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很美好,我并不是说我以前过得不幸福,只是如果过去日子称作幸福,那么,和学姐度过的每分每秒,就是天堂!世上有几人真正过着如天堂般的岁月?很少!是不是?日子就这样流逝,学姐毕业了。为了我,她舍弃第一志愿,就近念本地的大学。那时,我们终于确定了彼此的感情;我知道她有多么爱我,而我,也爱她!请不要把我们想成是同性相爱,或是离经叛道!对我来说,我就是爱她,与性别无关。不管今天她是男是女,我都爱她!这种信念,是我们一致共有、一生不变!但是,我不能告诉任何人,因为我要顾及舅舅的面子;他们对我那么好,我不能伤害他们,我天真地以为只要不说出我们之间的事,日子就能永远以这种面貌继续下去。
“最近,舅舅家因为某种我不便说出的原因,急需一大笔钱。有人愿意出借,条件是一个新娘。像是椿买卖是不是?表姐已经出嫁,就剩我了。舅舅告诉我,若我不愿意,也不必勉强自己,他会设法筹钱。我怎么能呢?舅舅舅妈那么疼我,我怎么能让他们如此烦心,明知没有解决办法,但是我和她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
信至此一片泪渍,没有下文也没署名。我望着信纸怔忡失神,找不到出路的爱,可能有喜剧的终局?
“商别……商别……你怎么了?为什么哭呢?”小乔着急的声音穿过迷雾森林,进入我的脑中。我听到空气中飘荡着悲哀的女声,苦苦地哀问,为什么总是爱到不能忘,多感的心为何总有情伤?
“商别!你身体不舒服吗?”小乔关心地问。
我拭去偷偷跑出来的泪,对他摇摇头。
“我没事,只是看到这封信,很同情她们……”
小乔拍拍胸,舒口气地说:
“吓死我了!从来没看过你这样,一声不响眼泪就掉下来!还好我马上放歌,否则你明天就等着去见老总!”
“对不起!”
“没关系!只要你行行好,下次要哭时先打个招呼,好让我准备准备,否则再来个几次,我绝对会英年早逝!”
我对他感激地笑笑,感谢他为我掩护,以及,不再追问我落泪的原因。
“歌快结束了,我出去了。”小乔转身走出录音室,打开门时停顿了一下,没有回头地说:“这首歌叫做‘爱到不能忘’。”说完关上门,回到他的位置。
爱到不能忘,刻骨铭心、至死的爱?
骗人的吧?这种的爱无法存在现世的!
音乐结束后,打开麦克风,我竟不知说什么》看着窗外小乔担心的眼神,我勉强自己开口:“每个人,无论男生、女生,如果恋爱了,总希望恋情能有结果,大家总要求自己的恋情是甜蜜的是完美的。但是,恋爱并不只有甜蜜欢乐,更多的是痛苦、挣扎,是外界的眼光、有时人们更是败给自己的心!不坚定的心才是恋情最大的杀手。因此,对于这位不知名的听众妹妹,商别想说,责任跟爱情不能两全时,选择一边,而永不后悔!刚刚播出的歌曲是‘爱到不能忘’,接着为你播出这首‘INTO THE NIGHT’。”
录音室中轻扬着空远飘忽的声音,好象下一秒就会消失,冷漠诡异。
我揉揉眉心,筋疲力尽。
是不是我离莫迪亚斯太远,以致我竟又质疑起一切?
夜如此的黑,你在哪里?
你在哪里……
第五章
结束‘午夜兰调’后,我又躲进另一个录音室,录制我另外一个节目。这个工作我打可以白天再做,但是我不想!投入工作中才能让我沉淀心情,不再思及那些我怀疑的事!
有些事,我想相信却不知何以为凭,莫迪亚斯离我太远了啊!
经过了一个半小时,我终于录制完毕,脑中纷扰的思绪也平静了。收拾好又向晚班的同事门道别后,我就离开公司了。
骑车回到我住的地方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半,夜色正浓。
我住在市镇的边缘,四周稀稀落落的只有几户人家。刚搬来时,我以为自己捡了个便宜;房子又大,环境也清幽,我的屋前再没有建筑物,只有几丛草。因此视野辽阔,远望是一片苍苍郁翠,广阔穹苍。这类美景,岂是住在城中所能享受到的?
住了一阵子,我才明白何以我能如此“幸运”捡到这片美景——
在我的住所后两巷子,就是一处公墓!
答案揭晓时,我站在公墓前大笑了一阵,生死一线,阴阳杂居,算不算是种荒谬?
