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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一场口角消弭于无形。

  虽然祖孙两个老爱吵嘴,逗气,死丫头、臭老头的乱叫一通,但是感情却是非常深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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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宫——

  富丽、雄伟的大屋,金碧辉煌的琉璃瓦,在在都是富贵与权势的象征。

  它经历了许多岁月季节的轮替,看尽了宫中帝王登基的欢庆,也体会过帝王逊位时的惆怅。它叹遍宫中所有的传闻丑事,也哭过争权夺利时的邪恶。不管经过多少朝,改过多少代,相同的事情总是不断的在上演,成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感慨,都在它无言的注视中。

  刚登基的年轻皇帝也非特例,能脱颖而出坐上龙位,他的双手或多或少沾着血。

  不同的是他是为了自保,而不是觊觎。

  当他是太子的时候,有太子的烦恼,现在他登基为帝了,那些烦恼不但增加,而且更加致命了。

  如果他再无法在祭天之前,找到失踪的玉玺,那么他的皇位就岌岌可危。

  像金龙王朝这样历史悠久的古国,最重视的就是正统。

  他没有玉玺就接位,如此名不正言不顺,将被视为谋篡,不但皇位不保,就连性命都有危险。

  蔺卫裘眉头深锁,长长的叹了一口,“南齐,我是百般不愿拖你下水,如今却是无计可施,不得已一定要你相助。”

  南齐是他的亲弟弟,在充满斗争的宫廷里,他们手足之情深厚,任何人都无法撼动他们对彼此的信任,是相当可贵而且值得珍惜的。

  毕竟他们一起经历许多风雨,互相扶持着在皇室的争斗之中存活,这种情谊是一般人无法比拟的。

  “哥,你这么说就是不把我当兄弟了。”蔺南齐的声音冷淡,瞧不出喜怒,“这事非同小可,你怎么能瞒我这么久?”

  蔺卫裘苦笑,“我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回来的。”

  当日先皇西巡时急病身亡,为了不使国内人心动荡、外邦趁机入侵,随巡的南王蔺南齐当机立断,隐瞒了天子驾崩的消息,继续西巡,直到回宫后才举丧。

  手握兵权的他发挥影响力,遵循遗诏助皇太子登基为帝,并且由平西王代授玉玺给新皇。

  只是没想到由平西王手中接过的玉玺是假的,且当时没有任何人知道。等到蔺卫裘为了祭天,准备将玉玺先行奉香时,才发现有异。

  “哥。”蔺南齐道:“除了我之外,这事绝不能有第三个人知道。”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危险。

  “唉!我知道的。但是你单枪匹马的,我放心不不。朝中大臣都是先皇旧臣,虽然忠心有余,但全都死守旧制,绝不能让他们知晓。还好安康将军宣怀秀可以信任,他又是你的至交好友,我准备让他帮你。”

  蔺南齐点头同意,“而且怀秀精明果决、忠心耿耿,的确是个合适的人选。”

  “皇叔这招斧底抽薪实在太狠了,如果我挡不了他,恐怕就成了金龙王朝有史以来在位最短的皇帝。”父皇怕他无法顺利登基,于是将遗诏和玉玺分别交给最信任的两个人。

  蔺南齐的忠诚没话说,坏就坏在暂管玉玺的平西王有了异心。

  “哥,你还叫那狗贼皇叔?这可恶的平西王,我没料到他如此胆大包天,居然以假换真,图谋不轨。”

  蔺南齐非常的生气。但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他,总可以将自己的情绪控制得非常好。

  蔺卫裘摇摇头苦笑,“叫惯了,一时改不了口。”

  “这狗贼一定会在祭天当时发难,说你没有玉玺,不是正统继承人,逼你下台。”

  “我也是这么想,所以我们的动作要快,一定要在祭天前找回玉玺。”蔺卫裘烦恼的说:“只是我身在深宫,一举一动都受到注意,无法分身,只好拖你入泥沼了。”

  只剩不到三旬的时间,他实在忧心会来不及呀。

  毕竟玉玺的体积并不大,平西王有成千上万个地方藏,就算他能一寸一寸的翻遍平西王府,时间也来不及了。

  “哥,你尽管放心,我一定竭尽所能,在时限内将玉玺交回你手中。”蔺南齐信心满满,用非常坚定的口吻说。

  蔺卫裘充满希望的握着他的手,“好兄弟,我都靠你了。”

  他这个皇弟机智、勇敢,有坚强的意志和体魄,常常在军事上出谋划策,总能出奇制胜,凯旋而归。

  而且办事周到、敢做敢当、有勇有谋,胸怀豁达、非常善于团结人心,所以得到各方的敬重和仰慕。

  有这样出类拔萃的兄弟相助,蔺卫裘总算能安心一些。但依然愁眉深锁。

  毕竟玉玺一天没找回,就一天不能松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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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来人往的热闹大街上,小贩声声叫卖着,人潮汹涌,一副忙碌热闹的繁华样子。

