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他都快当爸爸了,一定幸福过了头。」她没忘,霍曼还曾经当着她和乔恩斯的面骂他们两个是奸夫淫妇。
好重的帽子,当场压得她变脸,像个泼妇般的指着他鼻子骂人。
哈,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三个月?半年?
忘了,好象很久了,因为从那一天开始,她对他的在乎便一日比一日多,多到从一见钟情变成没他不行。
「知道就好,破坏别人的幸福可是罪加三等,我最瞧不起这种人。」长手一伸把她眼前的盘子抽走,霍曼转身走到锅炉前,背对着她,手臂动啊动地,也不知在忙些什么。
他嫉恶如仇,而她就是他眼中那个曾经勾引人家老公的第三者,一个该死的女恶人。
这辈子他大概都不会忘记她跟乔恩斯两个人,曾经跑到世界各地去开房间的事吧?虽然他们是各开各的房、各睡各的床,但污名已成,再多的解释也只是越描越黑而已。
「你真的有把握,你这辈子都不会破坏别人的婚姻幸福吗?」她懒洋洋的将背靠在椅子上,边说话边用指腹轻轻的按摩着胃。
背对她的身子突然一僵,反射性的回眸。
「妳知道些什么?」
他的嗓音冷得吓人。
可是她的胆子并不小,只是有些错愕与不解,但,那些微的情绪也只不过在她眼里闪烁不到三秒。
「我该知道些什么吗?」她甜甜一笑,若有所思的眸光在他困窘僵硬的漂亮脸庞上流连。
难不成……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过去?
是关于破坏别人的第三者?
「想要在这里待下来,就不要多管闲事。」他冷冷的别开眼,厨房里的气温顿时降到冰点。
她的笑容敛去、眉头凝起,心,彷佛被人狠狠敲了一记。
胃,此时此刻又骤疼起来。
她伸手按住胃疼的地方,整个身体微微的弓着,两排贝齿紧紧的咬住了粉红色的脆弱唇瓣。
不一会,舌尖便尝到了一丝血腥味。
不一会,霍曼转身朝她走来,把重新装满的一盘面送到她面前。
「吃完它,别浪费了。」说完,他头也不抬的转身走人,看都没看她一眼。
要不他会发现她的脸此刻苍白得吓人,她的额头也不住地冒出冷汗,整个人轻轻地颤抖着。
气啊,气死她了。
什么叫别浪费了?他以为他在养一头猪吗?
养猪的主人就算拿东西给猪吃,也不会用这种口气对猪说话吧?好歹,那些猪可是主人的衣食父母哩,讨好着给吃都来不及了。
「不吃了!」瞪着这盘想吃、爱吃,又不能没自尊吃下肚的面,凌彩觉得自己的胃疼得快翻过来。
闻言,霍曼凝起眉,终于缓缓地转过身把目光定在她脸上。
不看还好,这一看他的眉挑得更高了。
「妳怎么了?」见她的唇正流着血,身子也抖得厉害,像被风吹得摇摇欲坠的枝叶,还有……她脸颊上的泪。
「没事,我要上楼去睡了。」心虚的想逃,凌彩忙不迭的起身要走,两只脚却不听她使唤,虚软得站都站不住。
该死!造反吗?
就算要造反也不必刚好选在这个男人正虎视眈眈的瞅着她的时候,她是爱撒娇,若换是平日,她可能会藉病装可怜的倒在他怀里,让他乡正视她一点、宠她多一点。
但这个时候,她--一点也不想这么做!
