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那两片饱满、性感的红唇尝起来味道如何……
「没有,我只是喜欢妳吃东西的模样,看起来很满足、很幸福,连带着我的食欲也好了起来。」
他喜欢她看见新奇的食物时睁大眼睛、跃跃欲试的模样,喜欢看她吃完一道喜欢的菜色时意犹未尽地吮着指头,喜欢看她蹙着眉考虑接下来该吃什么的神情……每个可爱的小动作都足以激起他小腹中的骚动,引起无限遐思。
Damn,真想一口吞了她!
如果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有这种反应还能把对方当朋友,他辛磊头摘下来给他当球踢。
「我、我食量比较大……」梁美华结巴起来。她不是个容易害臊的人,却被那直勾勾的目光盯得有些不知所措,顿时觉得自己像大胃王,好粗鲁。
如果他再继续这么看她,她肯定会消化不良。
「妳是我认识最能吃的女人。」一句话赶跑她的不自在。
她瞪他。「跟女生说这种话,你不要命了吗?」
他轻笑,笑声带给她一种酥酥麻麻的奇异悸动。「我接触的大部分女生都是只靠生菜沙拉过日子的模特儿,就算想吃都不敢吃,我自己比较喜欢能尽情享受美食的人。」
梁美华突然感到一阵不舒服,他一定认识很多高挑苗条的美女吧……反观自己,不是特别高,还肉肉的,虽然没人说过她胖,可是跟那些模特儿一比就成了小肥猪,唉……
「怎么了?」他看出她的异样,却猜不透她的心思。
「没事。」她摇头,瞥见辛磊的酒杯已空,不假思索地想替他添酒,怎料一伸手便碰上一只温热的大掌。
「啊!」她像触电似的立刻抽手。「抱、抱歉……我只是……只是要……」
「我来。」辛磊拿起冰镇的玫瑰葡萄酒为两人各添了一些,黑眸中掠过一丝得意。嘿嘿……他几乎可以听到电流「滋滋」响,就不信她没感觉。
「妳脸好红,还好吧?」他展露朋友的关切。
她反射性地摸摸脸,面颊烫得可以煎蛋。「呃……店、店里有点热。」
「那我叫他们冷气开强点好了。」他表现绅士的体贴。
「不、不必了……」不想继续讨论自己的脸,她赶紧挑一个安全的话题。「你当初为什么会选婚纱设计,而不是一般男女时装?」
辛磊暗自高兴。她在心慌,好现象。
「告诉妳一个小故事。」他懒懒地靠在椅背上,轻晃着手中的酒杯,动作无比潇洒、帅气。「我在大学时代交过一个女朋友,她是系上同学,我们分手后她认识了另一个男生而且决定闪电结婚。她来找我替她做礼服,因为系上所有同学中,她最欣赏的就是我的设计风格……」
「啊?太没天良了吧!要你替她设计婚纱,她怎么一点都不顾你的感受?」忿忿不平的语气在辛磊心中激起一道暖流,他的判断没错,她是个率直、善良的女人。
「不是妳想的那样。」他笑着解释:「我跟她好聚好散,分手之后大伙儿还是同学,所以我也就答应了。那个同学经济能力不是很好,负担不起在外面买现成的,由我来制作的话只需要基本的材料费就行了,至于手工和时间就算是我送的结婚礼物。当时我自己也是穷学生一个,这么做正好也替我省下另外送礼的钱。」
梁美华聚精会神地听着,辛磊心想她一定不知道自己那副小嘴微张的模样,有多么让人想要犯罪……天哪,打出这种「朋友」牌实在远此他预期的还折磨人。
他接着说:「决心设计婚纱,是在我看见那个同学跟准新郎站在圣坛前的时候,那一刻,我忽然发现她穿着礼服好美、好美,我在跟她交往的时候都没觉得她有那么漂亮过……」
电影里的情节蹦入脑中,她不禁脱口问道:「你、你不会是想要抢新娘吧?」
「妳想象力太丰富了。」辛磊失笑。「我觉得她很美,是因为她穿着的不只是一件礼服,也是一种对爱情的颂扬,更是一个对伴侣许下的承诺……」漆黑的眼眸趸定地凝视她,他一字一字清晰地说:「没有任何衣服能比一生一次的婚纱让女人生美。」
梁美华像是被蛊惑似的无法移开视线。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个好看的男人,充满阳光、充满活力,但是当他谈及自己的工作时,浑身散发的光芒此其他时候更耀眼,更多了几分自信和热忱……以及一种特殊的执着。
这种特殊的执着,是针对婚纱还是……爱情?
