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让你有机会的,啊,不跟你说了,我要出门了。」
墙上的时钟快要走向五点,今天方玺媛上的是早班,他想去接她,可能去街上走走,或者,再去看场电影。
喜欢是喜欢,可是他没有想对方玺媛做什么,尴尬的友谊与长距离的恋爱都不是他想要的。
喜欢,就珍惜相处时间,对她好一点,多关心她一点。
目前为止,他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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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下班人潮,店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六点的时候,根据过往经验,客人人数会到达最高点。不过这与方玺媛无关,因为今天她上早班。
现在时间是五点半,再三十分钟,她就下班了。
明欢拉肚子,所以今天整个白天都只有她跟小杰顾店,两人做三个人的事情,饶是已经从事服务业许久,但毕竟还是累。
她现在只期待宜倩赶快来接班,然后她要回家泡澡,再看「背叛爱情」。
小杰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阿格丽希的巴哈,华丽的曲子,跟走着蓝白风格的「冰蓝海豚」实在有点不配,想要他换掉,可是一整天累下来,连开口都懒。
叮啷,门把上的风铃响起。
她正在等机器将咖啡吐出来,小杰拿了菜单走了出去。
「一杯卡布奇诺,一杯温牛奶。」乔霓的声音。
方玺媛微微一笑。乔霓以前又是酒又是咖啡的,在怀了宝宝之后,只喝牛奶、果汁,上次她们去猫空,她就在那块「禁带外食」的牌子旁边,跟服务生多要了个碗,然后大剌剌的把装在保温壶中孕妇食补汤倒出来喝。
服务生傻眼是傻眼,但在看到保温壶上印有「王妈妈坐月子食补中心」的字样后,却也不敢说什么。
恋爱的力量很伟大。
虽然乔霓老说沈亮宇丑,可是他却有办法把这只纸老虎收得服帖,让她心甘情愿放下事业上的一切,在家专心待产,对她们这几个大学起就认识的朋友来说,真的是从来未见。
方玺媛其实是很羡慕的。
能够喜欢上一个人,然后也被一个人喜欢,最重要的是,自己愿意为那个人放弃一些东西。
不是被逼迫,是放弃得很喜悦。
乔霓的事业心一直很重,进入银行后也拚了命的要往上爬,可是,因为沈亮宇疼她,她什么都不要了。
没有当成她一直以来想争取的客服部经理,可是现在的她却比以前看起来更幸福、更快乐……
咖啡机停止了运作。
方玺媛将黄色的杯子放入杯盘,送到了七号桌的客人面前。
转过咖啡厅的门型弯,正准备去跟乔霓说一下话,意外的,跟她坐在一起的人不是品曦,也不是湛蘅,而是……而是……
乔霓跟她招了招手,然后,那人也转过头来,还是一样好看的眉眼。
她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叫他的旧名「浅井奏」,还是叫他那个大红大紫的艺名「莫斯」比较好。
不想面对,但是,二十七岁了,难道要像小孩子那样躲开吗?他是沈亮宇的好朋友,而她与乔霓的友谊也会持续,躲,又能躲到什么时候?
