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情路上遇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5 页

 

  我要去英国。

  舒小曼Key完文字,按下Enter,下一秒便显示在萤光幕上。

  有网路真的很方便,虽然大家平日各忙各的,但只要相约上网,便能零距离地闲话家常,感受网路的无远弗届。

  什么?童彤在句子后面加上一张震惊的表情。

  你们的进展比我想像中快好多,真不可思议。魏香提虽然没有加上表情,但揶揄之意再明显不过。

  讨厌啦!舒小曼的句子后面有张生气的脸。

  小曼,是英国耶!你知不知道欧洲跟亚洲相隔有多远?童彤问。

  我知道,但我再也不可能遇到条件比他更好的男人了。舒小曼回答。

  你为了这原因跟他走?童彤觉得无法置信。

  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是我喜欢他。

  你们认识多久呀?

  一个月。

  才一个月,不会太冒险了吗?童彤有些担心舒小曼。

  我相信他。

  可是我不相信你这个单纯的家伙!

  我也信得过他。魏香提说。

  两票对一票,通过。舒小曼加上笑脸。

  那我无话可说了。童彤打完句子,双手暂时离开键盘。

  你准备什么时候走?魏香提问。

  还不确定。舒小曼回答。

  到时候记得提前通知我一声,我好安排时间回台湾送你一程。

  嗯。

  此时,坐在电脑萤光幕前的三个女人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一股淡淡的离愁……

  命运真的很奇妙。魏香提有感而发。

  是呀!有谁想得到小曼这么迷迷糊糊一撞,竟然撞出了一段罗曼史?童彤打趣地道。

  你都能随便在路边捡个白马王子了,为什么我不可以呢?舒小曼不甘示弱。

  喂喂,什么叫随便?

  你还不是说我迷糊?

  你本来就迷糊!

  我才没有!

  你是个超级大迷糊!

  你是个无敌败金女!

  看着她们又开始斗起嘴来,魏香提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

  天下虽无不散之筵席,但友谊历久一样浓。

  她们三人终于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本书完》

  ★《麻雀变凤凰》系列——

  1.欲知童彤如何捡到真爱,请看非限定情话F1128《捡到白马王子》

  2.好奇魏香提怎么掳获幸福,请翻阅非限定情话F1154《请勿不怀好意》

  后记 莫菲

  我爱酒。

  这一点从我的小说中很容易察觉到,是不是?

  但所有的酒类中,我只偏爱红酒。

  以前曾经学过调酒,然而,比起那些花花绿绿的颜色,我更爱犹如血液般的红酒。

  如果说,慕斯、蛋糕是小曼每日必备的“精神食粮”,那么红酒就是我的“精神食粮”。

  我习惯在夜里写稿,也习惯在写稿的时候摆一杯红酒在桌边,浅尝品味,让它慢慢引出我的灵感。

  红酒是有生命的。

  若是打从心底喜欢红酒的人一定会认同这句话。

  记得我在打开生平的第一瓶红酒时,因为不懂窍门,整个软木塞在我手中支离破碎,大半的软木塞屑甚至沉了下去,毁了我的酒。

  不过,所谓熟能生巧,现在的我不仅能够开得漂亮,还能开得优雅。︵嘻︶

  每一瓶红酒都有属于它自己的性格,适合什么时候、什么温度品尝,等待它苏醒过来的时间要多长等等,都必须花心思去了解的,如果不设法了解,自然无法体会它的美好。

  很多朋友觉得红酒太涩,有些人喜欢烈酒的呛辣,有些人喜欢啤酒的畅快,但这两者对我而言不是太浓就是太淡,所以,红酒是我孤独时的伴侣。

  我喜欢看红酒在玻璃杯里跳舞,那会让我感染上一种莫名的情绪。

  有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发起白日梦,幻想着如果哪天能够嫁个葡萄园的主人,那可就……唉,只是白日梦嘛!

  偶尔看到一些介绍少数民族的节目时,我发现几乎所有的族群都会自行酿酒,为什么酒在人类的生活中会扮演着这么不可或缺的角色呢?

  先天酒胆,后天酒量。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酒量是可以靠训练的。

  只是,有一点教我十分纳闷。

  为什么中国人喝酒总爱强逼或强灌呢?

  有些人似乎偏好此道,一旦把人灌醉就会很有快感,然后看着人家吐,吐光了再喝,喝了又醉,醉了再吐,吐了继续喝……彷佛目睹如此炼狱般的轮回会带来莫大的成就。啧啧,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心态啊?

  以前常听人家说什么一醉解千愁,事实上,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了解,一醉非但不能解愁,反而愁上加愁。

  我爱酒,但痛恨醉。

  最后,真心希望世界永远和平!

  恶人自有老天磨,身为同类,又何苦相残呢?

  唉唉。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