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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页

 

  书烈脸都绿了,张开嘴想抗议,却哑口无言,半晌才吐出气愤的话来。“睡地上?你怎么不自己去睡?”

  “因为你打不过我。”

  锦晴才道,便猝然一把扼住他的襟口提起他,一对黑瞳子炯炯地瞪着他。

  书烈愣住了,她的这番话,真令他不爽到家。

  他不是没用的软脚虾,他只是不喜欢以武力解决事情,而他必须严正的告诉她这一点!他突然出手按住她的肩膀,一个使劲,翻身将她强压在床上,自己厚实的身躯就悍然覆盖着她的,他在上她在下。

  他敛容道:“君子动口不动手,你别以为我不反抗就是怕你,真要动起手来,你的力量未必胜得过我!”

  女人到底是女人!

  锦晴眸光一怒。“试试!”

  她两掌用力一撑摔然将他整个人推起,右腿往腹间一缩,猛力一蹬。

  “啊——”

  随着一阵剧痛的狂哮迸出,书烈整个人飞弹出去,砰的一声,再狠狠摔入地面,然后,凌空飞出来的是棉被和枕头,一件一件堆在他头上。

  “喂!你别太过——哎呀!”

  他话才出口,扔出来的旗头一击就打在他脸上。

  一滴赤红的鲜红从他的鼻子流出……霎时,他不得不承认这残酷的事实——他打不过她!

  第三章

  翌日

  “那边那两个,细软全部搬出来了吗?”

  “搬了,屋内没了!”

  “水囊送上马车没,啊?”

  “拿上去了,放心吧!”

  袭简亲王府的大门前,一大清早便聚集了十来个丫环仆役,嘈嘈杂杂地将细软行囊送上马车。马儿不时摇着尾巴,驱赶臀部上的苍蝇,不过这地方压根儿没半只虫子。

  简福晋望着自己的媳妇、儿子,感到一阵不舍。半晌,才缓缓地说:“难道就不能再过些时候吗?你们俩成婚了,于情于理是该让书烈陪你回顺德去向令尊令堂奉茶请安,可晴儿昨天才进门,今天又要出门,来匆匆去匆匆的。”

  “锦晴思乡心切,真的等不及了。”锦晴露出一抹浅笑,不慌不忙地说。

  “额娘,你说服不了她的,现在能治她的,大概只有天王老爷。”书烈悻悻然地出声,话一出口,立刻赢来锦晴不动声色警告性的一瞥。

  “夫人,别这样。”

  “老爷?”

  亲王爷轻悄的把双手搁在妻子的肩头。“锦晴从小到大都待在顺德,来京城也几个月了,终身大事既然完成,她当然想回去看看、走走!”

  他这么一讲,简福晋就更担心,连忙问:“你们该不会从此一去不回吧?”

  “怎么会呢?相公的家在这里,锦晴的家也就在这里。”锦晴接话说,漾开贤淑的笑容,主动伸出双掌包住书烈的双手,表现得温柔极了,仿佛“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定了。

  书烈张开嘴,复又静静抿起双唇。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背,意外发现覆盖着他的这双小手,有着无数厚茧及疤痕。他明明知道那些分明是她舞刀弄枪下的战果,但莫名的,一股怜惜之情竟在心头油然而生。

  他八成是疯了,才对这家伙心软。

  锦晴一瞥,注意到他奇怪的神色,缩手没让他多看上一眼。

  她转回头,继续没事样的对简福晋说:“锦晴向福晋保证,这趟旅程一定早去早回。”

  “唉,也好吧。看你心意如此坚定,再说下去也是白费口舌,你们小俩口索性把这趟旅途当成培养感情的最佳时机。途中,该办的事情,要多办几回!”闻言,书烈与亲王爷嗤的一声,差点没被自己岔开的气噎死。

  “咳!咳!”

  书烈拼命咳个不停。

  “福晋,这里人多,别口无遮拦。”亲王爷出声制止。

  简福晋嘟嘴,百般不以为然。“本来就是嘛!”

  “好了!好了!你的嘱咐他们都听进去了,时候不早了,就让他们启程吧!”

  简福晋说不过自己的丈夫,只好应允,抬眼看见他们爬上马车,赶紧从贴身丫环的手中接过两包东西,追了上去。

  “书烈,这是庖房里刚出炉的咸馒头,带在身边,饿了路上吃。”

  书烈接过那包熟食,感触良多。“谢谢额娘。”

  “傻孩子,哪儿的话。”

  简福晋宠溺的掐了掐他的脸颊。锦晴斜瞄一眼他们母子相处的情景,一道光芒掠过她眼底,但随即消失在她倨傲的五官下。

  她不稀罕!