爱闹归爱闹,她的自尊可是不容人践踏,要不是她此刻病虚体弱,为了刚刚他那句话,她也非得拿锅子、铲子K得他满头包不可,怎还可能让他那样趾高气扬的转身便走。
眼明手快接住她软倒得差点跌下的身子,霍曼终于发现她相当相当的不对劲。
「我送妳去医院。」没征求她同意,他将她拦腰一抱,大踏步的走出古堡,走向他停车的地方。
古堡外,山风又狂又猛,吹得她颊畔隐隐生疼,身子骨从里冷到外,光是从古堡到停车处这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路上,已经让她有点吃不消。
霍曼彷佛意识到怀中人儿的颤抖,于是脚步更快,不一会已将她稳稳的放在车子的后座,并径直脱下自己身上的衬衫盖住了她只穿单薄睡衣的身子。
他真的太胡涂了!忘了她只穿著一件睡衣便把她抱出来。
「妳等我一下,我回去帮妳拿套衣服……」
「不要!」想也没想的伸手便扯住他的手臂,面对他质疑不解的眼神,凌彩才缓缓地松了手,「衣服可以再买,我不要一个人待在车里。」
「我很快就回来,用不着几分钟。」何况这里是他的地盘,安不安全他比谁都清楚,也不会有什么闲杂人等胆敢找他麻烦。
「不要就是不要。」怕他跑掉,她的手再一次扯住他。
他失笑的看着她紧紧抓住他的手,「妳不会是怕鬼吧?」
她不怕鬼,但怕人,一个可能在暗处里看着他们的人。
「是……不行吗?」就当她是怕鬼好了。
「那妳是怎么在古堡里生存下来的?」她进古堡多久了?半年有了吧?如果她真的怕鬼,那她可能待不了三天就逃之夭夭了。
梦幻古堡之所以称为梦幻古堡自然有它的道理,白天,它会像梦境一样的出现在世人眼前让人惊为天人;夜晚,它也会像梦一样的消失,让人找不到上山的路,再加上神出鬼没的幽灵,还有一些飞檐走壁、不想用真面目示人的梁上君子,及狂猛的风的低啸声……
随便一样,就可以让人疑神疑鬼的直打哆嗦了,却没听见她害怕过,也没听她说过夜里听见过什么鬼声音,或看过什么鬼影子闪过等等。
所以,他真的很难相信她现在所说的话--因为伯鬼,所以不敢一个人留在车里。
问题是,如果她不是怕鬼,那她怕得是什么?这就很令人费疑猜了。
「怎么?古堡闹鬼吗?」凌彩瑟缩了一下,「我怎么不知道?也没有半个人告诉过我……」
「我们是担心妳会害怕啊。」他故意瞇起眼将脸凑近她,「妳半夜里真的没听过什么动静吗?比如猫叫声、狗叫声什么的?嗯?」
唬她啊?
她虚弱的瞪着他,闭上了眸子,「要送我去医院就快一点,不然如果不小心死在你车上我就过意不去了。」
什么?!这个口没遮拦的女人!
听到她嘴里冒出一句这样毫无禁忌的话,霍曼瞬间变了脸,高大的身子探出车外,「砰」一声使力关上车门。
绕到前座,他发动车子,闷声不响地,直到车子开下山都没再跟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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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忘了自己曾经答应过我……要当我一天男朋友的事吧?」急性肠胃炎让凌彩疼得直不起身子的躺在白色病床上,却还不忘在这个时候提醒他,他曾经答应过她的诺言。
「嗯。」
当时的他,一心一意关注在病床上面容苍白的她,何时会恢复快乐调皮的笑容。
一颗心,怎么也无法放松。
「那我要你答应我,在我出院的隔一天早上开始,实现你的承诺。」她真怕若迟了,连一天的幸福她都等不到。
「好,只要妳快点好起来。」就算她开口硬要他当一个月的情人也成,只要她别再这样病恹恹的躺在病床上,他会马上爽快的答应。
「整整二十四小时喔。」
「我知道,一分一秒都不会赖妳,可以了吧?」
当时,他还记得自己刻意的放柔音调,却一点都不觉得别扭。
谁叫她虚弱成这副德行呢?他怕话说得大声些,便吓凝了她的眉和眼。
就这样,此刻他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共九十九朵,一身西装笔挺的出现在她房门口,正准备敲门。
可就不知道为什么,手心竟隐隐地冒出汗,心脏也跳得越来越快,要不是他大口大口的呼吸了好几次,他会以为自己即将窒息。
怎么回事?
他又不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郎了,还会因为要跟女孩子约会而紧张得手心冒汗吗?
啧,可笑!
他当然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别扭。
跟一个可能喜欢他,他却不喜欢的女人约会,还为了对方千金小姐的身分而穿得一身正式西装,能不别扭吗?何况他的手里还捧着一大束红艳艳得十分刺眼的玫瑰花。
但,她喜欢就好。
既然答应要当她的一天男朋友,说什么也得扮演得称职些,这是职业道德,不,说错了,是诚信原则。
想着,霍曼的指尖在门上游移了一会才扬手要敲下,房门却从里打开了,一张略施脂粉的美丽脸庞乍然出现在眼前。
「咦?」凌彩被站在房门前的他吓一跳,但下一秒钟,她却勾唇笑开,那嘴儿的弧线越张越大,然后,铃铛般清脆的笑声噗哧一声回荡在整个长廊。
天啊!
她从来没见过穿得这样正式且老土的霍曼,他的眼光有问题吗?穿这样绑手绑脚的灰色西装,白白糟蹋了他的俊美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