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两千XX年男人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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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头上印有籍贯属地吗?

  「地球来的。」

  「跟我一样。哪个洲哪个大洋哪个岛的?」跟她幽默起来。

  谢海媚抬头瞅他一眼。

  「蕃薯岛。」

  「好巧!我也是。我还是比较喜欢吃蕃薯,马铃薯糟透了。」

  谢海媚又抬头瞅他一眼。

  「我不喜欢吃蕃薯。」

  「没差。妳有蕃薯味,我一看就猜是蕃薯岛来的。」

  「嘿!」什么跟什么!

  那男的咧嘴笑,给她看一口凉森森的白牙。

  「我叫陈易文。」自动报上名字。

  然后理所当然等着,等她礼尚往来。

  所以谢海媚只好也那么「礼尚往来」一下。

  「妳在这里念书?」

  谢海媚点头,礼貌的回问:「你也是?」

  陈易文又笑,又露出凉森森的白牙给她看。

  「老天保佑,不,是我朋友的弟弟。今天也是被他拖来的。」

  看,吃饱闲着的人还挺多的,包括她在内。

  「妳念什么的?研究所?」

  谢海媚摇头。

  陈易文一脸很同情,没再追问下去。

  他看谢海媚捏着空纸杯,递给她一罐可乐。

  「谢谢。不用了。」

  「不必客气,反正免费,也不用我花钱。」

  他看起来也不像十七八,说话口气却一副新人类的直白。

  「我不喜欢可乐。」

  陈易文点点头,表示理解,自己拉开拉环喝了起来。

  「妳自己一个人来?」

  「跟朋友来的。」

  「其实这种聚会挺无聊的。」

  「无聊你还来!」

  「没办法,被拖来的。不过,自己一个人其实也挺无聊的。我在这里待一阵子了,无聊到毙,这地方真的整一个老人城。」

  「觉得无聊,干么一直待在这里?」

  陈易文耸个肩。

  「来看看朋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嘛。可不行。」摇头又摇头。

  他高中毕业随父母移民过来,有一个弟弟小他五岁。后来他老爸放弃居留权,回去赚钱,他老妈留下来照顾他们。他先念了一年英文,才进入大学就读。

  毕业后他女朋友要回海岛台湾,他跟着回去。待了三年,和女朋友分手,然后认识另一个女孩。对方要到此地留学,他再一次跟随女方的脚步回到这里,一起念研究所。

  研究所还没念完,便和女朋友完了,然后书也不念了,就在旅行社工作。都三十出头了,想改变一下环境,便辞职,打算换个工作,或干脆回台湾发展。

  他老妈和弟弟已经先回台湾,他住在叔叔家。他有个朋友住在这里,朋友的弟弟也在这里念书,父母在这里买了房子给他们,他便过来「插户」。原是打算住一阵子,看看有没有工作机会,但不行,这地方实在鸟不生蛋。

  耶诞过后他就打算先回他叔叔家,然后新年过后回台,也许就留在岛内工作。

  「所以趁现在还可以花天酒地就尽量花天酒地。」自动自发,三十分钟内交代完他的个人断代史,还加注释。

  这样也可以夸张的用「花天酒地」形容,可见这里的生活多苦闷。

  「这里除了学生,多半就是退休的老人,不比大城市,工作当然不好找。」

  「其实这还在其次,主要是生活的步调,老牛拖车得让人受不了。」

  小城市娱乐少少,商店七点不到就关门,漫漫长夜也不知往哪里逛去,真的是无聊,还真没有冤枉它。

  见识过亚热带海岛台湾那愈夜愈金光流灿、仿佛不夜城的景象,对照这种安静到近乎废墟的死寂,一个不小心实在会给闷死。

  「只能自求多福,要不就拍拍屁股走人。」陈易文扮个鬼脸。

  三十岁多的男人还这种举动,难怪被这种小城的寂静闷坏。

  「这样好啊,适应不了这种生活形态,证明你还年轻,还不够老朽。」

  真的,她没有开玩笑。

  能在这种「荒城」过得安适的,大概非老即衰,正当花花年岁的,谁不多少觉得有点「苦闷」。

  「说真的,这里的生活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

  所以要读书,不读书就谈恋爱,生活才不会更无聊。

  谢海媚吞吞口水,把这充满常识但没脑袋的话吞回去。

  「嘿,耶诞节时妳有节目吗?我朋友要开个party,妳也来吧。」邀她到朋友的耶诞舞会。

  「耶诞?还有两个多月。」

  天晓得到那时地球是不是还在自转,有没有彗星跑错了轨道撞上地球。

  「还有两个多月,很快的。」

  「再说吧。」谢海媚不置可否。

  「那妳把妳的电话给我吧,我再打电话给妳。」

  啊,问电话了!