  简福晋掐完了儿子,接着回过头望向锦晴。

  锦晴以为她要交代啥话,没想到冷不防塞进她手心里的竟是一包同样热呼呼的零嘴。

  她瞪大眼,一瞬不瞬地望着简福晋。

  “晴儿,我不知道你爱吃些什么,那天在你家看见凤凰糕,我索性自作主张推敲你也爱凤凰糕,特地吩咐庖丁做了十来个,路上好垫垫胃。”简福晋慈祥地笑看她。

  待书烈和锦晴都上了马车,福晋这时才挥了几下手中的帕子,朝车夫喊道:“启程!”

  “驾!”

  “早去早回!路上小心!”

  尘沙的颜色灰灰浊浊的,简福晋依依不舍的身影逐渐消失在尘沙中。

  锦晴沉默看着手中的干粮,表情严肃,但眼神几度漾过淡淡的暖意。

  直到她发现书烈又在研究她,她才扔给他一个不甚友善的眼色。

  #  #  #

  顺德与京城不过相距一、两个省份,依照主要陆路的走法,书烈锦晴一行人,由北京出发,路经保定、保真、赵州,便可顺利进入顺德,是段不算太遥远的路程。

  快马兼程,连续十多天日以继夜的赶路后,马车在入夜时分终于进入赵州。

  赵州的夜晚算是温暖,他们在荒山野岭的一处树荫下停下来,车门一推开就可以感受到黄沙路面散出的热气吹打在他们的脸上。

  远方有声音在叫,是土狼。

  车夫兼惟一的下人,摸黑捡了一堆干材,在书烈自愿帮忙下生起了火,两个大男人便以最简单的烹调器具煮了一锅热汤,味道不太好,但也只能将就了。

  “少夫人,汤热,小心。”

  车夫把第一碗盛满的汤,首先递给了锦晴。

  锦晴沉静接过,“谢”字也不说一声,便径自喝了起来。

  果真是派头十足的千金大小姐。

  书烈对她叹了口气,把烤热的烙饼,递了一大半给车夫,客气地说:“别忙了,要吃要喝我们自己来就行,你先吃东西!”

  车夫开心的点点头。“谢谢少爷。”

  看得出来他真的饿了,一被允许可以吃东西,立刻狼吞虎咽起来,一下烙饼、一下热汤、一下茶水,一股脑儿地全往嘴里塞。饿死鬼胎,莫过于此。

  书烈莞尔一笑,轻轻摇头。

  锦晴默默地评估他的模样,发现他长得挺不错的。眉清目秀,身高植长,不是勇壮型的男子,但书卷气息极为浓厚。

  她从来没见过那么老实的眼神,尤其是当她眼对眼、短距离凝视他时,她甚至可以感觉到他忐忑不安的心跳,无言地祈求着不要再靠近他了;她也从没见过那么浓密的睫毛出现在男子的脸上,又翘又长,就连他下巴的曲线亦柔和得像个姑娘家的脸蛋儿,这张脸实在可称得上古典型的俊美。

  与他相较,她自己反而显得太强势、太有力、太难以应付、太权威地支配了他生活的全部,而那只是短短的几天工夫。

  她明白,除非她肯罢手,否则他这颗棋子,永远逃不出她的手掌心!

  “锦晴,饼……”

  书烈一转头,赫然对上她的眼瞳,两人间的距离又近到他一不小心就可以碰到她的唇。

  “什么?”

  哪怕被他逮到她正在偷看他,她仍表现得不慌不忙,脸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

  书烈猛咽口水,这双眼太摄人了,一对上就掉魂。“我是说……这半个饼先给你……”

  他手足无措的把饼递出去,喉咙在吞咽,眼脸低垂,极度不安。

  “你不吃?”

  “吃!但先给你,我的……慢点再烤。还有……”

  “什么?”

  “能不能请你下次讲话时,别这么靠近……我不习惯……”

  她继续瞪他,停顿片刻,才倏然转回身吃东西。

  书烈松了一口气。

  车夫见状,扬起眉毛,调侃地道:“少爷,你们夫妻感情不错嘛!”

  “胡说八道!”书烈反驳,作了个生气的表情。“吃饱了就去把寝具卸下来,今晚咱们还是得打地铺。”

  “你还是不跟少夫人一起睡马车里?老夫人不是特别交代你们要勤快些吗?少爷,你们这样玩,何年何月才玩得出绩效啊?”

  书烈满脸通红。“做事!”

  “是。”

  车夫适可而止地退下,沿着马车身绕到车厢后去搬东西,高地上的牧草在风中沙沙作响,星星在黑暗中围绕他,四周一片漆黑,突然间,他注意到某处传来一阵诡谲的响声。

  他顺着广阔的高地望去,不看还好,一看之下,马上教他惊慌失措地冲回主子身边。“少、少爷!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大事不好?出了什么事吗?你怎么忽然慌慌张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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