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就很干脆把我卖了?」她瞇起眼,语气威胁。
「我哪有卖妳?我只是--同意跟他谈生意而已。」
「爸!你明知道现在家里的生意全是我在谈!」
「哎呀!女儿……妳现在这种死样子,他认不出来的啦。」
「我哪里死样子了?!你说!」
哪里死样子?还要他说吗?
向来崇尚自然的她,现在不化妆不出门;从前一头短发俏丽,现在长发飘逸:以前身上只有花草香,现在不用香奈儿十九号不行;以前衣着讲究宽松舒适,现在衣服非一流名牌不穿,从衬衫、窄裙到套装全是名牌货。
不是他这个做爸爸的供不起,就算她要把整个名牌专柜买下来,做爸爸的也不会吭一声,反正女儿就一个,不宝贝她还能宝贝谁。
问题是他明白,崇尚名牌、爱装扮,压根不是她的真个性。
白应然一直不晓得是什么原因改变了女儿,直到那天看见林旭怀带了个八面玲珑的女星,是女星吧?电视广告常看见那张漂亮脸蛋。
总之,那天他才隐约明白,女儿把自己变成「道地」的千金小姐、变成精致的「温室兰花」,八成是下意识在「迎合」某人的喜好。
这样没有自我地爱一个人,她不苦吗?他这个爸爸,看了都觉得苦。
「没啦没啦,爸说错话了。我看他现在春风满面,八成记不得妳的样子了。那天他带了一个很漂亮的明星出席寿宴。
根据妳何伯伯的说法,这几年他交的女朋友不计其数,一个比一个漂亮……
哎呀!我在说什么啊?我意思是,之前妳用那种不修边幅的自然模样跟他交往,经过三年,妳现在这精致美丽的『死样子』,他认不出来啦。」
「你说精致美丽是死样子?」
「不然是活的吗?所有人工刻意凿着出来的美丽,都是死的。在爸爸眼里,只有自然、发自内心的美,才是活的。像妳妈妈、像妳三年前的那种美,才是活生生的美。
我抱崴崴进屋了,妳考虑一下,如果不想跟他谈生意,这次爸爸来谈。」
「爸……你不喜欢我现在的样子吗?」
「我不喜欢,但不要紧。问题是妳喜欢吗?」
「我……也不喜欢,可是--」
「可是,妳觉得他会喜欢?妳不是不想挽回他?他喜不喜欢,很重要吗?」
「……」
她沉默了好久,久到白应然想把孙子抱进屋子了,她才又开口:
「爸,他……结婚了吗?」
「没有。他要是结婚了,跟那个漂亮的女明星公开亮相,他老婆饶得了他啊?就算他老婆饶得了他,妳何伯伯恐怕也饶不了他。再说,我也没那么笨,要是他结婚了,我才不会答应跟他『谈生意』勒。」
「唉……」她轻轻叹了气,继而喃喃低语:「……我以为他结婚了。」
白瑞绮恍恍惚惚地,只听见父亲说的「没有」,其它的下文,全进不了她的耳。
「绮绮--」白应然原想再说什么,但也不是没看见女儿的恍惚,他索性什么都不多说了。
反正都做到这种程度了,林旭怀原本只想让佳艺家具的采购部主任出面谈生意的。那天可是他「好说歹说」,才让林旭怀答应来云林「亲自洽谈」。总之,能做的,他都做了。接下来,随他们年轻人了。
「妳一个人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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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总,这笔生意就这样说定了。」
「好,今天下午我会让人把合约送过去。」她用肩膀抵着电话筒,手翻找着桌上叠成小山的文件,终于抽出她找了好一会儿的合约书。
她振笔在合约上快速修改,心想等会儿要秘书赶紧再重新打一份。
「跟妳谈生意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哪里,你夸奖了。」
「这样吧,白总,中午用餐时间快到了。我们一起吃个中餐,妳顺便把合约带来,如何?」
她迟疑,评估两秒,想起老板说过的话--「尽量满足顾客,生意才能做得长久」。
然后,她轻快说:「这样也好,人都是要吃饭的,我拒绝就太说不过去了。但是请方总一定要让我作东,否则我不好意思去的。」
「不让妳作东,妳就不来吗?」
「方总给了我这么大一笔生意,理当让我作东。方总不会连这点面子,都不愿赏我吧?」她声音软软地,任谁听了都只能点头。
「白总都说成这样了,我拒绝就太说不过去了。」他模仿她刚才的语气,浅笑一阵,「下回记得赏我光,让我请妳就是。中午我让司机去接妳,餐厅我订好了。」
「好。请司机十二点十分过来,可以吗?合约还得修改,需要一些时间。」
「没问题,二十分钟而已。我等。等会儿见。」
「等会儿见。」
招来秘书交代合约修改细项。她晓得最慢十分钟,新合约就会送进来了。她的秘书,效率极佳,电子档案叫出来,冗长满满五页的合约,她的秘书只要十分钟修改时间。而她,可以在十分钟里,喘口气。
白瑞绮坐在旋转办公椅上旋转着,转了十多圈,感觉头昏昏地。但无妨,她喜欢这种短暂昏眩的感觉,就像……像让林旭怀紧紧拥抱的感觉。
林旭怀的怀抱紧实,常让她有透不上完整一口气的感觉,缺氧的人总会产生昏眩。所以在林旭怀的拥抱里,她总是昏昏地,她喜欢那种昏昏的感觉,像是整个世界都在旋转。
每回想他的时候,她就会坐在旋转椅子上,让自己旋转个十来圈,让自己晕眩、让自己产生彷佛又被他紧抱的错觉……
下回记得赏我光……餐厅我订好了……
方皓郢约她,不是第一次了。方皓郢必然是料准她这回铁定不会拒绝,才先订了餐厅。
答应了今天这顿中餐,是不是该把话说清了?
