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他,一个人活得多愉快自在!他不乏女人调剂生活,但是却始终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内,绝不让自己扯入感情的泥沼中。
至于对面那间爱情变质后留下的房子,前阵子楼上住进一个单身男性房客,听说是在银行界上班的黄金单身汉,至于楼下则一直空着。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竟会住进那个正经八百、脾气糟糕──喔,还很多管闲事的女老师。
真不知道这是他一时疏忽的报应,还是天妒英才所带来的的惩罚。
才这么想着,突然间,一抹纤细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是慕以思。只见她穿着一件不知打哪儿来、宽大滑稽的工作服,一个人蹲在前院,奋力搅拌着一桶油漆。
小小的身影看来真的有些吃力,只见她一下喃喃自语,一下又偏头沉思,像是在思索着该怎么对付这个难缠的对手。
明明是一个简单不过的事情,却能让她如临大敌般,时而蹙眉、时而叹气。
原本陷入焦躁情绪中的方仲飞,俊脸上紧绷的线条一松,忍不住被她丰富的表情给逗笑了。
好不容易,在她蹙眉沉思许久后,像是终于想起什么,急忙从屋子里拿来另一瓶东西。
很显然地,那是瓶松香水,她被熏得一边难受地扭曲着小脸,一边用力搅拌着油漆。
总算摆平了那桶油漆,她拿起刷子开始替褪色的木篱笆涂上白色油漆,看她生涩的涂刷动作,不难猜出是第一回。
不过,毕竟是女人,她涂油漆的方式相当秀气,可以从中看出主人谨慎细心的个性──
「方老师?」
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陡然自前头响起。
方仲飞猛一回神,才发现他请的钟点人体模特儿,正一脸狐疑地盯着他瞧。
「咳咳──抱歉!」
他迅速敛起唇边那抹笑,重新面对眼前的画纸。
他凝神酝酿感觉,以敏锐的观察力捕捉女子的神韵,终于,他抬起了手,在画纸上勾勒出一个线条,随即熟练地在画纸上挥舞起来。
虽然方仲飞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对于女人有着跟艺术一样的狂热,但他把男女游戏跟创作分得相当清楚。
工作时,在他笔下的女体就像个艺术品、能成就一幅撼动人心画作的工具,即使一丝不挂,也始终撩不起他半点情欲与遐想。
就是因为他的工作如此惊世骇俗,才会让他父亲至今仍无法接受,始终想尽办法要将他「拉回正途」。
他向来不是那种会在乎旁人眼光的人,否则,他也不会毅然抛下哈佛MBA博士的优越条件,跑去当起人体艺术画家。
他方仲飞当然不会只是个无所事事的花花公子,自小便拥有绘画的天分,但在父亲的要求与限制下,他被迫舍弃了这份才华与热爱。
一直到他出国念书,在异乡长达七年的求学岁月中,让他认识了几位至今仍是莫逆之交的好友,也让他重新思考了自己真正想追求的是什么。
于是,在国外丰富的艺术环境下,他再度重拾画笔。这次,他画的不再是刻板又没有生命的风景静物,而是神秘且具有多样风貌的女体。
他跟着一位颇出名的人体艺术家学习,从最初毫无生命力的生涩画作,几年的时间磨练下来,他渐渐在人体艺术界崭露头角。
随着拿到艺术大奖的次数越多,他越能感受到那份创作的感动与成就,在一干好友的鼓励下,他决定往艺术界发展。
但是,他依然拿下了哈佛MBA博士学位,算是对父亲的交代。
一直到现在,他拥有好几个画廊、还在艺术大学兼任讲师,更在国际艺术界拥有颇高的知名地位,但父亲还是依然无法接受,他不务正业,舍弃成为优越的金融界精英份子,坚持走艺术这条路的决定。
但方仲飞很清楚,他要的是什么,也始终执着追求自己想过的人生。
这一点,至今仍是父子俩解不开的心结。
很不可思议的,目睹了方才慕以思可爱率真的那一幕,方仲飞突然像是茅塞顿开般,很快就掌握住亟欲捕捉的那份微妙气氛与感觉。
好不容易,在历经了近八个小时的反复取舍之后,他总算画出了一幅满意的作品。
「丽雅,抱歉,今天时间久了些。」
一结束,方仲飞立刻向难掩疲惫的人体模特儿致歉。「妳还好吗?」希望没害她肌肉伤害才好。
「方老师,我还好。」林丽雅边穿衣服,笑瞇瞇地摇摇头。
林丽雅是他合作了好多年的人体模特儿,虽然长得不特别出色,却有着相当美丽的身体曲线,最重要的是,她的好脾气跟高配合度,是他最爱找她的原因。
付清酬劳,送走林丽雅,他略为收拾散落一地的纸团、炭笔,眼看时间已经八点多了,他正准备约个女伴到PUB吃个饭,顺便放松紧绷了一天的神经。
才拿起电话,门外就传来急促的电铃声,饱含非要见到他不可的意味。
该不会又是慕以思那个麻烦人物吧?
