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仍旧觉得很幸福。
「还是将近三十九度……」梁美华放下温度计,眉头揪在一起。
「不要皱眉,那样不好看。」他里着被子躺在床上,虚弱地挤出笑容。「我已经吞了两粒阿斯匹灵,流流汗烧就退了。」
「你还笑得出来!」她瞪他一眼,忍不住叨念:「这么大的人也不懂得照颜自己,最近得流感的人那么多,你就没想到要注意自己的身体?」
「这阵子比较忙嘛……」呵呵,她的口气真像他老痉,也清地一定没发现。
梁美华不再追究。纵然仍有些气他没把身体顾好,却更对他那副可怜兮兮的惨状感到心软,她取下他额上的冰毛巾,又替他拭去脸上的汗水,辛磊只觉得快乐得要飘上天。
他好喜欢她那种明明板着脸,动作却无比温柔的矛盾模样。
「来,我熬了些香菇瘦肉粥,你多少吃一点。」她端起床头柜上的瓷碗。
「我没胃口。」尽管心情愉快,病号仍是病号,他不仅毫无食欲,还疲倦又爱困,硬打起精神撑着,只是想清醒地享受她的温柔。
「你中午到现在都没吃东西,至少喝点粥。」
「可是我真的不饿……」
梁美华把碗重重地放回柜子上,火气又来了。「辛、磊!我煮粥煮了老半天,想给你补充一点养分,你不吃就给我皮绷紧一点!你以为我每天替男人下厨啊?!」
噢,好甜蜜,她特别为他熬粥呢!
「好吧……可是我没力气,妳喂我。」辛氏把妹教战守则第三条:撒娇绝对不只是女人的特权。
一个大男人像幼稚园小孩般使性子很可笑,可是回绝的话偏偏就是卡在她喉中,吐都吐不出。她暗自叹口气,认命地端起碗,一口一口地喂他。
有佳人服侍,即使是馊水也变佳肴,辛磊听话地把整碗粥喝完,听话地躺回床上。
「好好地睡一觉。」她替他拉好被子。
「妳会陪我?说不定我会在半夜烧到四十几度,一觉醒来变白痴。」一阵倦意袭来,他就快抵不住睡虫的呼唤,却不忘开口勒索。
「乌鸦嘴!你现在就很白痴了。」
「妳会不会留下来陪我嘛?」他坚持要答案。
她拗不过他,只好说:「会啦会啦!你给我乖乖睡觉,我去厨房收拾一下就回来。」
见他终于闭上眼睛,她拿起已空的瓷碗转身要走。
「美华……」他开口唤住她。「妳对我好好……我以身相许报答妳好不好?」
她的心猛地打突。
「神经!脑子烧坏了……」她没转身,口气凶恶,脸红成一片。
「美华……」他再唤。
「少啰唆!」她执意迈开脚步,不想再听胡言乱语。「快点睡觉!」
「我爱妳……愈来愈爱妳了呢……」他模糊不清地喃喃道。
她差点撞上卧室的门板。他、他、他说什么?!
她霍然转身,却发现床上的那位少爷已轻轻地打起鼾来,浑然不知自己说出的话有多大的威力。
冷静冷静冷静,千万要冷静……梁美华努力平息胸口的狂涛巨浪,提醒自己发高烧的人胡言乱语是正常的,她可不能跟着胡思乱想。
像这种国外长大的小孩,说出「我爱妳」三个字就跟吃饭一样容易,他的意思一定是、肯定是、绝对是他很喜欢她这个「朋友」……没错,他们就是朋友而已!
她会一下班就匆忙赶来探病,因为他是朋友。她会特地下厨熬粥给他吃,因为他是朋友。她会拒绝不了他的耍赖喂他进食,因为他是朋友。她会答应留下来陪他、看他睡觉,也因为他是朋友……
丹凤眼望向墙上挂着的辛家全家福相片。一位矮个子的丰腴妇人站在三个英俊出众的儿子之间,辛磊面带笑容地搂着中年妇人的肩头,任何人都可以看出这对母子感情亲密不可分……
是的,她和辛磊只会是朋友。
结果,梁美华照顾她的朋友整整两天,辛磊,则堪称史上最快乐的病人。
第六章
陈丽婷坐在自家的客厅中,表情呆愣地望着眼前这位俊朗挺拔的男士,很努力很努力地消化自己在过去半个钟头里所接收到的一切讯息。
她不敢相信鼎鼎大名的设计师L. Hsin居然亲自登门送来裁改过的婚纱,她不敢相信他居然坦然告知他和美华相识的经过,还大大方方地承认他对她的意图,她不敢相信死党居然会笨到以为这个男人真的把她当朋友看待……不,更正,最后一项她是相信的。
美华的本质她很清楚,表面上泼辣强悍,骨子里单纯、好骗得可以。
没想到在她忙着筹备婚事的两星期中,美华的生活竟出现这么劲爆的新闻……
「你真的在追美华?」丽婷再度确认。
「是的。」辛磊也再次郑重声明,并补充:「我爱她,我想娶她。」
辛氏把妹教战守则第四条:目标物可以哄、骗、拐,但是面对她的亲朋好友绝对得诚实至上,否则革命休想成功。
丽婷张大嘴。他还真不拐弯抹角呢!
