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十五年前“爹地、爹地!”一个抱洋娃娃的小女孩摇摇晃晃步人室内,惊动到正耳鬓厮磨的俪人。他们急忙分开,耳根通红地看着这个红发小女孩,及随后跟进来的两名年纪稍长的金发少年。
“苏蒂要听故事!听红色大鸟的故事。”小女孩跳上父亲的膝头,撒娇地往他温暖宽厚的胸膛钻。
“那是火鸟啦,火鸟。”尼可拉斯揉揉妹妹细软的嫩颊,也偎到父亲的膝上。“红色大鸟。”如果是火鸟鸟早就烧死翘翘啦。小苏蒂扁起圆嘟嘟的嘴。
“好,好,红色大鸟就红色大鸟。”他亲亲女儿胖胖的小手,再疼溺的扫视两个儿子。“红色大鸟就是火鸟。好久好久以前,它就住在俄罗斯一块神秘的天空角落中,它翅膀上的羽毛散发着银火花,眼珠如水晶般灿烂,而且全世界没有一簇火焰光泽能予以比拟——它虽然是一只鸟,却有一半太阳的神性,是天地间最神奇的生物……”
这名父亲已不是在叙说一则单纯的童话,他的声音掺融入一种温柔怜爱,蓝色眼珠发出娇宠的光芒,直勾勾地盯住孩子们的母亲,令她赧红了秀颜。
“可是啊,有一个哥萨克勇士穷其一生都一直想捉住这只美丽的鸟儿,以增加自己的名声。他追捕鸟好多年。火鸟也十分狡猾,每次都成功地从他掌握中逃脱。
哥萨克勇士第四次捉到它时,火鸟哀求勇士放走它,并亲口答应达成哥萨克勇士任何愿望的报酬……
“那我要一匹小马!”尼可拉斯快乐地接口。
“跑得很快的马,这样去哪里都又快又方便……”
“笨蛋,又不是你捉到它的,你怎么可以跟火鸟要礼物。”克里夫敲他老弟一记,兄弟俩居然斗嘴起来。
这位父亲哑然知看关齿们相亲相爱,再低头看看女儿——这小小人儿竟早发出微微的鼻呼,安然熟睡。
但他仍继续以他低磁性的嗓音说着。“于是勇士就告诉火鸟说:如果它能送给他一位世界上最美的新娘,他就会放它走。
勇士的话才刚说完,就突然起了一阵儿子风;勇士一时间什么也看不见,一直到风突然又停了,他才敢睁开眼睛。“
“然后呢?然后呢?”两兄弟早已停止争斗,又赶快回头听故事的后续发展。
“火鸟不见了。”他含笑举起食指示意两个孩子安静。“可是啊,火鸟可有遵守它的诺言哦,因为它消失的地点站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少女,一头红如火焰的红发新娘正等着他呢。”
第一章
十五年后,中国 北大荒北大荒的居民无论男女老少均个性坚强、乐观大方,具有好客爽快的天性。他们不似繁华都会的居民蜜腹剑、口是心非;有着说一就是一、说二就是二的率直。而且北大荒的民族纷多,由许多截然不同的文化交融在一起,汇聚成北大荒特殊的边境文化。
北大荒中每年定例的访客就是草原商队。这种商队永远给生活在大草原的居民中一副亲切的好模样。其中若有商人尚习医术,在旅行中还扮演着“草原圣人”的角色,到处受人尊祟。而且在各种偏僻、人烟稀少的地区,还是与外界联系的唯一媒介。
像狄家商队就是一例。
老狄森民是个发胡半白的老者,为人温和忠厚,在北大荒做生意已有二十余年,走遍各家大大小小的牧场。他和东北三大牧场交情都还不错,除了牧场的生意外,走遍各家大大小小的牧场。他和东北三大牧场交情都还不错,除了牧场的生意外,他尚为那些蒙古贵族旗队跑腿交易。一个好的生意人最重要的便是建立人脉,做到面面俱全。
今年由于预定参加一位蒙古贵族嫁女的盛事,狄森民临时决定将商队提前带出关外。一方面是为了不失礼节,另一方面是因为商队中新添了数位年轻新手,狄森民找算多磨磨他们,企盼他们早日能独立一方。
他本来预计在新年过后二三日便可做完一笔好买卖,丰获而归。不料人算不如天算!婚礼因天候的转变而拖延,故整天支商队困留于斯;而热情的蒙古人为挽留他们,还特地增盖几座蒙古包供他们使用。
蒙古包扎营于哈兰河附近的树林中。说来也真巧,札营后次日起风雪突然增强势速,每个人都保能躲在包营内取暖。
待风雪减弱时,已是第三在晚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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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汪汪!”狄森民所饲养的大狼犬不知何时竖起耳朵,抖抖身体站了起来。
“嘘,安静点,阿九。”狄森民拍拍狗儿凑过来的大头。“唔,你也想出去走走走是吗?雪已经变小包括狄森民在内,每个人张张老脸像极煮烂的番茄;最后狄森民到蒙古人那儿请来两名妇女协助,方得以顺利完成褪衣、净身及更衣等工作;否则可真叫一伙大汉束手无策。
她全身浮肿青紫的瘀肯看起来很可怕,事实上却不到致命的程度。令人比较挂心的是,她因受寒而产生的高烧若无法退去,一直烧下去的话,一个弄不好重者死亡、轻者终生痴愚。
外面风声号号,棚内却静得连根针掉在地毡上都听得见。
老狄森民正在检查这名女子被换下来的衣物。这套轻便型的布衬质料很好,上面的织工简单而精细,连小马靴亦用上等牛皮革制。这代表什么?她出自于俄罗斯的富贵人家吗?那又怎么打扮如中国民族?还是她受雇于边界的大户家庭,是名女工?
