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我跟无声鬼的目光在空中交会,我的心狂跳了一下,不禁在心底问了一句,“他看到我了吗?’
我和无声鬼的目光像两块磁场相同的吸铁,互相吸引无法分开,这是否为另一种形式的鬼压床?
这是我第一次正眼看他,他有张满帅的脸,严格来说,无声鬼长得不错,眼神挑衅意味浓厚,嘴角带了一抹不以为然的笑意,莫非他也不认同老董的论调。
老董是个法学博士,不了解念法律的人不去律师事务所上班,来司搅和个什么劲?常常满口大道理,官僚得很。
那天耳闻他就快下台了,大股东对他的经营方式忍无可忍、决定在这次的股东大会上改选董监事,趁机把他撤换掉。
无声鬼生前大概是个马屁精,否则为何老是喜欢跟在老板身边,上回是老总,这次是老董,标准的小跟班。
提到他的穿着品味倒是没话说,标准雅痞一个,说也奇怪阴间难道也注重名牌?还是有人会在初一十五时烧给他。
如果没看错,他身上穿的好像是两千零三年亚曼尼的新装,要是能翻开衬衫领口一瞥的话,应该是同木村拓哉所代言的那件新品同款。
我特喜欢男人穿着名牌,并非爱慕虚荣,而是名牌能提升穿着者的品味。
男人长得帅不帅不重要,但品味却决定了男人的形象,形象远比长相有用多了,长相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品味却可以靠后天努力堆砌而成。
记忆中无声鬼很高,少说超过一八O,要是矮一点就好了,没事长这么高干嘛?唉!我是不是想太多了,高跟矮都不能改变人鬼疏途的事实,就像我无法改变跟东之间的年龄差距,是同样的道理。
选择一个不适合的对象,就像用了不合适的卫生棉,时时提醒你它的存在,让你有它也痛苦,没它也不行。一定整得你翻来覆去、彻夜难眠。
一个会开了四个小时,光老董一个人就讲了三个半小时,人事小姐在三个小时五十九分时终于跌下椅子,她糗得想找个地洞钻进去,不,我更想。
因为她跌下椅子的那一刻,顺手拉住了我的袖子,只听见滋一声,衬衫的钮扣被扯掉了两颗,胸前春光乍现。
我羞红了脸拧着敞开的衬衫跑回座位拿针线,还好大家都下班了,否则这副狼狈样要是让同事看到的话,不被笑掉大牙才怪。
坐在马桶上脱下衬衫,穿好线把掉落的钮扣缝回去,拿起第二颗钮扣时,突然发现钮扣上的四个孔已经变成一个孔,过度拉扯把孔给扯坏了,难道没办法再缝回去了吗?
差异过大的爱情就跟坏掉的钮扣一样,勉强缝回去也摇摇欲坠滁了换颗新的钮扣很难再让它起死回生。最近不论做任何事都会令我想到东,想到我跟他之间的差异。
由于发生了刚才的糗事,坐在电脑前少了工作的欲望,人活着难道就为了不停的念书、工作、谈恋爱?不能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吗?
点开word写起小说,这两年写作对我的生活起了重大的影响,从两千年底开始在网路上创作起,几乎每天都会写一些文章,习惯是种可怕又戒不掉的毛病调而复始做着同样的行为。
一坐在电脑前面不自觉敲起键盘来,将今天所发生的衰事抒发在萤幕上。
“人事小姐”这是今天的主题,我把所认识的人事小姐彻底的分析一番,工作少根筋,让人伤脑筋,什么时代了这种人还能存活?
正当我打得起劲时,走廊上突然闪过一个人影,是无声鬼从前面经过,玻璃帷幕的窗户就是有这个缺点,里面干什么?外头做什么?一目了然,很难逃得过大家的眼睛,老板大概怕属下乱搞,才会把办公室的窗户透明化。
是该下班了,再被无声鬼拦车的话,这会儿我肯定会昏厥过去,关上电脑拎起皮包,又是夺门而出。
走在空旷的停车场,心里开始发毛,有个声音不断跟着我,车子就在前方,上了车就没事了。
不会吧!在皮包里竟然摸不到车钥匙,一定是刚才找针线包时掉在抽屉里了。
不回去拿今晚肯定回不了家,回去拿今晚铁定腿软到无法回家,讨厌陷入两难的感觉。
我该求救,学姐、艳菁今天有班,浩硕凌晨两点才下班,浩铭跟陈翔也没那么早下班,当我需要你们的时候,你们永远都没空,除了找东之外,我没人可求,总不会去找小野猫来帮忙吧!她看起来比我还胆小,硬着头皮只好打给东。
电话响了许久始终没人接,在转语音信箱前一秒,电话接通了,我迫不及待向他求援。
“东吗?”
