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追错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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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咽咽口水,看看老板。

  老板给了她一个嫌弃的眼神,连个肉包屑屑都不赏给她。

  哼,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他知道她是谁吗?

  她可是春水镇上文大富的女儿耶!她家的宅子是三进三出的大院,光是田地就有几千亩,家里的长工十余人,她从小到大向来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大小姐。

  他以为她会跟他乞食吗?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她才没那么没骨气;妹喜很想骄傲的挺起腰杆子,跑到那摊子指着那老板的鼻头骂,但她才挺起腰——

  哦——肚子好饿,她实在不该浪费多余的体力;妹喜又趴回地上,懒洋洋的看着前面,就希望有个人好心来扶她一把,施舍一碗饭给她吃。

  突然,前面一群人急着猛向前面跑。

  他们在干吗!逃难吗?!

  妹喜拉直了耳朵听,但身子还是趴在地上动都不想动。她听到他们在说什么——观音出巡,快!快去看柳姑娘扮观音。

  扮观音!

  唉!无聊。

  妹喜原本发亮的眼眸一下子暗了下来,她本来以为会有什么好事,所以大家才会争先恐后的往前跑,原来只是扮观音啊!那有什么好看的?

  人家她在她们村里,十三岁那年,她也扮过观音,而且,还是她们村里历届以来最美的一个观音。

  所以,观音出巡之于她而言,那又没什么了不起。

  如果要说观音出巡能有什么好事,那她最最最喜欢的还是观音娘娘座前的糕点,那是包着豆馅做成桃子状的馒头,还有……

  咦?等等,她刚刚脑中一闪而过的是什么?

  馒头吗?!而且还包着豆馅!

  是哟!她怎么忘了,只要观音出巡,那么就一定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是要发给民众保平安的。她怎么都忘了!

  事不宜迟,要吃就要快。

  妹喜好怕慢了就吃不到了,于是用她仅剩的一点点气力做最后一搏,她要吃到馒头。

  “冲啊——”

  妹喜马达全开,冲了出去。

  ※ ※ ※ ※

  “不要碰我,我叫你们不要碰我,你们是没听到是不是?”李元季被人群挤到最后头,他虽然很想不看观音了,但人已在最后面的他却还是挤不出去,硬是让人夹在人海里。

  他讨厌这种情况,因为,他每碰到一个人,他的脑海里就会听到那个人现在在想什么。

  比如说,他现在脑子里就有一大堆人的声音,像是“啊!看,观音来了、观音来了!”而这还是比较普通的;有些人就比较愚蠢一点,竟然在心里面想着待会儿要跟观音求钱财、求姻缘。

  白痴、笨蛋!这些事哪能靠求的,要钱、要娘子,这些都得靠自己努力才对;但是最重要的是,这些关他什么事啊?为什么他得听到这些心声?!

  李元季觉得自己有这种异能实在是讨厌透了!他从小就能听到很多人的“心声”,所以他打小就知道人心是贪婪的;甚至有些人表面上与 你交好,暗地里却把你数落得一无是处。

  为此!他一点都不喜欢听到那么多人的心声。也就是这样,当他面对现在这种状况时,李元季只有三个字足以形容他的心情,那就是“烦死了”!

  他不想待在这里,他想出去——

  “阿义——你给我死到哪里去了?”李元季放开喉咙大叫找他的小厮,但他的声音却被人潮给淹没。

  他在远处的小厮压根没听到主子的叫声,还是很开心的往前钻去,想要去见观音。

  而另一处,也有一个人不断的往前钻,那就是妹喜,不过,她往前钻不是为了看观音,而是为了吃馒头。

  但她高头小,肚子又饿,根本没体力跟那些人高马大的大男人们抢位子。

  她挤破了头,最后仍然挤在队伍的最后头,而且,她现在连一点力气都没了。

  呜呜呜……怎么办?

  妹喜好想哭,她觉得自己好可怜,因为,以前她要是碰到那些没饭吃的可怜人,她都会很好心的施舍一些银两给那些人,而就算是碰到有困难而当扒手的偷儿,她也会大人有大量的原谅他,还询问他的难处,再想办法替他解决。

  瞧!她就是这么善良、这么有爱心,可老天爷为什么不可怜她,不让她好好的吃一顿,为什么要派这么多人来跟她挤?

  知不知道这些人全身都是汗臭味,她闻得头好晕,还有些想吐。

  唉!要是现在她有钱就好了。有钱,她就可以吃得好、穿得好、睡得饱,不用跟这些人一起净在这里挤看观音。

  有钱、有钱、她想要有很多、很多钱——

  咦?!

