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年假 花儿
今年的年假有九天,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让花儿从好久以前就开始期待。
那种天天睡到自然醒,只要吃饭、赌博和睡觉的日子,简直就跟神仙一样快活嘛!
只要伸手就能拿红包,这种标准的不劳而获,花儿可是爱得要死!
好不容易等呀等的,终于等到团圆饭结束,花儿就开始红包收到笑呵呵了。
这时候胆大包天的小讨厌居然敢跟我伸手,「小姑姑,恭喜发财,红包拿来!」
红包?开什么玩笑,从来只有我跟人家拿红包,哪有我包红包给人家的份呀?
经过我一阵连捏带踹,又打又骂的教训一顿之后,相信小讨厌大概有十年不敢跟我要红包了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现世报,在接下来的赌桌上,花儿输得一塌糊涂,压岁钱有三分之一都进了花哥的口袋。
可是爱钱如命的花儿,怎么能够忍受这种巨大的损失。
于是花儿往地上一趴,打滚踢腿什么都来。「还人家、还人家!妈——哥哥欺负我!」
「自己爱赌,输了还赖。」
「我不管我不管,才几千块而已,哥哥也要拿,太小气了。」
花妈感慨的说肯德鸡的广告没找花儿拍太可惜了。
那当然喽,从小滚到大的,姿势当然优美,不上电视太可惜了,不过这是题外话啦。
花哥火道:「愿赌服输,妳有没有品哪,我才不要还妳.」
「我本来就没有品!把钱还来啦,那是我的压岁钱,要放在枕头下睡觉的。」
「妳都几岁了,没有压岁钱也会平安无事的继续大下去啦!」
不死心的花儿仍不罢休,「还我钱来!」
可恶的花哥一直坚持赌桌无兄妹,死都不肯把钱吐出来,还给我躲回房间去,来个相应不理。
真是岂有此理,他去年还人家钱,前年也还,大前年也还,每年都会还人家,有什么道理今年不还呀!
害我心疼得要死,还好老天垂怜花儿,给了花儿一线希望。
花妈将不小心弄湿的几张千元大钞,放在饮水机上面晾干,正巧被经过的花儿看到。
于是花儿心生一计,立刻跑过去,不断的对着钞票吹气,终于皇心不负苦心人,钞票缓缓的飘落地。
花儿立刻大叫,「看,地上有钱!我的!」
从几百年前开始,花家就有条家规,凡是掉在地上的钱,全部无条件属于花儿。
之前小讨厌有在地上排零钱玩的习惯,自从被花儿用家规拿光之后,他就有了凡是可以买零食、玩具的东西,一定要握在手上或放在口袋的习惯。
结果呢,当然是花儿眉开眼笑的捡钱,花妈咳声叹气大意失荆州喽。
第一章
二月十二日是花朝节,因为正处于仲春之际,春花争相吐艳,最是灿烂繁盛,所以又叫做百花生日。
这一天仕女争相出游,美名叫做探春。
园林里花香与脂粉香混合,让人心旷神恰。湖面上画舫轻舟栉比鳞次,四处吟唱之声,热闹非凡。
这一天的高潮在正午之时,于广场上举行的扑蝶会。
扑蝶会里最重要的十二花神,通常都是由年轻貌美的少女担任,被选上的都觉得是莫大的光荣。
获选担任十二花神的少女,在衣饰上会大加巧思,装扮成十二花神的模样。
其他的少女则是扮成其他小花,如金银花、石榴花之类的,当然锋头就没有十二花神来得健了。
就算如此,能在扑蝶会里担任一角,而且在全城的掌声和欢呼中游城,依然是一件相当光荣的事。
尤其是担任四月牡丹花神的少女,更是人人注目的焦点。
牡丹国色天香,是花中之王,要扮牡丹花神的少女当然也得有沉鱼落雁的姿色。
大家都知道,今年在扑蝶会上扮牡丹花神的,是京城首富沈首财的独生爱女——沈光姬。
沈光姬含着金汤匙出生,过得是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珠光宝气的豪奢生活。
而上天更是独厚这个天之骄女,不但给了她不虞匮乏的生活,也不忘赐她如花美貌。
十七岁的沈光姬,丽质天生、色艳惊人。
那雪白的肌肤、霞红的面颊散发着最别具风韵的明媚,而少女怀春似的娇柔婀娜,更是人人所津津乐道的。
她有一度是全城仕女艳羡的对象,也是未婚男子逦想的目标。
只是她为人自大傲慢,只为她一人发光的场面才渐渐黯淡下来。
虽然她的傲慢闻名全京,但她要扮牡丹花神的消息一传出就引起了轰动,人人都抢着要占到最好的位置来看这个不轻易露面的沈大小姐。
当盛装打扮的少女们随着音乐飘然登场,展开游城活动时,人人都伸长了脖子寻找牡丹,但最后却发出不满、失望兼之愤怒的叹息声。
那红艳露凝香的牡丹,只怕李白看了都会跳脚。
扮演牡丹的居然是个十三、四岁,脸色青黄的瘦弱少女,一副怯生生的害怕模样,哪有一点花中之王的气势?
