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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洛小炜V.S洛小懒

  董小妮很少帮人写序,因为懒;认识小炜后,发现一项重大的事实——妮子是数一数二的勤劳!

  话说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是写“龙,虎,鹰,豹”那一次啦!偶尔兴起四本一起收藏的念头,打电话拜托冠如,希望跟洛小炜、乔安、四方宇一起来换书。不知怎地,聊啊聊的,就聊到男男漫画了,呵,原来小炜也是个中癖好者,很好很好,妮子最爱跟人家聊这个了。

  当天晚上发了一封E—mail给她,好心要借她几卷一级棒的录影带,想不到她说我的不够过瘾,她有更喷鼻血的,这……当然要眼见为凭喽!妮子立刻开口商借。

  她不借耶!多拽啊?就是妮子交稿太快,更显出小炜的——懒!所以怎么也不肯借!

  没关系,我知道风水轮流转,早晚轮到她来低头。 呵!真的好快,过不了多久她就道歉了,因为她要改龙虎鹰豹的前序。一整个系列的故事,她要改,大伙儿当然得跟着改喽!我是无所谓,天天吃饱等着她,要改可以,拿漫画来换,她答应了(亲口喔!)。

  结果害妮子在家里苦苦望了三个多星期,咱家的邮差都要以为我暗恋上他了,因为我每天都站在门口守着他,当然,我什么也没有等到。因为她早就一头埋进赶稿地狱中了,全是一个“懒”字害了她,可是没理由妮子也跟着一起倒霉吧!

  催她、逼她、赶她,终于,妮予以这篇序诱惑她,换得小炜第二次的承诺,我想最少要借个三本才划得来,不然妮子亏大了。

  要谈“洛炜”这个人,妮予有一箩筐绰号可以用来形容她,像是:小懒虫、小变态……等等等。

  为什么这样说她?原因有二:

  一、她很爱拖稿,超级、死命会拖的那种,但她又很搞怪,明明稿子都已经迟交了,她还要挑出一堆毛病去重修,当然,重修过程又继续拖啦!我猜,她一定有被虐狂,非在绝顶压力中寻不到快感。

  二、不知道众位“洛炜爱用者”有没有发现到,最近出了一个新人,书前书后用的笔名都不一样,那就是——孟寰,她出过<邪君掠情),(恶君炽恋)……等书。

  不用怀疑,孟寰就是洛炜,洛炜就是孟寰,很无聊对不对?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知道医学上称这种现象为——人格分裂症。

  她还自以为这些事不会有人知道,嘿嘿,忘了“凡走过必留下痕迹”这句至理名言吗?别忘了这个世界上是没有永远的秘密的,嘿嘿嘿……

  如果没有意外,这篇序应该会放在花蝶那个异世界系列。

  说到异世界,小炜说一直在找人写有关异世界的故事给她看,她问我要不要写?当然不要啦!前阵子为了本灵幻的就把冠如整得很惨了,再找这么偏门的题材,冠如大概会死得很难看,而我一向心疼可爱的冠如。

  不过还是要大大地推荐小炜这部异世界的系列啦!

  她那个人虽然很懒,不过写的书还真是给它不错看。

  以前不知道洛炜就是孟寰而忽略这系列书的人记得去找全它来看;而看了孟寰才对洛炜起兴趣的人当然就要去寻找洛炜出品的书喽!

  大家看完,有问题请去找小炜,别找妮子,拜拜——

  楔子

  亘古时期,伊利克斯星的大地尚未分裂,星球上的大陆都是连在一起的。所有的种族都生活在一起;包括了伊利克斯星人、妖精、精灵,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魔怪等妖物。

  伊利克斯星人自知天生的能力无法胜过大陆上其他的种族,于是想出了其他的方式与各族并存;妖精一族天生拥有控制大自然的能力,不过他们性好和平,于是伊利克斯星和妖精族定下互不侵犯的契约,互派使者学习对方的文化或是魔法,而担任两族之间沟通者的人就被称为“魔法师”。

  精灵一族,不但种族繁多,还拥有多变的能力;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就是可以和动物沟通。他们的外貌与伊利克斯星人相似,也比妖精一族多了所谓的七情六欲,所以伊利克斯星人通常是以联姻的方式和精灵族维持良好的关系。他们联姻所产下的后代,统称为“魔人”,亦指他们拥有异于伊利克斯人的能力。

  当面对凶残的魔怪妖物时有三种应对方式:第一种是以妖精族习得的魔法对抗;第二种就是雇用魔人担任护卫对抗妖物;最后一种,就是研发出威力强大的武器抗衡。

  那是个复杂、充满战乱、却有无数英雄勇士的年代。

  这些故事或被记录,或被后代流传,最后成为一则又一则美丽的传说……

  第一章

  伊利克斯星历五X X年

  让空气悲鸣、让鲜血染遍这块大地!

