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旭耸肩,一副酷哥貌。「就说戏太烂,我没兴趣。」
小吴惊诧的深吸一口气,手捣住胸膛,焦躁得想拔头发。「这种话我怎么敢跟人家说?」
「那你就自己找个理由吧!」严旭潇洒的坐回沙发,把这个话题丢到一边,「其它行程呢?」
现在,小吴不只想拔头发,还想去跳楼!他了解严旭,他说不要就是不要,可问题是,他能编出什么借口啊?后天就要签约了耶!
小吴欲哭无泪的说:「严旭,我跟你说真的啦,你如果真的拒绝的话,是给自己断生路啦,那个大老板权力超大你又不是下知道,要是真的得罪了他,到时候你被封杀混不下去,要怎么办啦?」
「如果光因为这样就被封杀,那再待下去也没意思。」严旭仍然是一副洒脱不羁的酷样。
厚~~他真的没辄了!小吴擦擦汗,瞪了严旭一眼,开始努力地想该找什么样的理由,大老板才不会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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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欢迎——严旭!」主持人在台上卖力的吼,台下,打个人们欢声雷动,尖叫声大得可以掀掉体育馆。
严旭穿得一身黑。皮衣、皮裤加上腰间金属饰品,全是黑色的;留长的头发剪成平头,造型师用慕斯将头发梳理得又硬又直,当然同样是黑色。
他一出场,原本就不小的尖叫声更是高了八度,回音荡得体育馆地面在震动,从十几岁的少女到三十多岁的女人,全部伸长了脖子、挥着五彩萤光棒,声嘶力竭的喊着严旭的名字。
抒情音乐响起,群众声音渐歇,开始跟着严旭数着节拍,摇头晃脑的,嘴里还跟着哼歌。
「……妳的一个微笑,就是我最美的慰藉。」
严旭唱完最后一句后,灯光忽暗,音乐重新响起,这回是热情的摇滚乐,女性观众的情绪再度被挑高,又开始嘶吼、尖叫着「严旭、严旭」。
灯光乍亮,严旭架式十足的站在舞台中间,开始卖力的演唱,并跟着音乐舞动身体,引起歌迷一声又一声的尖叫。
「……我不放手,只因为爱妳。」
动感音乐停歇,灯光趋暗,严旭挥汗,在舞台上换起衣服来,若隐若现的暧昧感让女歌迷们又是一连串尖叫。
严旭一连唱了新专辑的三首主打歌跟前三张专辑的主打,短短的一个半小时,场内的气氛热络,毫无冷场,当严旭结束安可曲,回到后台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
「今天辛苦了。」舞台制作拍拍严旭的肩,带着笑容说道。
「哪里。」严旭简短的响应,罩上自己的皮夹克,俊脸上没什么表情,他深呼吸一口气,跟着小吴走出去,准备面对另一场硬仗。
刚走出后台的休息室,众多兴奋的女歌迷立刻团团包围住他,尖叫着「严旭好帅!」之类的话,不时还有人伸出魔掌想摸严旭的胸膛,不过都被能干的小吴不着痕迹的化解掉。
「各位各位,不要急,有号码牌的站出来,严旭会帮各位一一签名。」小吴穿著西装,安抚着歌迷激动的情绪。
严旭坐在临时准备的签名桌前,拿着麦克笔,龙飞凤舞的帮歌迷在CD上签下名字。
这之间,还是有不少疯狂的歌迷试着挤到严旭身边,造成不小的混乱,还出动了保全来维持秩序。
等这签名会结束,已经是一小时后的事了。
严旭跟小吴道别后,面无表情的从后门走出体育馆,心里觉得很厌烦。刚开始走红的时候,走在路上有人认出他,他感觉很新奇,甚至有些兴奋;但现在,他出门要是不戴墨镜,只要一个人认出了他,他就肯定不能脱身,因为闻声而来的人会越来越多,让他感觉自己咸了动物园里的猴子。
媒体说他帅、有型、歌声好、音域广,什么歌都能唱,是实力派的偶像歌手;经纪公司每星期给他满满的一箱东西,全是歌迷寄来的信及小礼物;报纸上没几天就出现他的新闻,连他换了部跑车都可以写上去,是货真价实的媒体宠儿。
他出道五年多,得到的全是别人给他的掌声、吹捧与赞美,他听惯了,甚至听烦了;不用费什么心力荷包就填得满满的,他开始觉得,他有了工作倦怠感。
手机响了,他看了看来电显示,懒懒的接起电话:「喂。」
「是我,你要不要过来?」娇媚的女声说道。
