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爱上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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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一扬眉。「不提小说、漫画这种在家长的传统观念里,就是对小孩子『不好』的东西了。举个更简单的例子,像『瞒○过海』这样的电影,可是普通级喔!里面的七个人想尽办法从赌城里面偷钱出来,从计划犯罪到实行犯罪,种种犯罪方法描述得还不详尽吗?可是这部电影是什么级呢?普通级。然而,假使它是一本小说,在这条分级办法下,它可能会变成必须不让青少年接触到的『限制级刊物』。我是不知道这么做在预防什么啦?八成是新闻局害怕青少年看了之后,会成为像布莱德○特一样那么帅的抢匪。」

  「娱乐就是娱乐,电影和出版文字的本质不同,本来就不能放在一起讨论的。」

  「哈,这种话不成立喔!小孩子看漫画也是娱乐,就像大人看电影是娱乐一样。今天你毫无道理地告诉小孩子,这部电影是娱乐,无所谓。但这本和电影内容一样的书却会教坏他,他会服气吗?是一本厚厚的小说文字使人理解的难度高?或是一堆好莱坞明星亲自演给人看的理解难度高?」

  这下子他也无话可说,梓旻乘胜追击。「就算三岁小孩子听不懂英文、看不懂字幕好了,难道他会看得懂一本小说?如果已经能看得懂字幕的十八岁以下青少年,难道会去模仿小说里的描述而犯罪?我说他们干么那么浪费时间,直接去模仿电影不是更快吗?」

  「妳想讲的重点我知道了。换言之,目前分级办法的条文,造成了许多出版品不知如何分级的困扰,是吧?」

  「还不只如此。我们再回到最前面的问题继续假设,假使书店没有标示清楚、假使出版社没有封胶膜,让十八岁以下的青少年购买到这本小说版的『瞒○过海』,你猜得付出多大的代价?」

  他皱皱眉头,一语不发。

  「十万到五十万的罚锾,并得勒令停业一个月到一年。」梓旻甜甜一笑。「这真的是分级办法吗?在我看来,这根本是扼杀出版的一条规定。它如果真的严格执行的话,你还敢卖书吗?」

  他抬起眸。「妳说得太夸张了,分级有分级的机构,只要按照机构的分类,遵守规定就好了。就像电影有负责电影分级的基金会,电影分级实施这么多年,戏院也没抱怨过什么。让年龄不符的小孩进戏院,本来就是戏院的不对。只要不触法,戏院面对再高的罚则也不用担心。」

  「好吧,电影有深受倚重的一群电影人、影评人、学者、专家来负责分级把关的工作,电影人、戏院都对这些人的分级结果没有意见。可是反观台湾有负责分级图书的机构吗?这条文里列得清清楚楚,新闻局把『分级』的责任全推给了业者。新闻局什么都不必做,只要跷着二郎腿等着去『巡逻』,看看底下的书店、出版社有没有乖乖执行,不乖的就捉出来打屁股、处分。这就是我们的出版品分级法!」

  「那你们何不也成立一个像电影分级的基金会来分级这些书呢?」

  「所以说你们这些立委根本不知民间疾苦,简直像是晋惠帝,看见闹饥荒的人,只会问:『何不食肉糜』?」

  摇摇头,梓旻笑道:「电影分级是事前审查,你可以在电影播放前先审查它是哪一级。如果片商觉得为了一个镜头就列为保护级或限制级是不妥的,那么片商还有时间与导演沟通,看看要不要保留那个镜头。假如导演为了维护创作,坚持不肯剪的话,那么它被列入限制级也是导演能接受的吧?问题是,现在出版品审查制根本无法做到事前检查。」

  「为什么做不到?」

  「印书不像电影一样,有毛片这种东西,可以叫一群人先来讨论剧情。一份原稿一进印刷厂,没有印个五百、一千本的,谁要帮你印呢?因此若施行事前检查制,势必会变成在印制前就得决定好它是限制级或普通级。如果真有这么个基金会在印制前一一过滤书籍,决定分哪一级,然后像电影一样,再由作者定夺他们服不服气、要不要接受,修改后再送回来……那恐怕全台湾都会陷入书籍断粮日,因为每天、每月、每年的成千上百册书,都得排队等候『分级』。」

