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谈谈自由业
通常填写各式各样的表格,都少不了要填一栏「职业栏」,上面注有服务业、军公教、医务人员、行政人员、家管、学生……以供选择,但很少有列入作家、写作人的选项,因此每当我填到职业栏的时候,都会一律写「自由业」。
为什么不写作家或写作人?
因为很怕人家会殷殷垂询--
「呵……作家啊!在那个报纸写啊?」(对方会附加好奇的目光。)
「好棒!送我一本书吧-」(对方会发出期盼的目光。)
「哦,妳是写小说的,小说家喔……写小说要灵感吗?」(对方会以惊异的目光盯着,其实我最怕被间到这句。)
「怎么有那么多故事好写?爱来爱去爱不完喔?」(对方会露出疑惑又佩服的目光。)
「作家收入好不好?时间很自由喔!」(对方会毫不保留用探究的目光表示很想知道。)
「只要写写字就能赚钱,好好喔!」(对方强烈艳羡的目光,会让人以为世界上的钱都很好赚。)
总之,既使与对方素昧平生,也会引来一连串好奇的问题,以及「关爱」的眼神,万一遇到那个人大嗓门,立刻引来更多好奇的目光,实在令人无法「实话实写」;真的,勇气不够就干脆以「自由业」一笔带过。
我问过身边当作家的朋友,会不会在职业栏上写下作家、小说家、写作人?答案是一个也没有,都是以「自由业」蒙混过关。
瞧,「自由业」多么好用,三个字就令人为之向往无限--工作很自由、时间很自由、生活也很自由!
其实,外行人不知道,做自由工作的人最不自由了,随时得「看紧」自己,切勿玩心太重、切勿怠惰拖延,否则构想十年都动不了笔,还有交稿时间要稳定,答应什么时候交就该什么时候交,千万别影响人家的作业时间。
所以,那么自由的一个行业,如果没有比一般人更自律、更坚持原则,奉劝还是不要选「自由业」的好。
楔子
明凯达是T大学考古研究所的教授,是个有名望的学者,与唯一的女儿明媚相依为命,感情深厚。
这个女儿不但是明凯达的掌上明珠,也是身为父亲的骄傲,不过,只有一点……只是一点点的遗憾。
明媚五官清丽,有着星星般璀璨的眼神与太阳般明朗的微笑,给人一种像氧气般不可或缺的印象。
对啦!就是时下所谓的氧气美女,灵气逼人,她身材纤瘦,举手投足间却活力十足,从十五岁开始,不知有多少男人借故到明家门口站岗。
不过,明媚一心向学,从不乱交男朋友,功课永远名列前茅,小小年纪就要与父亲看齐,立志成为著名的学者。
照说有女儿这么美,这么上进又有成就,明凯达还遗憾什么呢?
如今二十四岁的明媚,仍然将她的美、她的气质、她的活力……全都贡献给史前生物--恐龙!
明媚爱恐龙多过爱男人,既使一堆男人对她趋之若骛,都因为她三句不离恐龙,不知伤了多少男人的自尊心与耐性,从此这些男人无影无踪。
她为了研究恐龙而没时间约会,没时间花前月下。而她真的很忙,分分秒秒都是为了恐龙,所以她留着长发不是为了漂亮,而是因为懒得常去修剪。
明媚为恐龙所付出的心血,的确已有回报,也很成功,如今她与父亲同在T大学执教,是考古学系的新任讲师,同时正在写博士论文--「恐龙灭绝之谜」,她天天埋头苦苦的做……不,是快乐的做研究!
