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一阵轻风拂过,落叶飘然而下,夕阳完全沉沦了,天地灰暗了下来。
邵雍扛著竖琴从音乐系缓缓走出来,跨上脚踏车骑往林间小径。
时序入了秋,午后犹燠热不已,但落日后的此刻却沁凉如水,舒适宜人,邵雍深深吸口气,享受著林间植物特有的芬芳气息。
梧桐树叶因风的撩拨而飒飒作响,隐约之间,他听见了女孩子哭泣哽咽的声音,夹杂在风中的沙沙声里。
他停驻,好奇地倾听著。
“对不起,妍歌,对不起……”女孩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抽泣著。
“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说对不起好像多余了一点。”“妍歌”的语调平静。
“我不是故意抢走你的男朋友,我和浩宇情不自禁就……”
“没关系,别再说了好吗?”“妍歌”轻轻打断,洒脱地说著。“珈,我们是好朋友,如果你和浩宇真的情不自禁爱上了,我一定会退让的,反正我和浩宇不过才交往两个月而已,根本还不到刻骨铭心的地步,你想要他就给你吧,好了好了,别哭了。”
原来如此——邵雍听懂了,不过他感到有点意外,通常类似这样的情况,痛哭的人多数是被抢走男朋友的那一方,然而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竟然还能平心静气地安慰对方。
“妍歌,你虽然愿意成全我们,可是明鹃和俪菱一定不会原谅我。”
“你放心好了,我会跟她们解释清楚的,就说是我自己和浩宇合不来就行了,而且老实告诉你,浩宇没有时间观念让我很受不了,你要好好教育他才行。”“妍歌”故作轻快地。
“妍歌,谢谢——”万分感激的声调。
“谢什么,我们四个人从高一开始就是死党了,何必为了一个邱浩宇破坏感情,我希望我们四个人的友情永远不要变质。”非常云淡风清的语气,委曲求全似乎只为了维系四个好朋友之间的情谊。
邵雍不以为然地扬了扬唇角,这个叫“妍歌”的女孩子,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懦弱的烂好人罢了。
情操再如何高贵,也弥补不了已有裂痕的友谊——“妍歌”,你也未免太天真了。
他几乎已经预见“妍歌”夜深人静时抱著枕头辗转哀泣的模样。
他拨开被风遮住眼睛的发丝,踩动脚踏车,悠闲地穿越林间。
当时的“妍歌”对他而言只是个不相干的名字,只是个故作烂好人的代名词而已,想不到一年以后,同样的剧本又在他面前上演了一遍。
“妍歌,阿梓爱上了我。”
秋日午后,两个身穿牛仔裤T恤的女孩子闯进了邵雍午餐的鱼池畔,站在离他约十步的距离外,剪著俏丽短发的女孩子背对著他,面色凝重地对身旁的女孩子说了这句话。
邵雍停下了喂鱼的动作,微讶地看著被唤为“妍歌”的女孩子,她,是一年前无意间听过的那个“妍歌”吗?
他不著痕迹地打量著她,她的发长及肩,有张雅致的鹅蛋脸,不是顶美,根据他对女孩子长久以来的观察,“妍歌”一看就知道是属于保守乖巧、不太了解风花雪月的典型。
她那双有如杏子般的大眼珠凝住不动,定定地盯著鱼池中的金鱼。
“明鹃,别告诉我,你也爱上了阿梓。”她的声音有些微颤。
短发、娇艳得好似红玫瑰的女孩子并没有正面回答,但一句“对不起”就足以作为答案了。
邵雍不动声色地继续剥面包喂鱼,两个女孩子正溺陷在痛苦的漩涡当中,无暇顾及他的存在,也不知道他正聚精会神地等待著这场戏的结局。
虽然是同一个剧本,女主角都是同一个人“妍歌”,不过这回女配角换了个名字,但身份却都是“妍歌”的死党兼好姐妹。
“为什么你们都爱上了我的男朋友?”妍歌微微笑起来,笑容带著奇异、迷惑、无奈和悲哀。
“阿梓说,你有时候很不解风情,所以……”
妍歌的脸色渐渐僵硬苍白,似乎被这句话重重刺伤了。
“阿梓把对我的不满都告诉你?”她哑声问。
“妍歌,你知道你的问题在哪里吗?根本不是我和珈蓄意抢你的男朋友,而是你自己完全不懂男人的心理,也不愿意多花心思去经营你的爱情,男人喜欢的是知情识趣、懂得玩乐的小女人,不是那种成天到晚只会谈论秦始皇和拿破仑,要不然就是到博物馆看骨董石头的女人。”
叫“明鹃”的女孩子说得义正辞严,仿佛该忏悔的人是妍歌而不是她。
“我懂了——”妍歌的笑容有点奇异。“我懂男人了,男人是那种喜欢你的时候,不论你做些什么无聊的事都说是气质高雅、灵性聪慧,不喜欢你的时候就说你是个不懂玩乐的女人,男人还能把纯洁的友谊破坏得体无完肤,我懂了——”
明鹃无所谓地耸耸肩,既然都已经开诚布公的摊牌子,她也就完全不在乎了。
“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明鹃的声音几近冷酷。
妍歌缓缓摇著,低低说:“你们这样待我还算是我的好朋友吗?我现在的好朋友只有一个人,她叫沈俪菱。”
明鹃用力一甩头,转身毫不考虑地走了。
邵雍将最后一块面包丢进池子里,金鱼成群地游过来抢食,他拍了拍手起身,从石子铺成的小径走了出去。
妍歌自始至终都没有发现过邵雍,她一直木然地盯著池子看,一动也不动。
邵雍慢慢地走回音乐系,唇角一直有著笑,一直漾著莫名的微笑。
妍歌——好奇特的女孩子,先后被两个男孩子舍弃,还全都爱上她的好友……到底她有多么的不解风情呢?
