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并非说我不敢迈出家门,只是……时机未到。
瞥一眼墙上的锺,我走进客厅拨了通越洋电话给已在香港定居五年的双亲大人。
和父母的联络只剩下这通每周一次的电话。也许是我太过习惯一个人生活,也许是父母早把我当大人看,从不操多余的心。究竟是什麽造就了我今天的个性,我不晓得。反正独立不是什麽坏事,对不对?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我听到母亲的声音。
“妈,是我。”
“鹃鹃?今天怎麽这麽早来电话?你爸还没回来呢……”
“爸的背痛好点儿没?”
“唉,还是老样子,一阴天就疼。别说你爸了,你自己怎麽样?工作还顺利吧?”
“妈,这份工作我都做一年多了。”
“是啊?已经一年多了……和同事的关系都还好吧?”
“还好。”
“没什麽特别的事要告诉我们?”
特别的……我想到那个调职……短暂的犹豫换来母亲的催促。
“是不是有事?有事就和我们商量……”
“没有,没什麽。”
“鹃鹃,你从小就是这样……”
“妈,真的没事。刚才突然想到要帮阿兰准备消夜,她今天不会那麽早回来。”
“是吗?这孩子也怪辛苦的了。”
“就快熬出头了,她告诉我有人追她呢。”我淡淡一笑,想起今早塞给她那个恶作剧化妆袋。真想立刻瞧瞧那傻丫头一脸错愕的表情……
“鹃鹃,人家阿兰都有人追了,你自己……”
“没遇上合适的。”我用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挡回母亲的罗嗦,尽管这理由已被我用了不下几十次。
母亲认命却又有点儿不甘愿的叹了一声,没人比她更了解自己的女儿。
“注意身体,能吃就多吃点儿。”
“妈,你当我是什麽动物?”
“什麽动物也是我生的,有意见吗?”
“哪敢有……”我仿佛看到母亲对著电话瞪眼,差点儿笑出声来。
又聊了几句,我推说还有工作要做,主动把电话挂了。
躺在沙发上,耳畔回响著母亲最後那句“女孩子不一定非得等人来追,该主动的时候就要主动”。
没敢跟她说我刚拒绝了一个条件不错的工程师,这种事说出来只会换来更多唠叨。
我的性格究竟遗传自谁呢?不像母亲,也不像父亲……
到底……像谁呢?
第三章
阿兰彻夜未归。等她终於出现在我面前,已是次日傍晚。
和这个迷糊女沟通简直是全宇宙最困难的事!还没等我把事情始末问清楚,公寓里就来了不速之客──那个曾与我们有数面之缘的小混混。
阿兰叫他“柱哥”。
我不管他是混哪里的,但只要他伤阿兰一根寒毛,我做鬼也不放过他!
最让我吐血的是,阿兰这个没大脑的笨蛋居然还护著他!?
“你……你们……我不管啦!”我气得大叫一声冲回房间。
翻出最吵的摇滚舞曲插进CD Player,我像只无头苍蝇一样跟著震耳欲聋的节奏在房里转圈圈……
倘若将阿兰说的拼凑起来,我只能得到一个结论──她被人占了便宜,而且是用下药这种卑鄙无耻肮脏不入流的手段!
至於那个叫什麽柱哥的,一身混混味道,怎麽看都不像好人。
不行!身为这个迷糊女的室友、死党兼管家婆,我有义务保护她远离危险!
转了N圈之後,我站在原地指天立誓,不将这个混混赶走誓不罢休!
甩门冲进客厅……人呢?
外面有动静……室友在我的注视下将入侵者客客气气的送出门。
什麽嘛……我闷哼一声钻进厨房喝果汁。
不一会儿,阿兰也晃了进来,手里拎著便当盒。
“柱哥给的,吃吗?”
“你有没有脑啊?这种混混给的东西怎麽可以随便吃?”
“柱哥不是小混混……”
“还顶嘴!?”我气得抓起鸡腿就啃。“都说女大不中留,遇上个男人就胳膊肘朝外拐!亏我昨天担心了你一晚上,你说你对得起我吗?你说啊!”
啃完鸡腿,我忍不住又想尝排骨,可惜还没碰到就被室友抢回去护在胸前。
“你检查完了,该我吃了吧?”
“你好自为之!”尽管火气已随著那只鸡腿下去大半,我还是边吮手指边警告她。“和那种人扯上关系没好处!你自己好好想想,我去做面膜了。”
“对了!”走到门口的我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需要补充。“告诉那个柱哥,以後再来就多带一份便当,否则不给他进门!”