他现在又饿又累,脾气可能不会太好,她最好别挑这个时候来找碴,否则,一旦他的耐性用尽,说话肯定不会太客气。
压下不耐,他满腹狐疑地打开门。
望着门外,方仲飞怔了下,眉头倏地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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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怎么来了?」他望着门外几名高大英挺的大男人,讶异地怪叫道。
「来看看你啊!」
门才一开,几名男子宛如回到自家般,毫不客气地喧嚷着蜂拥而入。
「我说仲飞啊,你是有心电感应不成,大老远就开着灯等我们来?」
一名带着戏谑笑意的男子拍拍他的肩,径自走进客厅里。
「喂,有什么好吃的,快拿出来,我饿死了!」
另一名男子紧跟在后,一钻进屋里就开始东嗅西闻,简直像是专程来白吃白喝似的。
方仲飞看着先后走进客厅的季敬睦跟梁珣,悻悻然勾勾唇──这种时刻,每次总少不了蝗虫一号跟二号。
「我的天,方仲飞,你的冰箱里是在闹饥荒啊,没有半点能招待来客的东西也就算了,竟然连半罐啤酒都没有──」
一名男子在宽敞洁净的厨房里懊恼地嚷着,也不知道是啥时混进去的。
「易桀,我很忙,没空采买食物招待不请自来的蝗虫!」
蝗虫三号也没缺席。
说这群人是蝗虫一点也不过分,每逢周末,这些人看准了他喜爱美食的弱点,一定会结伴来袭击他总是塞满美酒佳肴的冰箱。
他没好气地回了句,转头看着最后一名男子缓步进门。
「仲飞,抱歉打扰了!」
走在最后的,是名沉稳寡言的男子,嘴边还勾着抹少见的淡淡笑意,柔化不少脸上过于刚硬严肃的线条。
这群人里唯一懂得客气这两字怎么写的,就只有岩日,也只有他看来最顺眼,所以他不会把岩日跟这群蝗虫归为同一类。
「岩日,欢迎!」他拍拍他的肩,欣慰得有点心酸酸。
他打从心里欢迎这个朋友,不像其它几个厚脸皮的蝗虫兄弟,全是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他转头冷眼望着一字排开坐在沙发上的几名大男人。
一群蝗虫就这么毫不客气的,霸占了他的意大利顶级牛皮沙发,也没人邀请他这个主人一起坐,俨然把他当成没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
「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了,你们还真是会挑时间。」他忿忿地说道。
「也幸好我们会挑时间,否则此刻你不知道还泡在哪个女人的怀里咧!」
易桀此话一出,其它两人很不给面子地爆笑出声,就连喜怒不形于色的岩日也忍不住笑了。
方仲飞气恼瞪着笑出一排白牙的好友,恨得牙痒痒的。
要不是跟这几个人有多年的交情,他早就把他们全扫地出门了,哪容得了他们平时又吃又喝,还敢自以为幽默地消遣他?!
「岩日,这个给你!」
带着几分存心,方仲飞大剌剌从冷冻库拿出唯一一瓶,刚放进去不到十分钟的啤酒,塞进岩日手里,那是林丽雅知道他平时喜欢喝这个牌子的啤酒,特地带来给他的。
「喂,太不公平了吧,我们来者也是客,为什么我们没份?」
「对啊,为什么只有岩日有──」
果不其然,一伙蝗虫立刻不满地大声抗议起来。
「因为只剩下一瓶,我高兴送谁就送谁!」他痛快地将一干抗议全轰了回去。
此刻,他不禁要感激起善解人意的林丽雅,替他痛快出了一口鸟气。
方仲飞大摇大摆地在岩日身边坐下来,决定跟他成为同一联盟。
「我看他啊,八成是忙昏头,贺尔蒙又失调了。」
「什么贺尔蒙失调?我看根本是吃错药了!」
「都是你们,我说要先打个电话打听一下有没有储粮,这下白跑一趟了──」
几个人眼巴巴地盯着岩日手里那瓶冰啤酒,心有未甘地碎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