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了,她实在可爱得太过头了,让他起了奇妙的变化,他不只因为她而快乐,一颗心也变得柔软。
她突然露出了懊恼的表情,好像为了找不到尾巴觉得困扰。
「没关系,就算找不到尾巴,妳也还是一只猫。」他这样「安慰」她。
老实说,他本来以为除非是被鬼附身了,否则他这辈子大概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
他跟她的情况有点像是父亲和小孩,有些在职场上看起来严肃呆板的人,一碰到自己的小孩,就会变成胡言乱语的白痴,有时候装成超人,有时候装成小飞侠,有时候甚至还可以装成一匹马。
某种程度上,他对她的确像对孩子一样,可是似乎又不完全是这样。
他的心思复杂地转动,她却什么都没想,简单地因为他那句话而受到「安慰」,傻里傻气地笑着。
「喵喵喵。」地靠着他轻蹭,她「喜欢」他。
她的大脑晕晕胀胀,没有办法思考,都是凭着本能去做反应。亲近他,让她舒服而愉快。
她挑了挑鼻头,嗅着他身上男性的气息。她喜欢他的味道,愉悦地赖在他的身边撒娇。
这样的距离,却让唐宇骏无法维持轻松自在了。她靠得太近了,那股诱人的酒香轻柔地吐在他的身上。
这让他有了直接的反应,他的身子绷热,肌肉僵硬。他的心脏冬冬地强烈击打胸口,他突然很清楚,为什么他并不是只把她当一个小孩看。
她是一个小女人,一个对他极有吸引力的小女人。这样的贴近方式,让他迅速地意识到这件事情。
他只好哄着她。「乖,不能靠这么近。」
「喵喵喵。」她才不管他,还叼咬着他的衣服,誓死耍赖的模样,让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她的表情籣单直接,就像她现在所处的世界一样,只要他露出投降无奈的样子,她就乐得呵呵地笑。
她扯着他的衣服,越来越high。
「真的不行啦!」他只能这样重复。
「喔。」拉扯中,两个人滚成一团。
「啊。」虽然她把他压在下面,却痛苦地哀叫一声,她被撞到脚踝上的冰块,碰撞中,脚踝上剧烈的疼痛狠狠地刺了她一下。
「脚痛吗?」他问。
她的眼角润着泪光,嘴噘着,愣愣地看着他。
那种呆头呆脑又可怜兮兮的模样,让他既心疼又觉得好笑。
她突然朝他眨了眨眼,这让他想起来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眨着眼睛。
他深幽的眼眸凝看着她,蓄起了极轻的笑意。
他的心口因为她单纯的眸光而悸动,世界因为她而美好,那种甜蜜的感觉,真的是「喜欢」,隔了三年,他终于迟钝地发现,他喜欢她。
她的头晃呀晃,然后毫无戒心地扑在他的怀里睡去。
「啊?!」他有些错愕,拍了拍她。「喂。」
她文风不动,睡得又香又甜。他低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挪动身子,然后把自己的西装外套盖在她的身上。
整理好之后,他本来已经可以走了,却还是待在她身边看着她。
他从来没想过,他们之间会再度有了交集。先前是他霸道地要干预她的人生,现在她以同样强大的力量闯入了他的世界。
这一切不可思议到了极点,她成了他美丽的意外。
他先是笑了,但是一会儿他又皱起了眉头。
他的人生是做好了规划的,几岁要存多少钱给他母亲看,几岁的时候要接掌家族事业,几岁的时候该娶什么样的妻子,这一切他本来都想得好好的,却被她意外地打乱了。
他陷入苦思,却又不自觉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
第三章
元小奇的朋友虽然起哄要让元小奇和唐宇骏单独相处,可是事后想想又觉得不妥,所以没多久就折回去找元小奇。
回来时,唐宇骏刚离开,元小奇睡得一脸香甜。陈小芳过去叫醒她。「起来啦!」她推了推元小奇。
几个人在地上随便坐下,其中一个发现唐宇骏留在地板上的皮夹子。「喂,谁的皮夹子啊?」他把皮夹子扬了起来。
陈小芳爬过去劫过来看。「质料这么好,一定不是我们这堆穷人的。」
「我猜是那个唐先生的。」大家凑上来,好奇地翻动皮夹子。
