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别跟来啦!」她回眸瞪了他一眼,见他无辜地举起那束香水百合,好似只要她收了花,他就不再打扰她。
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关爱」眼神,程家欣深吸了口气,决定快刀斩乱麻,有些粗鲁地抢过那把清新百合,随手丢在小拖车上,冷着声说:「花我收了,你可以走了。」
叶甘庆点点头,温声言语:「妳先上去开会,我等妳一起走。」
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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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十五分钟开完检讨会,将免税品的金额交回当职人员锁入保险箱,程家欣上了一趟化妆室,将制服和鞋子换下,把大行李箱直接留在置物室里,因三天休假后,她还要飞一趟欧洲大长班,大行李直接放在机场,省得扛来扛去。
她在办公室里又赖了十几分钟,等那些要搭公司车的同事们都下了楼,她才拉着小拖车跟着冲下去,心想,等会儿一坐上公司车,就请司机先生马上开车,可以减少被那男人堵到的可能性。他想等,那就让他呆呆地等个够吧。
心里打着如意算盘,可等她走出机场候车站,却只来得及看见「环航」公司小巴的车尾,潇洒地扬长而去。
「耶?」空服员姊姊们不知道她也要搭车吗?呜……怎么放她鸽子?
「我请她们先走了。咦?妳的行李只有这些吗?」高大身影笼罩过来,一下子便抢过她手里的拖车。
「叶先生?!」她不敢置信地用眼神指控他,「你凭什么这么做?你、你太过分了!」她用力跺脚,向来引以为傲的淑女风范正面临最大考验。
叶甘庆动作十分迅速,将她小拖车的手把收纳起来,直接塞进一辆雾金色CR,V家庭房车的后车厢。接着又过来替她打开前座车门,好脾气地说--
「先上车吧?」
她鼓着俏脸瞪人,动也没动。
他叹了一声。「我明白今天的举动是突兀了点,但我没有恶意,只是心里有些事,觉得可以告诉妳,另外,我还想请妳吃顿饭,唉……妳帮了我两次,我一直记在心里。」
男人的语气真实而诚恳,程家欣望进他黝深的眼底,胸口微微发热,美颜上的冷霜不知不觉间消融许多,沉吟了几秒才开口--
「那也……那也没什么。」两次都是他突袭般的抱住她,然而,在香港饭店里的那一次,她心中某块角落被触动了,放松身躯回抱着,隐约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拥抱所产生的能量,真能在无形中治愈某些东西。
「对妳或者没什么,对我意义却大不同。」他淡笑,比了一个动作,「先上车好吗?后头的人在抗议了,还是妳想看我被围殴?」
后面是一长串机场排班的出租车,他的家庭房车久久不开走,运将大哥们已经很不耐烦了,机场管制范围内虽然不能狂鸣喇叭,但不少运将们把头探出车窗,「干谯」声浪渐渐涌来。
程家欣想笑又赶忙抿住,怒气已消了大半,她提着米色裙纱,终于坐进车里。
替她关上车门,叶甘庆回到驾驶座,发动引擎顺着车道驶离。
车内流泻着温柔蓝调,她记得这首曲子,是艾拉费兹洁萝的Like someone in love。和他初次见面的那个午后,那家神秘咖啡馆里也是放着同样的歌曲。
唔……她下意识甩甩头,不太明白怎会记起这种琐碎的事。
「我比较喜欢路易士阿姆斯特朗。」没头没脑地,她突然迸出一句,搬出蓝调之王来堵蓝调之后,有些故意挑剔。
叶甘庆挑眉,双手稳健地放在方向盘上,平静地说:「妳喜欢路易士,我钟情艾拉,异性相吸,这很正常。」
咦?竟然没跟着附和?程家欣有些轻讶。
以往追求她的男人,总是把她捧得高高的,什么都顺着她的意,就算她来个现代版的指鹿为马,恐怕那些人也会全由着她去,不敢吭声。
瞄见他嘴角的淡笑,她咬咬唇,故意骄傲地抬起下巴。
「我把你的花转送出去了,给我们当职的小孟姊姊。」刻意要他知道,强迫她收下的花,她一点也不眷恋。
他迅速瞥了她一眼,神情带着点高深莫测。「花本来就要送人的,借花献佛,也算功德一件。」
厚--这男人!
