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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王豫和世宇订婚了,礼服由新郎的异父异母弟弟,名服装设计师文轩亲自设计,妆点得新娘子端庄大方,美艳绝伦。
风光明媚、百花齐放,王豫位于天母的别墅里聚集了百名宾客,人人笑容满面,朝主人不断地贺喜,气氛和乐。
宴席上菜香、酒醇,加上五层的鲜花订婚蛋糕,完全显示出主人的气派豪华,一切看起来都完美。
可是——
世美无精打采地窝在房间里,不肯出来见客,手抚两个眼眶,这是他姐夫昨天去接他飞机时送的超级大礼,理由是莫可不见了。
冤枉啊!大人!他真想大喊,上帝明鉴,莫可不见了,他才是最担心的人,在外流浪了一个月,他才体会到有个人一起分享喜乐,分担哀愁是一件多棒的事。
他会只玩了一个月就回来,便是为了接莫可一起遨游世界。
而莫可却只留下一张纸条。(“大哥,我要去流浪,顺便体验人生,再见!”)就消失无踪。
王豫本以为她顶多玩个一星期就会回来了,谁知道一个月过去了,仍音讯全无,今天他订婚,小妮子也只派人送来一份大礼,连露个面都不肯,太可恶了!不知道家人会担心吗?
至于世宇,她的怒火是因为世真、世善那两个混小子,不仅没回来,连只字片语也没有,真是白疼他们了。
三个人对坐在新房里生闷气。“你们在台湾的人把莫可看到不见了,却问我这个身在加拿大的人,有没有搞错?”世美急得跳脚。“莫可到底跑哪儿去了?”
“你是莫可的男朋友,她不见了,不找你要找谁?”王豫正一肚子怒火,无处可发呢!
铃铃!不识相的电话铃声响起。
世宇瞪了一眼,没人要接,她只好自己走过去拿起话筒。“喂——”口气无比的差,一点儿都听不出有新娘的味道。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大姐,我是世真,我的女朋友被人带走了,我要去把她抢回来,今天不能回去了,对不起,最晚一个月,我会带她回去见你,祝你新婚愉快,再见!”
叩!电话挂断了。
世宇呆呆地把话筒放回原位,站在原地,脑中还不能完全消化刚才所听到的消息。
“怎么了?谁的电话?”王豫关心地问。
世宇还来不及回答,电话铃声又响。“喂?”
“大姐,我是世善,我女朋友有危险了,我现在要去救她,暂时不能回去了,对不起,帮我向姐夫问个好,等事情完结的时候,我们会立刻回台湾,祝你们白头到老,再见!”
世宇没有机会插话,电话便已挂断,她只能拿着话筒发愣。
“姐,到底发生什么事?瞧你吓的!”世美走过来,拿起世宇手中的话筒,放回电话上。
“是世真和世善。”
“大哥?二哥?他们说什么?是不是人在机场,叫我们去接他们?我现在马上去。”世美抓起车钥匙,就往外冲。
“站住!”世宇拉住他。“世真和世善说他们不回来了。”
“什么?大哥、二哥那么没良心?”
“别胡说!”世宇喝了声。“世真说他女朋友被人带走了,他要去把人抢回来、世善说他女朋友有危险,他正要去救她;所以暂时没办法回来。”
说着,她忍不住笑开怀,听两个弟弟那焦急的声音,显然女孩子在他们心目中已占了相当大的分量,世真和世善同时陷入情网了。
真好笑,他们不是为了逃婚才仓皇出国的吗?谁知道逃出了婚姻,却掉落情关,看来一切都是天意,注定好的。
世美无精打采地坐回沙发上,两个哥哥都有女朋友了,正在为自己的爱人奋斗,本来他也有的,可是他放弃了,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是不是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了?
不——想起有这个可能,他简直要疯了。“莫可是我的!”他对自己发誓,毛家人对于想要的东西是从不会客气的。
世美坚定地站起身,往外走去。
“你要去哪里?”世宇在他背后问。
“把莫可找回来——”他大声地回答,不管天涯海角,他一定会找到莫可的。
王豫和世宇相视一笑。“年轻人的事就由他们自己去解决吧?”
“我们也没多老啊?”她笑着抱紧他。
“但是我们有我们该做的事。”
“什么?”
“这个——”他低头吻住她。
叩叩!外面传来敲门声。
真烦!他抱起她往浴室走去,十多坪大的浴室里有一个四人份的大按摩浴缸,正冒着大大的水泡和浓烟,王豫抱着她滑入热水,湿掉的礼服紧紧贴在身上,有点碍事,交合的四片唇这才稍微分开一会儿。
“咦?新郎、新娘人呢?”冲进来的友人四下寻找非常没有“职业道德”的主人。
浴室里,两个弃满堂宾客不顾的罪魁祸首互扮鬼脸,找吧!努力地找,找死你们!
客厅里有一个人在跳脚,是新郎、新娘唯一的亲人(完全没有血缘也算的话)——文轩正满头大汗,一个人应付着一百多位客人,心里把那个没品、没味兼没义气的大哥给骂翻了。
他发誓,非快点结婚不可,说什么也要把今天的仇讨回来。“……是,谢谢,再见……”上帝救命!他的嘴快笑歪了。
浴室里有一双鸳鸯正高兴地在戏着水,陶醉在他们的爱河里……
【全书完】
后记
时间过得真快,又将是新的一年,大家都过得好吗?
前些日子和国小同学聚会,想想毕业几年了,十、十一、也许不止喔?
总之时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没变、也变了!
好奇怪的说法,我也这么想,不过听我说完你们就会觉得很贴切。
那天是星期二,庆祝好朋友考上普考,四个女人在茶坊坐了一下午,偷偷说一声,那天喝的果茶真是一级棒,茶叶好是一回事,有人请客是最过瘾的事。
欧斯卡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满奇怪的人种,但最近我发现世界上每个人都有其特殊的地方。
我们四个人,其中有三个在公家机关服务,这种说法有一点点奇怪,正确来说是一个已入公职,一个正等待分配,一个等候放榜,只有我例外,仍在私人企业中浮沉。
以前我常想,在公家机关做事,稳定性够、薪资又不错,朝九晚五,日子应该过得很悠闲才对。
其实这是错的,公家机关里结构庞大,人际关系须照顾得面面俱到,一些陋习、旧规,久为人所诟痛,却又难以改变,他们的烦恼才多呢!
朋友也羡慕我的自由,当自己时间的主人,但事实上,我忙起来的时候,曾身兼三份工、一天睡不到六小时,像现在年底到了,有一些公司行号的电脑资料要整理,加上小说稿,熬夜便成了家常便饭。
这和读书时不是没两样?我为数学烦恼、她痛恨国文、他讨厌社会,烦恼的本质是不变,生活是随人在过,只要你愿意,事实上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要的生活,重点是你是不是真的想要?
像最近欧斯卡就找到一个使生活不再无聊的方法,每天给自己一个小梦想,小目标,小小的就好,比如做一百个仰卧起坐、试着联络久未见面的朋友、猜出推理小说里面的犯人……每天都能尝到实现梦想、达成目标的快乐,让日子变得天天愉快。
这种感觉真的很不错喔!
哔哔哔——妈妈在call我回家吃晚饭了,夜深了,女人脱壳秀也该告一段落。
明天大家都还要上班呢,我们挥挥手,下次见面大概又是好几个月后,但有什么关系,真正的友情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欧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