第一章
图书馆内非常安静。
孙妍歌喜欢这种宁静舒服的气氛,也很喜欢这种优雅的工作环境,念的虽然是历史系,但生性不擅经营人际关系,永远娴静知足,安于现状,知她甚深的教授便推荐她到这个规模半大不小的社区图书馆工作。
她坐在柜抬内整理室友沈俪菱刚刚送还的书,五本书清一色全都是星座书,最近俪菱迷上了星座的研究,很喜欢用星座来运算自己未来的命运。
也许是从小到大一生都很顺遂,所以孙妍歌不曾对算命有过任何兴趣,但是这三年在感情上所遭受的挫折感渐渐动摇了她的想法,她开始想算一算自己的爱情世界究竟还要空白几年了。
“妍歌,帮我登记这几本。”俪菱把一叠书堆到她面前,嘻皮笑脸的。
妍歌一抬头,就看见俪菱嘴唇上擦著的紫红色口红,以及一身金黑色的火辣低胸洋装。
“你今晚是不是又要去‘那里’上班了?”见她这一身装扮,妍歌就知道她晚上又要去KTV当伴唱小姐。
“没办法,我老弟又被送进警察局了,要八万块才能保他出来。”她耸耸肩。
“你弟弟真是的,这回又干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偷汽车音响,还是抢欧巴桑的皮包?”她蹙了蹙眉。
“麻烦你的想象力再丰富一点,他要是真有这么‘单纯’就好了。”俪菱鼻哼了两声。
“什么!”她顿时瞪大眼睛。“你弟弟难不成已经开始杀人放火了吗?”
俪菱苦笑了笑。“听说和另一个地盘的帮派械斗,砍伤了一个人,所以被抓进警察局。哎,别提他了,说起他我就烦。”旋即转开话题。“最近我算出自己有桃花运喔,说不定钓上一个有钱人,我就不必这么辛苦了。”
“是吗?那就祝福你喽。”她看见俪菱借的书中有一本是“紫微斗数”,忍不住调侃她。“沈大师,等你研究出名堂以后,也顺便替我算一算吧!”
“你这种千金小姐的命有什么好算的。”
“乱讲。”她白了好友一眼。“爸妈在美国开餐馆就算是千金小姐了吗?我爸妈都是白手起家的,我才不是含著金汤匙出生的千金小姐。”
“那也不差吧,比起我有个酗酒的老爸和爱赌的老妈好多了,你别不知足了好不好。”俪菱还没点名她那个混黑社会的老弟,她的家庭简直是灾难大集合,不过她乐天知命,从来不怨天尤人,吭也不吭一声就一肩扛起家计,前阵子还到KTV当伴唱小姐赚钱替老妈还债。
避免俪菱想起自己丑陋的家庭,妍歌轻巧地贡献著自己悲惨的遭遇——“起码你艳冠群芳,追求者多如过江之鲫,爱情之路总是没有我来得坎坷吧。”想起自己那两段无疾而终的恋爱,妍歌的心还有著些微的痛。
“拜托,别再提那两个死没良心的家伙了,还有啊,麻烦下次交男朋友的时候眼睛睁大一点,别再找浩宇和小梓那种货色。”俪菱把书装进背袋里,一边叮嘱她说。“我把晚餐煮好了,回去记得微波来吃,我回去会检查的喔,在台湾要是死于营养不良症是很丢脸的事,你再不正常进食,当心连胃都搞坏了。”她叽叽呱呱说完,便匆匆朝外走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