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眨了眨眼睑,环顾四下后,沙哑虚弱的呻吟逸出喉咙,「这是什么地方?」这里看起来不像人住的地方。
「鬼屋。」
「鬼屋?」听到她的回答,他吃力的转头,这个一身全白的女子正蹲在他身边。
林明萱怕他一命呜呼,不仅婚礼没去,连换衣服的时间都省下,回到家拿了急救箱就赶紧来救人。
「你住这?不怕吗?」居然住鬼屋?
「险恶的人心比鬼更可怕。」没必要跟个麻烦的陌生人做太多解释。她毫不手软的把整罐酒精倒在他伤口上,消毒!
「啊--」灼烧的剧痛让他弹坐起身,音量拔高,「你搞什么?!很痛耶,不会轻一点。」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躺在冰冷的地板上,难怪那么冷。
「以一个身受重伤的人来说,你的精神挺不错的。」恢复力也惊人,不过一个白天就恢复意识。
要不是他不留神也不会给那些匪徒有机可趁。「谢谢你的安慰。」他没好气的道。知道她是在帮他上药,只是动作一点也不温柔。
他低头,只见上衣已被掀起,西装外套垫在身下,避免伤口碰到地面。
「是你救了我?」
「嗯。」腰眼的一个洞的血已经凝结,子弹擦过他腰侧,穿透后背,没伤及内腑。
「那些追兵?」
「找不到你就走了。」林明萱好奇的看著他伤口,「你这是枪伤吗?没死真是命大,你该感激那枪手射偏了。」
「是我身手敏捷。」
「如果真行的话,就不会被打到,要在道上混先把身手练好,下次就没那么好运气了。」这也是她第一次治疗枪伤,想不到她随便照电影里的方法也有效。
他悻悻然的说:「谢谢你的忠告。」这女人是他遇过最不可爱的一个。「你叫什么名字?」
「林明萱。」她替他上好了药,拿了绷带和透气胶布帮他包扎好,口气平板得没有高低起伏。
「真名?」
「对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我不需要撒谎,是不是做你们这一行都有神经质,疑心病特别重?」
「你说话都是这样直来直往的?!」损人不带脏字。
看了眼腰间缠绕的绷带,血已经止住,虽然包扎技术不怎么样,但聊胜於无。
他闻到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清雅玫瑰馨香,稍稍消弭了这屋内阴冷迫人的寒气。
「实话总是容易被人误解。」她满意的看著第一次为人包扎枪伤的成果,随后起身,她拿起急救箱。
「你不怕我是作奸犯科的罪犯吗?」还告诉他本名。
不奢望她的搀扶,他以单手撑著地面,忍痛站起。看不出她有著如模特儿般的高挑身材,他身高一百八十七公分,她的头顶刚好与他视线平行。
「你不提我还真差点忘了。」林明萱从小皮包内取出纸笔,「这是邮局支号和帐号,在你被警察抓到之前记得先把帐结清。」清醒了就死不了,也与她无关了。她看了腕表,是该吃晚餐的时间。
「礼服干洗费五百元?」收过她写的纸,字迹很娟秀。他念著上面的数字。
「收你五百算客气,我还没跟你算耽搁我时间的费用,你让我没时间去参加婚礼。」她在这里一天,手机也关了一天。
「你的婚礼?」
她不想多做解释。淡睨了眼身材挺拔的他,没想到他这么高,她很少看人还需要仰头四十五度。
他咬紧牙关,忍著腰问灼热撕裂的剧痛,目光一瞬也不瞬的端详著留著一头薄削的短发的她。白皙的脸蛋上看不到毛细孔,他一掌就可以覆盖住她整张脸,五官匀称,英挺的柳叶眉下是双黑得晶亮的瞳眸,看得他呼吸一窒,屏气凝神。
他该不会是脑袋被敲坏了吧,居然觉得这嘴巴很毒、姿色平庸的男人婆长得很美?!
