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父都革命十一次才成功,妳失败一次算什么。」
「你的意思是我还得要再等个二十年?我的妈呀!」
「呵呵,看样子我是挑错安慰的方式了。要不,这样吧,我有从美国带回来的研习资料,本来是要留着给自己独享的,不过妳若是肯帮我一个忙,我就免费与妳分享。」
「嗳,你居然还要我付出代价喔?别人的安慰都是免费的耶!」娇嗔的眼一瞟。
男子气定神闲地一笑。「这就叫平等互惠。」
「看在大家都是老同学的分上?」双手合掌,央求。
「我不会叫妳到我家做苦工,打扫洗衣的,放心。」没得商量地,他咬着烤鸡肉串,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这个忙帮不帮都随妳,我不强求,不过要我免费送出研习资料,我可没那么大方。天底下唯一有资格获得我无私慷慨的人,只有三种女子,一是我妈、二是我姊妹、三是跟我同床共枕的亲密爱人。妳哪一种都不是,所以不行。」
「好歹我们也交往过!」不服气又不甘愿地,她瞪瞪他。
「是啊,大约三小时吧!」程世庆很不给面子地回道:「明明答应要和我交往,三小时的课一上完就把我甩了,这可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伤痛。」
讲到这边,项晓瑜能耍赖的借口都用光了,再说也说不过反应灵敏的程世庆,只好鼓胀着气呼呼的粉颊,用一双筷子戳着小菜碟中的凉拌豆腐出气。
「……程干员,你要项法医帮什么忙呢?如果我可以做得到的话,那我来做好了。你就把资料借给她看,怎么样?」始终枯坐在一旁安静地喝着啤酒、吃着小菜的秦日顺,打破沈默地说。
项晓瑜瞪大眼。直到刚刚的刚刚,她压根儿就忘记旁边还有这号人物的存在。先前把东西交给秦日顺后,她的下班时间也到了,程世庆提议到啤酒屋喝一杯,或许是秦日顺在场,程世庆不好意思不邀他吧……总之,莫名其妙地就演变成了此刻的三人行。
「你?」程世庆笑看着他和她,扬扬眉说:「晓瑜,妳还是这么受欢迎啊?不管到哪里,都能找得到自动为妳付出的善良绅士。」
她闷不出声地撇开头,而秦日顺则尴尬地解释道:「请不要误会,我不是对项法医有非分之想,纯粹是……看到项法医这么渴求新知,这份上进心很难得,所以才想出点力罢了。假使你们是为了其他事在争执,我也无意自告奋勇。」
「你不必忙着否认也没关系。我可以以过来人的身分,给你一点儿建议。」满是揶揄的唇角斜起。「首先,要追项晓瑜得有心理准备,绝对不能做个普通男人。要是你像个普通男人一样地送玫瑰给她,或是约她去看电影,那就等着惨遭滑铁卢吧!」
「程世庆,你喝你的酒去啦!」羞恼的小脸恁是娇艳好看。
但他还是继续向着秦日顺说:「你知道吗?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有位学长一眼就煞到我们的大美女,苦苦追求了半年,还在情人节当天捧着一束成千上百朵怒放的玫瑰送到教室门口,下跪请求她和他交往。结果你猜这位大小姐是怎么回答的?她说『无聊透顶!谁规定女生就非得喜欢玫瑰不可?我最讨厌的就是玫瑰花的味道了!』试问,人家玫瑰花哪里惹到她了?竟被她嫌弃得像是路边野草一样。听说那学长回家后挂了一个礼拜的病号,那束上万块的玫瑰也沦为焚化炉的灰渣了。」
啧啧地说完后,程世庆还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很过分吧?仗着自己生得漂亮,就这样糟蹋男人的心。荣登恶女榜首,实在当之无愧啊!」
秦日顺毫不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因为自己也是项晓瑜毒舌下的受害者。
「你不信?」
误解了秦日顺的默默无语,程世庆火力全开地再爆料。「不只这样喔!法律系知名的白马王子找她去看电影,结果她竟把人由电影院前掳走,强迫他陪她去看人体解剖的奥秘大展,自己一个人对着一堆扒光了皮肤,只剩肌肉组织、骨头组织的真人实体标本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兴奋不已。当然,她事后在礼品部门疯狂血拼,买了一堆人体小模型,要可怜的白马王子熬夜帮助她组合起来……最后逼得对方快捉狂,赶紧和她分道扬镳,就怕她哪天会把自己的骨头也拆了。」
「等一下!程世庆,你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又不是变态,干么拆解活人骨头啊?况且他也不是因为这样和我分手的,我是嫌他胖了,连骨头都摸不到,所以才要他减肥完再来约我!」项晓瑜翻翻白眼地更正。
「他会变胖,不也是因为跟妳在一起,压力过大,所以拚命吃东西减压造成的吗?」竖起手指,程世庆掐算着。「被妳害到增肥的、秃头的、罹患神经性胃炎的,还有那个狂看百科全书成了个千度大近视眼的,都被妳无情地甩了。这样还不能证明妳根本就是全世界男性的公敌吗?」
她丢下了筷子,秦日顺以为她是要动手修理程世庆,可她却站起身,瞇着眼说:「恕我这个男人的公敌暂且失陪了。而你们两位,最好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把你们的『姊妹悄悄话』全讲完。等我回来后,要是再听到这话题,可是会不客气地翻桌哟!」
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翩然离去的背影,秦日顺有些不明白。他预料她会大发雷霆、破口大骂的,但……却没有?到底项晓瑜算是「好脾气」,还是「坏脾气」?