「这就是我为什么会选择婚纱设计。」他微微倾向她,眼中闪烁着戏谑。「虽然有人并不欣赏我的作品,不过我在这行中混得还可以。」
她被口水一呛,想起自己把他的心血叫破布。「那、那天我只是一时失言,其实……我觉得你设计的婚纱还、还满漂亮的……」
「妳认为妳试穿的那件『Aphrodite』如何?」他突然有此一问。
「那是我见过最美的婚纱。」而且她连续两个晚上都梦到自己穿上它结婚,但是这种事死都不能泄漏,传出去会让人笑掉大牙。
薄唇往上一勾,辛磊对她的回答很满意。
她迟疑片刻,然后问:「那么棒的礼服应该很多人抢着要吧?」
「事实上,」他的笑容多了一丝神秘。「它已经被一位特殊的客人订下了。」
「喔……」怎么那么快?
掩不住的失望落入对面的一双黑眸中,辛磊的笑容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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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餐之后,辛磊送梁美华回到她的住处。
「呃……今晚的希腊菜很棒,谢谢。」她捧着他送的花站在公寓大楼的入口,明白接下来该道晚安,然后从此「有缘再相会」,可她就是无法当先开口的那一方。
「没什么。」辛磊边说边掏出自己的手机。「妳有手机吧?把号码给我。」她感到一阵没来由的雀跃,却迟疑了。
这样,妥当吗?
「改天再找妳去试别的餐厅,我喜欢和能享受食物的朋友吃饭。」
对啊,他们是朋友,给电话号码有什么稀奇?偶尔吃个饭有什么不对?她也未免想太多了。可是为什么她会感到有些怅惘呢?
梁美华沈默地与他交换了电话,也搞不清楚自己的感觉。
「有什么需要的话就打给我,别客气。」他说。
她点头,明白那是客套话。
「美华……」一顿愉快的晚餐之后,再什么先生小姐的就太生疏了。
低低的一声呼唤,让心脏又往胸口撞了一下,她抬头,一片黑影突然罩了下来,左右两颊分别被某种温温软软的东西碰了一下。
「晚安。」
她没反应,连根头发都没动。他、他、他怎么……
「在希腊,朋友间见面或道别时会亲吻两颊。」
唉……没鱼,虾也好。既然「朋友」不可能直攻那两片他哈了整晚的性感樱唇,只好转战水蜜桃似的粉颊。
只不过,体内的饥渴好像该死地更强了。
语言在好一会儿之后才重新对梁美华产生意义,她迷茫地眨了眨眼。
「了解……」希腊历史悠远,这种习惯肯定有它的智慧在。
「那么晚安。」他替她推开门,轻轻地把她送进门内,「有空再连络。」
「晚安。」
有空再连络……的确是普通朋友间最常用的一句话。
她失神地摸着灼热的脸颊,心头登时有些空荡荡的。
没错,她发现自己喜欢这个新「朋友」,就像她喜欢电台的阿成和小王……唔,好吧,也许还多喜欢那么一点点……
只有一点点而已,应该无所谓吧?
第四章
两天了。
这女人很过分喔,两天里连通电话都没有。有人足足两天都对朋友不闻不问的吗?朋友是这样当的吗?
辛磊并不是因为男性的面子问题才不主动拨电话,他没那么无聊。按捺着性子等待两人交换号码后的第一通电话,是因为他不希望由于自己的心急而把这个「朋友」给吓跑了。
只要她拨了第一通电话,他自然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拨第二通、第三通、第四通,然后她会发现他的魅力无远弗届,然后不可自拔地爱上他,然后……
这女人是不是完全把他给忘了?!
「老板,SOHO分店收到一张喜帖,问你会不会参加。」Tony走进工作室。像老板这种名人级的婚纱设计师受到邀请是常有的事,不足为奇,但知会他是他的责任。
「谁的?」辛磊两腿跷到桌上,手里丢着第N架纸飞机,阴沈的两眼却紧盯着一声不响的手机。
「大西洋城那个赌场大亨的女儿。」Tony尽责地提醒。「上次你回纽约时替她设计婚纱的那位结第四次婚的小姐。」
「不去,叫Amy去查查他们缺什么礼物,要不然就到Tiffany挑对水晶烛台或选个花瓶,她知道上限。」美国人的习惯是在各大百货公司登记一张新人想要的礼品清单,宾客再从清单中选择自己负担得起又没被人送掉的礼物,这种琐事他通常是交给下属去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