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这名年纪看来不会比她大的女子,竟是孙约麒的姊姊彩瑶真想问她是用什么保养品的,莫非是直接倒进胃里,用灌的?!
「哟,何必这么气呼呼的?你知道我开车速度一向很快的,我能注意到她已经很不错了,哪来得及煞车啊?这么宝贝自己的女朋友,不会事先安排好司机去接她吗?把这罪名栽赃到我头上来,你居的是什么心啊?哼!」
瞟了他们俩一记白眼后,孙家姊姊扭动着纤细的腰,踩着三吋高跟凉鞋晃过他们身边,慢条斯理地抛下一句:「我又没说你的女友长得丑,你自己却要说我的话失礼,到底是谁在对号入座啊?莫名其妙!」然后便消失在走廊尽头的房间里。
糟糕,自己好像造成他们姊弟阋墙了!彩瑶不安地偷窥孙约麒的脸色。
「不好意思,让妳看笑话了。」注意到她的目光,他浅浅地笑说:「妳如果能够不把我姊姊所讲的那些话放在心上,我会很感谢妳的,彩瑶小姐。」
他这声「彩瑶小姐」和往常没有两样,却让她听出一点不对劲的地方,直觉地,彩瑶蹙起眉头,率真地问:「刚刚你是不是有点故意让你姊姊误会我们的关系?好像故意要装亲密似的。为什么不直接跟她说,我们并非男女朋友,而是工作上的伙伴?」
孙约麒诧异地扬眉,接着苦笑说:「彩瑶小姐的观察力还是一样那么好,不过……让我们换个地方说话好吗?有些事,我不想让家里的人听见。」
为何要弄得这么神秘兮兮的?难道他不觉得保持神秘很累吗?这真是彩瑶没法子理解的事。
孙约麒带她进入一间不输给迷你图书馆的书房内,拉开窗帘,屋外雨过天晴的景色可一览无遗。他就站在窗边,缓缓开口,提出了让彩瑶更加困惑的要求。
「可以的话,我希望妳在我家人面前,能伪装是我的女友,而非我的上司,彩瑶小姐。」
「你能告诉我,理由是什么吗?」
「……我的家人并不知道我在台北工作,他们一直认为我是在台北玩乐的。」
「什么?」工作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为什么工作也得隐瞒家人?
「我知道这在妳的想法中,一定觉得很不可思议,可是我的家人并不希望我出去工作。可能是我自幼身体不好,让家人养成过度保护我的习惯,所以我母亲非常坚持不让我外出工作,她总是说:没必要为了几毛钱而努力工作,弄坏身子。」
「我不懂,你是说……你的母亲不让你工作,宁可你是在玩乐?」这也太莫名其妙了吧!
「一时之间我也很难说清楚,可是我家人的态度就是如此。事实上,我家人认为工作是件没有必要的事,我姊姊甚至认为工作是一件很愚蠢的事。倘若让他们知道我在台北工作的话,恐怕往后他们会想尽办法阻止我在『彩影』工作的。」孙约麒恳切地央求着说:「妳愿意帮我这个忙,隐瞒住他们吗?」
呃……彩瑶在脑中稍微整理了一下。「且慢,你不是弃职跑回来的吗?难道你有打算回台北去?」
「我?弃职」孙约麒比她还惊讶地说:「我不是已经当面向妳请假,跟妳说过我要利用年假回家一趟吗?」
啥咪「你、你几时跟我请假的?!」
「就在庆功宴的那天晚上啊!我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说父亲身体不适,要我务必返家一趟。妳还告诉我说,尽管回去没关系,妳会安排代班的人。因此那天晚上,我就放心地搭上夜班车回南投来了啊!」
庆功宴?……对了,那天因为拍摄完某位女星的写真集,所以她和助理们都被拉去喝酒。之后续了好几摊,留在彩瑶记忆里的,只剩下自己烂醉如泥,隔天醒来头痛欲裂、生不如死的片段……剩下的都是模糊一片了!
「可是……可是你租的公寓,房东也说你退租了,所以我才以为你是搬回老家的啊!你留给我的数据上头只有地址,连老家的电话也没有,我就算想找你也找不到人啊!」
「公寓退租是因为那儿会漏水,我已经租了另外一间公寓,只是碰巧新的地址还没给妳而已。」孙约麒叹口气说:「这么说,妳会亲自跑来我家,是误会我弃职逃跑,而妳根本不记得我向妳请过假了吗?彩瑶小姐。」
嘴角抽搐着,她尴尬地笑道:「我……我知道是我太胡涂了,不过你连个后续的电话也没有,不能怪我会这么想啊!」
「妳真是个残酷的老板呢,彩瑶小姐。明知道我不可能离开『彩影』工作室的。」灿灿黑瞳里有抹失望,他摇摇头。
「真的吗?你从没想过要离开?不怪我太虐待你?我太会骂人?我操你操得太过分?」喜出望外地亮了眼,她都不知道原来孙约麒是这么「忠心耿耿」地爱着这份工作呢!
