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够了!」白依依突地站起身,「你不要这样好不好?我跟他不是——」她看着挑眉看她的秦晋纶,他不是什么?她到底怎么了?为什么看到这张脸竟会脸红心跳?
「我、我想出去绕绕。」
她很快的开车出门了。
「她不在也好,我们好好谈谈,你对我妹的感觉到底是什么?」白启源直视着秦巫晋纶。
他抿抿唇,瞥了外头的夜色一眼,「我对她的感觉很好,但能在一起多久,我自己也不确定,男人跟女人间的化学变化能持续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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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依依站在维也纳森林的木门前。
很奇怪,她两度从这个蓝色酒馆逃开,而现在却是为了抓回那被打乱的心绪,再次的站在这里。
深吸口气,她推开沉重木门,进入昏暗的空间,她迟疑了一下,走到吧台。
Hermit看到她,嘴角轻扬起一个笑意,低头调酒。
James大方的走过来,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Kin一见到她,也跟另一名交谈中的客人点点头,走过来在她的身边坐下。
白依依看到他,头不由得一低,也许是夜深了,酒馆内只有一、两个客人,她感觉到属于这个酒馆的沉谧气氛。
「还好吗?」Kin微笑的看着她。
她尴尬一笑,不知道他看出了什么,为何会这样问她。
蓝调爵士轻轻扬起,Narcissus弹起了另一首乐曲……意外的抚慰了她那颗无措却又不知想抓住什么的受困心灵。
「妳很矛盾、胆怯且迷乱。」
「咦?」她愣愣的看着他那张中西皆宜的轮廓。
他笑了笑,「妳不是一个善于掩饰情绪的人,我是从妳的眼神看出来的。」
「哦。」她手足无措,不知该接什么。
「妳知道岁月是一条很长的河流,两旁的风景就是所谓的记忆,记忆的甜美与否在于面对的是否是真实的自己,而不在事件,」他顿了一下,看着似乎听懂了自己话里意思的女孩,「内心挣扎时,倒不如面对真实的自我,接受心里的感觉,一旦坦然面对了,很多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谈论问,Hermit将一杯调酒放到她面前,Kin跟她微微笑,离开了吧台。
看着眼前这杯跟第一次一样的调酒,白依依仍感到心口一疼,但回想刚刚Kin说的话,她深吸口气,看着Hermit,「为什么是这一杯酒?」
Hermit笑了笑,没有搭话,仅以眼神示意,要她端起杯于尝尝。
她凝望着碟形香槟酒杯内的调酒,与那一粒鲜红欲滴的草莓,心隐隐抽痛着,但不知是Hermit鼓舞的眼神,还是这里的昏暗灯光,抑或是听来轻松舒服的蓝调,身旁也没有贞薇或是秦晋纶给她的无形压迫,她发现自己居然有勇气拿起酒杯,尽管双手颤抖,她终究浅尝一口。
「果……果然是同样的味道。」她眼眶泛红,泪光乍现。
那酸酸甜甜的滋味顺着喉咙沁入心坎,莫名的抚慰了心口的疼痛,她笑中带泪的哽声道:「没、没错,这杯酒的记忆是很甜、很美的,我为什么会以那么苦涩的心情来否定河岸两边的风景,只因为我要的结局并没有发生吗?」
Hermit安静的做个倾听者,身处吧台后,她已看尽人来人往的快乐与悲伤,而有些有缘人则会在她的人生中短暂驻足。
卸下心防,白依依在蓝调爵士的抚慰下,谈起了过往,不是刻意倾诉,而是自然吐露。
「这杯草莓农庄是用白兰姆酒、草莓利口酒、奶油、草莓果酱、石榴汁跟碎冰调成的调酒,」她拭去滚落粉颊的泪水,「它是第一届加州草莓调酒比赛的获奖作品,也是我的『王子』千拜托万拜托的打听到这个日本调酒名师,请他教他,学会后调给我喝的第一杯调酒——」她的美眸露出一抹梦幻的含泪微笑。
「『草莓农庄』这四个字对我有很特殊的意义……」
她浅尝着Hermit为她调的草莓农庄,一边说起她童年时听了N遍的床边故事,那个为草莓公主栽种了一大片草莓田、建造了一座草莓农庄而赢得公主芳心的阿塔撒罗王子……
只是她以为在十七岁时就找到的阿塔撒罗王子,却在她二十四岁的那一年归属于上帝,不能再拥抱她了……
第四章
清晨的薄雾笼罩着英国伦敦,在「秦园」这个散发着古色古香的古老庄园里,七十多岁的秦雍仅着单薄T恤、运动短裤在偌大的庄园中慢跑。
虽然在台湾出生,但他在英国断断续续的住了近六十载,来回英国、沙特阿拉伯,一手创立的FT石油集团已交棒给儿子,退休了。
只是,闲不住的个性再加上现代科技发达、便利,他住的老庄园里就弄了间计算机室,三不五时以视讯网络跟在沙特阿拉伯掌管油田产销的儿子会谈,了解目前公司的营运状况。
秦雍在绕了大庄园一圈,来到那栽种了一大半草莓的园圃时,他不悦的抿抿嘴,再次跨步离去,随后,他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踏上台阶,进入庄园,已在客厅门旁等候的老总管罗杰立即送上干爽的毛巾。
他拿过毛巾抹抹汗,走进房间淋浴,十分钟后,神清气爽的来到餐厅,但一坐下,一眼瞥到罗杰摆放在他桌角的报章杂志后,他立即吹胡子瞪眼的瞪向他。
「我不是说了,那个早晚会得爱滋的孙子的消息不必让我知道,干啥将他当封面的杂志摆在我面前?」
秦雍毫不隐瞒自己对孙子的不满,这个老管家跟在他身边二十多年了,还不了解他吗?