犹疑之间,乔霓已经先走了过来。
「我有打电话给妳,不过妳一次在忙,一次在点货,所以……」她有点不好意思的说,「妳如果不想跟莫斯讲话,我就带他走。」
「没关系。」
「哎呦,玺媛……」
「真的没关系。」方玺媛定定的说,「其实,自从他上次来店里之后,陆陆续续都有打电话来这里,那时他就一直讲,等他从香港回来,希望能跟我吃顿饭,所以……不要紧。」
「真的?」
「等宜倩来我就下班,她应该快来了。」方玺媛看了一下时钟,又安抚的摸了摸乔霓的手臂,「我没有生气,该来的就是会来,早点说开也好,省得大家都有种好像什么事情没做完的感觉。」
「那就好。」乔霓艳丽的五官明显的松了口气,「他今天中午一直从香港拨电话,因为他明天又要去美国了,只有今天晚上有时间……妳不生我的气就好了。」
随着玺媛的一笑,她心中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她很担心她们的友谊会因为那个花花公子受损。
莫斯是沈亮宇在台湾唯一的朋友,她是沈亮宇未来的老婆,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初莫斯之所以会来「冰蓝海豚」,并不是偶然,而是受到沈亮宇的托付,来找当时被银行开除,暂时在这里打工的自己--基于这段说也说不清的奇怪原因,她好像没有办法置身事外。
「那我走了,你们好好谈。」
「小心下楼。」
「会啦。」乔霓走了几步,又回头叮咛说:「如果妳晚上心情不好要人陪,我醒着,多晚都醒着。」
面对她这样的心意,方玺媛笑了,伸出手抱了抱她,「妳啊,早早上床睡吧,储备体力,好准备生宝宝。」
「可是……」
「妳好啰唆。」方玺媛笑着婉拒,「我有品曦,还有湛蘅,至于妳,还是早点休息吧,不然我怕妳太累,生出来的孩子会变丑。」
「那……那我走了喔。」
「快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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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霓走后五分钟,宜倩就来了。
方玺媛脱下绣着海豚跃水画面的粉色围群,朝角落那张桌子走去。
短短的距离,但是,感觉好艰难。
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她在刚刚乔霓坐过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面对面,她可以很容易看到他的脸,眼睛、鼻子、嘴巴,都是她很熟悉的模样。
很久以前,他叫浅井奏,跟她一样是东京华桥学校的学生,谈了三年她以为会天长地久的恋爱。
后来他不见了。
留了信说想回台湾闯一闯,然后说会永远爱她。
问了华侨学校的朋友她才知道,他早就有打算回台湾,所有的人都听他说过,就是她没有,在他准备把将来延展到台湾的时候,她像个傻瓜一样,在东京想着他们的未来。
未来并没有实现,她因为父亲结束生意的关系,举家又迁回台湾,然后在中文补习班认识了当时在那里打工的湛蘅。
接着考大学,过着自己的生活,准备毕业的那个夏天,她突然在报纸的娱乐版上看到他的照片。
如果用很乡土的话来讲,就是当了明星。
那个跟她谈了三年恋爱,后来不声不响离开的人,因为中日混血的特点,让他在一波的偶像潮中受到了注目,报纸上的他不叫浅井奏,赶上明星有英文名字的潮流,他现在叫莫斯。
走红得很快,她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他的消息,原本以为,他们之间是不会再见了,没想到,这世界上真的有巧合这回事……好久不见,两人都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后来,还是他打破沉默。
「玺媛。」他唤她,声音一如当年。
「嗯?」
「我……今天才回来。」
「我知道,刚刚乔霓说了。」
「我问了乔霓,她说……说妳们认识好几年,妳回台湾了,为什么不找我?我没有换电话。」
那样急于解释跟要解释的脸孔,说不心动是骗人的,毕竟,那是她这生唯一一次付出的感情。
可是除了爱之外,好像又掺杂了一点别的因素。
「找到了你,然后呢?」
「我一直很想见妳。」
「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想不想见你?」
很简单的问题,莫斯却答不出来。
那时是他要走的,当时觉得自己很潇洒,但现在回头看,只觉得愚蠢而幼稚,他一定伤得玺媛很深。
她是这样相信他,他却选择了最差的方式跟她告别。
一年一年,他交了很多女朋友,感情生活越是灿烂,他越是想念不忍池樱花树下的那抹微笑。
很淡很淡,但却是用尽灵魂的真诚。
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在迷恋着过去什么,想回头寻人时才发现,原来自己给她的关心不多。她努力打进他的生活圈,他却不认识任何一个她的朋友,当熟悉的号码变成空号之后,他与她之间,找不到任何交集。
时间,美化了想念。
想见她。
然后就在这样的催化之下,他们真的在台北的一隅见到了,虽然隔天就因为既定行程的工作到了香港,但是心思一直留在台湾。
他一有空就打电话到店里给她,但总因为她的忙碌而匆匆挂断,让今天刚下飞机的他,再也无法忍耐的找了乔霓陪同他来……
「奏……我承认我想见你,但那是以前,不是现在。」方玺媛看着他,双眼一片明澈,「老实说,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各自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各自遇到了那么多的人,我不认为我们对彼此还有爱的存在。」
「乔霓说……妳一直都是一个人……」
「嗯,不过,我一个人并不等于我还爱你,如果你对我还有一点了解,就会知道,比起一个人的寂寞,我更怕两个人的孤单,不适合的话,不需要勉强,我并不是在推拒,我只是在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