电话那头,是他最新一任的女朋友,叫郑丽岑,他们是在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第一次见面,她就明白表示出对他的好感;而他在女人堆中打滚了几年,很轻易的看出,身材惹火的郑丽岑是个喜欢刺激放纵的大小姐,要的只是没有负担的关系,所以两人一拍即合。
「好,我现在过去。」严旭简单回道,切断通话,驾着自己的银豹跑车,疾驶在宽阔的马路上,准备去赴约。
几小时后,严旭从女友的床上爬起来,到浴室去冲了个澡,洗去一身汗味;洗完后,他走出浴室,对还佣懒地躺在床上的郑丽岑点了头,「我走了。」
将车驶离郑丽岑所住的大厦,已经是凌晨了,严旭将夹克甩到后座,打开车窗,让夜风吹拂着他,享受今天难得的宁静。
刚刚,他还在床上与女人厮缠;更稍早,他还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然而,他现在的心情却很平静,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脑海中居然浮现一个人影:白伊瑾。
严旭对自己挑挑眉,心里颇为诧异:他为什么会想起她?不出三秒,他找到了答案——肯定是因为跟冷傲青的赌约,时间已经所剩不多了。
白伊瑾哪……严旭脑海浮现出她的模样:小小的个子,长而直的头发,精致美丽的五官,虽然她总是用那副丑陋的黑框眼镜遮掩住美貌。
还有,每当她说话,那表情跟口气,都像极了单纯的小孩,他突然想到,她是第一个没对他搔首弄姿,也没对他做任何性暗示的女人。
她对他似乎真的没兴趣,这倒引起了他的兴趣。说是男人犯贱也好,习惯了女人自动投怀送抱,对白伊瑾这样的小女人,他反而特别挂心。
对她来说,他是什么样的人呢?她似乎不把他当偶像明星看待,反而把他当成普通人。从他走红后,哪个人见到他不是尖叫或用异样眼光看待的?白伊瑾的态度,让他很能够放松,不必顶着偶像的光环,一举一动都要时时注意。
深夜车子并不多,严旭难得放松的以正常速度驾车,他想到上回的对话,不禁皱起眉头。
这个白伊瑾,该不会真的跑去卖鱼吧?不是他看不起卖鱼的,而是看她那娇弱天真的模样,很难把她跟市场里粗声吆喝的妇人联想在一起。
娇弱天真?严旭大皱其眉,他怎么会这样形容她?话说回来,管她娇弱天真还是阴险狡诈,他都不在乎,他跟她搅在一起,只是为了冷傲青的赌约。
一个月并不长,要是这回他再输,冷傲青可会笑掉大牙。
严旭决定,该是再跟她见面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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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伊瑾毕业了,没有到市场帮妈妈卖鱼,也没有在家照顾小孩当保母,她的第一份工作是打字员,负责把资料key进计算机。
时间仓卒,她又需要收入养家,短期内只能找到这类型的工作,虽然薪资低,奶奶跟妈妈倒是颇为满意,因为,在家工作,就不会遇到男人。
白伊瑾乖乖在家打了一星期的字,奶奶天天在家吃蛋糕陪她,妈妈一如往常,白天去市场卖鱼,晚上回家做饭。
日子过得很平静,但是白伊瑾的笑容减少了,叹气的时间多了,看在两个长辈眼里,有着说不出的担心。
这一天,白伊瑾一大早起来,就开始坐到计算机前打字,花了整个上午,把两叠厚厚的资料全部输入计算机,白伊瑾揉揉眼睛,觉得整个人非常的不舒服,她站起身,走到沙发上坐下,一边揉着太阳穴。
捧着蛋糕出来,白玉凤看到的就是这情景。虽然她嘴上说最好白伊瑾都不要出门,彻底的远离男人最好,但是见到她这么没精神,也难免不安起来。
「伊瑾哪,要不要吃蛋糕?还是要吃昨天剩下的饭跟菜?」白王凤拉开大嗓门,殷勤的问。
「不用了,奶奶,我现在吃不下,待会儿再吃。」白伊瑾回答,开始觉得头有点痛。
「不舒服?」白玉凤绕到白伊瑾身边,关心的摸摸她的额头,「不烫啊!」
「我没事的,奶奶,我的资料打完了。」
白玉凤点点头,为了怕白伊瑾跟男人接触,向来都是她骑着摩托车去公司交磁盘,顺便拿下一份资料的,不过……
「伊瑾哪,妳要不要出去散散心,顺便拿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