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爱上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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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姊,我哪一点得罪妳了!」梓旻才开口抗议,客厅里的电话铃声便中断了这话题。

  「还不快去接电话,小旻。」梓家不客气地说。

  身为家里的老么,最大的「弱势」就是不能「反抗」哥哥姊姊们的「命令」。「知道了,我去接就是了。」

  悻悻然地离开桌子,梓旻走到客厅,拿起话筒:「喂?这里是李家,你找谁?」

  『梓旻,是我。』

  听到出版社编辑的声音,梓旻马上求饶地说:「啊,张姊,不好意思喔,稿子今天还没有好。对不起、对不起,我知道已经过了约好的期限了,但是我只差一点点,再给我两天……不,一天就好!」

  『嗯,没关系的。那个……我是有另一件事要告诉妳。』

  「另一件事?」听到向来温柔的编辑说话声变得沉重,一抹「不祥」的阴影突地笼罩在梓旻头顶。「是不是稿子出了什么问题?」

  『……事情,有点复杂。』编辑在话筒彼端叹了口气,接着说:『其实是妳半年前出的一本书……《天才小娇妻》,还记得吗?』

  「嗯,记得啊!那本书怎么了吗?」

  『……南部有位书店老板,因为出租那本书而被检举,说是触犯了刑法第两百三十五条的妨害风化罪,被警察给捉了呢!』

  「咦?!」

  犹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震得她头昏脑胀。梓旻现在终于明白,「祸从天降」指的八成就是这种情况吧?成千上万个「为什么?」哗啦啦地在脑中乱窜,眼前则是不断地浮现「牢笼」的景象……

  为什么?那不过是本很普通的古装幻武小说,为什么会有人因为这样而被捉呢?

  不,如果那本书有问题,那么要捉的话,不是应该捉我这个作者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第一章

  「妳真的要这么做啊?」

  午后的台北街头,一条林立着政府重要机关的绿荫大道上,两名女子形迹可疑地躲在树旁交谈着。

  「我看算了啦,旻旻。反正也不是妳被捉,不是妳被关,妳干么强出头,跑来这儿静坐抗议呢?万一真被警察捉去关了怎么办?」扯着长发女子衣袖的,是一名留着俏丽短发,身穿香奈儿裤装的年轻女子。

  「不行!这是做人的道理。书是我写的,真有问题来找我嘛!可是今天他们不捉我,却跑去捉可怜的书店老板和出版社,这算什么?」额头上绑着「抗议」布条的李梓旻,一脸气愤地拿着预备铺在地上的纸箱说:「我又没有妨碍交通,不过是在新闻局大门口对面的人行道上静坐抗议罢了,这也违反了什么国家王法不成?」

  「可是……」看看左右,幸好周遭颇为空旷无人,她们还不至于引起多大的注目。「旻旻,妳都不会觉得这样做很丢脸喔?虽然现在人还不多,可是到了下班时间,一定会车水马龙,每个路过的人都会看到耶!他们一定会笑的,一个女孩子家坐在这边抗议……妳不怕被人家指指点点吗?」

  「我是在做对的事,有什么好怕的!」

  动手把纸箱拆开来,在树下铺好,接着梓旻还拿出两个大大的抗议牌,摆在纸箱前面的地上。

  「阿芷,妳不用勉强陪我没关系,要是妳觉得丢脸,那就回家去吧。不过我是不会罢手的,除非社会大众正视这个问题,否则我要一直静坐下去!」

  「妳是在开玩笑的吧?旻旻。」看着好友脱下鞋袜,真的摆出一副要「长期抗战」下去的姿态,王芷秋露出一张苦瓜脸。

  「这种事怎么能开玩笑呢!」嘟起嘴,梓旻举起牌子,盘腿坐在铺平的纸箱上。「既然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没能力扔鸡蛋、撒冥纸抗议,那我坐在这边总行了吧?我要为自己的创作摇旗吶喊。就算在别人眼中是件小事,可对我而言这是生死之战!」

  哑口无言的王芷秋搔了搔头,叹口气,也跟着脱下鞋子。「去,把妳的尊臀让过去一点!虽然我是不知道妳干么这么坚持,但是朋友都说了这是『生死之战』,那我不两肋插刀、舍命陪君子行吗?我可不想当见死不救、十恶不赦的大罪人,就陪妳坐一会儿吧!」

  梓旻一笑。「真的不用啦!妳那套香奈儿万一被弄脏了,我还得帮妳出送洗费耶!」

  「送洗费不算妳的,可是晚餐一顿是跑不掉了。」

  仔细地拍干净自己要坐的地盘,王芷秋一边咕哝着、一边坐下说:「天啊,我真不敢相信自己会做这种丢脸的蠢事。以前看电视新闻的时候,老觉得那些死老百姓是头脑坏掉,才会在街头上抗争,搞得街头乱糟糟,四处塞车累死人……」

  也难怪芷秋会这么想啦!梓旻认识她已经超过十年了,深知好友在优渥的家庭环境下,显得有些「不问世事」。要芷秋回答各国总理的名字,还不如要她回答世界上百大精品的品牌名称。从大学毕业后,芷秋就在自己父亲的企业中担任秘书的工作,除了接接电话、打打计算机,什么别的事都不必做,就月入十数万。

  像芷秋这种人也跟着上街头抗争的话,那她口中的「死老百姓」……恐怕会气到呕血吧?