不久,我就领略了住这儿的千般好处,说也说不尽。略举一项,住在这里,不管我多晚回来,或是深更半夜仍在屋子外游荡,都决不会有危险。在这个科技疯狂发展,迷信却益发严重的世纪末,一切熟悉的价值观都崩解颓屺的时代,人们反而更加地相信那虚无莫可见的神鬼。
因此,这片土地自是少人拜访!
如此,方便了我罢了。
就像现在,我悠哉悠哉地停好车,仰头看那没有遭到尘嚣污染的夜空,饶是只有一弯弦月吊在半空,也别有韵味。
看了一会儿夜空,我的下意识告诉我,这里不止我一个人!
我用眼角瞄瞄左右,没什么不寻常。但是那种被窥视的感觉,令我很难不去在意。
我又静站几秒,猛一转身,依旧没有东西。
我一百八十度来回扫视,仍然徒劳无功。
“商别你别神经质了!”自嘲地笑笑,回过身正要进屋,眼角却瞥见一对莹黄,仍动也不动地对着我。
“是萤火虫吧!”自言自语地说,迟疑地向前行,走了几步后,我就停下脚步。
自那丛草中,慢慢地踱出一只巨兽。
我张着嘴,呼吸变得又浅又急,太暗了,我看不出那是什么!
云缓缓地飘走,大地又笼罩在一片银白中。藉着微弱的月光,我终于看清楚,那是一只大狼犬!
我摇摇头,对自己说:“商别,你变胆小了。”转身正要进屋,忽然有一个念头自心上略过——
“唉,不可能的,那么远!”虽然这么说,我还是又转过身,专注地盯着那只狼狗……
那只狼狗已经走到我身前一米处,正睁着那对琥珀色地眼珠子忧伤地看着我。
琥珀色的眼,银灰色的毛,还有它的身长……尤其是它的眼神……
我用力地甩甩头,又对自己说:“商别,那是你的错觉。”但是……但是……
“莫迪亚斯?”我终究控制不住诱惑,试探地轻喊。
那只狼狗听到我的喊声,飞奔过来,扑到我身上,冲力太大,我整个人都倒在地上。但是我不在乎!我太高兴了!
“莫迪亚斯,真的是你!你怎么来的?喔!我真傻!你怎么会回答我?哈哈哈,别一直舔我,脸上都是你的口水了!”
我抱着莫迪亚斯滚来滚去,它不住地舔舐着我,好象也在笑一样。我更是停不住,脸上除了笑,再也不可能有其他的神色得以停住!
我们两个就这般在屋外疯叫奔驰了一晚,直到天边转成鱼肚般的灰白,我们才进屋,枕抱着莫迪亚斯,我很快地就睡着了。
第六章
对于莫迪亚斯出现的问题,我想了良久,我不懂,它是怎么度过那一片汪洋?
想了很久,头都疼了,终于宣告放弃;反正不管它如何漂洋过海,它现在就在我身边,我何必费神去想一些很难解答的问题?
可是研究中心会不会追查它的失踪?
我又想到另一个伤脑筋的问题!
啊——去去去——才正说不要费神,又去想这些做什么?就算他们真要查,也不会神算到莫迪亚斯竟已到了这儿;约莫是在他们国家找一找,找不到时就会放弃了!
我自觉推论颇正确地笑笑,为莫迪亚斯今后可以一直和我在一起而高兴!
“别以为自己身价很高,走起路来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一个轻柔却又尖酸的声音向至我面前。我定睛一看,是郑雯蕙,电台中对我表现厌恶之情最明显的人!
我自认不曾得罪过她,但她很奇怪,仿佛将我当成她的假想敌,无时不在找机会攻击我!我平时是个和平主义者,她对我的种种挑剔,只要在我忍耐范围,我一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到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那些事端通常挺无聊的,我犯得着和她一般见识么?
因此,我看到她,从来不打招呼,可也不会摆脸色就是了。
“唉,有靠山的人到底不一样!上班时怎么打混都没关系,真好命呢!”她一脸不屑,眼斜向前方的说。
我瞄她一眼,实在不想理她,继续往前走。
“下一次你不准用B5的录音室!”她在我身后,语气颐指气使地说。
我慢慢转过身。“公司有规定录音室是给谁用的吗?”
她轻蔑地笑笑,继续用那种高高在上的语气说:“没有,但是我都习惯用那间;而且,我有自信,只要我提出专属的录音室这个建议,一定会被总经理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