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对其他的人来说,南北战争或许已经结束了,但对韦凯琳来说则不然。为了复仇,她伪装成男人来到纽约市,想要伺机杀死白肯恩。因为他强占了她最爱的南卡罗莱纳庄园“日升之光”。但凯琳不知道的是,这位北佬的内战英雄不只是她的死敌──他也是她的监护人,而且远比她原本意料的都更难以杀死……
误以为凯琳是个男孩,肯恩提供这位个性火爆的小伙子在马厩里的工作。但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陷入的是什么样的状况。不久后,这位战争英雄便发现到,他的马厩小厮事实上是个倔强、意志坚定的紫眸美女,并似乎执意要逼疯他才甘心……
一对倔强固执、却又热情如火的男女──敌对的双方拥有着温柔的灵魂──有时胜利只能藉由最甜美的降服才能获得……
第一章
第一部 马厩男孩
责任低语:“你必须。”
年轻回答:“我可以。”
──出自爱默生文集
第一章
下曼哈顿,暑热窒人的七月。
年老的街头小贩首先注意到他,因为男孩伫立在衣冠楚楚的股票经纪人和银行家之中显得格格不入。剪得参差不齐的黑色短发自破旧的帽檐下露出,补丁衬衫的领口敞开,包覆着窄瘦的肩膀,他穿著骯脏油腻的吊带裤及过大的靴子,胳肢窝下挟着个长形包裹。
卖馅饼的小贩看着男孩昂首穿过群众,彷佛他们是待征服的敌人。“嗨,小子,过来这里,我请你吃馅饼,非常好吃噢!”
男孩猛抬起头,垂涎地望着小贩的妻子每天早上做的美味馅饼,彷佛在心里数着铜板。
“不用客气,我请你,”老人稍稍拿高苹果派。“算是老头子招待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新来者。”
男孩挑衅地以拇指拨着裤带,缓步走向小贩。“你为什么认定我是新来者?”
男孩一开口就是浓浓的南方口音。老人忍不住笑了。“就说是我想象力丰富吧!”
男孩耸耸肩,踢着脚下的石头。“多少钱?”
“我不是说要请你吗?”
男孩想了一下后,点点头,伸出手。“谢谢你。”
他接受苹果派。这时两名穿著长西装、戴着高帽子的男人也过来买饼。男孩轻蔑地打量着他们的金怀表和擦得光可鉴人的黑靴子。“天杀的笨北佬。”他低声喃喃道。
正在交谈的两名男子并没有听到,但等他们离开后,老人皱起眉头。“看来你并不喜欢我们的城市。战争结束才三个月,我们的总统刚刚去世,大家的心情还很激昂。”
男孩坐在人行道的边缘,咬着苹果派。“我对林肯先生没有什么好感,我认为他太过天真。”
“天真?那是什么意思?”
“像孩子般愚蠢。”
“像你这样的男孩怎么会学到这种字眼?”
男孩以手遮着刺目的午后阳光。“我喜欢读书,由爱默生的‘论文集’学来的。我崇拜他──当然,我刚开始读他的书时,不知道他是个北佬,等我发现后气坏了,但也已来不及;我早就成为他的信徒了。”
“这位爱默生究竟说了些什么特别的东西?”
男孩舔掉黏在舌尖上的苹果派碎屑。“他谈到人格和独立自主。我认为独立自主是个人最重要的特质,你认为呢?”
“我认为信奉上帝是最重要的。”
“我已经不再那么相信,过去几年看太多了──看着北佬屠杀我们的牲口、烧毁谷仓、射杀我的狗‘富吉’。方太太在同一天失去了她的丈夫和儿子,我觉得自己已历尽沧桑。”
小贩仔细审视着男孩细致、心形的面容和小巧上挺的鼻梁。“你多大了──十一岁?十二岁?”
深紫罗兰色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戒意。“够老了。”
“你的双亲呢?”
“我妈在生我时去世了,爸在三个月前战死于西罗。”
“你呢?你为什么来到纽约?”
