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什么名字?」
「新锐」的员工将近三百名,要一一认识很难,但对公关部的纽澳良来说肯定轻而易举,他这人交游广泛,连扫除的阿婆也很喜欢他。
「梁书妃。」
宾果!还真的是那个小笨蛋。放着高薪跟前途似锦的未来不顾,偏偏要去走险路,再也没人比她更愚蠢了。
等纽澳良离开自己的办公室后,孙如鸿随即拨打她留在稿子上的手机号码。
「喂?」看见陌生的电话号码。梁书妃很小心应对,免得是诈骗集团。
「我是孙如鸿。」
一听是孙如鸿,劈头就问她最关心的稿子,「孙如鸿,我的稿子呢?」
「安然无恙。」
「你这小偷,给我还来!」梁书妃压低声音骂道。
「梁小姐,这么说就不对了,那天妳忘记带走稿子,我奸心帮妳收着,最近碰巧比较忙,才忘记告诉妳,现在亲自打电话来通知妳,妳却是这种反应,实在好伤我的心。」
孙如鸿这番话就是要说得梁书妃惭愧,说得她愧疚,说得她承认自己做错,对不起自己,总之错的人是她。
有没有搞错啊?
明明就是孙如鸿故意藏起来,那么大的一个活页夹放在桌上,就算她忘记,他的眼睛也不可能突然「视而不见」吧?
想骗她,当她是傻子啊!
「我懒得跟你计较,我什么时候可以跟你拿稿子?还是你告诉我你公司的地址,我等一下就过去跟你拿。」虽然早先说不想再见他,但为了稿子,这赵是非跑不可了。
「等我下班好了,地点妳选如何?」
这样再好不过,幸好孙如鸿还有点良心。「那就选上次那间咖啡店好了,七点。」
「可以。」
约一敲定,挂了电话,孙如鸿微笑几秒后,投入工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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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点五十分,孙如鸿踏进咖啡店,意外瞥见梁书妃正在客人中穿梭。
按捺住好奇,等着她来解释。
七点十分,梁书妃忙完了,来到他面前坐下。「不好意思,今天忙了点,稿子呢?」为了等这稿子,她最近都心神不宁。
孙如鸿把活页夹推至她面前,她赶紧检查,幸好一张都没少。
「妳在这里工作?」
「对啊,我总要有工作吧。」
「这工作应该比妳前一个工作差吧?」舍弃高薪,屈就这间小咖啡店,孙如鸿无法理解她的做法。
「不会啊,这里薪水虽然少一点,可是工作环境很不错,而且能看见各形各色的人,对我写小说很有帮助。」上一个工作薪水多,又能发挥所长,可惜有个很讨厌的主任,她宁愿不干。
「妳可真任性!在商场上本来就必须要忍耐,无法忍耐、妥协的人永远都无法成功。」孙如鸿忍不住说了她几句。
呃……她干嘛听他说教啊?「孙先生,你又不是我爸,不用对我费心。好了,谢谢你把我的稿子送回,没事了,我不耽误你回家休息,再见,不,是永远不见!」
「利用完毕,就要把我一脚踢开了吗?」他可没同意这约会这么快就结束。
「喂喂喂,你这什么意思?我哪有利用你!如果不是你把我的稿子拿走,我们今天根本不会见面了。」始作俑者就是他。
「我也可以不跟妳说啊,不是吗?」意思是他实在很好心,她最好懂得感恩。
「你真不是普通的过分耶!」
「会吗?我千里迢迢送过来,却换来妳这句指控,看来好心没好报呢!」
「懒得理你。」要是跟孙如鸿继续这种劳心劳力的对话,她一定会心脏病发而亡。「孙先生,你可以请回了。」
「妳可真小气!」换他指责。
「我哪有!」她才不接受这种莫名的指控。
「要不然一杯咖啡妳也不请我吗?最近业绩不好,我穷得很呢。」
梁书妃心想,孙如鸿也的确将自己的稿子平安送回,若不请他一杯咖啡的确说不过去,而且他还说业绩不太好,真可怜。
「好啦,不过你自己一个人喝,我不奉陪了。」
「这么讨厌我?」笑意直达眼底,孙如鸿发觉自己挺喜欢逗得她张牙舞爪,那样比较有趣。
「……也不是啦,我要搬家,等会儿有同事要帮我搬。」梁书妃说话可没他毒。
「为何搬家?被家人赶出来了?」他只能想到这理由。
「你说话向来这么直接吗?」
「要看情况。」
「请问现在是什么情况?」
「愉快的情况。」见到她,他没来由地觉得特别开心,若要比喻,可以说是猫见了老鼠,以逗弄她为乐。
孙如鸿也说不出自己为何会在她面前特别恶质。
他向来文质彬彬,不会有不合宜的举止,但在梁书妃面前,他就像是脱了缰的马,完全自由不受拘束,反正他们没有利害关系,他就算恢复自我,也不会有任何影响不是吗?