  「不好意思喔,我这个死老百姓就是想不开的笨蛋。」取笑着她,梓旻回道。

  芷秋翻翻白眼。「好嘛、好嘛,我收回就是。妳知道我不是故意要……妳是个诚实纳税的好国民,这样总成了吧?」

  虽然家庭环境差异大,但心直口快的好友坦率认错的性格,是她们能维持多年友谊的法宝。

  「嗯,其实我也一样,根本没想过这辈子会有坐在街头抗议的一天。」仰起头,梓旻好奇地观望着对面那座土黄色建筑物的窗户。「不知道我们坐在这儿,里头那些官员会不会注意得到啊?」

  「小傻瓜,天气这么热,人家关窗吹冷气办公,谁会发现到妳在这边抗议啊?」拿起抗议牌子搧了搧。「我还是觉得妳这么做,不过是白费力气,不会有什么效果的。妳听我的,不如让我拜托爸爸,找些认识的有力人士关说一下就好。」

  闻言,梓旻小脸一绷。「不可以。」

  「啊?」芷秋不解地抬高眉头。「为什么不行?不过是妨害风化的小案子罢了,连起诉都还没有,很容易解决的。」

  「不是这么简单的。那间书店老板还因为违反出版品分级制度,所以按照儿福法的规定,可处十万元到五十万元的罚锾,并得勒令停业一个月到一年的期限。」

  芷秋一愣。「我的天啊,妳到底写了些什么东东?我记得卖烟给青少年都没有这么严重啊!不小心让青少年看错一本书,就得被勒令歇业啊?慢着、慢着,那妨害风化要罚多少钱?」

  「最高三万块。加上可以被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哇,那不得了了!如果用最重的刑期来算的话,也就是说,那间店的老板搞不好得罚五十万元加三万元是五十三万,然后被关上两年,顺便还得歇业个一年。妳是这个意思吗?」芷秋吹了声口哨说:「咱们国家的法律几时这么严格了?不知道做小偷要不要被罚这么多钱呢?如果按照同等标准换算的话,台湾应该没有小偷才对啊!是说,开一间书店得花多少钱啊?」

  「随便算算,一百万差不多。」

  「一百万的小本经营就得扛五十三万的罚锾?那这肯定要亏本的。这年头还真不能随便卖书呢!」摸着下巴,擅长精打细算的芷秋笑道:「还好,我家经营的是高科技,绝对没这种麻烦事。计算机IC芯片总不至于猥亵或是需要分级吧?嘻嘻!」

  「唉,妳别说得这么轻松,我可是快烦死了。」拉长一张脸,梓旻嘟囔着说:「这可不是别人家的事。往后恐怕没有书店敢进我的书,出版社也不敢再和我合作了。我要是还想继续靠写作活下去的话,不来抗议怎么行呢?」

  点点头,芷秋同情地说:「我看妳干脆转行吧!原来写书是件这么危险的事,我都不知道耶!」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现在的情况是妳可以写,写书的人是不会被关的,因为宪法保障人民的『创作自由』,所以妳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但是写出来的东西未必可以给人看。因此现在印书和卖书的人就得大伤脑筋了,不但得审核那本书的情节、创意是否有市场,还得审核它的内容有无违法之处。像这回,我们家出版社认为这本书是普通级,所以没标上『限』字,结果就有人检举说它不但违反出版品分级制度,还说它是本触犯刑法第两百三十五条的猥亵刊物。」

  耸耸肩,梓旻无奈地说:「我们每个人都觉得那个检举人列出的理由真是莫名其妙,可是被检举就是被检举了,警察找上书店,书店老板被捉、出版社被牵连……而在这里面被糟蹋的就是我那本小说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从事创作是这么没尊严的一件事,只是单纯地想要描写异世界的奇情武侠,自娱娱人,结果竟变成了猥亵刊物。我以为自己能无忧无虑地写写书,快乐地悠游在幻想世界的大海中,做我的愉快小鱼儿,结果人家却说我是条该被宰掉的大白鲨,我的书必须被冠上『违禁品』没收,不许出现在市面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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