其实他事业有成、温文有礼,可惜她的心,不再属于自己,否则方皓郢是个很好的对象。
桌上的水晶球紫得透亮,不晓得是什么原因,自从三年前离开林旭怀之后,水晶球再也没出现过他的脸,也许是他们真的没有缘分了。
白瑞绮叹气,出神地想着,如果她能像她父母那般幸运,那该有多好……
爱怎会如此难以捉摸?
她爱了他二十个年头,整整二十年啊!变成他想要的模样,却还是得不到他!要不要再试一次呢?
人长大了,梦想会改变。林旭怀不会一直是二十年前的林旭怀,林旭怀不会一直向往自由、渴望浪迹天涯……也许一开始,她就选错了方式出场。
要再试一次吗?毕竟,他没跟三年前认识的那位「千金小姐」在一起。
她……还算有机会吧?
秘书将新合约送进来了,提醒她已经十二点。
白瑞绮收拾了一下,起身走进私人盥洗室补妆。
他真会认不出她?望着镜子里,连她都觉陌生的面孔……心里忽然间有了再确定不过的答案--
那笔生意,她谈定了。
她霎时有些期待,再见面,林旭怀会是什么反应?
钟情
「哥哥,你长大后想跟什么女生结婚呢?」
「结婚?妳几岁?问这种问题?」
少年低头看那个甚至不到自己胸膛的洋娃娃,她皮肤白哲,头发自然微卷,眼瞳大且亮,穿著粉红色蕾丝洋装,头上夹了对粉色蕾丝发饰。
若是把她摆进橱窗,要地不移动、不眨眼,看起来就是个洋娃娃,绝对没人会质疑。
今天两人第一次见面,无所谓喜欢或不喜欢她,她父亲到家里拜访,他则暂时权充「保母」。她跟了他一下午,不哭不闹,偶尔会问些奇怪的问题。
「我七岁。哥哥不想回答我的问题吗?」
她扯着蕾丝蓬蓬裙,讨厌被人穿成这样,却没法有其它选择。爸爸跟妈妈的喜恶差好多,她还是喜欢妈妈帮她做的装扮多一些。
「不是不想,是怕妳听不懂。妳还小。」
「哥哥说看看啊,我也许听得懂。」
「我不一定要结婚的,长大后我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想到哪里就到哪里,像吉普赛人那样浪迹天涯。」
「哥哥,那我嫁给你好不好?我妈妈……」
「嫁给我?不行!」
「为什么不行?我妈妈……」
「妳妈妈不会答应,妳太小了。妳才七岁,我已经十三岁了。而且我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结婚这种事要慎重考虑。」
「可是哥哥,我可以像吉普赛人那样,跟你一起去流浪。我妈妈她……」
「妳妈妈不会答应妳跟着我吃苦的,流浪很辛苦的,不适合妳这个洋娃娃。妳太小了,我不会娶妳。」
「妈妈说那不叫流浪,那是I种旅行,在地球上旅行,旅行不会辛苦,如果喜欢,就不辛苦。而且我会长天啊,长大就可以嫁给你。」
她说话的模样,不太像七岁的孩子,少年开始觉得有些好玩。
「小妹妹,为什么才第一次见面,妳就想要嫁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