「调侃我让你很愉快?」梁书妃恶狠狠地间。
他承认有,不过不会对她诚实。「当然不是,可能是因为最近老是被老板整,所以积了太多不好的情绪,因此才会用口不择言来发泄,不好意思。」
「是喔?一定不好受,那没关系了,我不会介意的。」自己上过班,知道那种苦头不好受,梁书妃颇能谅解,果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书妃,我好了,可以走了。」一个戴着眼镜的男孩子走过来,还是个大学生样。
「他要怎么帮妳搬?妳东西很多吗?」打量了男孩一眼,孙如鸿问。
「不会,几个纸箱而已,阿志他朋友有小货车,等他朋友下班,他们要到我家帮我搬,我请你喝咖啡,那我们就先走了喔。」梁书妃起身就要跟那个叫阿志的男孩子离开。
「还要等到下班不就太晚了,我有开车,现在就可以载妳回家帮妳搬,如何?」察觉到梁书妃眼底的防备,他笑了。「我只是想弥补刚才对妳的伤害。」
没想到孙如鸿这么客气,梁书妃一时不好意思地摆摆手。「呃,不会啦,那没什么。阿志已经说要帮我了,谢谢你,如果你还没吃饭,我顺便请你好了。」
「不用了。」若梁书妃不能陪着自己,他也不必在这里吃饭。
不在乎年龄距离的阿志也帮着自己制造机会。「是啦,有货车搬东西比较方便,书妃,我们快走吧。」他一看这男人就知道他也有企图,当然要多提防点,毕竟这男人看起来挺体面的,他跟书妃又有年纪的差距,势必要加足马力方能迎头赶上。
孙如鸿不带敌意地看了阿志一眼,这种小角色,根本不足挂齿,要对付太容易了,只见他忽然把梁书妃拉到身边,趁她还没反应过来,附在她耳畔低语。
「妳看不出来阿志喜欢妳吗?」
梁书妃不喜欢跟人这么近距离接触,正想退开时就听见他的话,一句话瞬间让她一震,眼神直直望着阿志。阿志喜欢自己?!不会吧?她才工作没几天耶!
阿志是个大一生,跟自己差了好几岁,她只当他是弟弟,为提防真有孙如鸿所说的情况发生,她要斩草除根,免得一发不可收拾。
「这样喔……你怎么不早说呢!」转过身,她一脸沉重。「阿志,不好意思,我们的一个朋友出了点事情,如鸿要载我过去看他,搬家的事我顺便麻烦他了,你就不用帮我跑这趟了。」
面对梁书妃软软的拒绝,阿志也信以为真。
「好吧,如果还有困难记得要找我。」阿志难舍的看着梁书妃。「我先回去了,明天见。」说完,他默默离开。
梁书妃终于也发觉好像真有这么回事。这下,她可得要跟他错开上班的时间。
孙如鸿唇角一撇,欣赏她的机智,无怪乎会让「新锐」两大经理同时赞赏不已。「妳反应很快。」
对孙如鸿的赞美,梁书妃没有特别反应,只露出一脸不安。「你怎么看出阿志喜欢我的?」
阿志很照顾她,只要她有需要,都义不容辞来帮自己,现在她却对他说谎,良心很过意不去。
「那是男人的直觉。」
「什么直觉啊?」
什么直觉?大概是……情敌的直觉吧。
阿志把他当成了假想敌,而他……可还没想这么远,现在的他比较喜欢跟梁书妃维持这种抬杠的关系,一来调剂身心,二来增加生活乐趣。
难得可以遇上一个人能让他这么轻易就放下商场尔虞我诈的防备,如果可以,他还真想延长他们相处的时光。
跟她斗嘴,是他最近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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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完毕,已经晚上十点多。
梁书妃开心不已。「孙先生,谢谢你。」她在心中默想,我错怪你这个人,真不好意思。
「妳可以叫我名字没关系。」
「让你还用Audi帮我搬家,真的很谢谢你。」
「那车是公司借我开的,不是我的。」他可不想让梁书妃起了疑心。环视过这间小房间,地点偏远,附近又很乱,不禁替她担心。「妳住这里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