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听了以后两眼不自觉地微微睁大。
他是作家?不会吧!有没有搞错?他那德性和恶质的个性,怎么看也不像个文艺青年啊。
“借我看一下。”
她一把抢过那本书,迅速地翻到作者介绍的那一页,上头列出他历年的作品,
还有他的学历,居然还是美国某所知名大学毕业的。
这种人也有硕士程度!她还以为他连台湾的十二年国民义务教育都没读完咧,一点礼貌也没有,真替他的学校感到羞耻!
“元小姐,如果你想看的话,我可以借你。”老伯笑得好不灿烂。“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了。”她闻言像是被烫着般,马上把书还给他。
“不了不了,我对他写的东西没有兴趣。”而且……她在心里默默加上一句——那种烂人写出来的东西,恐怕也是烂的!老伯伯的表情有点受伤。
“真的吗?”
那就好像是你把最心爱的东西现给别人看,结果对方却告诉你说,“没什么嘛”的心情是一样的。
不巧的是,她元大小姐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见不得别人拿那种受伤小狗似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她。每当别人那么做时,不管错在不在她,都会让她觉得很内疚。
因此,当她看见管理员伯伯居然露出那样的表情时,各位也就不难猜测她接下来会说出什么样的话了。
“我是说,我怕我工作太忙没时间看。”她连忙堆起笑,想要弥补自己犯下的错。“如果你不怕我借很久,我就带回去慢慢看好了。”
“没关系啦。”老伯伯终于重展笑容。“我家里有好多本,这本你就拿回去慢慢看吧!”
第二章
带着警卫伯伯借她的书,在等电梯百般无聊之际,元秀娟开始研究了起来。
她这个人看书有怪癖,喜欢先研究书皮、封面、作者资料和后头的版权页,彻底地了解有关这本书的各项资讯之后,才开始看里头的内文。
这个习惯是受了她某个恋书成癖的好友影响。据好友所说,这是一种“虔诚的膜拜过程”,代表对一本书的重视。她倒是没有什么特殊想法,只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养成的习惯罢了。
这本书的书名叫《永恒》,书名通常是具有一定的指标意义的,用来做为一种象征,象征书中的某个主题。
而在这本书中,它被用来象征男主角的爱情。
一本名为《永恒》的书,一个痴心男子与一个完美女人的故事,最后女人走了,永不回头,只留下男人痴心等候……
简单地说,这是一本有关爱情的文学作品。差别只在它的结局并不美满,违背了“爱情至上”和“从今以后,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两项原则罢了。
她快速地把一堆推荐的序文看完,里头全是歌功颂德之声。
说的不外乎是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地好看,里头的人物和情节又是多么多么地撼动人心,接着一定不忘补充一句:“像这种好书实在非常难得,值得你买回家收藏并细细品味。”
难道都没有新鲜一点的辞吗?
如果一本书真的好到让人爱不释手,根本毋须他们振声疾呼,自然会有人买回去拜读;若是这本书烂得让人连翻都不想翻,难道会因为看了这些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出自客套的赞美就把钱掏出来砸吗?
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冤大头已经不多了。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她走进电梯里,按了楼层按键后,就靠着门继续翻看手中的小说。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这的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当她翻开故事的第一章,读了第一行之后,就再也无法把视线从那些文字里移开。
因此,当她听到“当”的一声时,她并没有抬头,直接就捧着小说走了出去。
也因为这样,所以她并没有发现门外有人,于是便结结实实地和那个人撞个满怀。
“痛,痛!痛!”
她抚着额头往后退,手中的小说在经过两个人身体的挤压之后,掉到地下,有几页形成了大大的摺痕。
当她看见那本今天才刚借来的小说居然惨遭如此下场时,马上忘记了自己的皮肉痛,连忙拾起小说,企图将它恢复原状。
天啊!这可是跟别人借来的啊!要是让老伯知道她这么糟蹋他心爱的书宝宝,一定会难过死的。
想起管理员老伯不舍、难过的表情,她更是拼了命地用手企图抚平那些摺痕,一下子又是压又是吹的,几乎用尽所有方法,但是毁了就是毁了,这本书再也不可能日复它原来崭新的样子。
她跌坐在地上,两眉紧皱。
“完了……”算了,干脆买一本新的还老伯伯吧,反正他也看不出来哪一本才是他的。
她的动作由始至终全部落入男人的眼中。
“原来,你是我的读者。”男子缓缓地开口了,看着她的眼神中写着“恍然大悟”四个字。
听见这沙哑的声音,元秀娟猛然抬头。
“是你!”想起早上他无礼的态度,她的火气又升了上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熊熊烈焰马上燎原。“谁教你站在那边挡路?都是你害的啦!”
