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笔砚相亲的好友 刘育贞
我是沈苇笔砚相亲的知己,当她要求我为她的书写篇序时,我毫不考虑一口答应了,不然朋友是交假的啊!希望各位能共襄盛举,细读沈苇呕心沥血的著作,相信我,必定让你(你)百看不厌。
当沈苇告诉我,她想要写小说时,我鼓励她;很幸运的,她的家人也不反对,更增加她的决心。
各位读者可能想知道沈苇是个怎么样的女孩,就让我来介绍她吧!
她是一位让人一见到就喜欢的淑女,个性动静自如,在她的眉宇之间藏著一股信心和灵气,使得她成为魅力十足的小女人。
人世间常有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就像故事中的男、女主角,他们互相深爱著对方,却因为某些因素,导致女主角怀著悲痛的心情离开她最爱的人,不过终究因为他们深爱著彼此,而有情人终成眷属,有了皆大欢喜的结局。
第一章
沈诗织放下手中的商业杂志,起身走到阳台,外面是一片宁静,她独自空想著,任由泪水滑落。每当月初夜阑人静时,她便一夜无法人眠,只因为看了有关于“他”的报导,而她也只能由商业杂志中得知“他”是否安好。
时光飞逝,他们已经有七年没有见面了,有时会有股街动想跑到纽约看“他”,但她不能,只好继续戴著假面具留在台湾。也许在她年华逝去时,会再度见到“他”。
回想起杂志报导“他”最新的情人,呵!又换女朋友,不知道是第几任了,“他”总是周旋在女人堆中,一个换过一个,不曾留恋过,或许连“他”也数不清到底有过几个女友,而她也不曾帮“他”数过,只因不想伤心。
望向花园中的向日葵,现在是半夜,所以看不清楚,在白天时,花园会呈现一片金黄,十分美丽。她并不特别喜好向日葵,只不过是想看到光明的一面,所以才会在花园中种植向日葵。
走回房间拿起一张照片,那张结婚照是她匆匆离去时唯一带走的东西。聿好她逃离了,否则只会造成大家的痛苦。回想以前那段美好的日子,她缓缓露出笑容,那时她是多么的天真无邪,现在却有如行尸走肉般过著无意义的日子。
沈诗织回头望著卧室,目光停留在书架上,一整排八十多本的商业杂志,全都是有关“他”的报导,当大家为“他”喝采时,有谁知道成功的背后有多少泪水与苦痛?唯一知道、了解“他”的人却已离去,“他”的心二疋很痛。但是谁能忍受一个在结婚前夕逃跑的新娘?所以“他”大概已经忘了她的模样,能记得的只是她的无情吧!
做个深呼吸,沈诗织试著平稳情绪,过去的事已不能再挽回了,唯一能做的只是站在远处深深的祝福他。
想起自己在公司的绰号“老女人”,她嘲讽的笑笑,的确,无论在身心或是在外表,她都相当于七十多岁的女人,不再有爱人的能力,连笑容也变成最奢侈的动作,冷酷无情,对人毫不宽恕,但又有谁明白她的心呢?了解她的那个人是不会再相信她了
看著旭日东升,一天即将来临,把结婚照放在抽屉的最底层,用厚重的原装书压住它,不让任何人看见,因为这是她最寂寞时唯一能安慰自己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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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正刚刻意放轻脚步,他可不想一大早又要面对母亲的怒容,近来他是过分了些,常常晚上应酬到隔天早上才回到云庄,然而他也没有办法,实在不是他不想回家,只是孤零零地待在房里,他又会想起珍妮。都怪他不好,不该害怕承认爱上她,才会使她心碎离去。
根据调查,珍妮跑到美国当服装设计师,还有一个固定的男朋友——美国情圣——史凯翔。七年前他到美国找珍妮,谁也没想到他没有将珍妮带回台湾,反而救回诗织。也罢,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到纽约去带珍妮回来。他轻声笑笑,珍妮再也离不开他了。
“正刚,你昨晚又跟哪个狐狸精在一起了?”海晰板起面孔看著儿子,他实在是愈来愈乱来,每天和一些小明星混在一起,惹出许多花边新闻,现在该是他清醒的时候了!真是搞不懂他,不和大家闺秀来往,偏偏和爱慕虚荣的小明星在一起,那些明星自以为有几分姿色就卖弄风骚。正刚的年纪也不小了,她早就想抱孙子,而不是每天一大早起来和儿子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对于沈诗织,她早就放弃劝她结婚的念头了,也不知道她中了什么邪,对男人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还把自己打扮成三十多岁的样子,真是糟蹋了上天赐与她的美貌。海晰叹口气,想想还真对不起死去的小叔与弟妹,连他们的宝贝女儿都照顾不好,她不配当人家的伯母。
正刚露齿一笑,知道母亲一定在等他,“妈,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儿?”
