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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低头,只见一个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挡住。

  「你谁呀?」

  「我是……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你没看到吗?」他吃力的爬出角落,一手捂著腰侧,脸色惨白,活像电影里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边还残留鲜红的血渍。

  「看到什么?」她收回视线。这污渍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净。

  「女人你眼睛瞎了呀,你没看到我受很重的伤吗?」

  「原来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这才注意到垃圾堆边的一摊血,本以为是垃圾袋里的腐肉残渣渗出来的。

  他点了下头。

  「就是你的血弄脏我的小礼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内的纸笔,俐落的写完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邮局帐号,洗衣费就汇到这帐号。」时间快来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伤重快死掉,也该拉他一把,而这个女人居然对他视若无睹。看她要走,他连忙大叫。

  「还有事?」不管了,到时再想办法清理。她再不赶快一点,准会被一早打电话来催她的新娘骂到臭头。

  「我受伤那么重你没看到吗?」他咬紧牙根,勉强扶著墙站起。

  「看来伤得很重。」但那又与她何干?这年头做好人不长命。

  他用力点点头,总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杀手的称号的……一阵昏眩袭来。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护车?」举手之劳。她低头自皮包内正要取出手机--

  「不……不可以。」他赶紧伸长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这该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惊骇的猛抽口气,愠火的瞅著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脸色不变也难。

  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气,她还能去喜宴吗?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来警察,那……就……糟……了。」蓦然眼前一黑,他整个身子往前倾,最后飘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声。

  「啊!」她脸都绿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这天杀的混蛋,怎么要死不死干脆一点!」

  他满身是血的扑在她身上,同时也毁了她身上的伴娘礼服,而他沾满血的手就贴在她纯白的胸口。

  胸口?!

  瞪著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来自讶冷静过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想给他踹下去、打个几拳,可是要是真这么做了,他一命呜呼,他身上沾了她的指纹鞋印,她岂不倒楣变成了杀人犯?

  正想推开他之时,杂沓的脚步声从巷口传来--

  「刚刚看到他往这!」

  「兄弟们,继续搜,别让那家伙逃了。」

  闻声,林明萱心神一凛。这家伙死抓著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万一他被逮住了,那么她身上这套租来的小礼服的清洗费找谁赔?

  踌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楣!

  「你最好给我撑下去。」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后藏起,歹徒果然没发现。

  等待那些威胁的脚步声远去,她心口大石头落下,转身瞪著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的他,他的手还死命的揪著她裙摆。

  她这样怎么去参加喜宴?

  这时皮包内电话骤响,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机。

  「喂,唐唐,是我……」

  「萱萱,你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齐,就差你一个人。」

  「我……」话还没开口就被打断。唐思雪,她大学的好朋友,个性乐观开朗,唯一的缺点是……

  「我们等会要去婚纱店化妆,车子已经来接我们,对……那个是喜幛,先拿上车,还有捧花也顺便一下。」

  「唐唐,有……」

  没错,说话跟机关枪一样。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准备,你快一点。」

  「等下。」深吸口气,林明萱大吼一声。「让我把话说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没关系,我要说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你生气了,对不起,我话太多,你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个人,泰佣又不会说中文,都没有人陪我讲话,我常常自顾自的说个没完没了,只有你会认真听我说话,你不来,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你我会怕,是不是你忘了我家路怎么走,要不然我派司机去接你,你现在人在哪里……」

  没机会插话的林明萱额头挂著四条黑线,叹了口气,「不是交通的问题,就算迷路我也会搭计程车过去,不过我得先回家换一套衣服。」遇上唐唐这样的女子,她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拒绝。

  「衣服?!是衣服的问题吗?你昨天试穿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还是裙摆太长了?这没关系,有问题等你到了,我们再请礼服公司的人修改,你快点过来就好了。」

  「跟衣服没关系……」

  「萱萱,那有什么问题?」

  「我……算了,别等我,你们先去婚纱公司化妆,我尽快赶到。」婚礼在饭店举行,他们还包下饭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补妆。

  「好吧,那你要快一点喔,我会等你。」

  收起电话,林明萱看著横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切断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摸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证件或名片之类的可以通知他家属亲友。

  可恶,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皮夹、没有任何证件,只有染血的衣著看得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没有身分证明,当然无法打电话通知警察或救护车,他被抓的话她找谁讨洗衣费?