「干么吵人家啦……」元小奇睡眼惺忪地翻了起来。
看他们一伙人围在陈小芳身边,她又继续睡。
「哇哇哇!」一伙人突然鬼叫似地嚷嚷着。「泰远国际银行企业金融处处长耶!」
他们的叫声把元小奇逼了起来。「什么啦?」她什么都还搞不清楚,陈小芳就冲过来,兴奋地扯着她的手,劈哩啪啦地说:「小奇啊,妳捞到了!那个姓唐的男人,叫做唐宇骏,是泰远国际银行什么企业金融处处长哩!」
有人羡慕地说道:「小奇,妳这是什么命格啊,跟有钱人特别有缘。之前有个有钱的怪老头资助妳,现在扭到脚,帮妳的都还是事业有成的男人。」
元小奇揉着发胀的头皮,看了他们一眼。「人家有钱跟我有什么关系啊?」
陈小芳说道:「哎呀,只要妳抓着人家不放,就有关系了啊。」
「我干么抓着他不放?」元小奇的脸微红。
她是喜欢跟他在一起啦,虽然跟他相处时心跳会有一点点快,不过感觉很好,只是也不能这样就巴着人家不放吧。
陈小芳懊恼地说:「刚刚给了妳这么好的机会,妳什么都没做啊?」
「我就睡着了,还能做什么?」元小奇抓了抓头。
和他在一起,没有画面,只有轻飘飘、醺醺然的感觉。她偏头,什么都想不起来,但是那种感觉却很幸福,怪了哩。
「没关系。」陈小芳说道:「旧的机会没把握好,那就去开拓新的机会。去、去、去。」她把皮夹子塞给元小奇。「现在就拿去还他。」
「神经病啊,我脚痛成这样能去找他吗?」元小奇好奇地瞄了瞄他的皮夹子。虽然她不在乎他是不是有钱人,不过她对他还是很好奇的。
没看到他和什么女人的亲密合照,莫名地,她暗暗松了一口气。「我先打电话跟他说皮夹子留在我这里,我再拿去还他。」
「好好好,这样看起来很体贴。」陈小芳大力称赞她。「妳总算开窍了。」
「不对啊,」有人说道:「如果那个唐先生叫她寄过去给他,不就什么戏都没得唱了吗?」
「也是喔。」大家陷入了思考之中。
又有人提了意见。「欸,我看这样好了,妳就假装都不知道捡到皮夹子这件事情。是我们隔了很久才发现,所谓很久,当然就是看妳的脚伤什么时候好,我们就什么时候『发现』的喽,那时候妳再拿去他公司还他,顺便看看他是不是真在那里上班。这么年轻就在这么大的银行当处长,会不会太厉害了,搞不好是假的也说不定。」
元小奇哧地笑出。「你们心机会不会太重?这么晚才还人家,会让人家很困扰吧。」她找了手机,打算打电话给唐宇骏。
「等等。」陈小芳赶紧制止她。「爱情是不能冒险的。」
「妳说得太夸张了啦!」元小奇笑笑地看着她。
陈小芳一脸严肃。「妳真的一点都不担忧他直接叫妳寄给他,一点都不想自己送过去,然后多个机会和他相处吗?」
元小奇看了看陈小芳,扁了扁嘴,没有作声,就是脸一直发红。
陈小芳这么一说,真的让她犹疑了。说她对他爱的小苗已经萌芽了,好像太夸张了。但是如果问她想不想再见到他,想不想多些机会跟他相处,那她还真的是无法反驳。
哎呀呀,期待和他见面的心情,那这算是什么了?
过了好几天,元小奇的脚伤好了不少,她骑了摩托车去找唐宇骏。虽然说的确想见到他,不过,真到了门口,还是有些忐忑。
她提着一个纸袋子,纸袋子里面装着他那天留下来的西装外套,还有他的皮夹子。因为怕临时来找他太莽撞了,所以她在银行门口,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最后才鼓足勇气,走了进去。
警卫早就注意她很久了,见她进来,先走向她。「小姐,请问妳有什么事情吗?」
元小奇说道:「我找一位唐宇骏先生。」
警卫皱深了眉头。「找唐先生有什么事情吗?」他上下打量着穿着简单朴素的元小奇。
「他……」元小奇本来是要说出他留下皮夹在她家,但是又下想让这个警卫问东问西,所以最后她只说:「我捡到他的皮夹子,要拿来还他。」
「喔!」他高高在上地应了一声。
他就觉得眼前的小女孩,不可能和他们集团的少东会有什么关系。原来是捡到皮夹子嘛!
「妳留下来,我帮妳转交。」警卫说道,打算就这么简单地把她打发走。
「我不能自己交给他吗?」有没有搞错,她就是为了见他一面,才会送衣服、皮夹过来的。如果要他转交的话,那她一开始寄挂号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