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每天早上同一个时间都会出门慢跑。她暗恋着他,每天偷偷地观察他慢跑的路线,时常假装不期而遇,自我介绍是他的新邻居,还透过朋友打听他的交友情形。有一天,她终于鼓足勇气去按他公寓的电铃,纵使对附近慢跑路线熟得要命,还是虚心请教怎么跑才得宜。就这样,从那天开始,他们天天一起慢跑,刮风下雨也都一起做运动,只是由户外移到了室内。
一年后,两人在山顶上请牧师公证结婚,然后他穿着礼服,她穿着白纱,两人从山上沿路跑下来。是当时人人称羡的“慢跑婚礼”。
几个月前,他们俩还抱着蓝眼睛的小男孩,一家三口大老远地从奥斯丁来看我。
我时常拿这个故事勉励朋友,“暗恋”这玩意儿不是女孩的专利,化暗为明需要勇气,但是如果连试都不敢一试,拿矜持当个性,那么好对象永远都是别人的另一半。而你,永远只能远远地当个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