男孩吃完苹果派,挟着长包裹站起来。“我是为了保护属于我的东西。谢谢你的饼,老先生,很高兴认识你,”他走出几步,略一迟疑。“还有……我不是男孩。我的名字是凯琳。”
凯琳依照在码头向一位夫人问到的路,越过华盛顿广场,有些后悔向老人透露她的名字。志在杀人者不会到处宣扬自己的名字──但这不是杀人,而是伸张正义。然而如果她被逮到了,北佬的法庭可不会这么想。只要一得手,她就会离开纽约这个该死的城市远远的,免得让人联想到南卡罗莱纳的日升庄园的韦凯琳小姐竟然是凶手。
她挟紧腋窝下的长形包裹,里面装着她父亲的六发手枪、回查理斯敦的火车票、爱默生的散文集、一套换洗的衣服和少许的钱。她希望自己能够在今天就办好事回家。但她需要时间观察那名禽兽,熟悉环境。杀死他只能算成功了一半,更重要的是可以安然脱身。
直至现在,查理斯敦是她所见过最大的都市,但纽约一点也不像查理斯敦。她走在熙熙攘攘的街上,不得不承认有些景观确实不错,像是那些美丽的教堂、气派的饭店和美轮美奂的豪宅。但内心的苦涩使得她无法尽情欣赏周遭的一切。不像残破的南方,纽约似乎丝毫不被战火波及。若真的有上帝,这实在太不公平了。
她专注于看着卖艺的手风琴者,没有注意到路,一头撞上了一名行色匆匆的路人。“看路,男孩!”
“你才该看路!”她喊了回去。“还有,我不是男孩!”但该名男子已转过路角。
所有的人都瞎了眼吗?自从她离开查理斯敦后,每个人都将她误认为男孩。她一点也不喜欢,但这样或许最好。独自流浪的男孩不像女孩那么显眼。家乡的人绝不会将她误认,当然,他们从小就认识她,知道她一向不爱女孩家那一套。
但一切都变了,南卡罗莱纳、洛特福、“日升之光”和她自己。老先生认为她还是个孩子,但她不是。她已经满十八岁,是个女人了。她的身体不肯让她遗忘,她的心却拒绝接受。她的年龄和性别只是种无可奈何的偶然!
她瞥见前方站着一名警察,立刻混入一群工人当中。尽管刚刚吃过苹果派,她依旧饿得要命──而且疲惫。她好想回到“日升之光”,爬上果园里的桃子树,或是钓鱼,和莎妮窝在厨房里聊天。她手伸到口袋里,握着写有地址的小纸条,尽管它早已铭刻在心里。
在她找到过夜的地方之前,她必须先去看看那栋屋子。或许她甚至可以瞥见那名威胁到她所拥有一切的男人。她打算完成所有南军士兵都无法办到的事──用她包裹里的手枪,杀掉北军的战争英雄白肯恩。
白肯恩是个英俊得十分危险的男人,有着金褐色的发、高挺的鼻梁,深灰的眸子为他的脸庞增添了股放肆、危险的气质──但他也无聊到了极点。虽然南蕊娜美丽又性感,他已后悔这次的晚餐邀约。他一点也没有心情听她的闲聊。他知道她早已情欲勃发,却仍好整以暇地啜着白兰地;因为一向是女人来配合他,不是他去迎合女人。
前任屋主的酒窖收藏着好酒。肯恩凭着钢铁般的意志和一副好牌,在赌桌上赢到了这栋屋子──包括它的藏酒。他打开前任屋主留下的雪茄盒,取出雪茄点燃。再过几小时,他就会前往纽约最高贵的俱乐部玩牌,但在这之前,他打算好好享受蕊娜的芳泽。
他往后靠着椅背,瞧见蕊娜正盯着他右手掌背的伤疤。那是他在战争中得到的众多伤疤之一,而它似乎令蕊娜更加兴奋。
“你根本没有听进半句我说的话,小白。”蕊娜噘起红唇抱怨。
肯恩笑了。他知道女性认为他英俊,但他对自己的相貌毫不在意。那不过是由他意志软弱的父亲、和人尽可夫的荡妇母亲继承而来的皮相而已。
从十四岁起,女人就开始对他有兴趣,他也喜欢享受她们的芳泽。但经过十几年后,他已有些厌倦了。“我当然听到了。你一直在告诉我各种我该为你父亲工作的理由。”
“他非常有影响力。”
“我已经有工作了。”
“说真的,小白,那根本不算是工作,那只是社交活动。”
他直视着她。“对我而言,它不是社交活动,赌博是我维生的方式。”
“但──”
“你想上楼吗?或者你宁可我现在送你回家?我不希望让你在外面耽搁太久。”
她立刻站起来,数分钟之后已躺在他的床上。她的双峰饱满成熟,他却无法明白为什么它们在他的掌握中一点也没有更美好的感觉。
“弄痛我,”她低语。“一点点就好。”
他讥诮地扬起唇。“谨遵女士所嘱。”
稍后他送走了女士,漫步在他用一对国王赢来的大宅里──它总令他联想起从小长大的费城大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