男人讥诮地扬唇。
“好笑,是你自己撞上来的,还恶人先告状?”
“那你看到人是不会闪啊?站在那里干什么,想当门神吗?”
“好像我才是受害人吧?”他脸上还是挂着那种看来就很想让人一拳揍过去的刻薄笑容。“就算你想引起我的注意,也不需要这么做啊。”
什么跟什么啊,现在他是在说哪一国的语言,居然说她想引起他的注意?有没有搞错?这个男人是不是脑筋有问题?
元秀娟微微张嘴,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男人,好一会儿才迸出一句:“你有病啊?”
他耸耸肩,指着她抱在胸前的书。
“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我也不想让你难堪,不过我必须告诉你,你这么做是没有用的。”
她顺着他的手指往下望。什么东西没有用?他到底在说什么,怎么她一个字也听不懂?
“你到底在说什么?”她看着他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什么叫做大家心照不宣?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他扬眉,表情像在说:还不肯承认?
过了一会儿,见她似乎是真的没有任何承认的意思了,他才摇头叹气,用一种很“慈悲为怀”的语气问:“你真的不懂吗?”
她瞪着他,口气很差地回道:“我要是懂的话干嘛问你?白痴!”
他对她的无礼并不以为忤,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像是在斟酌该怎么说才能比较委婉一点,而不会让对方太过难堪。
“你的服装打扮、你的行为……”他摊开两手,无奈地说!“我的意思是说,其实你可以直接拿书来找我,不需要用这种方法吸引我的注意。”
她愣愣地看着他,过了几秒之后才总算把他的意思给想明白。他以为她是他的读者,千方百计想接近他?
元秀娟几乎可以猜想得出来,此刻他的心里必定正在上演一出疯狂女读者爱慕英俊男作家,所以千方百计调查他的住所,搬到他的对面,并且故意找他麻烦以引起他注意的戏码……
突然之间,她的气消了,反而有一种好笑的感觉慢慢窜了上来。
“拜托,当作家的人想象力都像你这么丰富吗?”
然而她的反应,在凌伟的眼中看来,却被误会成是被人识破之后的尴尬和恼羞成怒。
这实在也不能怪他会效如是想。
在他的生命里,确实是常常遇到这一类的疯狂读者,而且其激烈的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破天荒地露出一个自认亲切的微笑,想要化解她尴尬的情绪,连语气都自动转变成温言软语。
“你不需要觉得不好意思,这没有什么。”
这是元秀娟头一次看见他笑。然而那种好像是对着寒冬中卖火柴的小女孩露出的笑容,却让她鸡皮疙瘩掉满地。
这男人到底以为自己是谁啊?真是够了!
他轻手轻脚地抽出她抱着的书,用温柔得不能再温柔的语气问:“你叫什么名字?”
对于他突如其来的转变和举动,她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只能愣愣地看着他,乖乖地回答:“元秀娟。”
“秀娟是吧?”
他从西装外套口袋拿出一枝笔来,她还来不及抗议,就看见他翻开书的内页,在空白页上龙飞凤舞地签上:
给秀娟,我最亲爱的读者!
凌伟
她张大嘴,简直不敢相信。
这男人不但没品,简直还自大到了极点!
他凭什么自以为是地认为她是他的读者?又凭什么未经她的同意,就在别人的书上面签名?
“喂,你搞错了……”她正要发作,就见他笑着把书还给她,还状似亲昵地拍拍她的头。
“这样可以了吧?不要再来找我了。”
然后,他走进电梯里,按下按钮,在两扇门缓缓关上的时候,对她挥手道别,脸上还是挂着那种“雪中送炭”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