夹在其他十一花神的芳容里,牡丹可谓不起眼到了极点。
「那不是沈光姬。」有人发出了不满的指责,其他人也跟着大声喊了起来.
「到哪里去找这么个丑丫头来充数?」
「沈光姬哪里去了?」
「真是一群笨蛋,还不知道沈光姬是什么样的人,她会答应来扮牡丹花神与民同乐?想得美呀。」
「说得对。沈光姬永远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从不拿正眼看人,这次答应扮花神,我早就猜到她会后悔。我说她一定是怕拉低了自己的身分,才会临阵脱逃.」
「什么临阵脱逃?」另一个人讽刺的说着,「这四个字怎么能随便放到沈大小姐身上?她是不屑一顾、不想参与,可不是怕了什么。」
「毕竟她家里有钱,长得又漂亮,个性讨厌一点,那也是应该的。」
于是在一连串的挞伐声中,京城里所有的人度过了一个有史以来最不愉快的花朝节。
而各式各样关于沈光姬没有出现的原因,开始四处流传,最后汇集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人人自动的归纳出结论——
沈光姬毁了他们今年的第一个欢喜庆典,只因为她高傲得不愿意放下身段与民同乐。
但事实上。她也只不过是个浑身铜臭的富家千金,没什么好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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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光姬住的地方叫做海棠别院,因为她喜欢海棠的风姿绰约、娇艳动人,所以在住所种满了海棠。其中几株高达丈余、枝干壮实的双株海棠,还是远从昌州运来植下的。
她的海棠别居开满了花姿妖娆、花色艳丽的各品种海棠,或是粉红、或是淡红、或是白中微晕,只见满树的花朵摇曳生姿,远远看去好像红霞一片降落尘寰,令人叹为观止。
知道女儿独爱海棠,所以沈首财不惜花费巨资,寻找稀有的纯白海棠来讨独生爱女的欢心。
他花了许多人力、物力寻找了大半年,终于将一株纯白海棠成功的植入沈光姬卧房外的窗下。
可是沈光姬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并不是因为她对海棠的喜爱减少了,也不是她不感激爹爹的用心。
而是她闹了两天的肚子不合作,痛得她除了在床上打滚和跑茅房之外,什么事情都不想关心了。
「小姐,妳有没有好一点呀?」婢女秀秀一脸担心的站在床边说:「要不要我再给妳揉一揉?」
沈光姬摇摇头,一脸苍白虚弱的她,只穿着单衣躺在床上,哀怨不已的说:「揉了还是好疼,妳让我躺一躺就好了。唉!真是疼死我了。」
她一副后悔不已的模样,让秀秀频频摇头,「小姐,我早跟妳说那些饭菜隔了夜不能吃,妳偏偏不听我的话。」
结果惹来这场病痛,又是何苦呢?
「我想说天气不是很暖和,食物应该没坏得那么快嘛!」沈光姬嘟起了小嘴,一副可怜兮兮的委屈模样,「还那么多饭菜,吃过一顿就扔掉,多浪费呀。」
秀秀说道:「海棠别居的厨娘是新来的,所以还不懂咱们这里的规矩,我已经交代她以后做饭不要做太多,以免吃不完。」
她家小姐虽然是京城首富的独生爱女,可是却跟她那两个挥霍成性的爹娘截然不同。
她生性勤劳、节俭,从来不浪费一小块布、一粒米、一叶菜。
但她绝不是小家子的那种小气,她只是很珍惜她所拥有的一切。
而且她总会想到其他的人,当她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时,就会想到挨寒受冻的可怜人。
常在闺阁的她花不了什么钱,偏偏老爷夫人每次一出手就是好几百两,给她买衣服、胭脂什么的,但她觉得不需要,总是要自己拿到善堂去资助那些需要的人。
小姐明明是个善良又好心的小姑娘,却被误会成是个傲慢庸俗的富家千金,她每次想到都觉得忿忿不平。
「小光!」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夹着一阵花香,一个人影从门外走进来,正是千娇百媚的沈夫人,「娘的宝贝女儿呀,妳好些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