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登婉玲
一开始构思这个故事的时候,跟现在这个故事有点不同,但写着写着,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按我原来的构思,冷雪玲应该是个很潇洒的女孩子,对爱情总是嗤之以鼻。
虽然故事里的冷雪玲也不居于情啊爱啊什么的,但她毕竟。(是一个平凡的女孩,谈情说爱她也不能幸免,而在爱情的国度里,陷进去就是陷进去了,是完全没有道理可言的。
至于涂英杰这个人物,我还满喜欢他的,尤其是他那种酷酷的,冷冷的个性。但在现实中,这种性格的人是很难靠近的,尤其是他身上辐射出来的冷意,让人在几公尺范围之内都不敢靠近。写这种有个性有性格的男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但似乎这种男人很受欢迎,爱上这样的男人是很累人的,更何况他是个花花公子,如果在现实里让我遇上这样的男人,我会坐火箭有多远闪多远再说。
也许是小女子太愚笨,总是参不透“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句话,那颗愚蠢的脑袋总是转不过弯来,有时候觉得自己还满悲哀的。
“迷糊佳人”这个故事在脑袋里也有一段不短的时间,但真正成形的,却是最近这段时间。在很早之前写“爱我多一点”的时候,就有写这篇故事的想法,但却又先完成了“神灯奇缘”那一篇。
“迷糊佳人”和“别爱那么多”,从书名上看,有完全不同的感觉。但书里的女主角,却又有那么一点相似的地方,她们都不相信爱情。(不过邓种不相信的程式,啬蔷又此冷雪玲来得强烈。但她的心却又比冷雪玲的脆弱。)
冷雪玲是个方时迷糊得可以,但有时候却又精得很的女孩,她有时候又很温柔,但有时候却又很火爆。
她竟然把孪生兄弟当成是有人格分裂症,各当她遇上孪生兄弟的哥哥涂英杰的时候,总是被他挑拨得火冒三丈高,张牙舞会气得跳脚,这种火爆女的性格,我第一次描写,写得不好,还请各位读者大大多提宝贵意见。
涂英杰是个花花公子,他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女人,但他的内心却是孤独的,正因为那份孤独,让他爱上了动不动就气得跳脚,清如百合的冷雪玲,甚至和他的孪生.兄弟涂英华大打出手。
呶,我们现在就翻开书本看看,看看冷雪玲她在俩兄弟之问,如何选择她的爱……
楔子
刚刚还是阳光灿烂,炽热的太阳蒸发着大地的热浪。现在却乌云压顶,厚重的云层积压得越来越多,像要掉下来一般,凉爽的清风卷起路面的沙尘落叶,颇有风云变幻之势,眼看一场大暴雨就要来临。
一个长发披肩,颇有气质的女孩从咖啡店出来,抬头看一眼刚才还阳光灿烂,现在却乌云盖顶的天空,“啊”地惊呼了一声。
看了看前面,又看了看天空,犹豫了片刻,不知是该走或是不该走,看天上那厚重的云层,绝对会是一场大风雨,但不走,雨还没下,似乎又没有必要。
她还是迈开脚步,急急地往前走,希望赶在大雨之前回到家,她的家就住在后面横过几条巷的社区内。
一股强风卷起地面的沙尘,打着漩涡扑面而来,她被这股风沙吹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满嘴满面都沾满泥沙。
“噢,呸呸呸……”
她又惊呼一声,很吐了几口唾沫,把满嘴的沙尘吐出来,又急急地赶路。
豆般大的雨点终于掉下来,她跑没几步,倾盆大雨泼洒而至,路上的行人霎时走得干干净净,她还没来得及躲,就被倾盆而下的大雨淋得像落汤鸡般。
真够衰的,她在心里直犯嘀咕。这场雨来得又凶又急,离家只有二条巷而已,只差几步就到家门前了。
她看了看自己半湿的衣衫,反正都已经湿了,回家再换掉这身湿衣湿裤。她拼命地往前跑,踏过一洼洼积水,溅起一道道才花。
“啪”的一声,她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重心不稳,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呀——”她惨叫一声,趴倒在地上动也不动。
她痛得龇牙裂嘴,可恶,可恶,怎么这样倒楣啊?不过是出来逛逛街,顺道喝杯咖啡,居然弄得如此狼狈不甚,看来今天不宜出门,出门之前应该翻翻黄历,算算出门是否会谙事不顺。
连天大雨“劈劈啪啪”地倾盆而下,雨点不断打在她的身上,两幕织成一张透明而充满氲氤的雨帘,路上连半个人影也没有。
“小姐,你还好吗?你没事吧?”
