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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霍尔口中的idea,是把所有内衣、内裤以及保险套,统统串成一个花圈戴在脖子上,其中她拿来贡献给艺术的胸罩,就挂在他胸前的正前方,看起来好像两球冰淇淋。

  「当当当当当当当,欢迎来到『性的夏威夷』。」

  糟蹋她原先的idea也就算了,他甚至还当著她的面大跳夏威夷草裙舞,气坏余贝儿。

  「当当当当当当当,请随著我的舞,放松你的心情,跟我一起去『性的丛林』探险——」

  砰砰!!

  霍尔的夏威夷舞方才登场,迎面就飞来两记铁拳,外加一脚狠踹,险些把他打成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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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死游子商,根本是故意和她作对嘛!亏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棒的idea,他竟然随便一支夏威夷舞就把它糟蹋了,真是岂有此理。

  独自闷坐在大树下,余贝儿的嘴巴念念有词,其中一半以上都在咒骂霍尔。

  死家伙、臭家伙,既然故意要找碴,不如直接滚回台北算了。谁要那个烂人来照顾她,她会照顾自己。

  连续骂了霍尔好几回後,她的心情好多了,脑子也比较有空间思考别的问题,比如:他为什么来这里找她?

  真的很奇怪耶,她想。若她没记错,他们最後一次见面是在他家院子的大树底下,两人激烈争吵,吵到最後还扭打成一团;最後他负气离去,她也撂下见一回打一回之类的狠话,可说是不欢而散。他为何还来找她?

  想不透。

  托著腮帮子,和脑中的问号搏斗,余贝儿还没想出答案,肚子倒是先饿了。她低头看看表,好饿!都已经下午三点了,该是补充能源的时间,可她偏偏又跟厨子吵架。

  啊!她快饿扁了,谁来救救她……

  也许是她诚心恳求的表情感动了上帝,就在她即将因饥饿而弥留之时,眼前忽然变出一碗热腾腾的粥。

  「忘忧百页粥,我特地为你做的。」

  原来上帝没变戏法,而是她口中的大坏蛋特意为她端来的佳肴,害她好生尴尬。

  她先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下他手中的粥,而後又不太好意思地嚷嚷了声:「谢谢。」接著把头埋在热粥里掩饰心虚。

  霍尔微微一笑在她身边坐下,透过树叶的空隙抬头仰望苍穹,这才发现天很蓝,像极了他们高中时穿的制服。

  「过去我总以为我们制服的颜色很难看,好像剥落的蓝天,现在才发现它很美。」面对著熟悉的景色,霍尔突然有感而发。

  「我们制服的颜色本来就很漂亮。」她依然忙著喝粥,话说得模模糊糊。「只是制作的品质太差,洗一次掉一次,掉到最後颜色斑斑落落,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是啊!」他感慨地回道。「但是以前年轻的时候不会这么想,只想赶快脱掉身上的制服,迈向另一个领域。」

  随著他这一句话,余贝儿放下手中的筷子,凝视他的侧脸,记忆一下子跳回到以往。

  从小,他就是个出色的学生,学什么都快,功课永远名列前茅。除去他的家境稍差以外,他可说是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他会的东西甚至比李经纶学长还多。事实上,要不是顾虑到得就近照顾母亲,他也不会就读他们的学校,依他的成绩,念公立第一志愿还绰绰有余,没必要非念他们学校不可。

  余贝儿从来就不了解他的想法,记忆中他们总是打打闹闹,不曾挖心掏肺地畅谈彼此的梦想,自然也无法理解他的感慨。

  「我们学校的制服确实是做得满差的。」这是她的结论,却引来霍尔呆滞的眼神。

  不愧是贝儿,毫无感性可言……

  「干嘛这样看我啊?我们学校的制服品质真的很差嘛,我又没有说谎!」余贝儿理直气壮地驳斥霍尔夸张的表情,他立刻把脸皮拉回正常的位置。

  他认了。像她这么没sense的人,也想跟人家搞前卫艺术,难怪怎么试都失败。

  「喂,有死伤。我问你一件事,你要老实回答我。」余贝儿决心弄懂他来的原因,往後才知道怎么对付他。

  「你问啊!」他祈祷不要是有关她艺术天分的问题,他会疯掉。

  结果幸好不是。

  「你为什么来找我?」她提出另一个难题。「我们最後一次见面,是以打架收场。你还被我气得连夜开车回台北,现在却不计前嫌地找到这里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余贝儿人虽嫌单纯了点儿,但并不笨。尽管他口口声声是受了她父母所托,但她矩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必定另有隐情。

