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我的金刚芭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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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开始写的时候,男女主角就都已经有了雏形。初遇发生的背景是在几年前,台北创低温四度还五度的那一年,不知道你们还记不记得,阳明山真的下了雪,我还因为看到新闻而冲上山玩,虽然那好象只是接近雪的一种结晶。

  书里时间随着主角成长前进延伸,到现在。会一直充满「炎热」的感觉,是因为我想到有一年,直到过农历年前一个月我还在穿短袖,还有,我在写稿的这几个月天气实在非常地热。

  在我写完第二章的时候,有个朋友跟我说:「妳借笔记的那一段骂到我了。」

  我回答她:「我也骂到我自己了。」

  我想也有很多人有过这种经历吧,写起来真的很有趣。

  另外一个朋友则笑我说:「妳又写了讨人厌的主角。」

  其实我这次并没有故意要把女主角写成讨人厌,只是觉得:这样的人是存在的,所以我就把她写出来了。事实上我自己觉得她还是有可爱的地方。

  虽然心里有点害怕,不过幸好出版社从来都不管我写什么乱七八糟又奇怪的东西,万分感谢。

  林铁之是林熙然的哥哥,他和弟弟一样难写,我不知道他们兄弟究竟是像还是不像,也许有各种不像的地方,但是某个温柔的部份又完全一模一样吧。

  旁听的设定,是有来源的。我记得念书时,我修物理化学这门课,总是有一个陌生人坐在第一排角落认真听讲。那是谁?有人问。却没人知道。

  我们都没有特别理会,他也不特别跟我们交谈,只是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他似乎根本没有修这门课。他究竟来做什么?我至今仍没有确定答案。

  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说:我听着美妙的旋律,知道这是莫扎特,我看着丰富的色彩,知道那是毕加索,我享受学到的一切,学习,是为了让自己快乐。

  那篇文章很棒,我非常喜欢。

  我想真的有人喜欢学习吧,不为任何其它原因的。我不喜欢把人事物用框框给框住,因为我觉得很多事情不是只看表面。我有个同学,长相和行为都很流氓,他用机车大锁把人揍到住院,但他却是音乐世家出身,钢琴弹得一级棒。

  什么人会做什么样的事,不是学历或者外表可以断论出来的,没有相处亦无法得知。我好象常常在重复,不过这真的是我本身的想法和经验。

  本来我也没有打算要写林家其它兄弟,只是故事就这样自己跑出来了,现在也没有办法承诺我会不会写完剩下的二弟和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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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写之前,我去了公馆的那所大学。我始终不想点名它,不知道为什么,好象会破坏某种东西。

  我和某个曾经被我非常讨厌的人,带着照相机,徒步行走,看到什么就照什么,我脑海里设定的东西更是三张四张加上特写的照下。

  我原本就时常在公馆附近活动,不论是朋友间的晚间小聚餐,或者那边书量丰富的租书店,又或者我要去找那个我曾经非常讨厌的人,他就读那所大学后面的另外一所大学的研究所。

  一个星期我最少都会去一次。以前我也去那个好大的总图书馆查过资料,我甚至逛过他们的园游会,跟朋友约还会约在大学的校门前面。

  但毕竟我不曾在那里就读,我发现我对那所大学还是太陌生了。

  所以我拿着照相机,东照西照,我知道能够得到的可能不会很多,但还是希望可以感受一下这里的气氛和气息,可以成为书中的主角,记忆这个地方。

  那天我注意到几件事。到处都是脚踏车,在我的腿走到快要断掉的时候,我惊觉我也该骑一辆,虽然我根本不会骑。树木又多又高大,蝉鸣真的很大声,运动场总是很多人,入夜到处都是蚊子,蚊子不太叮我,却一直叮我旁边的人,可能是我体温低他体温高的关系,还有,我大概真的有夜盲症。

  公布栏里面有课表,我实在很想要。不晓得照相机拍下来清不清楚?还是伸手进去偷撕好了?然后隔天报纸一版就会写着「某大学课表被偷」。

  天黑了,景物都看不清楚了,庆幸的是我想要的东西都拍到了。就算没拍到,以后还是有机会的。回家之后,相片传到计算机里面,我一张一张浏览着,课表的部份放大之后非常清楚,不愧我没有真的偷撕。

  我感受着照片里面的气氛,写稿的时候,脑海里总是浮现某条延伸到雄伟建筑物的大道。

  至于细节部份,是热心的朋友帮忙的。

  当知道背景是在这所大学时,我朋友笑着说:「我有很多资源可以用。」

  两个住在公馆附近的朋友,一个从这所大学毕业现在还在医学院念博士班的朋友,一个已经从这所大学拿到硕士毕业的朋友。

  我想每所学校都不一样,所以我问的问题都是很繁杂的,大到福利社影印中心在哪里,小到冷气机打钟声百叶窗,我没有什么不问,而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答案。每两章我就寄给我的某T朋友看一次,她不仅给我感想,还帮我挑错,更教我用会那所大学的网页查询。

  能够把这本书写完,我真的很感谢某T,我虽然平常少根筋很粗心和粗线条,但是写稿的时候细部都会想要查清楚,我都问了才敢写,她不厌其烦地给与我不少帮助。她说她已经习惯出现在我的书里,所以,好心不厌其烦又具求学庞大意志之聪颖玲珑拿出纸笔认真算术思考的亲爱朋友某T小姐,非常感谢妳!

  昵称写满一页,就送妳的照片的主意,我真的觉得很不错,妳考虑看看。

  另,给某个曾经被我很讨厌的人:你买新相机,还带我去照相,帮我把照片放大传给我,虽然我是个计算机和数字相机白痴又很容易因为麻烦而生气更喜欢拖拖拉拉几个月好象没在做事,但是你还是很有耐心地帮忙。因为你有在那边修一门课,你还带着方向白痴的我寻找地理位置,以及告诉我他们那边有什么东西好吃,另外,你在餐厅打工的经验也非常宝贵,非常感谢你。

  虽然是「很多很多」,但也没想到真的写了这么多,也该停住了吧。

  那么,惯例,还是谢谢出版社,谢谢大家。

  PS.1.这次的后记我虽然又写了一堆,但是居然没有用到括号,算是变成熟吧,下一次我就不知道了。语气方面,不是变得严肃,也许是我累了想睡觉,希望你们都能开开心心。

  PS.2.那天被我照到的路人先生小姐真抱歉,希望你们不会认为我是个变态,我真的不会拿你们的照片去做任何奇怪的事。

  PS.3.我不是故意让主角名字有谐音的,取名字的时候我只是想到钢铁般的男人再带点文艺气息。所以,这一切仍然是幻觉幻觉幻觉。

  PS.4.我朋友叫我不要再到处搞暧昧了,我想他们不了解,在苦闷的写稿日子里,暧味是我唯一的精神粮食。所以,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下一本应该是会写「两个男主角」的故事。倘若发生了意外,也请不要丢我石头,谢谢。夹杂在PS里比较没人会注意,这就是我卑鄙的地方。

  PS.5.林铁之工作的餐厅有原形——虽然朋友跟我讲差很多,但是我坚持幻想。店名叫作「杰克魔豆」,避免广告嫌疑,我不写地址,只能大概说明是在公馆,推荐他们两点到五点的一百二十元下午茶,平价便宜又好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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