「我怎么可能离开呢?能在喜欢的人身边工作,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幸福。」抱着破釜沈舟的意含,黑瞳瞅着她。
傻愣愣地,彩瑶张大嘴。「喜欢的人?是谁?是我们工作室里的谁?阿芳?小雀?总不会是秀萍吧」
先是「唉」地一声,而后,孙约麒眼睛眨也不眨地凝视着她说:「我喜欢的是妳,彩瑶小姐。」
不……
不会吧?
这怎么有可能?!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彩瑶只能张口结舌以对。
第二章
还不认识张彩瑶这个人之前,约麒已经喜欢上她了;不是她的人,而是她所拍摄的照片。
刊登在报纸上、小小的角落、那四方框中所围起的空间中,一张令他印象深刻而难忘的照片。不是常见的风景静物,也不是容易讨人欢欣的小孩、动物,更不是乡间老妇皱纹满面、令人揪心动容的沧桑。那是在午后的瓦斯炉上,正鸣笛作响的不锈钢水壶。四周的色调是灰暗的,但是壶体本身却散发出硬质的生冷光辉,摄影者巨细靡遗地捕捉到了那窜升的水蒸气,以及凝结在壶身上的滚烫水珠,配合着的是下方的标题:「生命」。
一瞬间,约麒意识到了自己的生命,就像是那只沸腾不已的壶在无端端地浪费水蒸气,警告的鸣笛声始终被漠视着,终至壶水烧干、枯竭,连壶身都化为灰烬,而自己还不明白一生的短暂岂容浪费。
他人生的笛声,已经空响了多久了呢?他不想让自己成为一只空烧壶。他希望自己的生命之水能化为他人的生命之源,不是飘散于空气中,而是被饮下、被循环、利用、被吸收。至少能对一个人有贡献也好,而不是终此一生都是空洞的水蒸气。
当时,那印在照片底下的三个黑色小铅字--「张彩瑶」也深深地刻入他的脑海中。暗自希望有朝一日能和她本人会面,知道这张如此打动他心灵的照片,是出自什么样的人之手。
而在将近七、八个月后,他终于成功地说动家人,让他迁居到台北。之后,约麒便马上开始打听有关彩瑶的事,得知她独力开了间摄影工作室,也不管她或许不缺人手,他大着胆子就上门去自我推荐……
转眼,自己在她身畔努力工作,也已经过了三年了。
这三年来,从对摄影一无所知,对「工作」是件多辛苦的事都不懂,以及对张彩瑶这个人仅有一张照片的印象,到现在,约麒可以大声地说「他爱她」、「工作再辛苦也没有关系」、「为求拍出一张完美的相片,我会努力替地做好一切准备、排除一切障碍,不让她为琐事烦心」。这些过程,都不是三言两语能带过的。
起初,那只是一个念头。
我想知道,那样一张照片的背后,是怎样的一颗蕙质兰心,竟能在日常被大家所忽视的举动中,找到那样简单明晰的意含。
进而,是一种无法断念的欲望。
知道张彩瑶这个人越多,我的欲望彷佛也越加扩大。
无可否认地,他也是个男人。他固然有窈窕淑女,君子想一亲芳泽的欲望,可是他更渴望的是,这样的日子能持续到永远。他想一辈子守护着她,和她的才华。她看似粗线条的举措中,那时时绽现的灵犀与慧黠,以及她永远能让他感到惊奇的新视野。
看着她,我永远都不会腻。
对彩瑶的爱恋,已经深入他的骨髓、占据了他的五脏六腑,他已经无法想象把这份爱恋从自己的体内拔出后,自己会是什么样子。是否又会恢复到昔日的,那个不知为何而生、不知为何而活的,形同行尸走肉空壳般的自己?
「那个……突然听你这么说……我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迟疑地,在震惊过后,好不容易重拾语言能力的张彩瑶,吶吶地开口说。
「妳不必回答也没关系。喜欢妳的这件事,是我自己喜欢上的,彩瑶小姐并没有同样的心情,这点我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