辛磊继续道:「不瞒妳说,我今天来,是有另外一件事想请教。」
「请说。」丽婷决定帮他,但绝对不是因为辛磊很阿莎力地替她未付清的婚纱余款打了六折,也不是因为他破例让她分期付款,她真的是在为好友的幸福打算喔!
肥水不落外人田,这么优、这么有诚意的男人,配给死党正好。
于是他问:「我注意到美华对男人和母亲之间的感情很反感,我想知道原因。」
丽婷理解地点头,然后开始解释。「美华以前交过一个男朋友,两人在一起将近五年,我还记得那时候她为了他还去学烹饪、学插花等等一些她根本不喜欢的东西,就为了当一个贤淑的好妻子……」
那个好狗运的浑蛋!辛磊心里酸气冲天,但表面强作平静,按捺着性子听下去。
「……可是他的母亲从一开始就嫌弃美华,认为她配不上他,还处处阻挠。那男人虽然喜欢美华,却更怕他妈,每次他妈电话一来他就乖乖回家,好几回连情人节和生日,美华都被中途放鸽子,她也忍了下来,但我看了都觉得很堵烂,抱歉我用词不雅……」
「没关系,我能理解。」辛磊温和地笑,心里早把那没种的浑蛋○○XX了好几千遍。
「后来美华决定跟他摊牌,结果那烂人为了留住她就跟她求婚。」丽婷愈说愈有气,「那男人」变为「那烂人」。「美华也傻傻地听信他的保证接受了,没想到他妈妈只简单地以一个继承权的威胁,就让那烂人收回了所有的承诺……」
辛磊暗自摩拳擦掌。那天杀的浑蛋居然敢这样欺负他的女人,哪天就不要给他遇上,否则他一定把他扁得稀巴烂,当个名副其实的「烂」人!
丽婷替好友抱不平了好一会儿,辛磊认为自己已经得到够多资料,决定告辞。
「我已经打扰够久了,谢谢妳今天告诉我的一切。」他起身定向门口。
「辛先生……」丽婷欲言又止。「我……我希望你能来参加婚礼。」
辛磊停下脚步,有些讶异,丽婷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
「那烂人是我未婚夫的小老板,他妈是公司的大老板,他们都会来参加婚礼,我……我想美华或许需要一些精神上的支持。」
他怔了下,然后微笑。「我会到,谢谢,那么另一件事也麻烦妳了。」
丽婷点头,目送辛磊离开后,她的视线落在桌上的扁长方形大纸盒……
那是一个男人为了心爱的女人连续几天挑灯夜战的心血结晶。
她相信,美华在不久后也会得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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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总是躲不过。
梁美华看着那个她曾经很熟悉的男人朝她走来,心中想道。
稍早的婚礼上,她一直很成功地避开他和他的母亲,接下来的酒席中,她也尽可能地坐在离他们最远的角落;喜宴已进行了一半,原以为能顺利躲开面对面的机会,没想到她的好运就在上完洗手间后用尽。
「美华……好久不见。」张至涛开口,斯文端正的脸上有着复杂的表情。
「嗯。」她冷淡地应了声,只想快快走人。
交往了快五年,说没有感觉是骗人的,只是她发现,经过整整一年,胸中除了一股淡淡的苦涩之外,就只剩满腔的怨气,很想、很想赏他一巴掌,踹他一百脚,揪住那颗脑袋往墙上砸……但是她不能在丽婷的大喜之日让她的宾客血溅饭店。
她当初怎么会看上这种烂人?
「妳……妳今天很漂亮。」他又说。
「谢谢,我也这么觉得。」梁美华懒得谦虚。她身上这件熏衣草色的缎面小礼服原属于丽婷的二姊,但是她生完小孩之后再也穿不下,于是连同搭配的高跟鞋一并送给美华,整套行头不只跟新的一样,尺寸还合身得像是特别为她所订做,她很喜欢这件礼服,也庆幸自己的荷包不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