  我,卡里斯国的王,遵循着传统、遵循着仪式,呼吸着黑暗,恭敬地献上我的心、我的子民,召唤您求汝赐予吾统治大地的力量!

  “哒哒哒哒”的马啼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星空之下,是一支庞大的军团。精壮的战士们戴着漆黑的盔甲,骑在高大的战马上,发亮的长枪上犹有未干的血,他们的身影带来血腥的气味,也带来了死亡的讯息。

  “喔喔喔!”几乎是同一时间,马背上的战士们同时发出高昂的喊叫声,不停地挥动着手边的长枪。

  激昂如野兽般的喊叫声,在空旷的草原上响起,战土们不停地喊着、鼓动着,像是在等待迎接什么。远远的,一匹黑色的种马从远方直奔而来,军团的人很自动地让出了通道,勒住了马匹,叫喊得更疯狂了。

  黑色马背上的男子同样穿着一身黑色盔甲,只是在盔甲之外,又披了一件滚着金边的紫色披风。

  “咻!”的一声,男子从马背上扔出了一根旗杆,牢牢地插在大地之上,旗帜上绣有一只口中含剑的灰狼,灰蓝色的狼眼炯炯有神,在寒风中更有一股鬼魅的气势。

  “嘿嘿喔喔喔!”土地上插的旗帜让军团的人更加疯狂,他们高声吆喝着,将手中的长枪一致地朝上举起,脸上全是骄傲的神情。

  “最后一支旗,插在最后一块陌生的土地上!”黑马上的战士揭开了脸上的护甲,露出一双精练的眼眸,他有一双色泽极为特别的眼瞳,就像是旗帜上那只狼一样,有着灰蓝色、像是被烟雾遮盖住晴空般的眼。

  “从此刻起,西方大陆的国家,唯有我卡里斯王国的存在。”他拿下头盔宣布道。“唯有我拉杰。斐尔可以称王!我以手中的宝剑宣誓,我斐尔家的子民,将世世代代统领这块土地!”

  “卡里斯王国长存!斐尔王长存!”众战士们也被拉杰。斐尔那种骄傲、不可一世的气势所感染,高举起双手欢呼着,以崇敬的目光敬仰着他们的王。

  在今天之前,他们卡里斯王国只是大陆西方的一个小国家,直到拉杰。斐尔继承王位之后,他野心勃勃地开始扩充自己的领土…选购最精良的武器、聘请优良的战斗导师,就连选妃子,他都一连娶了两位有精灵族血统的女子,为的就是要拥有强韧血统的后代,延续自己的王朝。

  花了整整七年的时间,拉杰。斐尔训练出一支堪称是无敌的“卡里斯军团”,他开始对外宣战,将魔爪伸向邻近的各个国家,在短短三年不到的时间,他已经占领了西面大陆上所有的国家,而今晚,最后一个叫“银城”的国家。也被卡里斯军团攻破了。

  “从今而后,您就是独一无二的斐尔王!”军团甲,缓缓走出了一名撑着拐杖的老人,他是卡里斯王国的魔法师,也是斐尔王的军师。

  “喔!卡默,你来了。”斐尔王淡扫对方一眼,有些不悦地扬眉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德瑞克和蓝萨斯呢?”

  “禀告斐尔王,我们在银城里发现尚有存活的王族,两位王子已经分别前去围剿,我想很快就会回来了。”卡默平静地回答。身为卡里斯国的魔法师,他并不需要实际参与作战,只需要在攻破一个城池之后,进王宫取得一些宝物。向来价值非凡的宝物都会以魔法封印着,而他的工作,就是解开魔法封印,再将宝物运回卡里斯国。

  “喔!银城还有多少王族?”斐尔王沉吟。三年来,举凡战败国的士兵和人民他都收编为己用,对王族则是不留活口,以免将来突生变故。

  “至少有五人,往不同的方向逃走了。”

  “有趣!那么我倒要看看,谁才是传承了我骨血的王子。”斐尔哈哈一笑,翻身下马,耐心地等待着儿子们归来。

  为了培养出优秀的继承人,这三年来他几乎都带着两位王子上战场。德瑞克是他的长子,今年十五岁,他遗传到母系精灵族美丽的外貌,皮肤白晰、金发碧眼,但战斗时绝不留情,就连杀人时,都能噙着优雅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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