突然头顶上的雨被人遮住,并传来一道低沉且充满磁性的男子关切的声音,她从两中缓缓地抬起头,站在她身边的,是一个长得帅气,斯文有礼的英俊男子,他微微蹙起二道剑眉,一脸关切地看着跌倒地上的美女。
男子伸手把她从雨地拉起来,把手上的雨伞遮到她的头上,她那张秀气的菱唇轻轻吐出二个字:
“谢谢。”
男子看着浑身湿透的女孩,淡淡地笑了笑。
“不用客气……”
第一章
冷雪玲捧着一杯热茶,打量着眼前这间足有五十坪大的客厅,客厅的摆设高雅大方,原木色的地板,桔黄色的沙发,枝形吊灯散发着柔柔的灯光,整间大厅充满着温馨的气息,外面仍然下着倾盆大雨,看情形一时三刻还不会有停下来之势。
冷雪珍轻啜了口茶,把目光毫不掩饰地投射到坐在她的对面,现在换了一身便服的帅气男子身上。
“谢谢你。”冷雪玲满面诚意地向他道谢,她的身上穿着他过宽过大的衣服,她那身湿透的衣服,在他好心的提议下,已换了下来。
“不用客气。”涂英华脸上仍是那么斯文有礼,当他把她从雨中扶起来,并好心地请她到他家里先捏掉那一身的湿衣,因为这么巧地,她就摔倒在他的家门前。
于是他客气地请她到他的家里,避过这场豪雨再回家,冷雪玲当时也只犹豫了片刻,便跟着他进入这间足有百坪大的豪宅里。
她的左手掌、右手肘和右膝盖都摔破一层皮,涂英华拿出药箱帮她上了药,又很好心地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让她换掉身上的湿衣裤。
“我这儿只有我的衣服,如果不合身,你先将就着穿一穿吧!”涂英华把衣服递给她。
对他的好心,冷雪玲一脸狐疑,但却从心底倏然升起一份戒心。防人之心不可无,从小老师就有教的,他虽然长得一表人材,斯文帅气,谁知他是不是披着人皮的狼?
况且她和他非亲非故,他让她进来避雨,已经是很大的恩赐,她又怎么敢叨叨人家,她很客气地婉言谢拒。
涂英华看着她一脸防备,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你不换掉这身湿衣服,是很容易感冒的喔!”
他韵语气像是在哄一个不听话的小女孩,为了说服她换掉身上的湿衣裤,只差没拿出糖果来哄了。
恍惚要印证他的说话没错,冷雪玲连打了几个喷嚏,身上湿湿的衣服,沾在身上,令她有几分寒意。她看看自己如落汤鸡般,站立的地方也流了一地水,把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面,弄得湿漉漉的一大片。
冷雪玲看着地面的水溃,有点不好意思,她接过涂英华手上的衣服,进入浴室,以最快的速度洗了个热水澡,换掉身上湿腻的衣服。
当冷雪玲从浴室出来,客厅里静悄悄的。
“奇怪了,人呢?”
不会是当她进入浴室的时候,他消失不见了吧?
正在冷雪玲茫然地打量着客厅的时候,涂英华已换掉身上的湿衣服,一身干爽地从二楼下来。
哦,原来他趁她进浴室的时候,也去沐浴了。冷雪玲对他的戒心,霎时就这么样卸除了,看来他还算是个正人君子,没有乘人之危,看来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涂英华叫她把湿次裤放进烘衣机,然后泡了一壶热茶,倒了一杯递给冷雪玲。
“放心吧!这茶里没什么特殊饮料。”涂英华边说,自己连灌了一大口。
冷雪玲接过茶,不好意思地笑。
“我没有这个意思。”
“我知道。”涂英华很快把手上的茶饮完,又为自己倒了一杯。
“这儿很漂亮。”冷雪玲又打量一眼这间过大的客厅,不禁赞叹。这儿的设计带有很浓的欧式风格,高雅又不流于庸俗,令人有股清新舒爽的感觉。
“还算可以吧!”涂英华也打量一眼自己的客厅,整间屋子的装修,都是他自己设计的,他那帅气的脸上,始终露着一抹笑容。
这叫还算可以?这儿比她的那个窝,起码大了五倍不止,冷雪玲在心底不禁暗暗咋舌。
“你住在这附近吗?”涂英华看着冷雪玲一双明亮的眼睛,那双眼睛圆圆的,大大的,那乌黑的眼眸,如一汪深潭。
“嗯。”冷雪玲点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嘀答的雨声仍然不停地下,虽然比刚才的倾盆大雨应该小了点,但雨势仍然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