  面对余贝儿突如其来的质询,霍尔除了愕然之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沈默。

  「你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是啊,他为什么不惜翻山越岭跑到这深山来找她,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时间的指针,在余贝儿高二那一年突然间停了一下後又继续走,以锐不可当之势,划分出两人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她大骂游子商是烂人,并信誓旦旦地扬言绝不再跟他说话以後,向来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的游子商,这回也展现难得的决心跟她分道扬镳,从此一翻两瞪眼,互不往来。

  双方家长当然都很著急,用打的用骂的用推的,就是无法让他们两人和好。在尝试过一切努力後,双方家长决定不管了,随他们年轻人去搞;并深深相信,只要他们老一辈的仍然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两人总有和好的一天。

  就在那年的暑假,余贝儿升上高三,游子商顺利考上公立大学,整装上台北。在他离开眷村的当天,余贝儿其实曾偷偷到车站送他,只是她站得很远,游子商看不见,只看见同学们兴奋的笑脸,因为他是全校考得最好的人,大家都以他为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这虽是一句老话,却也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多年以後,游子商自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负责招揽客户。几个月後,他晋升到课长,再晋升到经理,并在无意之间,发现到自己其实很有策划的能力,便开始玩起行销,从此一炮而红。

  凭藉著对流行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企划能力,游子商不仅在广告界闯出名号,同时决定自立门户,另组「涅槃广告公司」,好好捞他一笔。

  上天是厚爱他的。

  一路走来,他不但没有跌倒,而且走得比谁都顺利,堕落的程度相对地也比谁都快。

  有时候当他泡在PUB,跟一堆穿著清凉的漂亮美眉耳鬓厮磨,大玩调情游戏时,他的灵魂会出窍,飘在空中俯瞰自己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然後他会耸肩,告诉自己这是理所当然,他已经苦太久了,理当放纵。

  是的,他放纵、堕落、市侩,凡是时下都会男子的特点他都有,这没什么了不起,也不认为有什么错。

  「霍尔,今天我们好好享受一下,你说好不好?」

  偶尔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嗲声嗲气地暗示上床,他也照单全收,和她们翻云覆雨一番。

  渐渐地,他感到厌倦,却又离不开这种便利的生活,如此日复一日,他终於想到回家。

  家,这个既熟悉也陌生的字眼,刹那间有如闪电,击中他空虚的心房。其实在离家的这几年间,他也曾回去过,只是每次都待不到几小时便赶著回台北。每次他的藉口都是公事忙,无法待太久;但事情的真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逃避,逃避贫穷的过去,和肩上沈重的压力。

  该回家了。

  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後,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著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

  由於他实在太累了,一回到家倒头就睡,等他睡醒,已是日上竿头,他妈妈已经做好午饭。

  「难得你也会想到回家,这些都是你爱吃的菜,你多吃点,吃饱了再走。」游妈妈老早习惯他来匆匆去匆匆的行径,非但没有责备他,还怕他饿著。

  游子商挟了块鸡肉放进碗里,不好意思地低头扒饭。

  「辛苦你了,妈。」他说。「这次我要多留几天。」

  他突来的决定让他母亲十分惊讶,也十分高兴,却没再多说。

  游子商安静地扒饭,沈重的气氛让他觉得应该说点什么,便随口乱扯。「好久不见余伯伯和余伯母了,他们最近好吗?身体都还健康吧?」

  这原本是句体贴的问候语,不料却引起他母亲一阵长叹,他只得追问她为什么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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