  背着小包袱的乔而立嘴叽哩咕噜地叨念着,“臭爷爷,把我一个人扔在百花谷里无聊,自己却上京来玩。”

  真是太过分了,居然趁她呼呼大睡时走人,留个字条就想打发她,说什么有人用重金请他这绝世高手出谷帮忙。

  什么嘛,她也算是高手,干么不请她而请爷爷,一点都不把她放在眼里。

  平常有爷爷一起吵嘴的她,最怕的就是无聊、没话说,既然爷爷都跷头了,那她当然不会留在百花谷长霉喽!

  于是她拎着包袱,大摇大摆的一路玩上京,一点都不担心盘缠的问题。

  反正她“妙手”一伸,自然有银子入袋,轻松得很。

  她四处张望着,突然注意到一个瘦小的男人匆忙的跑着,往一个胖公子身上一撞,嘴里一边道歉,一边窜人人群里。

  胖公子骂了几句,也就摇着扇子走开,一点都没发现荷包不翼而飞。

  乔而立轻轻一笑,“呋,关公面前要大刀,真是不入流的手法。”

  得靠撞人引开注意力才下手扒窃,是最不入流的手法,她压根就不屑用。她举起小脚,往另一个方向走开。

  “京城怎么到处都是人呀?真是麻烦。” 不耐烦跟人潮挤,她干脆专挑没人定的小巷于,这走呀走的,迎面来了个颇为面熟的人。

  乔而立心里想着,“这不是刚刚那笨扒手吗?”

  对方似乎也在打量她,瘦巴巴的脸上露出一个笑容,快步往她走来,两人一个接近,那扒手大脚一栘,就想往她新鞋上踩,一只手却迅速的往下捞,准备扯了她腰问的玉佩就走人。

  谁知道他快,她更俐落,脚往后一抬,一只玉手晃进他襟内,神鬼不觉的摸走他刚得手的大小荷包,另一手却抓住他的手,往后反转。

  “瞧瞧这是谁,这么不自量力?居然把主意打到我身上来啦,嘻嘻。”

  “干什么?快放开我。”扒手痛得大叫,凶恶的说:“一个姑娘家,抓着个大男人,太不像话。”

  “好哇,你说放开就放开。”乔而立将他往前一推,抬腿在他屁股上踢了脚。

  扒手站不稳,立刻摔了个狗吃屎。

  “妈的,你这鬼丫头,我要是不教训你,你不知道天高地厚。”扒手恼羞成怒的爬起来,卷起衣袖,露出凶神恶煞的表情。他看她娇弱,觉得她好欺负,既然扒不到就干脆下手抢了。

  她拍拍胸口,“哎唷,我好伯喔。”

  扒手朝她冲过来,她等到最后一刻才笑着往旁边一跳,还假装关心的说:“当心、当心,快停步,小心撞到壁上去。”

  可惜她的提醒太晚,扒手已经撞到壁上,缓缓的滑到地上。

  看在也算同行的份上,她很好心的给他忠告,“我说你呀,也太不像话,扒术这么差劲,又不识货,趁早别在街上混了。这块玉是超级劣质品,你看不出来呀。”

  这块劣玉是她在一个专门骗人的玉店摸来的,她一看就知道那里都是假货,为了不让不知情的人受害,她干脆把劣质玉全都摸走。

  她一路上丢了一堆,最后这一个运气好,刚好是她喜欢的蝴蝶样式,才能幸运的留在她腰间。

  撞得流鼻血,扒手已经很不爽了,还被她这样奚落,这口气怎么忍得下。狂吼一声,也不管鼻血狂流,就朝她冲去。

  “臭丫头,我打死你,有种别跑,给我站住!”

  乔而立一回头,看见他满脸鲜血的跑来,吓了一大跳,赶紧回身就跑。虽然她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倔脾气,可是看见鲜血就只有投降的份。她这辈子就怕那红红糊糊、充满恶心腥味的血了。

  “别追我,快走开,大不了我把你的东西还你嘛!”她一边跑一边叫,只希望那恶心的血人离她远一点。

  扒手一听,连忙往怀里一摸,跟着大惊失色,这才明白他是强盗遇到贼爷爷,没扒成对方,反而被摸个精光。

  他气急败坏的吼,“你这死丫头,我跟你拚了。”

  乔而立看他紧追不舍,回头道:“你干么还追着我呀!快走开,你知不知道你的模样很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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