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猪的悲情纪事 凌筑
真的很痛!
宜纯痛的是等我的拖稿有如恶梦,我痛的是……手快废了。
不知道是赶稿所致,还是打电动的后遗症……宜纯不可以打我,这是老猪唯一的休闲。
手臂从手指、手肘到肩膀都在抽痛,那种感觉就像……大家拿著针往骨头扎就可以体会了。
最近年关将近大家抢钱抢得凶,大概只有猪还在堕落,有种很累的感觉袭上心头,我是不是快迈入更年期了呀?
电脑也许让生活很方便,但相对的也让人容易沉沦,像猪仔最近败了一台新的Notebook,由於它很轻可以带著爬爬走,像上本书的序就是去台东度假的日记,因为懒得打序就把日记交出去。
在交稿前夕,猪姊我大砍文章,因为没有特色!
对,就是觉得没有特色,剧情固然很爆笑,可是让猪觉得很无聊,所以猪仔重新写过……宜纯美女看到这,要猪帮你叫救护车吗?
也因为这台Notebook真的很方便,速度很快,使得猪开始堕落,加上无线网路,到哪都可以上网,这一上就没救了。
可是因为不太习惯用笔记电脑的滑鼠版,用手动滑鼠过多的后果就是我的手出了毛病,贴金丝膏也无效,后来我表哥说女人手,就是富贵手,操劳过度,最好休息一阵子,否则……哼哼,我发誓我再不玩电动超过三个小时。过年……玩一套就好。
呜……我现在开始练习左手吃饭,左手写字……会不会太晚?
赶稿的时候哪容得比乌龟移动速度还慢的左手,还是只能忍痛用右手,在上头贴上膏布,爬上电脑桌赶工。
看来要保住右手,我恐怕得练习像恶魔秋爬格子的速度。
言归正传,这一本是延续「世界老婆大不同」系列之《摩登非洲妹》的故事,里面那四个怪癖男人,猪本来没打算要写的,偏偏这些恶男猛在我脑袋敲锣打鼓……
吵死了,滚一边去!
「没有人要的老女人,没胸没腰腿又肥又短,长得不像女人难怪没有人要。」书中的男主角跑来插花。
「闭嘴。」一脚踹开禽兽。
话说到哪里了?对了,为了避免被这些恶男三不五时的荼毒,我只好忍痛将他们出清,一个一个送上断头台。猪脑冒出两根恶魔的角。
「果然是猪脑。」一拳打飞禽兽。
猪在此下台一鞠躬。
PS「世界老婆大不同」这一系列猪赶得很快,没想到我是第一个写完的,这大概是神迹,宜纯你真的显灵了!
楔子
夜,漆黑的天空不见一颗星子,一轮皎月高挂,透著诡异的红光洒落大地,映照得一团迷雾,殷红似鲜血般,包围著这幽暗的森林。
一名衣衫褴褛的黑发少年仓皇的在森林中奔逃,刺骨寒风在耳边呼啸像是要撕裂他,浑身像给万蚁囓咬,痛得他喘不过气。
听不见虫鸣蛙叫的森林宛若一座死域,困住了失去方向的他,背后凶恶的狗吠和不断逼近的人声让他无法停顿喘息,他只能不停的跑、不停的跑。
阴暗中的微光诱使他犹如飞蛾扑去,「妈……」
声音断断续续的梗在喉头令他呼吸更加困难,湿冷的雾气在他脸上凝结成露与汗水淌下,流进他张开喘息的嘴,甚至他的眼里,他觉得刺痛,但他没闭眼,也没有伸手擦拭,瞳孔惊悸收缩的望著后方。
随著背后无数阴森的绿色磷火逼近,他跌跌撞撞的跑向透著微光的森林深处,光线越来越明亮,温暖了他眼眶,令他耗尽的体力再生力量。
「妈妈,他……他们追……追来了,快……快逃。」一栋颓圮的木屋矗立在光海中,他冲到木门前,抡拳的敲著。声音在门开的刹那卡在舌尖,血液瞬间冻结,他脸色骤变。「怎么是你们,我母亲呢?」眼前出现三个彪汉,淫秽的笑声自他们口中逸出。
当他视线落在屋内躺在血泊中的孕妇时,灵魂抽离他的身体,他惊吼,「不--」
「逃……快逃,孩子。」妇人微弱的低喃飘著死亡的气息。
「我要杀了你们。」血丝布满男孩眼中,他疯狂的冲上前对著大汉们一阵乱打乱踢。
「自找死路。」其中一名大汉啐了声,踹他一腿,他瘦小的身子往后弹飞,撞到大树才停下。「要怪就怪你的出生吧!」
「少跟他罗唆,把这小子一并解决掉。」
「孩子逃……逃吧!你一定要活下来。」他看见母亲回光返照的脸上最后的微笑,「求你,你一定要活下……」眼一闭,她没有了声息。
「不……啊--」撕心裂肺的吼声撼动了沉静的森林,鸟飞兽走。
「找到了,在那。」
追缉的脚步及咒骂声越来越近,他不假思索的拔腿就跑,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活下来。
三名大汉见状,立刻大喊,「别让他跑走,快追。」
眼泪和汗水灼烫他的眼,感觉追捕他的人的呼吸声就在耳边,胸肺因冰冷的空气而胀痛著,感觉心脏几乎要因快跑的疼痛及悲愤爆裂开来,但他不能停下,他向自己发誓一定要活下来报仇。
