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夥的安抚下,元老夫人才稍微平复激动难过的心情,并扬言要立刻买机票飞往纽约,好和孙子作伴。
登机时间一到,元炯谅拎起随身行李向众人道别。
他的视线对上始终未发一语的童沁欢,炯黑的眸子蓄著郁色,有一瞬间,他几乎要开口问她是否愿意同行。
可是,好强的他不想被看成软弱,只淡淡对她扔下一句:「保重。」便毅然昂步离去。
在他转身的刹那,童沁欢泪水潸然滑落,在颊上划出两道泪痕,不舍的情绪揪痛著她的心,目送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後,她已哭成个泪人儿。
谁也不知道这一别,竟是漫漫十数年未曾再相见。
两人在两个不同的城市里,过著截然不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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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发,胡乱的扎在脑後,一张白皙的鹅蛋脸上横挂著副近视眼镜,正伏案手绘著风格独具的图案及文字。
「呼——」一幅图文完成後,童沁欢抬起头来,把碍事的眼镜摘掉,吁了一大口气、并打了个超级大呵欠。
望向桌上的小闹钟,指针停在二与三中央,显示她已经埋首赶工十五个钟头以上了。
「累死了……」她起身伸伸懒腰,捶捶僵硬的肩膀,哀号道。这都怪自己之前混得严重,才导致在交稿前两天拼命赶稿。
整个星期编辑使出「夺命连环Call」和「疯狂伊媚儿」催稿,让她在不得安宁之余,也意识到事态严重,於是没日没夜的把预订下周出版的图文书原稿拼出来。
著手算了算稿子,离目标尚差十页,说多不多,但若要一口气完成,恐怕会吐血身亡。
表面上,她是富甲一方的元家小姐,但她心知肚明,自己只是个被父母遗弃的孤儿,没有当凤凰的命。
自从专科毕业後,不爱念书、成绩不佳的她决定致力找工作,赚钱养活自己,不打算再升学。
在当过店员、服务生、行政助理等只是用来勉强餬口的工作後,童沁欢某天醒来,突然觉得自己在虚度生命。
於是她决定多花点时间与心思,找份有兴趣的工作,在人力银行刊登履历後的第十天,一家经营文具的大公司主动致电,要她携带作品来面试。
她的绘画设计才能,受到主考官青睐,遂当场宣布录取她成为设计部的一员。
她所创造的图案可爱生动,所制成的文具在市场上相当受到学生们喜爱,为公司赚进大把钞票,还成为公司中不可或缺的一名大将。
逐渐地,她走出自我风格,现在还有出版社愿意出资,希望她画一本现下流行的图文书,题材不限。
当初,童沁欢抱著新鲜好奇的心态尝试,但没料到,反应竟出奇的好,销售量直逼许多前辈,让出版社大呼捡到宝。
在经过一年一边上班、一边出书的忙碌生活後,童沁欢的身体与精神状况都不堪负荷,几经思量下,她决定舍弃规律的上下班生活,正式成为SOHO族。
以「童言无忌」为笔名从事创作已经两年多,也累积了一点名气,照理说,应该存了一点积蓄才对。
然而,却事与愿违—
即使在家工作,鲜少有机会出门,但爱漂亮、追求流行的个性使然——自从她国中减肥成功後,就发誓不再发胖——她每个月光是置装的费用便相当可观。
每回信用卡在快缴清之际,又莫名其妙刷了一大笔金额,收入比不上花费的速度,让她成为标准的「月光仙子」——一到月底,薪水花光光。
不过由於没有家累负担,也就少了危机意识,每个月都入不敷出,惬意的日子背後,换来的是信用卡费用爆增。
为了能够买东西买得尽兴、加上还有信用卡费要负担,所以她连想偷懒、出国度假的权利都没有,只得一直很努力的构思、画图。
又打了个大呵欠,童沁欢感到疲惫不堪,设好闹钟後爬回床上小睡一觉,打算醒来再继续工作。
沾到软绵绵的床铺不到一分钟,累极的她便沉沉入睡,一觉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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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十几个钟头的长途飞行,再度踏上这块睽违多年的土地,元炯谅感到既陌生又激动。
台湾的九月天气炎热黏腻,和他记忆中的凉爽相去甚远,而且在国外待久了,著实不习惯如此潮湿闷热的气候。