对方迟疑了一会儿,没搭腔,我急得再问了一次。“是东吗?”
“我是他女友,你是哪位?”话筒传来一句大音。
吓得我喀嚓挂上电话,是心虚、是害怕?还是根本没做好心理准备,接受东的手机出现女人的声音?
我到底在做什么,连自己都不知道?玩火自焚、还是飞蛾扑火?总之,不论玩什么,都不适合我这把年纪的女人。
坐在引擎盖上,从皮包中拿出香烟来,快点,现在除了它没有任何一项东西能平息我狂跳不止的心。
我不确定接电话的是小柔,刚才的声音听起来很温柔,一点我不像印象中会歇斯底里的她。
难道是东的新欢?有了新欢东才抛弃旧爱,我的脑袋开始胡乱的运转,像台除草机轰隆隆作响。
弹掉烧尽的烟头,将烟屁股放入一旁的垃圾桶中。别再想了,一个永远不属于我的男人,何苦勉强自己去追求一段没有结果的爱情。
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少了谈恋爱的资格。小柔随便做个表情都自然可爱,而我不论做什么都太过虚假。
我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办公室,拉开抽屉,钥匙果然掉在里头摔上门逃出这栋鬼影幢幢的公司。
车子在街上晃了好几圈,来到上回东带我来过的那间店,推开门一股熟悉的味道扑鼻而来,人的嗅觉非常的灵敏,远比视觉、听觉管用多了。
这间店跟一般的餐厅不同,原以为他们只卖中华料理,其实不然,过了晚上十点便转型成了标准的酒吧。
常听浩硕说东是夜店王子,此言果然不假,连餐厅都能变成夜店,青蛙当然也能变成王子,昏暗的灯光有着催情作用,难怪这么多年轻人喜欢泡在这里夜夜笙歌。
服务生把我安排在吧台的左边,坐在高脚椅上可以把最优美的姿势展现无遗,不知道是谁发明了二郎腿的姿势,不吝啬该颁他一个最佳挑逗奖。一个女人只要懂得运用肢体语言,就算长得丑一点也没关系,照样可以吸引异性。
看着酒单下不该点什么酒好,来回浏览了VODKA吧,酒精成分区区只有 5%,应该难不倒我这个三点点点。
酒吧中拨放着少有的打击乐,终于知道东那天在车上放的CD是从哪里来的,原来他一直喜欢这种音乐,不论在夜店还是在车上。
其实,我内心是喜欢东的,为何喜欢却又不敢说出口?是丢不起这个脸吧!被东拒绝事小,自尊被践踏事大,年纪大什么都不怕,就怕丢脸。
我这算哪门子的酒量,别说三瓶了,连一瓶酒都还没喝完,已经稍有醉意了。
身边来了一个男人,向bartender要了一杯马丁尼,突然问道:“东怎么没来?”
我睁大了眼望着他,这个男人我认识吗?
“怎么?我脸上有什么吗?”他摸着下巴的胡须。
“我认识你吗?”我脱着他看。
“见过一次。”
“有吗?”
“上回你跟东来这里吃饭。”
男人的话仍无法勾起我的回忆,不是我记性差,而是我认人差,见过好几次的朋友还会常认错。
“我是这间店的老板上次陪你们喝了两杯,你忘了吗?”男人解释着。
“噢,有、有、有。”我连说了三个有,却无法消弭现场的尴尬气氛,这四轮我忙着解释:“不好意思我认人很差,常常过目即忘。”
“不。不、不,是我大众脸,长相不特殊才会让你过目即忘。”他自嘲。
被他这么一说,我脸红的不知该如何是好?牵强的嘴角笑得很难看。
“东呢?”他再次问。
“我没找他。”
“你不是他女朋友吗?”
听见“女朋友”三个字,我的心砰、砰、砰的跳动着。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吧台上手机闪着冷光,看着萤幕是东的来电,我的心跳得好快,快到像刚跑完五千公尺。咬着下唇犹豫着该不该接,许久才按下接听键。
“喂。”
“你刚才拨电话给我吗?”东的声音非常平稳,从语气中无法察觉刚才他所为何事?
“嗯。”
“找我有事?”
“没事。”我突然词穷。
“感觉不像没事的样子。”东的敏感吓了我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