为了掩饰看她入神的尴尬,他冷嘲著,「我可以请问一下这位为社会除害的伟大英雄是何方神圣吗?我为他的英勇牺牲致上最高敬意。」
林明萱语气不冷不热。「我现在明白你为何会被人追杀了。」这种人少一个,社会少一个败类。
「我叫步惊奇。」
「噢。」她虚应了声。他叫什么她才不在乎。
「你不知道我是谁?我说我叫步惊奇。」她的反应怎么跟一般人不太一样,身为堂堂「步氏企业」三少的他,名声虽比不上娱乐界的演艺人员,好歹也是报章杂志的常客。
「看你外表挺正常,怎么还需要人提醒你叫什么?!年纪轻轻就有健忘是老人痴呆症的前兆。」
他额头青筋突起井字线条,「步氏企业你总该听过吧?」提起司法界所向披靡、金牌律师步惊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算改行从事殡葬业依然炙手可热,黑白两道都卖他三分颜面。
「你的帮派已经进步到企业化经营啦,真看不出来。不过漂白漂得不干净才会被人追杀,可见你的能力尚待加强。」
现在这社会早就黑白不清、是非不明了,某黑帮的大哥被枪击,知名度大到丧礼还有大官去致哀,还荣登新闻头版供人瞻仰,声势之浩大动员到警政商三界,让人真搞不清什么是黑什么是白。
步惊奇头顶飞过一排乌鸦,自牙缝挤出话来,「我说过我不是混黑社会的。」不知道她是真不知还是故意装无知的,在台湾多少女孩子想获得他青睐,这该不会是她欲擒故纵,想引起他注意的方法吧?
林明萱耸耸肩,「不是就不是,你不需要特地解释,我不想知道你是哪个帮派大哥,也无意和你攀关系,等你上了社会新闻头版我会为你默哀三秒钟。」就算他混黄道、走道、旁门左道也与她无关。
深呼吸的和缓脾气,他嘴角勾起迷人的微笑,「算了,反正你记住这名字,我步三少可不是个忘恩负义之辈,我欠你一份人情。」以他风流倜傥、一表人才,岂少得了女人送上门,不缺她一个,他只是不想欠人情债。
「喔,既然你没事,我该告辞了,你保重。」她说完即转身离去。
「ㄟㄟ,你就这样走了?」他清醒不代表他没事,看来她是真的不知道他是谁,居然当真丢下他不管。
「还有事?」能够站还能走,就不需要担心他死在街头。
「我饿了,也有点渴。」
林明萱恍然大悟,拿出手机。「给我你家里的电话。」
「做什么?」
「打电话通知你的家人来认领。」她救他已经仁至义尽,没必要供养他。
步惊奇登时绿了脸,「你不会弄点吃的来吗?
「从这出去左转到大马路上有便利商店,不过,你身上似乎没有半毛钱,需要我先借你吗?」
「不用了。」他咬牙切齿的念了一串电话号码。
他到底遇到个什么样女人?说话直接不矫饰,表情四平八稳没有多余形色,个性怪异乖僻媲美他家的惊玉,可是惊玉至少不会见死不救,而她居然冷血的扔下受伤的他掉头走人?!
「找谁?」
「方惊云。」他是自己那位花心种马的父亲因为与母亲冷战而在外发展,不小心播下的种。
他会姓方是因为他的生母方姨坚持不愿让儿子入籍,不过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早把他们母子视为一家人。目前他在台北念书边帮忙打理步氏企业,职称是步氏企业总经理。
「请问是方惊云先生吗?这里有位名唤步惊奇的受枪伤,麻烦你过来接他,地址是……对,就是这里,他还活著,不过他很饿……对了,顺便带衣服给他替换,免得一身血出门吓人,就这样。」
林明萱交代完后旋即关掉手机,免得唐唐电话打来,她现在可没啥精神应付。
「好啦,对方说大概一个钟头后会到。」
见她转身就要走,步惊奇忍不住出声,「喂,你走了我怎么办?」留他一个人在鬼屋?!
「难不成还要叫人来陪你?又不是三岁小孩!」她还是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为妙。
他脸色僵了下,鼻哼一声,「随你,你要走就走,我才不需要人陪。」算他倒楣,被个个性古怪、说话没大脑的女人救。
林明萱停下脚步,回瞟了他一眼,一身狼狈仍掩不住他与生俱来、优雅自信的尊贵气势,就算落难也骄傲得维持男人的尊严。
他薄削的嘴角抿著倔强的线条,而深邃眸子却不经意闪过一抹孤寂,活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大猫,却又骄傲得不向人乞怜。
她心悸了下,胸口一根名叫恻隐之心的弦被拨了下。她深吁了口气,看了眼表,应该赶得上晚上的筵席。
「恶人无胆这句名言果然说的没错。」
「你说什么?」步惊奇两眼暴睁。他这张潇洒帅气、俊俏迷人的脸庞哪里看起来像恶人?!
身为步氏企业三少,加上律师头衔、高大英俊的外表、健美强壮的体格,多少女人渴望与他共度一夜春宵,这女人太不识货。
「我就陪你到你家人来。」她救人救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