这样讲来就说通了。老狄森民拍膝大悟。据他所知,关外三大牧场中用人不分国籍、男女及年纪,只要实力足够的人均可任职,这名女子也是其中一名吗?
老狄森民有满腹的疑问,但一切只能等红发女子清醒才能有所解答。
书香◎书香www.bookspice.com书香◎书香高烧持续了二天。第三天,在众人松口大气的情况下,年轻女子才悠悠转醒。
老狄森民耐心地等蒙古妇女陪她喝完小米粥后,才踏入她休息的蒙古包中。
一双精光四射的翡翠绿眸立即挪了过来,老狄森民为之一怔,在心中暗喝声好!他阅人无数,这等高傲又不自傲的气势在男子身上都十分罕见,何况女子——尤其还是这等年轻的小辈,他当下对女子的身分又更好奇。
尴尬的沉默横陈在凝瞬的空气间,女子轻柔地吐出一口气,挤出一抹笑容。“老丈想必是狄恩人了?”
她的汉语讲得真好!狄森民微微颔首。“不敢当,老朽只是路过,助了一臂之力罢了。”
“您客气了。”
“姑娘贵姓?是何方人氏?”
“敞姓钟,单名瑞。我住在伦哈卡贝草原上的自家牧场上。”
“伦哈卡贝之钻?”老狄森民蹙起眉。没道理。他和自家牧场虽不是交识深切,但至少大部分人都照过面,就算不记和是姓名也不挺熟的,怎会没这姑娘的印象?
“您也许见过我,因为我不太喜欢和牧场外的人打交道。但您可还记得三年前,白驿南续弦时,那位夫人一起带嫁过来的——”
“啊!你就是那个女孩儿啊!”他恍然大悟。
住在北大荒的居民都知道三年前白家主人为续弦的娇妻所举行的那场盛婚,其排场之华丽盛大是人人茶余饭后的题材。据闻白驿南为凭吊难产而死的爱妻而鳏居多年,能令他再动凡心的女子必不是泛喾之辈吧?
结果当时闻风来参加婚礼的人数竟高达八九百人。当然,为了生意兴隆及交易上的交情,老狄森民亦亲临现场。他那时便曾听闻这位夫人是带了一位异国女儿嫁上到白家的。老狄森民对这件事可是记忆犹新哪,因为北方唱然民风开放,但这种接纳外国血缘入门的事还是头一遭。
当时甚至有些小头锐面的牧工暗地里嘲笑白驿南,说他老胡涂了,居然替贫穷的俄罗斯人养女人!那些说风凉话的人被白家二少白奇哲听见,当场便给轰了出去。自此之后便奠定了钟家母女在自家的地位,无人敢再罗哩罗嗦。
他一直和这位异族少女缘悭一面,没想到如今不但在此见以了人,还救了她一命。
老狄森民看看女孩虚弱的苍白的脸色,心中大感不忍。“你还是好好休息吧,有什么话我们明天再慢慢说。”
钟瑞点点头,看着老狄森民退了出去。
她这次受伤有多严重?她懒懒软软的重新躺回去,闭上眼睛片刻,却了无睡意,思绪不停转动。
除夕夜前几天,白家发生了一件惨绝人寰的悲剧——采买年货的雪橇队在回程途中被一群狼攻击,全队覆灭。
所以她才和异生兄长白长哲组织队伍搜救侥幸存活下来的,并追杀狼群,岂料当她在追其中一只野狼时,失足坠下崖谷——然后呢?她是怎么被救来这里?为什么不是被摔得粉身碎骨?浓烈的睡意席卷她的意识,想不了那么多了,她最后仍向周公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