「我不是说了,我讨厌没有EQ的人,晓瑜若真那么没修养,不分轻重、不管青红皂白地就在这种地方发火,我和她又怎么做得了朋友呢?」程世庆心有灵犀地回答了他的疑问。
「你看我的表情,就能知道我在想什么?」秦日顺怀疑他学过窥心术。
「我敢说你喜欢她。」
「……不,我想你说错了。」
「你是喜欢她,要不就是你动心了而自己还没发现。」
心一悸,迅速地狂猛跳动着。
有、有这种事?!我自己喜欢上了项晓瑜而不自知?不、不、不,我自己的心意,我自己是最明白的,怎么能随别人的话而起舞呢?
呼地大吐一口气,紊乱的心神总算稳定下来,秦日顺掩饰住自己的「一时动摇」,举起啤酒递到嘴边,想了想又放下,满脸疑惑。「我一直非常好奇,为什么你能这么有自信呢?一个人不可能真的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但你说得好像你『真的』能看穿别人的脑子一样。」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技巧,从一个人说话的谈吐到他的眼神、表情、动作,除非对方是经过训练,刻意不让自己的情感浮现在脸上,或是丧失正常心智、表情呆滞的病患,否则通常要研判出一个人的想法并不是不可能的。」一笑,竖起一指,程世庆强调地说:「记住这种技巧,可以让你成为一名诈术高手,也能让你成为铁口直断的算命仙。」
易言之,自己便是被他「唬住」的傻瓜之一?唉。
「晓瑜的外表确实是多数男人的梦幻情人,可惜的就是她的古怪嗜好对男人而言是敬而远之的恶梦,而她的别扭脾气……恐怕就更让男人消受不起了。因此追她的人虽多如过江之鲫,但能与她交往并维持下去的家伙反而是凤毛麟角。」
扬眉,恍悟。秦日顺知道这些对话所隐藏的弦外之音了。「你想给我打预防针的话,是多此一举、白费功夫了。」
程世庆一瞬也不瞬地盯着他,侃侃而谈的舌头突然间像被猫给叼走了。
于是秦日顺更肯定地说:「早在这之前,我就听过她许多事迹了。从她的表哥口中,也从我的某位大学好友口中……他也是苦追她不成,铩羽而归的败战勇士之一。我没有自虐倾向,把追逐高不可攀的美女这种事,当成人生挑战的重要目标,尤其还被她三番两次地看扁、羞辱过,我再怎么没有自知之明,也不想碰那种空有一张脸可看,其余都是令人不敢恭维的致命缺点的女人。」
「你说完了吗?」
秦日顺点点头。「反正天塌下来,我都不可能追她的。会约她出去的男人八成都是头壳坏去,嫌人生苦短,想早点被气死好转世投胎的家伙。」
「可以轮到我说了吗?」
漫不经心地看向程世庆,回道:「请便。」
程世庆仅是摇了摇头,指向他后方。
秦日顺一回头,看到冷笑得媲美北极冰山、额冒青筋的项晓瑜。
一字字地,她缓慢地说:「我倒要看看,和我约会过之后,你是不是能早点去投胎转世,或者天会不会塌!」
「啊?!」
项晓瑜的双瞳迸出火花,揪住他的领带,往上一提,甜笑地说:「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去哪里好呢,亲爱的秦警官?噢,我有个好主意,来个殡仪馆一日游怎么样?看看能不能让你早点『习惯』往生者发出的气味。我认为你最好是早点习惯,因为根据你自己的说法,可能约会完后,你就会隶属于他们的其中一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