  更何况要是他不小心死在这……拜DNA科技发达,刑事犯罪鉴定的先进,她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嫌疑犯。

  真要见死不救吗?她的良心也说不过去哪!

  迫於无奈,林明萱使劲撑扶起他,就当是日行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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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记得这条巷子的转角尽头有栋荒废已久的独栋别墅,走路约莫五分钟。

  那栋别墅庭园杂草丛生,据说屋主一家三口瓦斯中毒身亡,还听说有情侣在屋内殉情……绘声绘影的谣传那是栋鬼屋。

  总之,大门颓废的敞开,也没有人有胆进去,经过也是快速通过,那个地方藏人应该很方便。

  她可不想将他带回家,她住公寓,还得爬上四层楼,她又不是疯了,光拖著他前行一分钟,她就汗流浃背。

  还好冬天周末清晨一大早,天空阴沉沉的,没什么人,她吃力的背拖著只剩半口气的他闪闪躲躲,听有人声和车逼近,她立刻躲进暗处。

  花了比平常多一倍的时间,终於让她到达鬼屋大门。

  这时候的天色仍是晦涩昏沉不明,深蓝的幔布覆盖住整个天空,刺骨寒风袭来,几乎冻结她的手脚。

  林明萱小心翼翼的推开颓废虚掩的木门。

  「咿呀--」脆弱的门扉不堪一推的往她身上倒下,她花容失色的来不及闪,只见门板倒下--

  咚!

  「哎唷,搞什么?」刚好她肩上的他高个子顶著,门板击中他脑门。

  他,醒了。

  「你醒了,太好了。」她吁了口气,正想扔下他时,岂料他张开眼睛,眼珠子转了一圈后往上翻起白眼,他沉重的身子软趴趴的压回她身上。

  不省人事。

  林明萱脸色丕变。他该不会被砸破了脑袋,提早见阎王去了吧?

  她忐忑不安的拍了拍他苍白的脸,「ㄟ,你要不要紧?」没反应。

  她赶紧把他拖进鬼屋里,随地放下,然后趴下身子,将耳附在他胸口。

  呼……还好还没死。耳朵听到的微弱心跳让她如释重负。

  不过,他身体传来的高热令她眉头打结,再不赶快给他急救,说不定他真的要跟阎王拜年去了。

  刻不容缓的,她拎起裙摆奔出鬼屋,往她家的方向去。

  一名醉汉经过,乍见白影从鬼屋闪出,他揉了揉双眼,那白影不见了,当场酒醒了一半,脸色别白。

  「鬼呀!」惊吓的醉汉转身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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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眼的冬阳泻入断垣残壁的别墅内。

  落地门已经不见了,地板龟裂,杂草丛生,颓圮的梁柱倾斜,而不见窗子的墙上空著个洞,墙上也有好几条大裂缝,还露出红色砖块,裂痕处甚至冒出生命力强的绿色藤蔓垂落地面。

  天花板的状况更惨,半边的天花板掉落满地砖瓦泥碎,刚好变成楼中楼,可以清楚看到二楼的惨状,冷凛刺骨的寒风从四面八方灌入屋内。

  天花板淌下冰冷的水滴在他脸上,滑过颈部渗透衣服底,冷得他身躯不自觉的瑟缩了下,他冻醒了。

  微弱的呻吟引起林明萱的注意,她斜睇了他一眼,「你醒了,我就省事多了。」不枉费她拚命用酒精替他擦身体降温,不讳言的,他古铜色的结实体魄不逊於电影里的闪灵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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