  才碰面、半生不熟的不到一个小时,她不认为陈易文对她有意思或什么的,或许就只是无聊,多个人好聊天凑热闹。

  但这种「自来熟」的速度未免骇人——啊啊,也许就是这种心态,她才会耗到现在还找不到一个男人来暖脚。

  她想想,还是把手机号码给他,看他输入他的手机。

  到时要是真没地方可去,搞不好就真的跑去凑凑热闹。

  想想,无聊啊,人生!

  摊开看,通篇的无病呻吟。

  还好,周末快到了。就以周末又近一天的心情过下去吧。

  第五章

  一早,谢海媚蹬上凉鞋,套上一双两天没洗、变得有点灰灰的白袜子。她闻了闻,还好,还没发出太熏人的气味。

  宽松的裤子,一不小心一扯,真有落下来的危险;上衣外加件不相称的短袄,缩水过短,露出一截肥翘的屁股。

  真的是愈来愈邋遢了。

  早些时,她还有心思梳妆打扮,为着随时可能的浪漫邂逅做准备。但老是没人看,自己看看高兴过一阵后也就没多大意思了。没有男人的日子愈过愈邋遢。

  这日子再这么过下去,怎么是好!

  不必油烟熏,她就先黄了脸。

  但梳妆打扮太耗费精力时间,既然没人看,那就省一省。

  反正邋遢有邋遢的慵懒性感——

  性感?

  呃,嗯,虽然她没有唐娜那么高挑,五呎五多一点,也不算矮了。而且,她的腿不短,又不像有些减肥过度、简直严重营养不足的女孩那样,一摸只摸到一身的骨头。

  她该凸的凸,该凹的凹,该玲珑的玲珑,该丰满的丰满,腰细腿长,唇嘟臀翘,发乱眼瞇,又妩媚又风情。

  偏就没有人给迷了。

  还是她的「本事」不够?风情不足?她根本没有她自己偷偷摸摸自我安慰臆想的那么有「条件」?

  多半是最后那个原因吧。谢海媚有点泄气。

  过去的,远的,就不提了。近的,她上完课或不上课,成天公寓里蹲,也没哪个谁谁谁打探她的电话邀她,或在她门外站岗什么的。

  萧潘要了她的电话,并没有立刻打电话给她,到现在都一个多礼拜了。

  她也不主动。

  他给她他的电话,她一直没去碰。

  那个赌注她黄牛了。拉锯什么似的,不甘心先放下身段。

  男人也跟女人差不多,一个男人一个国。所以,要爱一个男人也就跟爱国一样,热血满腔只会盲了眼,白白捶心肝。

  她决定放弃,不想揣测这揣测那的,放牛吃草顺其自然,不把自己的感情搞得太廉价。

  刚出门,手机响了。

  八百年难得响一次的手机,偏生挑在这时候响。

  要赶不上公车了。谢海媚不理,但它不达目的不肯罢休,一直响不停。

  逼得她只好接起电话。

  「是我。」

  是我。

  就那么一句,低沉简洁有力。

  天知道是哪个「我」!他就那么有自信!

  可他的自信不是没来由,谢海媚一下子就听出来了。

  她闷哼一声。

  「这算是招呼吗?」他还是没说他是谁,很有把握她知道他是谁。

  谢海媚又闷哼一声,对他的笃定皱眉。

  「妳精神似乎不大好,没睡好吗?」

  他还记得她的失眠!窥探人的心理,专会攻心。

  「我很好,没事,谢谢你的关心。」

  「那就好。我一直担心妳的睡眠问题,妳又不肯跟我谈。」

  「谢谢,我没事的。呃,不好意思,我——」

  「妳在哪里?」在她编出借口之前,他便打断她的话。

  「赶公车。不好意思,我得走了。」

  「上课吗?我送妳过去。」

  「不用了。」

  「不必客气。」

  她不是客气,而是——而是什么,谢海媚也说不出,只是一种预感。

  眼皮没来由的跳。

  「真的不必麻烦了,我搭公车很快的,而且车子也快来了。」一口婉拒。

  这反应像在萧潘的预料中。他不急,才第一回合。

  「再见。」谢海媚收线,呼了口气。

  不是哀怨没个男人抱吗?好不容易有个送上门的,她却又往外推。

  萧潘对她有意思吗?不然他不会打电话——哦,总算打电话给她。她觉得有点混乱,不是很清楚自己的感觉。

  她根本说不清自己在不在乎他打不打电话给她。她拒绝他的好意,是因为矜持,不让自己显得太廉价吗?

  不知道。

  她只是有种坏预感。

  他太笃定,让她觉得有些不是滋味。

  但是,她这样的心绪,是否也被他算定?看他不慌不忙的。他不就擅长透视分析人的心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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