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他踩着车从一个小坡上直冲下去,像平常一样,想在车子腾空的一瞬间,享受片刻飞翔的感觉。只是,今天与平时不一样,因为坡下正有一个瘦长的人——
“快闪——”他的喊叫声还没消失,车子就己失控,连人带车的往那人撞过去。
待一切静止后,沈常朗慌忙爬起,跑过去将那人扶起来,“对不起,你有受伤吗?”
那个人摇摇头站了起来,低着头把膝上的泥土拍掉。
而沈常朗也好心地帮他把背上沾的草叶拍落,很抱歉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刚才我骑得太快了……你有没有伤到哪里?”
那个男孩奋力的拍掉膝上的一大块脏土后,抬起头看他。
沈常朗也看着他,他虽比自己矮,但大概也在一百七十公分左右,而且眉清目秀,皮肤白哲,嘴唇红润……但那双露出寒芒的眼睛,却让人忽略了这些优点。
这样冷漠的一双眼,应该是生在饱经风霜、愤世嫉俗的人脸上,而不是——
他还没想完,男孩冷冷地开了口:“我没事,谢谢。”他的声音也和他的眼睛一样,冷淡、平板。
沈常朗不好意思地收回看他的目光。
男孩绕过他,弯腰拾起几本散落的书,就准备走人。
沈常朗这才反应过来,追了上去,“等一下!”
男孩不解地看着他,可是神情依然冷淡。
“这里流血了。”沈常朗指着他左臂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手帕为他绑上,“待会儿去医务室上点药,不然被感染就不好了。”
男孩有些尴尬地任由他把手帕绑在他细瘦的手臂上。“谢谢。”他有些生硬地说,不习惯和别人这样亲近,“你也——”
沈常朗低头看看,看见自己的身上又脏又湿,臂上也有一大块血渍。
“我没事。”他笑笑的说。
男孩的嘴角稍稍扯动了下,再跟他道声谢,转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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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钟涛一手指着沈常朗,一手拿着药瓶,不敢置信地叫,“你竟然为了看一个男生,连老古董的课都迟到?你脑袋坏掉了?”
受伤不说,还累得他拿消毒药水帮他擦了这么久,而他居然不顾自己流血,帮人家包扎?早知道这样,他就在药水里给他放把盐。
“要是女生,你就不会说我了吧!”沈常朗乖乖地让他上药,痛得龇牙咧嘴。他下手也太重了。
“要是女生?哼,你会有这么一天?”不怪钟涛不信,沈常朗平时个性热情,外加十项全能,非常受女生欢迎。可是他却从未有过花边新闻,所以他实在很想知道,他迷上女孩会是什么样子。
把最后一个伤口上好药后,他把药瓶放在桌上,“好了,我去图书馆一下,你在宿舍养伤吧!下午的体育课别又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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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
“常朗,过来!”钟涛路在草丛后面喊他。
“什么事?”沈常朗走了过来,在他耳边问。
“一年级的女生!”钟涛拨开一丛枝叶。因为他发现了一个长发飘飘,甜美动人的女生。
原来是要他看这个!沈常朗背过身坐在地上,顺手拔根草放在嘴里嚼。
“喂!你看看!很正点的!”钟涛推推他。
沈常朗不理他,抬头看着蓝蓝的天出神。
“唉——”一声幽幽的叹息从他耳边传来。
“唉——”又是一声。
钟涛在他身旁唉了半天,瞧他没什么反应,干脆不看了。他转过身,把头搁在膝盖上,闷闷不乐地说:“美是美极了,就是怎么也追不到。”
沈常朗侧过头瞅着好朋友,“是你开学时,跟我提起的那个学妹吗?”
钟涛点点头。
“都一个多月了还追不到?”他不是自称“摘花片叶不沾身”的吗?
“打电话、送花、约看电影、吃饭……全都试过了,就是没有用。”想起最近她被他追得紧,美丽的眼睛里全是惶恐和不知所措,他就不忍心再打扰她。
“哈哈……”沈常朗忍不住大笑,连忙又捂住嘴。
这算什么好朋友?钟涛瞪了他一眼。
“为什么不继续追?”沈常朗想了半天,才想出这么一句。
钟涛摇摇头,“不行,我追她追得太紧,最后她的一个朋友出面,冷冷地瞪了我一眼,把我吓跑了。”现在想起那种寒气逼人的目光,还是会让他打冷颤。
“冷冷地盯着一个人,就可以把你吓跑?”沈常朗想起上午那个男孩,“是她的朋友吗?在哪里?”