两鬓斑白的罗杰给硬朗的老爷子一个笑容,个性顽固又难相处的秦雍跟儿子、媳妇都处不来,与孙子也谈不上亲近,这独居老人家的惟一兴趣,就是慢跑。
那是老人家当年从台湾移民到英国的第一站——北边的纽卡瑟时,受当地居民影响所培养出的兴趣。
纽卡瑟是一个很特别的城市,每年一度举行的「BUPA大北跑变装马拉松比赛」已成为传统,当地的居民为这个传统赛事天天慢跑,苦思如何盛装打扮,好在变装比赛中引人注意。
老人家年纪大了,虽然兴好此事,但顾及年龄、身分而不敢放手打扮,每想到这事,心情就闷,因此,当罗杰从杂志上看到小少爷的新欢是个特效化妆师后,他就有个好主意。
「我在跟你说话呢!」见罗杰笑而不答,秦雍气呼呼的又道。
「老爷,小少爷人到台湾度假,还在那儿交了一个特效化妆师的女友。」
「度假?女朋友?!那小子有时间度假居然不来我这儿,还飞到台湾去!」秦雍瞪着杂志封面上孙子那张充满贵气的俊俏脸蛋,气得牙痒痒的。
「是啊,真的太不应该了,有时间去投资电影不如到这儿陪老爷,不然,也该到先生那儿去帮忙经营石油企业才对。」
秦雍又瞪了他一眼,「干啥学我说话。」
因为这一席话他至少叨念了上百遍了,自从孙子不务正业的跑去搞电影后。
「老爷,」罗杰笑了笑,对这个面恶心善的老雇主,他对他其实有更多的心疼,「我是觉得老爷何必在这儿气呼呼的说着小少爷听不到的训话?要嘛,咱们就到台湾去说给他听,小少爷会在台湾待一个月,咱们从这儿飞过去也不过十多个钟头而已。」
他顿了一下,「说的也是,老训给你听也不对。」
罗杰露齿一笑,「就是,再说了,少爷的新欢是这次帮好莱坞名导凯撒的『星际奇兵』电影中负责特效化妆的高手,老爷不是一直想不出来变装马拉松比赛要做什么造型?请白依依小姐做个特殊的面具头套,再做个造型,那么老爷在BUPA大北跑中肯定成目光焦点了。」
「哇,谁要成为目光焦点?我只是得照传统参赛而已。」
秦雍话是这么说,其实是天生好胜个性使然。他年纪一大把了,夹在那一大群蝙蝠侠、哈利波特、天使的参赛人中路跑,除了重温年少滋味外,也藉由那热闹欢笑的气氛赶走那总是围绕在他心灵的深沉寂寞。
纵然一切结束后,它还是回来了……
他想了想,决定了,「好,你去订机票,我去,你当然也得跟着去,然后,我得训训他再顺便将他抓回来,他要你这个五、六十岁的老人去种那一大片草莓田,也太不该了,要种叫他自己回来种!」
「是。」
罗杰微笑的先伺候老爷用餐后,立即打电话订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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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也纳森林里,蓝调爵士盈绕耳边,但对被韩贞薇拉来用餐的白启源面言,他没有心情去享受这儿的气氛、音乐,甚至是号称大师级的创意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