转身时,我听到室友一阵咳嗽。她好像呛到了。
尽管这个叫柱哥的家夥後来没再出现,阿兰也对我一再保证柱哥不是坏人而是她的救命恩人,对这次的事我仍然无法释怀。
可能是直觉,也可能是我对柱哥这类人的偏见,我始终隐隐觉得不安。
虽然我尽量不把这份不安带到工作上,但终究没能完全克制自己的分心。
当我第三次把该印单面的文件印成正反两面後,我决心找人“分享”这种要命的不安。
备忘录里的电话有几百个。我从第一页翻到最後,突然发现自己对其中任何一个号码都没有拨打的欲望……这是怎麽回事?
气闷的将备忘录丢到桌角,视线蓦地擦过夹在折页里的那道白边。
周一到周五,半价优惠……
好吧,虽然这张纸片早被我折得不像一张招待券,虽然我并不指望那家夥真会等我去听他的道歉,虽然我可以找出一百两百个理由不再和他见面……但我得承认,这一刻,我有点儿想念那杯Music Dreamer Special的味道……
八点正,我来到“爱琴海”的霓虹下。
在门口又碰到了Joe,一句话没说就被他领到上回的座位,附送一杯Music Dreamer Special。
“卿哥请的,他说你会来。”
我只得冲著他那一口白牙点头微笑。
“谢谢,他人呢?”
“在後面和小薇试音。小薇是新进的兼职歌手,今天第一天上台,紧张得要命呢。幸好有卿哥在……”
“他今天也上台?”不知为什麽,我心里有那麽一点儿期待。
“卿哥可是台柱,每周至少上三场。通常是一三五,偶尔周末友情客串……”
我不再有心思继续听Joe滔滔不绝,因为音乐变了,台上灯光骤亮。
四下响起的掌声中,两个人走上台,一高一矮的身影对比鲜明。
他还是那样一身黑,怀抱吉他,颈上的金属坠子闪闪发亮,唇边一抹从容的笑。
那个叫“小薇”的女孩坐在他身旁的高脚凳上。Joe说的没错,她紧张,不然不会把麦克风当浮木一样抓在手里。
小薇是个蛮可爱的女孩。圆圆的脸,大大的眼,就是那头染成浅金色又刻意烫成钢丝的头发和可爱有些不搭。我有些介意的是那双大眼里的光芒──毫不掩饰的叛逆和倔强。她要用这种眼神唱什麽?
相比之下,那姓赵的简直从容得过分。
“今天介绍个新人给大家。”他一拍小薇肩膀。“来,跟大家打声招呼。”
“大家好,我叫小薇。”
“还有呢?”
“很……很高兴能有这个机会在‘爱琴海’演唱,希望大家喜欢我的歌。”
“你们想不想知道小薇最擅长谁的歌?”
“想!”“当然想!”
附和声此起彼落,一时间好不热闹。他似乎对这样的反应很满意,笑容款款的转向小薇:“告诉大家,你最擅长谁的歌?”
“王……王菲。”
一片寂静。不只是台下的其他人,就连我也愣了。
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女孩?超强实力派的王菲?说实话,在亲耳听到证据之前,的确很难让人信服。
於是,在众人期待的注视下,小薇唱起了王菲的《红豆》。
很好听的声线,尽管和王菲不是很像,却也有股自己的味道。听著听著,我忍不住跟著小薇的声音轻轻哼唱──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麽会──会──?”
我卡住,因为台上的小薇也在那一刻卡住。空气里只剩下伴奏的旋律,却没了小薇的声音。
每个人都在朝台上看,包括我在内。她的脸很红,眼里有水气,麦克风还是抓得那样紧,仿佛再一用力就会立刻折断。
“对……对不起……我……我……”
“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作小薇……”
谁在唱?好像……是他的声音?
“她有双温柔的眼睛,她悄悄偷走我的心……”
没错,是他在唱。手指在琴弦上拨出简单的和旋,他微笑著唱出一首《小薇》,神迹般的……用眼神和声音抚平了小薇的紧张。
“小薇啊,你可知道我多爱你,我要带你飞到天上去……看那星星多美丽,摘下一颗亲手送给你……”
这是我第二次听到他的歌声。
“有一个美丽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作小薇……她有双温柔的眼睛,她悄悄偷走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