钟涛没精打采地用手一指;
沈常朗沿着手指的方向搜寻着,啊!就是他!他正站在篮球架下负手而立。
将近一百七十公分的纤瘦身材,短俏的黑发,清秀的面庞“女的?”沈常朗半晌才问出声,“他”居然穿着女生的运动服!
难怪自己早上看着“他”走远以后,会莫名其妙地发了半天呆;也难怪自己对“他”会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可是又弄不清是什么。
钟涛纳闷地瞧着他出神的目光,他还从来没见过他这种表情呢。伸手捧起他的脸拖到阳光底下,左瞧瞧,右瞧瞧。
“干什么?放开我!”沈常朗吓了一跳,挥掉他的手。
“还好。”他松了口气,放开沈常朗,“还好没脑震荡。”
沈常朗不甘示弱,于是两个人在草地上笑着打了起来,滚成了一团。
这时,一大片阴影遮了过来,两个人还没察觉不妙,体育老师就已经大吼出声:
“你们两个精力太旺盛了是不是?下午放学后到体育馆刷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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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休息时间。
耿信涤背着包包,走进了后山的林地。她喜欢这里的僻静,很少有人会来打扰,可以让她安安静静休息一下。最近她工作得太辛苦,起身时常会感到头晕目眩。
坐在梧桐树下,她一边吃饭,一边看书。
突然一阵脚步声传来,她抬头就看到前方有一个男孩,正冲着她笑。
沈常朗斜斜地靠在树干上,他早该想到她和他一样喜欢这里,不然昨天怎么会撞到她。
他静静地问:“你的伤还好吧?”
耿信涤淡淡看他一眼,“还可以。”
她似乎任何时候都这样冷冷、淡淡的,真是个有个性的女孩!沈常朗看着她,唇边的笑意更浓了。
他很自然地走过去,席地坐在她右前方。
她看了他一眼,也不语。
过了半晌,她从衣服里拿出手帕递给沈常朗,“谢谢。”
沈常朗接过手帕,有些高兴,她一直把他的手帕带在身上,难道就是为了看到他时,能及时还给他?
那是不是表示,她其实不是真的对什么事都冷冷淡淡的?
“你的伤好了?”
“是的。”虽然昨天还流血,但沈常朗还是好强的说着。
他转眼,看了看她一旁的饭盒,又看了看她手中有关电脑的书。
“这样光看书是不行的,要实际操作才有用。”他好心地指点她。
耿信涤抬起头来看着他。
“加入电脑社吧!可以每天下午上机,并做练习!”他热心地说,脸上的笑容满溢着热情。
她迟疑了一下,下午她还要打工呢!
似乎察觉到她的犹豫,他又接着说:“还有周末全天!”
她冷冷地盯着他。
她看出这男孩是真心诚意想要邀请她,他全部的感情变化都很单纯、明显,和她是完全不同的人。况且,对于没有电脑又生活拮据的她来说,这的确是个非常好的主意。
耿信涤淡淡地说:“你在招兵买马吗?社长。”
沈常朗尴尬地笑了笑,他早该想到她虽然冷漠,却知晓很多事情。
“算是吧。你会入社吧?一年级的耿信涤同学。”他的语气很友好。
其实他早就从钟涛那里打听过她了。
耿信涤是个冷淡之人,不爱与人交谈,但她的表现却出奇的好,尤其她异于常人的冷静,几乎从不出错的学业,及大学联考将近满分的成绩,使得她成了校园里的一个传奇人物,甚至有些人背地里叫她“电脑女人”,因为她就像一台运行精确的电脑,同样冷静、迅速和没有感情。
她点点头,动作有些僵硬,但沈常朗却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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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信涤匆匆收拾书包,她每天都如此,放学后还有一份工作,她必须快一点。对她来说,勤奋地学习和勤奋地工作,只是她内心深处一个愿望的移情作用。
这些日子她不再到那片林地去了,原因很简单,因为她不想再碰见那个热情开朗的男孩子。她有很多的事情,很多的工作,不想让复杂的人际关系,将她辛苦努力得来的学业和生活毁掉。
突然,一个人影窜到她眼前——
“我还怕你走了呢!”沈常朗开心地说,把两个柚子递到她跟前,“这个给你!”
耿信涤迅速抬起头来,冷清的目光有着不悦,“谢谢,我不要。”她站起身就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