程家欣瞇起美眸,摸不清他在想些什么。
「我告诉你,我今天很累,你要请我吃饭可以,可是我不想去任何大饭店、大餐厅喔。」那种地方连用餐也要讲究一大堆礼仪,用刀用叉都得按顺序来,烦都烦死了。
叶甘庆这次笑出声来,眉眼透出浓烈的愉悦,语气却低:「我了解。我先送妳回家,然后再出来找地方吃饭。」
她心一促,忍不住追问:「那……那是要去哪里啊?」
夕阳余晖照进车窗内,亲吻着那健康的麦色脸庞,他露出整洁的白牙--
「当然是好地方。」
第五章
夜色轻笼的淡水河畔,沿着河岸的店面招牌热闹闪烁,又恰巧遇上周休二日,往来人潮从一早就没停过。近几年,河堤渐渐规画出十分宽广的空间,虽然假日一到,大家一窝蜂往淡水涌进,河岸一带比以往热闹,却也不觉得拥挤。
还真是「好地方」呢。
坐在紧临河堤、七层楼高建筑的顶楼,四周围着及人腰高的镂空铁栏杆,程家欣侧眸往下瞄去,心里觉得好笑。店家镶挂在楼墙上的直立贰招牌霓虹灯闪耀,「好地方」三个大字立即吸引她的目光,下头红绿两色的灯炮还排出四个较小的字--海鲜碳烤。
顶楼布置得很有香港大排档的感觉,挂了不少闪亮的灯泡串,十几桌的位子几乎全满,客源挺广的,有结伴聚餐的大学生、看来意气风发的精英人士,甚至也有全家老小一块儿出游的。
气氛活络热烈,服务生来往穿梭,又上生鲜蔬菜,又上清凉冷饮,食物已泌出油脂,在烤网上发出滋滋声响,听起来教人食指大动,而风徐徐吹来,竟丝毫末感燥意。
忽然--
「小叶,妈的!很不够意思喔,连我结婚你也敢不来,真他妈的欠K!」一个拳头挥来,直直打中叶甘庆肩头,跟着,一名四十多岁、蓄着短短落腮胡的黝黑男人跳了出来,双目亮晶晶的。
叶甘庆揉着肩膀苦笑。「海哥,我发誓,我真的很想来参加你和瑛姊的婚礼,但我人被丢到国外去,飞机又因雾太大没办法起飞,你们大家喝喜酒庆祝时,我一个人可怜兮兮地在伦敦机场闲晃。唉唉,人没到,至少大礼到了,你饶了我吧。」
钟海咧嘴笑。「幸好你这小子还懂得一点点义理,要是连红包也没到,我脸皮厚,杀都要杀到你家去讨!」
程家欣静坐一旁,美眸透着好奇打量他们。
此时,落腮胡男人也注意到她,黝黑的大脸转向,粗扩的眉微微挑起。「小叶,这位是……」
「你好。我姓程,程度的程,程家欣。」她大方颔首,神态轻松。
「妳好。我是钟海,大家都叫我海哥。」他大手挥了挥,「虽然我看起来差不多可以当妳叔叔,但妳千万别叫我海叔,拜托!」
她被他卡通式的惊恐表情逗笑。「我知道了。」
叶甘庆进一步为她介绍,「海哥是这家店的老板啦。我刚进大学就一直在这里打工,那时『好地方』才刚开始营业。」
「嘿!」提及当年,钟海拉开椅子一屁股坐了下来,「我告诉妳,那时真的很惨,年轻时不懂事,耍酷耍狠样样来,等年纪大些,想得多了,打算做些生意,安定下来从头来过,就把所有积蓄全砸在这家店,可是根本不懂要怎么经营……」他将棉质短袖拉到肩头,裸露的上臂有一大片刺青,接着又说--
「店开张三个月,每天都在赔钱,每天都有工读生被我吓走,呵呵呵,还好最后来了一个小叶,妈的!我一见到他,就知道这小子有料、脑筋好。」
程家欣下意识瞥向叶甘庆,后者但笑不语,灌着麦茶,双目调向对岸朦胧的观音山。
钟海嘿嘿笑,拉回程家欣的注意力。「他这小子胆子特别大,有天我关在店里喝闷酒,他竟然把一叠厚厚的经营方案放在我面前,坚定的对我说,要成功、要赚钱,一切就只能听他的。靠!我那时八成真喝醉了,醉到没力,竟然能容忍一个小毛头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说着,他又一拳打向叶甘庆,笑叹:「不过幸好有他,『好地方』的分店都开到基隆、苏澳、台中、高雄去啦,我现在也勉强算得上是大老板,呵呵小叶……」
叶甘庆警觉地瞇起眼。「海哥……你不要这样看我,我会害怕。」彷佛随时要扑来抱他,那劲道他尝过,勒得他全身骨头都快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