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要念台……呜……大……呜呜……」
美国人多物博,美国女生胸部比头脑大,美国女人交男朋友速度比穿比基尼快。
怎么办?怎么办?博承一到美国,肯定被美国女生迷惑,忘记家乡的青梅正熟,酸着一颗心日夜等待。
「不要哭,于事无补。」
颜妈妈轻拍育箴,希望她暂且停下眼泪,别让记者误会她是空难家属。
「我后悔,我要重新选择。」
「不可以。」苏爸爸接口。
「美国是民主法治的先驱,到美国念法律一定比台湾行。」
育箴感激起自己不是念中文系,否则到美国念中文……是什么歪理?
「育箴,妳是我们家最懂事的小孩,想想妳到美国念书要花多少钱,弟弟还在念高中,我能不存点钱给他上大学吗?」颜爸爸语重心长。
他没说错,颜弟弟不爱念书,将来肯定上私大,私大学费贵,颜家爸爸只是小小公务员,不是大老板,没本事把孩子一个个往国外送。
「等我毕业赚大钱,再送弟弟出国。」
「傻孩子,妳要弟弟长到三十岁,等妳赚到大钱才升学吗?」妈妈说。
「我……」
「妳乖乖把台大念完,要是功课够好,可以申请奖学金,到美国念研究所啊!」爸爸想到折衷办法。
「没错,要出国,多的是机会,乖育箴,妳先去和博承说再见。博承最孝顺,他会常回家看妈妈,届时,你们又可以见面了!」
育箴哭着点头,现在也只能这样。往前走两步,她走进博承的亲友团中间。
「育箴来了,快,大家让开,让小两口聚聚。」
苏妈妈开口说话,众人纷纷让出一条路,这条路不是鹊桥,却把相隔迢迢的牛郎织女星牵起。
小两口?苏博承痛恨这个称呼。
他并不真的讨厌颜育箴,尤其是在她成为校花之后,可他讨厌被认定,认定他和她非得发生事情,讨厌她黏他,黏得理所当然。
当不满与日俱增,甩开她变成重大事情。
越靠近他,育箴越想哭,红红的眼眶是泄洪中的石门水库,下游地区居民请严加防范灾情,土石流的红色警戒区,尽速疏离。
「表嫂,不要伤心嘛!有没有听过『小别胜新婚』?」
博承的小表弟凑过来,嬉皮笑脸的表情和育箴的愁眉苦脸成对比。
「没听过,我只听过『十年生死两茫茫』。」
说着,她哭得更伤心了,豪雨成灾。
「那有没有听过『分别是为了下次再相聚』?」
「没听过,我只背过『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她要哭死了!她一定会哭死!还是同一句老埋怨,为什么不告诉她,她的竹马要远走他乡?
「自从爱迪生发明灯泡之后,蜡烛已经被人类淘汰不用。」表弟小小声说。
「不管有没有爱迪生,思念是千古不变的悲情。」育箴坚持伤心。
「那么可怜?要不要举国降半旗默哀三分钟?」
「你不懂……」抽抽答答,她哭不停。
「别难过,苏妈妈要到美国看博承时,带妳一起去好不?」苏妈妈舍不得媳妇的眼泪。
「乖,妳先在台湾念书,等过阵子博承安定了,再回来接妳。」
苏爸爸这句安慰有点不伦不类,彷佛眼前正在上演的片子是烽火儿女情。
众人的安慰声,传不进育箴耳朵里,她越哭越凶,恨不得连肝肠都哭出笼。
「不准哭,再哭我扁妳。」
终于,博承开口,他的话抵得过一千人的安慰。
魔咒下,育箴迅速将泪水、鼻水吸回腹腔,滚进胃壁间做回收工作。
「我没哭。」
育箴否认刚刚的泄洪动作,否认思念需要蜡泪相衬。
「妳好好留在国内,把四年大学念完。」博承规定。
母亲的眼光让他担心,深怕她心软,又把育箴送到他身边。
「我知道。」育箴不敢违背他的意愿。
「妳有本事第一名考进去,最好有本事第一名毕业。」
这句话的背后意思是——好好念书,给我顺顺利利从台大「毕业」,不要动转学念头。
「我会。」
她接收到的意思却是——认真念书,不要乱交男朋友,等我从国外回来,爱情继续。
「我毕业后,可不可以申请美国的研究所,陪你?」她轻声问。
「妳要到美国念研究所?」他挑着眉毛问。
「可以……吗?」
「随妳,不过话我先讲明,说不定四年后我决定回国念书,妳碰不到我,是妳自己的事。」博承冷冷地说。
换句话说,四年后他回国,他们再聚守?