这天,她正快乐的做研究时,门铃响了。
照例明媚沉醉在史前时代里,由明凯达去开门,而门外站着一名年轻男子。
明凯达喜道:「浩予啊……请进!」
林浩予是明凯达的学生,两人师生情谊甚笃,也是高明媚两届的学长。
「这星期六是我结婚的日子,请老师和明媚别忘了去观礼。」林浩予提醒。
「当然没忘记,我是男方的介绍人嘛!」明凯达拍拍他的肩。
「谢谢老师……」他抓抓脑袋又说:「还有一件事想麻烦明媚,明媚请妳务必答应。」
明媚转头问:「什么事?」
他一脸恳求的开口,「请妳当巧妮的伴娘。」
「不是找了巧妮的表妹当伴娘吗?」她纳闷地问。
「本来是的,但她昨晚盲肠炎进了医院开刀,婚礼那天铁定来不及出院,所以只好请妳帮忙了。」
「可是,我从没当过伴娘,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这样「临危受命」,她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明凯达也开口,「是啊,明媚什么经验都没有,恐怕不能胜任。」
「不怕,那天一共有三对伴郎和伴娘,明媚只要穿着伴娘礼服,跟着我们出场就可以,婚礼一切细节或突发状况,自然会有其它人安排,妳什么也不需要做。」林浩予赶紧解释。
「你还是找别人吧!」她想想仍摇头。
「拜托,只剩下三天,我临时上哪去找人,巧妮是妳的同学,妳非帮这个忙不可。」光是筹备婚礼就够他忙的,现在只要能找到人顶替原伴娘的位置充充场面,他也无法去计较那么多了。
「真的只要出场伴着新娘就行了?我可什么都不会喔!」明媚禁不超人情压力,不再坚持。
「安啦!婚礼当天的Run Down全都排好了,时间精确到几点几分,每一项都有专人负责,妳只要现身到位,陪在新娘旁边就可以了。」
「好吧!」
「我们一言为定。」林浩予终于松了一口气。
第一章
十月里秋风送爽,明亮的阳光照在青青草地上,庄重而神圣的小教堂传出温暖的钟声,许多人在为一对新人的婚礼作见证。
明媚是今天的伴娘,可惜她快迟到了。
她匆匆开着小March来到教堂外的小径,幸运的看见篱笆旁有个小车位,正好适合她停车。
她匆匆把小车驶入空位,不料技术不怎样,一下子切得太进去,于是退后准备再切--
砰!
明媚抚着额探头看向车后,她的车尾和后方的吉普车撞上了,希望不要太严重,她暗忖着。
这时,后方车子的驾驶没下车,他身旁的女伴倒是先冲了出来。
那是个娇艳的女郎,见明媚还坐在车上,走过去便开骂,「妳到底会不会开车?撞了人还不下来道歉?」
呵!好凶的气焰。明媚看她一眼,懒懒的回道:「你们车子有任何损坏,我照赔就是了。」
说完,明媚赶紧把车子停好,拎着大包小包下车,因为婚礼就要开始了,她怕误了时间。
娇艳女郎却火了,拦着她说:「有钱赔就了不起啊!」
明媚焦急的看看腕表,「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在赶时间……」
「哈!笑死人,妳赶时间我比妳更赶时间。」娇艳女郎仍挡在小径上。
「那好,大家都赶时间……」明媚听了,从车子里拿出纸笔,写下名字和联络电话交给她,「车子修理好后,请联络我,我会赔偿一切费用。」
「哈?!」娇艳女郎怀疑的看她,瞇着眼说:「谁知道妳的名字和联络电话是真是假?」
明媚着实无奈,「那妳想怎样?我真的在赶时间啊!」
「怡平!」车内的男人步伐利落的走过来,朝女郎叫道。
他有一张性格粗犷的脸,以及运动家般的高大体格,但表情严肃得很,加上走路时,衬衫下的肌肉线条随着动作起伏而牵动着,明媚看着他,不自觉害怕起来。
「我……我说过要赔的……」对方高大的压迫感,令她紧张的有些说不出话。
不料,他把女伴拉开,打量着明媚,然后说;「不用妳赔了,妳走吧!」
那女郎却不肯罢休,横着眼睨向她,气呼呼道:「什么算了?你不知道她有多跩!」
「算了,车子又没怎样。」他侧身让路。
「喔?!谢谢。」明媚一愣,随即笑起来,既然没她的事,道谢后便直奔教堂去。
望着她奔驰的背影,他竟满面笑容。
「喂,卫、祖、彦!」被搁置在一旁的女郎一脸气忿未消。
卫祖彦回头看她,不以为意的笑问:「还在生气?」然后,从她手中取过明媚留下的纸条。
「瞧瞧你的车,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大方?」她指着破裂的前车灯气问。
「看来她真的很赶时间呢!」他又朝教堂门口望了一眼。
「是,你钱多,我崔怡平枉作好人了。」
「妳的脾气要改一改,别跟一个小女孩呕气嘛,婚礼快开始了,妳先进去,我去把车停好。」卫祖彦搂着她的肩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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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观礼的宾客坐在教堂里的长椅上,聆听牧师为新人证婚。
卫祖彦入座后环视周围,没见到明媚的身影,而当他的视线停在礼坛上,却看到那抹娇俏身影,穿着白纱礼服站在新娘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