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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某私立大学 学生餐厅

  「蝶儿!蝶儿!快过来,这里有位置!」

  白翎两手各端着一个盛满饭菜的餐盘,在第四节下课后人潮汹涌的餐厅里,抢食物兼抢座位。

  「蝶儿,我在这里!快坐下——」

  跟在白翎身后的女孩,长得纤细匀称,面容清秀端丽,她很有默契地加快脚步,

  一屁股往长凳的中央坐下,恰好占住两人份的座位。

  「呼……终于有地方可以好好吃一顿饭了。来,这份给你,我特别帮你挑了一块最瘦的卤肉喔,吃了不会胖的。」

  白翎满足地把两个餐盘「平安」放下,又忙着布筷子端汤,像个大姐姐似的招呼她的好妹妹-—翁蝶语。

  「好棒喔,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谢谢!」翁蝶语满心感激地挟起好友的爱心,吃进嘴里更显得甜蜜。「唉,如果没有你眼明手快帮我抢,可能我再多读四年,也吃不到这么好的卤肉。」

  「嘿,知道我的厉害了吧!」白翎露出得意的微笑。「你啊,没有我是不行的。」

  翁蝶语同意地点头,有感而发。

  「说的也是!不管哪方面,日常生活啦、考试啦、还有我妈留给我的美容中心……全靠你帮我撑着,要是没有你,真不知我今天会变成什么样子了!」

  「可是,如果没有你在我身边亲如姐妹的陪伴,老实说,妈妈过世后的这些日子,我恐怕也撑不过来啊!」

  白翎叹口气,放下筷子,思绪又飘回不堪回首的过去。

  故事,得从上一代说起——原来,白翎和翁蝶语的母亲就是情同姐妹的死党,两人一样在很年轻时就离开了不负责任的老公,独力扶养女儿,也因为彼此相似的命运,让她们比亲姐妹还亲,不但一起努力创业,出国旅游也一定结伴同行。

  几年前,白翎和翁蝶语的母亲一同相约出国游玩,却不幸发生了空难,两位母亲一起消逝在人世间,留下另外两个相依为命的好姐妹。

  从那时候开始,翁蝶语跟白翎的命运就紧紧栓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

  「来来来……趁热吃饭啦!别再想那些不愉快的了。」翁蝶语强颜欢笑。

  同样也承担着丧母之痛,但是,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她决心不能老是和白翎泪眼相对。

  她告诉自己,伤心已于事无补,她们最挚爱的母亲永远不会再回来了;而报答母亲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她们留下来的事业好好发扬光大。

  白翎的母亲从年轻开始就帮有钱人家帮佣打扫,做出口碑之后,大张旗鼓成立了『好清洁』家务管理公司。

  翁蝶语的母亲与白翎之母境遇相近,还好她学得一身女子美容的好工夫,从一间只有一张美容床的小小工作室,慢慢做成一家有数间连锁店的『魅丽佳人』美容美体中心。

  意外发生之后,理所当然地,白翎和翁蝶语责无旁贷地接下了母亲的事业。

  白翎一向比翁蝶语精明,书也读得比她好,在经营事业这方面,毫无疑问地,她得付出更多心力帮助翁蝶语,否则依她少根筋的性格,只怕「魅丽佳人」早就落入虎视眈眈的竞争者手中了。

  「嘿,妳看!致武在那边——」白翎忧郁的眼眸突然绽出煚亮的光,她兴奋地朝另一桌挥手,一名长相斯文的男学生回以微笑。

  「真的是他耶!你顾着位置,我去叫他来一起吃!」翁蝶语也看见了那个让白翎兴奋不已的男子。

  不管他还跟着几名同班同学一起用餐,翁蝶语一把拉住他。

  「致武,到我们那桌一起吃嘛,白翎前几天还一直叨念着,说好久没在学校里遇到你,都不知到你混到哪里去了?」

  「喔,我在忙着补习考托福啊,我哪有混啊?别冤枉我喔。」

  赵致武斯文白净的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他一向对活泼美丽的翁蝶语没抵抗力,他喜欢她,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了,可惜,翁蝶语只当他是好哥儿们。