风刮著他的脸,雨水和汗水浸湿了他身上的衣服,体力渐渐透支,眼皮因烧痛几乎睁不开。
倏地,小腿背传来撕裂的剧痛,他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连爬带滚的滚入冰冷湍急的河水中。
「救命……咕。」载浮载沉,只闻狗吠和桀笑声,他陷入更深的黑暗……
「醒来!」两只温热的小手轻拍上他脸,惊醒了他,他反手握住那双小手,「小哥哥,你又在作恶梦了。」
「萱萱。」他如释重负。
「爹地说练武之人最忌心浮气躁,像你这样怎么成为武林大侠。」小女孩趴在床边,睁著骨碌碌的大眼睛。
「师父呢?」
「要叫爸爸。我一早就没看到他们。」她兴奋的告诉他。「小哥哥,我告诉你喔,昨晚我救了个人回来。」
当初他也是被多管闲事的她所救,入了她家的户籍之后,他过著悠闲自在的日子,有疼爱他的父母、家人……他真的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平静的过著平凡人的生活。
「我去看看……」当他掀开被单欲下床的时候,刺鼻的血腥味令他警觉的拉过小女孩,将她藏在身后。
「萱儿,快走……带著萱儿快走。」
门边出现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是师父!
「爹地。」她震惊的脸上没了血色,「出了什么事?」想冲上前,冷不防他背后窜出一把银晃晃的刀。
她猛抽口气,「爹地,小心后面。」
「快走!」她父亲以肉掌拦下刀锋。
杀红了眼的竟是她救的人……她当场昏了过去。
第一章
「快迟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著一袭宛若中古世纪欧洲仕女打扮、低胸高腰的白纱洋装,手肘挂著珍珠制的银色皮包,她边盯著腕表,一手拉起白纱裙摆加快步伐。
什么早上六点之前要准时到新娘家集合,那么早谁爬得起来?天都还没亮呢,她嘴里嘀咕著。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电话,她真的会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个上班族,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个好觉。
冷风迎面吹来,林明萱身子瑟缩了下,眯起一双凤眸东张西望,不经意的瞥见左手边一条暗巷。
她记得这条狭巷是通往公车站牌的捷径,晚上龙蛇混杂,普通老百姓不敢在深夜时走这里,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应该没关系吧。
心思一转,她脚步便往巷子走。
「这裙子怎么那么长?」她不耐烦的抓著丝滑细致的裙摆。这累赘曳地的裙摆让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谁昏了头的发明这种蓬蓬的白纱礼服,让女人行动受限。而那些自称新娘表姊表妹们的伴娘群,什么不好挑,偏偏挑这种麻烦的伴娘礼服。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她微弱的抗议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给淹没,还规定她也要跟著活受罪。
「啊……」她停下脚步,忽然发现拉起的裙摆后沾上了一大片殷红的脏渍,她微恼,「真糟糕,衣服弄脏了。没事叫人穿什么白色小礼服,也不过是当伴娘,为什么穿黑色就不行,现在可好了。」早知道她应该穿牛仔裤出门,到婚礼会场再更衣就好,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呻吟响起。
「这礼服还是租的,要赶快弄干净,否则留下污渍就糟了。」她捞起沾了污秽的裙摆,试著用面纸擦拭,一边加速前进。
「小姐。」
「得赶快赶路,要不然唐唐会打电话来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声大叫冒出。
叫她吗?这空荡荡的巷子好像只有她。
「谁?」她脚步一顿,警觉的回头张望。
没人呀!
「我在这。」声音从地上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