难得的,脸庞透出阳光,他的话,勉强安慰了育箴。
她揉揉眼睛,在他眼前举四指宣示:「我不出国,我在这里好好等你。」
「随妳。」
不理睬她,博承转身出走,跨两步,很不放心地偏头想想,再度折返,走到育箴身边说:「如果妳不用功读书,跑到美国看我,我一定扁妳。」
恐吓完,他后退三步,再转身,走入海关。
育箴愣了愣,然后想通他的意思,瞬地,甜蜜笑脸展露,她猛地朝他挥手,「我知道,我会好好用功读书,不胡思乱想,以第一名成绩毕业!」
博承这一走,就是八年。
第二章
博承是晚啼公鸡,非到二十岁才了解朝闻道夕死可以的痛快感,于是开始认真向上。
大三那年,他向父亲贷了一笔款项,筹备计算机公司,他们上市的软件很快地席卷美国和欧洲大陆。
研究所毕业那年,他公司的计算机软件已占了世界市场的百分之八强,年利润破二十亿,美国人崇拜英雄,苏博承这个亚洲商人的传奇在美国广为流传。
再说说育箴,她乖乖的由台大法律系毕业、乖乖进入研究所、乖乖考上执照,也乖乖进人事务所,成了一名年轻律师。
育箴的成就让家中长辈骄傲,连不爱念书的颜家小弟也受感染,在第二年重考时,考进姊姊的学校,成为育箴学弟。
两个优秀的颜家子女,让颜家爸爸在学校里走路都有风。
春假,育箴请几天假和弟弟回家,才四月初,南台湾热得让人想往水里泡,所以,小弟一回家就不见人影,只能从他黄昏回来时晒红的皮肤猜到,他一整天都在海边受太阳肆虐。
育箴毕竟是女生,她成天留在家中陪妈妈,往往一杯冰凉通透的冷饮,一本厚重原装书籍,便花掉她一整个下午,她尽量不让身体挪动,教热浪不至于在她身上造成影响。
啜饮一口冬瓜麦茶,这是她最擅长的饮料,她调的比例完美,不甜不腻、香甜爽口。
曾经……曾经有一个矮黑人的后裔,只要拿到这样一杯饮品,就心满意足,两道浓墨的黑眉敞开,散去额间-点无奈。
她迷恋苏博承。
这种迷恋在科学昌明的现代找不到原因,有人说爱情的发生始于费洛蒙的吸引,问题是,她喜欢他,比荷尔蒙分泌期早上十几年。
还喜欢他吗?
当然,对他的喜欢,她从没间断过,不过,二十七岁的熟女,已聪明得学会隐藏迷恋情绪,二十七岁的熟女心情,再不是隔着一片清透玻璃,任何人都能轻易窥见。
微微一笑,她从窗户往下望。
以前,博承总是从下面抛上来一颗小石子,她冲下楼,他要求她做一件事,大部分是做功课、做美劳,少部分是要她同他一起出去玩,毋庸怀疑,那个少部分绝对是苏妈妈对他提出的「无理要求」。
苏妈妈对育箴很好,就是博承在美国交女朋友,也不对她隐瞒。
她老是拉着育箴的手,信誓旦旦说:「育箴,妳放心,我一定会破坏他们,叫博承娶妳,我只承认妳是我的媳妇。」
可惜,苏妈妈的信誓旦旦,在博承自美国传回订婚消息时破功,她和育箴母亲一路坐火车北上,在育箴的公寓里,抱头痛哭半个多小时,一次次对她说抱歉,抱歉耽误她多年青春。
苏妈妈的哭声让育箴室友坐立难安,最后不得不抱起书本,跑到同学家里借宿。
那夜,育箴用最认真的神情对苏妈妈说:「我明白博承从没喜欢过我,感情不是一厢情愿的事,小时候不懂事,现在我们都长大了,了解追求各自的幸福没什么不对。」
她的话替博承解套,从此,他在美国是否再交新女朋友,他是否和未婚妻走入礼堂……所有有关他的事,再也传不进她耳朵里。
「育箴。」妈妈轻敲她房门,将她从回忆间拉回。
「来了。」
视线从窗外收回,放下她的冬瓜麦茶,走向房门,打开门,育箴微笑问母亲:
「妈,有事?」
「我蒸了芋头稞,妳帮我送一些给苏妈妈。」
「好。」
说着,她随母亲一起下楼。
「育箴,妳在台北没交到男朋友吗?」
「嗯,我的工作比较忙……」
她开始找借口,最近母亲催她交男朋友的情况越来越急,甚至三不五时找人替她作媒,这让她很头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