  前头那个人的手在干吗?

  妹喜定睛一瞧。

  喝!那人竟然在偷别人的钱包!

  “喂喂喂!那个人在偷你的钱。”妹喜好心地拉开嗓门叫道,想提醒被偷的人,告诉他说有贼;但在这热闹的市集,人声如此鼎沸,妹喜的声音很快就被喧哗的声音给淹没了。

  唉!那人真好,当小偷还不会被发现——

  咦?!妹喜想到这里,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坏念头——这里这么吵、这么热闹,纵使有人发现谁偷了谁的钱包,那也不会被发现!

  唔——不如她也去偷。

  反正她又不是真的坏人,她只是肚子饿坏了,更何况人家她以前也做了很多好事,所以现在让别人“回馈”她一下,应该也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才对。

  只是,她应该找比较有钱的人下手,这样她偷钱一事才不会对那些平民小老百姓造成生活负担。瞧!她是不是粉善良?

  妹喜的眼睛骨碌碌的在她身旁转了一圈。

  她右方三尺处有个男的衣冠楚楚,看起来家世还不错的样子;决定了,就是他了。

  妹喜很努力的往他的方向移过去。

  路是如此的挤、路是如此的艰难,但妹喜还是不畏困苦的往前冲。她要努力、要打拼,这样她会才有、饭、吃——

  妹喜终于挤到那个男的身边,她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坦然态度,悄悄的把她的手伸过去。

  她虽没当过偷儿,但却有很多次被偷的经验,所以,她大概知道偷儿下手的方法,因为那些偷儿最后都会因为她的大人大量而跟她变成很好的哥儿们,进一步,这些登不上抬面的手段,她多多少少耳濡目染了一些。

  妹喜把手伸了进去,但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是软软的,这是什么?

  “‘你’在做什么?”

  正当妹喜摸得起劲的时候,她的头顶上方突然传来一记大吼。

  唔——那个声音听起来似乎不太高兴。

  妹喜把两个眼珠子往上瞧,看到一个横眉倒竖的男人,他的脸臭臭的,脸上的表情称不上是好看,但脸蛋长得还算不错。

  “你是在问我吗?”她昂着脸装可爱。

  她一直以这种形象横行乡里多年,同村子里的叔叔伯伯阿姨们都很吃她这一套,她心想,这男人应该也会买她的账的;但妹喜估计错误了,因为他的脸色还是像刚刚一样没转好。

  “废话。”

  他的口气跟他的脸一样臭,好像他跟她讲话有多不得已似的。

  拜托!又没有人要跟他说话,是他主动来问她话的耶!他干吗这么凶?“我哪有干吗!”

  但她是在睁眼说瞎话,毕竟她总不能跟他说,她正在偷别人的东西吧!

  偷东西!

  是的,他是读到了“他”的思想,只是,他没想到这个人之所以对他毛手毛脚竟是“他”在偷东西!

  但不对啊! “他”偷东西,干吗把手伸到他的裤裆里,害他以为这个长得眉清目秀的“男人”是有断袖之癖,性好男色,所以才会在这种热闹的场合对他毛手毛脚。

  李元季瞪着“他”。

  妹喜被这男的瞪得有些莫名其妙。

  啊!死了,莫非他知道她正在偷别人的东西。

  偷“别人”的东西!李元季又读到“他”的想法了,这么说来,“他”要下手的对象并不是他,而是别人啰!

  “偷儿。”他不屑地啐骂“他”。

  喝!他真的知道了!

  不、不,不可能!这里人这么挤,而他离她这么近,应该不会看到她鬼鬼祟祟的行为举止才对;所以只要她打死不承认,他又能奈她何?

  “你才是小偷哩!”她反唇相讥的指责他。“莫名其妙的人,竟然无缘无故说我是小偷,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已经犯了毁坏别人名誉的罪,我可以去官府告你哟!”她说话很大声,企图以这样的气势压住他盛气凌人的姿态。

  “是吗?”李元季嘴角扬起一抹笑,看起来阴恻恻的,十足的坏人表情。

  害得妹喜有些怕怕的,她心虚的认为,他该不会真的知道她是小偷的事了吧?

  “那‘你’的手现在在干什么?”他把“他”的手往下压,想要让“他”明白“他”到底做了什么?

  可恶的小偷,还不把手伸出来!要是在平常,李元季早把这人的手给剁下来喂狗吃,而现在却碍于人潮,让他动不了,否则的话,他哪还会让“他”的手留在他的裤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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