  「那么现在的状况是?」

  「目前分级办法中要求的是书店在拿到书之后、出版社在印刷之前自己去分级。请问一下,书店店员与编辑的工作,是过去出版法还在的时代,那些负责检书、查书的公务员吗?以后聘请店员、聘请编辑,还得先考张执照确定他们对书有多专业,能不能专业分级喽?既然没有这道手续,试问他们的分类,新闻局愿不愿意相信?答案是:不。新闻局一边要业者自律,一边又让地方政府的主管机关连同儿福社工、警察,到处去『检查』业者,看看那些书店有没有违规者,一有违规马上开单告发。连警告单都没有,直接就是处以罚缓。」

  停口气,梓旻看着他眉头越皱越紧的表情,笑说:「我知道接下来你要说什么,你一定想说,不服气的人,就像是收到交通罚单的人一样,可以上诉,对吧?」

  他没回答,梓旻径自说下去。

  「反之,我想请问一下,有哪一条交通罚则是如下列所定的?一:禁止路人跨越黄线,跨越者一律罚锾十到五十万,刑期一个月到一年。二:黄线区域请由路人『自由心证』,唯路人所划区域与执法机关认定不同者,被执法机关捉到仍可开单告发。然后对于那些拿到黄单而不服气的人,叫大家一一去向交通单位申诉?假使今天这样的交通罚则能过关,台湾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笑话了。可是,新闻局却让这样一条对所有出版品都适用的可笑法条过关了。」

  「妳知道得还真清楚。」

  「因为我的书就是在这样一条『若有似无』的法规下,因为不知道黄线在哪里,而成为被人检举已经越线的倒霉『路人』。」

  「妳是写书的?」

  「我写了一本叫《天才小娇妻》的小说。如果你有兴趣拜读的话,我会送一本签名书给你,你也可以好好地看看,一本不但被人检举为该列入『限制级』,甚至还加上被告发『猥亵出版品』的书,是多么地影响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

  讽刺地说完后,梓旻语重心长地问他:「你为什么会成为一名立委呢?赵先生。」

  「那和妳说的问题有关吗?」

  梓旻一扯唇。「不,纯粹是我个人的好奇而已。我不知道你做立委是有崇高的理想或坚定的目标,也不知道你对这份工作抱持的是热情或是无奈,可是选一次立委很辛苦吧?既然那么辛辛苦苦地选上,大概没有人会随便放弃这份工作,半途而废。我又何尝不是抱持着如此的心态呢?」

  回想当初一个人埋首书桌前,不断地修改,反复地推敲一段对话、一篇章节、一个转折的情境,梓旻的小脸不禁蒙上一层哀伤。

  「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作者,可是我从小就是喜欢写东写西。把我脑子里头塞满的故事写在纸上,是我唯一感觉到自己活着的证据。哪怕这样让我的生活圈子变小、朋友变少,必须忍受孤独与无助,可我仍然是想要写东西胜过一切。好不容易我投的稿子终于有出版社赏识,那种喜悦比中了一亿乐透还要更令我高兴。就算书卖得不多,至少有我以外的人,会花钱买我所写的东西看,这不是一种奇迹吗?」

  「说出这种话,会对不起那些花钱买妳书的人吧?彷佛妳自己都不认为自己写的书,有被购买的价值。」赵佳筑劈头直言。

  「我当然是一字一句都用心去写的,可是……书总不是必需品吧?你没有了米、没有了盐,或是没有了衣服都会活不下去,然而没有了书,或许世界上会少了点精彩,但还不至于活不下去。」

  「妳说的话,我无法赞同。」

  他黑眸牢牢地盯着她说:「书是无法填饱一个人的肚子,无法成为妳的代步工具,不可能帮助妳保暖、打扫。可是它会告诉妳怎么赚到填饱肚子的钱,怎么购买代步的工具,或是挑选好的家电。除此之外,还有些书可以让妳忘记寂寞、不感到孤单,心灵丰沛。这些不都是人们会买书、看书的好理由吗?我是个不相信有『奇迹』的人,所以那些会买妳的书的人,也不是因为『奇迹』让他们买书的,而是他们被妳的书所吸引了,真心想阅读妳的作品。」

  梓旻感觉暖烘烘的,一擦眼角,说:「好怪喔,我一开始对你的印象是再差劲不过的,现在听你说出这种像励志书上写的每日一句好话,感觉好怪异,好像……嗯……狗嘴也会吐出象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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