  倒是白翎对他特别有好感,从小时候在同所学校,白翎就对长相俊秀、功课又好的赵致武情有独钟。

  「白翎,我把你的致武带来了!」翁蝶语拉着神情腼腆的赵致武,得意洋洋地对白翎眨眼。

  「他刚刚说了喔,他没有四处鬼混啦,他是去补托福,人家可上进的咧!」

  「哎呀,你在胡说什么啦!」白翎整张脸羞红了,低头胡乱扒着饭。

  「呵……蝶语就是爱开玩笑。」赵致武当然发现了白翎的不自在,但他总是刻意忽略,他的眼光——始终只落在翁蝶语身上。

  「说真的,你真的要去美国念书吗?」翁蝶语好奇的问。

  「要去几年啊?你功课已经那么好了,在台湾找个好工作一定没问题,何必这么辛苦呀?」

  「当然啊!我学财经的,最终目标还是得去美国最好的商学院进修——只是,想到要离乡背井孤军奋斗,心里头总有些放不下……」

  一旁沉默着的白翎把眼光望向他,发觉他说这话的时候,深深的瞳眸仍是盯着美丽出尘的翁蝶语——

  她的心咚地往下沉,无止无尽……

  粗线条的翁蝶语才没发现这股突如其来的低气压,她依然开开心心、吱吱喳喳地像只活泼好动的小麻雀。

  她觉得自己很幸福,有一个如亲姐妹般照顾自己的白翎,就算天塌下来也有她先顶着。那时的翁蝶语,根本不了解男女的感情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爱情来的时候并不会先给通知。

  终于有一天,各种意想不到的困境在瞬间乍然袭来,就在她手忙脚乱、疲于奔命的当下,调皮的丘比特竟将手上的箭,不偏不倚地射向她……

  第一章

  偌大的丝缎床褥上,一副男人的精壮裸体正扭动着。

  他虬结遒劲的硕实肌肉看得出经过锻练,长期规律户外运动才晒得出来的性感麦色肌肤,与窗帘外透进来的金色阳光相互辉映。

  只是这样的高大挺拔的年轻英俊男人竟难以入眠,原因非关女人,而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可怕噪音。

  「啊!我的头……啊!头好痛!唉……好痛!该死的!是谁在拿电钻猛钻墙壁啊?谁那么没公德心啊?!」

  他痛苦地揉着仿如被榔头狠狠敲击的太阳穴低嚷呻吟。

  剧烈的疼痛让他一边狠狠诅咒,一边握起拳头,用力敲击床面。

  「该死!外面的——不、要、再、钻、了!啊!不要吵……大半夜的想吵死人吗?不要再钻了!」

  半梦半醒之间,男人带着浓厚睡意咒骂叫嚷不停,可是,耳边逼人欲狂的噪音并未停止。

  他气怒地翻转身子,深深地把头埋进枕下,再覆上厚厚的棉被,宿醉的难受让他只想安静放松地睡上一个好觉,他不断地往被里钻,企图阻挡刺耳的电钻噪音再度灌入濒临爆裂的脑部。

  吱……吱……吱……

  噪音仍然持续着,厚棉被显然不敌地动天摇的「电钻」威力!

  「可恶!下次要是再这么不要命的喝酒,我就他X的不姓常!哎哟……我的头怎么会痛成这样?」

  他痛苦的表情让出色有型的五官全拧成一团。

  「该死的!外面的不要再钻啦!」他又狠狠捶了一下墙壁。

  「噢,昨晚到底是哪个白目属下,居然不懂得帮老板挡酒?」

  哪个在威华金控上班的员工不知道总裁大人——常若舆不比其它商场强人,他最痛恨的就是应酬喝酒。

  台湾商界一直对常若舆不爱喝酒、不恋美色的「怪癖」津津乐道,然而,了解他的人大都明白,与其说他厌恶酒色,不如说他根本就恨透了任何会让脑子不清楚的东西。

  酒与色,恰巧是最具代表性的两样东西。

  常若舆的犀利精明、冷静又嚣狂的性格是他从事金融业时最自傲的长处。

  别说在本土台湾,他纵横世界,经营购并银行的超强能力,在国际金融圈中亦不容小觑,也因为身处竞争激烈、锱铢必较的金融业,每一场争战都是生死关键,不能有任何闪失。

  所以,常若舆严格要求自己远离任何可能的诱惑——

  昨天晚上,几个金控内部的高层干部莫名起哄,说要为他成功并购香港某家中型银行举办庆功宴,看平日一起打拼的好伙伴们一个个兴高采烈,常若舆实在不好意思拂逆他们的一番好意,才破例参加了饭局。

  所谓庆功宴,哪有不喝酒、怎可能没「粉味儿」?

  于是,顺了同事的心意,狂欢畅饮一夜,却换来头痛欲裂的苦果,他全身骨头仿佛重击过后的酸痛着,吃力地折起被子,他咬了咬唇,心底重重发誓。

  这种花钱还要虐待自己的事,绝对下不为例!

  此时,隔着主卧房的另一端,一抹优美窈窕的身影正辛苦地操作着老旧的吸尘器。

  她显然很努力,柔白的颈项满是汗水、气喘吁吁地在大得像个篮球场似的客厅里执行清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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