步出航厦,他戴上墨镜,以阻挡热力四射的艳阳,迎面袭来的热气让他忍不住皱起眉头。
他看著腕上晶亮的名表,俊朗的眉宇明显写著不悦,奶奶说好要派人开车接他回家,现在却没有看到半个人。
在等待的空档,他不禁忆起往事——
当初离开台湾时,他还是个未成年、涉世未深的少年,怀著忐忑与不舍的心情远赴他乡。
在语言学校的第一个学期,他费了一番心力重新适应新环境、学习英文,吃尽苦头、受尽折磨,不仅被外国人瞧不起,还被同学们排挤。
但凭著不服输的个性,他决定奋发向上——他为自己订下目标,一年内无论在课业上或体能上,他都要当最顶尖的。
在这段努力的过程中,也激发出他聪颖过人的资质,他仅仅花了三个学期就迎头赶上,各项成绩都拿第一。
由於勤於运动之故,他原本一百七十二公分的身高,也足足长高了十公分,身材更因此结实了许多。
出色的成绩、迷人的外表,使得他逐渐在校园内崭露头角。当他升上高中二年级时,已是风靡全校的风云人物,女孩们都趋之若鹜,渴望获得这位带点神秘气息的东方帅哥青睐,好谱出一段美好的异国恋曲。
不过,他向来只对台湾女孩有兴趣,至於那些发育良好的金发女孩,他一律敬谢不敏。
上了大学,他的身材更臻完美,课余还在「GQ」杂志兼任模特儿,一直到今年取得硕士学位,决定回台湾工作後才辞掉。
任谁也无法相信,他自小是个和药与针筒为伍的药罐子,还让奶奶迷信的找了个童养媳……
思及此,元炯谅的脑海霍地浮现出一张粉嫩的青春脸庞,微微打乱他的心思。
这十年来,他们除了头两年有密集的书信往来外,可接下来,他的生活步调紧凑又多采多姿,渐渐地和她疏於联系,忙碌与新奇的全新生活,已慢慢掩盖之前对她产生的好感。
但她的mail、邮件卡片、到後来她所出版的图文书,都未曾在他的日子里缺席过,而他却连回信都抽不出空。
透过文字,当年害他差点没命的调皮小女孩,经过岁月的洗礼,似乎没有变得比较沉稳成熟。
字里行间,总不时透露出她孩子气的个性,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但她日积月累的关心和叮咛,让他想忘记也难。他猜想:她大概是受了奶奶的支使,所以才不得不从的敷衍他,跟他嘘寒问暖。
除此之外,他倒没机会一睹她的长相,对她的印象,还一直停留在十年前别离的时候。
十年,足以让一个清汤挂面的国中生,蜕变成风情万种的成熟女人,而她又改变了多少?往事牵引著他的记忆,突然间,他很想尽快见到她。
「请问,您是炯谅少爷吧?」一名西装笔挺的中年男子,恭敬的询问。
元炯谅敛起远扬的心神,墨镜下的双眼扫过男子一眼。「我是。」
「小少爷,您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了。」中年男子憨笑道。
「你是……」他搜索脑中的相关记忆。「陈叔?」
司机小陈抓抓头,不好意思道:「不敢当,叫我小陈就行了。」往日的小少爷如今比他高出不只一颗头,高大挺拔的身材,宛若电影明星般耀眼。
元炯谅不置可否,没有回应。
「请上车。」小陈愣了下,才打开车门,唯唯诺诺的招呼。他沉稳的气势,令小陈一点都不敢怠慢。
元炯谅上了车,车内凉快的温度让他松开眉间的结,不自主的闭眼假寐,享受片刻静谧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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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住了十几年的家,一股熟悉的亲切感顿时紧紧将他包围,元炯谅就这么站在玄关处往里头望,心中充满莫名的感动。
他回来了!
「少爷,您的房间正在整理中,您要不要……」
管家话未竟,元炯谅已迳自迈开长腿,朝他的房间方向而去。
「少爷……」管家紧张的唤著,急忙赶上前去。「里头……」
元炯谅淡淡的瞥了管家一眼,制止他继续发言,然後旋开门把——
管家倒抽一口气,睑色发青。「少爷,里头有……」
「没事了,你去忙。」他再度打断管家的话。
「可是……」管家面有难色,试图解释。
他凌厉的目光,竟让管家感到敬畏。小少爷长大了,还承袭了老夫人的威严,只消一记眼神便教人不敢造次,话到嘴边,也仅能默默吞回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