累了。”醇厚的男音由马厩的另一面墙传来,没有丝毫家乡的腔调。
她眨了眨眼,想起了一下。老天,她在白肯恩的马厩里睡着了!
她在黑暗中支肘起身。码头的那位女士指的路根本是错的,害她绕了许多冤枉路,到达这里时天都黑了。她先是躲在对街的树后观察这栋宅邸,但一直没看到有人进出。最后她干脆绕到屋后的马厩,爬上墙头。马厩的窗子正好开着,她就不客气地溜进来。不幸地,她似乎太累,在无人的马厩里守候一会儿,她竟然就睡着了。
“明天你要骑‘沙特’吗?”另一个声音回答,带着熟悉的南方腔调,而且是农场奴隶的黑人腔调。
“或许。为什么问?”
“它的脚伤似乎愈合得不好,或许再给它休息个几天吧。”
“好吧,我明天会看看它。晚安,曼克。”
“晚安,中校。”
中校?凯琳的心狂跳。深醇男音的主人是白肯恩!她悄悄爬到马厩窗边,却只来得及瞥见他走进灯火通明的宅邸里的背影。太迟了!她错失了看到他的脸庞的机会,白白浪费了一整天!
她感到喉间一阵熟悉的紧窒。她真的是搞砸了一切!才到纽约的第一天,她就几乎被逮到了。她用力吞咽,强自鼓舞起精神。哭泣是没有用的。她的首要之务是离开这里,找个地方过夜。明天她会从较安全的远处监视这栋屋子。
她拿起包裹,走到门边,仔细聆听。白肯恩已经回屋子去,但那个叫曼克的男人呢?她小心地推开门。
宅邸的灯光照亮了马厩前方的小空地。她迟疑了一下,知道自己必须由原路爬墙出去。凯琳深吸口气,准备快步冲过小空地。
她一出到马厩外,就察觉到了不对劲。空气中飘浮着淡淡的雪茄味。她的心脏狂跳,但她不敢停留,加速冲到墙边,抓住藤蔓往上爬。然而就在她快抵达墙顶时,她感觉到裤带被人用力一扯,整个人由墙上重重摔落,包裹也脱手飞出。她腹部朝下着地,同时背部被人用靴子踩住。
“哇!瞧,我们逮到了什么?”慵懒、嘲弄的语音自她的上方发出,明显地属于靴子的主人。
这一摔令凯琳岔了气,但她仍然认出了那醇厚的男音。踩着她的男人正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敌白肯恩。
怒火令她的眼前看出去是一片迷雾。她试图要爬起来,靴子的主人却不肯移开脚。
“挪走你天杀的脚,你这个婊子养的!”
“我不认为。”他气定神闲的回答更加激怒了她。
“放开我!立刻!”
“你这个小偷的脾气还真大。”
“小偷!”她愤怒地以拳捶地。“我这辈子从不曾偷过任何东西!”
“那么你在我的马厩里做什么?”
她被问住了。凯琳绞尽脑汁,寻找借口。“我──我来这里找……找马厩的工作。我没有看到人,就自己进来等。我一定是后来睡着了。”
他依旧没有挪动尊足。
“当──当我醒来后,天已经黑了。我听到声音,害怕有人会看到我,以为我试图伤害马匹。”
“我认为找工作的人应该会懂得敲后门进来。”
凯琳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很害羞。”她道。
他柔声轻笑,缓缓收回脚。“我现在让你起来,但如果你妄图逃走,你一定会后悔的,小伙子。”
“我不是小──”她及时顿住。“我不会逃走,”她改口道,连忙站了起来。“我没有做错事。”
“那可得等着瞧了,不是吗?”
月亮由乌云后方露脸,清楚照出他的身形,令她倒抽了口气。
他绝对是她所见过最英俊的男人了──高大、宽肩、窄臀。通常她不会注意到这种事,但那份危险、颓废的风采太过抢眼了。他悠闲地站立,嘴里叼着雪茄。
“你的包裹里都装了些什么?”他比着掉在墙边的长包裹。
“没有你的东西!”
“打开来看看。”
凯琳很想反抗,但也知道没有用。她走过去捡起包裹,打开给他看。“一套换洗的衣服、爱默生的‘论文集’,还有我父亲生前用的手枪。”她没有提到夹在书里的火车票。“没有你的东西在里面。”
“像你这样的男孩带着爱默生的‘论文集’做什么?”
“我是他的信徒。”
他的唇角轻扯。“你有钱吗?”
她重新绑好包裹。“我当然有。你认为我会愚蠢得身无分文地来到个陌生的城市吗?”
“多少钱?”
“十元。”她挑衅地道。
“那无法让你在纽约过太久。”
如果他知道她事实上只有三元二十八分,他就会更挑剔了。“我说过我在找工作。”
“你是说过。”
如果他没有这么高大就好了。她痛恨自己又后退了一步。“我该走了。”
“你知道入侵私人产业是违法的,或许我该将你交给警方。”
凯琳不喜欢被逼到角落。她抬起下颚。“随便你,我没有做错事。”
他双臂抱胸。“你是从哪里来的,小伙子?”
“密西根。”
他爆出大笑,她立刻明白了自己的错误。“看来是被你逮到了,事实上我是来自阿拉巴马州,但战争刚结束,我不想大肆宣扬自己的出身。”
“那么你最好紧闭嘴巴,”他格格地轻笑。“你这么小带着枪好吗?”
“才不。我知道怎么用它。”
“我敢说是。”他审视着她。“你为什么离开家?”
“找不到工作。”
“你的双亲呢?”
凯琳覆述了告诉过小贩的说法。他想了好一会儿,她也竭力不要退缩。
“我的马厩小厮上星期辞职了,你想为我工作吗?”
“为你?”她虚弱无力地道。
“没错。曼克是你的上司,他没有你的白皮肤,而如果那冒犯了你的南方骄傲,你最好现在就告诉我,以免浪费时间,”瞧她没有回答,他继续道:“你可以睡在马厩里,在厨房用三餐,薪水是每星期三元。”
她用靴跟踢着泥土,心念电转。今晚她学到了一件事──杀死白肯恩并不容易,特别是他已看到了她的脸。在他的马厩工作将可以让她有机会接近他……
“成交了!北佬,你雇到一个马厩小厮了!”
她的房间就在马厩的上方,闻起来是清新的马匹、皮革和尘土的味道。它有张小床、旧的摇椅、褪色的小地毯和洗脸盆。最重要的是,它拥有扇面对宅邸后方的窗子,方便她观察白肯恩的动静。
她一直等到白肯恩进屋后,才踢掉靴子上床。虽然下午在马厩打过盹,她仍然疲惫不堪,但她没有睡着,反而回想起往事。如果在她八岁那一年,她父亲没有到查理斯敦,并且再婚的话,她的生命又会变得怎样?
韦嘉瑞见到白萝丝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即使这名金发美女比他年长。萝丝一开始就表明了她无法忍受孩子。嘉瑞带她回到“日升之光”后,她就以新婚夫妻需要隐私为借口,将八岁的凯琳打发到奴隶区附近的小屋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