海晰冷哼一声,看著正刚,“不要扯开话题,如果我多睡一会儿,哪天你得了爱滋病我还被你蒙在鼓里……你要我怎么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说著说著便要哭出来。
正刚叹口气,又来了,每当母亲想逼他娶老婆时,总会搬出已经去世的父亲,然后威胁他娶老婆,否则就不让他再进云庄。就算要娶,也要娶他所爱的女人,他的脑海中自然浮现出珍妮的身影,她给人的感觉是柔和的,和沈诗织大不相同。
“妈,你太夸张了吧,我会使用保险套,所以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得到爱滋病。如果我不幸得到了,还有诗织可以继承‘久信企业’ ,你不用担心公司会毁在我手中
海晰听了正刚的话,马上哇的一声哭出来,“你这个不孝子,还跟我说有用保险套,法律都有漏洞了,你以为保险套是万能的啊?它比法律还要不堪一击。你真是没良心,也不知道你的个性像谁,这么花心!你要是被女人给甩了也不用抱怨,因为你是活该!”她用手帕擦拭眼泪,还夸张的做拧干的动作,令人看了啼笑皆非。
正刚看惯了母亲的伎俩,但又不能不安慰她,不然她可会假意寻死,万一弄假成真,他就真的成了不孝子了。“妈,我知道了,我现在就是在找未来的媳妇,否则怎么会天天都不在家呢?至于我的个性,我想是遗传自爸爸,据说他以前比我还要花心,但他好运遇到了你,我就没他那么好运了,至今都还没找到适合的对象……”
海晰听到正刚赞美她,不禁破涕为笑,“你说得对,你父亲的确是比你花心,他的运气也比你好,他遇见了我,我们是一见钟情……”只要有人提起她已故的丈夫,她便会滔滔不绝的谈起以前的事,一脸沉醉在爱河的表情,连旁人都会认为她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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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诗织在房里就听到正刚在和海晰抬杠,不禁露齿一笑。她看著镜中的自己,把只有在家里才会放下的一头长鬈发盘到头上,戴上黑框眼镜,她立刻变得一丝不苟,活像个老处女。这就是她的面具,只有在家里她才会把眼镜拿下来,她要大家都敬畏她,而不是整天为了她的美貌来纠缠她,其实她会这么做还有更重要的理由——“他”!
沈诗织走出房间,看到海晰和正刚在饭厅抬杠,她优雅的走上前搂住海晰,亲她的面颊,“伯母早!”
海晰愉快的看著诗织,她一直把诗织当做亲生女儿看待,若说正刚是她的宝贝,那诗织便是她胸口的一块肉,她一直希望能有个女儿,但只生了正刚这么一个儿子。诗织和她姊姊诗轩一出生便集三千宠爱于一身,所有见到她们的人都立刻喜欢上她们姊妹俩,可惜诗织十岁那年,她的父亲、母亲与诗轩因出车祸而死亡,唯一存活的诗织便由他们收养。诗织一直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只是她从美国回来之后就变了,变得不爱说话,即使说话,也只是说一些言不及义的事。
“醒啦,快坐下来吃早餐,有烤上司和煎蛋,这襄还有你最喜欢吃的火腿,多吃点,你太瘦了。”
正刚听了立刻出声抗议:“妈,你太偏心了,只为诗织准备早点……”
“我疼你干嘛?诗织是我女儿,你又不是我儿子……”海晰马上反驳正刚,她还在生正刚的气,虽然他刚才利用她对老公的爱使地开心,但她还是不原谅他的放荡不羁,他有那么多女人却没有孩子,还真是说不过去。
诗织听了海晰所说的话直想掉眼泪,虽然知道伯母一直把她当成亲生女儿看待,但由她口中说出,感觉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