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吻”吗?
好奇妙的感觉啊……可是,她怎么可以让这只认识七个小时的男人,夺去她的初吻?
正当她伸出手要推开他时,唐雅之温暖的唇却已经迅速离开。
她睁开眼,瞪着他。“你……你不是说不会对我怎样的吗?”
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虽然刚才接吻的感觉很美妙,但他也不能这样随意侵犯她呀!
“这就是告诉你,不要随便相信男人。”唐雅之又转过身去。不转身不行,否则他可能会对她做出更过份的事了。
彩洁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亏她这么相信他,他居然…
唐雅之闭着眼也能猜到她现在吃惊的表情,忍着笑又补充一句:“抱歉了,这样才能让你闭嘴。”
“哼!”彩洁也生气地转过身,背对着他。
她生气,气她的初吻一点也不浪漫、不绮丽,对方居然是为了要她闭嘴才亲她的。
可恶!唐小人,我不原谅你!
彩洁气着气着,居然也跟着睡着了。
当她睡得正香、正甜,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时,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天籁般的悠扬琴声,是巴哈的“抒情曲”。嗯……真好听……
好听归好听,可是,她房间怎么会有琴声呢?
彩洁慵懒地睁开双眼……咦!这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有个男人坐在窗前,拉着大提琴?
金色的阳光洒在他英俊的侧脸上,看起来就像座完美无瑕的雕像。
她忽然想起昨天夜里的遭遇,短短一个晚上,竟然发生这么多的事,而她现在居然和这刚认识不久的男人睡在同一个房间里,还这么难能可贵地,听到这动人的琴声。
大提琴的音域较为低沉,但音质却非常柔和而优美,具有一种特别深沉的内涵。而唐雅之的琴声,更蕴涵了一份内敛的忧伤。
这琴音,彻底感动了她。
为什么?为什么年纪轻轻的他,音乐里却有着流浪与沧桑的感伤?
正当她听得出神时,唐雅之却忽然转过头来看着她。“你醒了?”
其实,他早就起来了,只是看着熟睡中的可爱女人,不想吵醒她。
“嗯……谢谢你。”刚睡醒的彩洁,散发一种小女人的慵懒和温柔。
这样的神态,令唐雅之心跳猛地加速。
“谢我什么?”
“谢谢你,让我在这么优美的声音中醒来。”彩洁微笑着,真心说出她心里的感受。
“不生我的气了?”唐雅之回她一个暖昧的笑容。
她这才忽然想起昨天被他偷吻的情形,脸庞泛起一阵娇羞的红晕。哼一声撇过头去。
“这是两回事,我还是生你的气。你……你怎么可以随便……亲人家?为什么?”心中的气愤其实早已烟消云散,她只是想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唐雅之没有回答她,他弯下身子,收拾琴盒,隐约听到他说了一句:“情不自禁。”
“你说什么?”她不确定刚才到底听到了什么,情不自禁?那是什么意思啊?
“我说~~你还要继续睡吗?那我可要先走了。”好话不说第二遍。唐雅之站起身,将大提琴收起来。
“你要走?走去哪里?”她立刻坐起身来。
“你忘了,我晚上有一场演奏会?”
喔,对了!她的脑袋渐渐清醒了。“我没忘呀!而且我记得你说过要招待我的,你忘了吗?”
“哈哈~~我当然没忘,不过,我现在得先到礼堂去准备一下,你要一块儿去吗?”他见她恢复伶牙俐齿的模样,不禁笑了开来。
“当然要。”彩洁赶紧下床。“不然你想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吗?”
“那就快起床吧!”唐雅之笑着说。
到了文化中心的大礼堂前,唐雅之的脚步忽然停了下来。
“演奏会还有两个小时才开始,我需要准备一下,你要不要先在附近逛逛?”
“你怕我会打扰你啊?”彩洁抬起脸看着他。
“打扰倒是不会,我是怕你无聊。现在听一遍,待会儿又要听一遍,到时候你一定会打瞌睡。”唐雅之一边说着,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黑色的皮夹递给她。
“这是……”彩洁不懂,他拿皮包给她作什么?
“你身上不是没有钱吗?这个你先带在身上,可以买点东西,女孩子逛街不买东西会很难过的。”他指着不远处的街口。“那旁边有些精品店,你可以去逛一逛,买点衣服什么的。”
说的也是,她出来连个行李都没有,总该买些换洗的衣服吧!她没想到离家出走原来是件这么麻烦的事。
“喔,好吧,那我先去逛逛喽!”彩洁收下了他的黑皮夹。
“喂,等等,别跑太远,小心迷路,还有,皮包里有一张贵宾票,七点别忘了回来。”唐雅之不放心地交代着。
“喔。”彩洁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对了……皮夹里有我的行动电话号码,万一找不到我,可以打电话跟我联络。”
“是。”彩洁一边听着,一边点头如捣蒜。
“还有,演奏会结束后,到后台来找我。”他再三叮咛着。
“喔。”彩洁朝他用力点了一个头。“交代完了没有啊?我的头好酸啊!”
“好了,你去玩吧!”唐雅之笑笑地挥挥手。
他也觉得很奇怪,自己怎么会对她如此牵挂?
一向独来独往的他,竟开始习惯有她跟在身边,甚至喜欢她在身边的感觉。
彩洁愉快地奔向精品街,手里握着还有他温度的皮夹。
对她来说,唐雅之不但是她生命中一个意外的朋友,更是第一个既能给她惊喜,又能给她安全感的男人。
也许,不知不觉间,这两个年轻的生命,早已经彼此深深吸引……
第三章
“嗯~~买些什么好呢?”
彩洁手里拿了一支甜筒,在街上晃啊晃的。
“咦,这个好。”她的眼光忽然停在地摊前的一排背心和T恤。
太好了!正觉南部天气热得要命,穿得清凉一点也不错。
她拿起一件细肩带低胸的粉红色背心,前看看、后看看。虽然从没穿过这样的衣服……可是,既然离开了家里,就应该穿得轻松一点嘛!
“老板,我要这件。”她举起衣服。
“小姐,你眼光真好,你皮肤这么白,穿粉红的一定水当当啦!”卖衣服的欧巴桑直夸她人漂亮,气质又好。“啊,再配这件短裙就更漂亮了啦!”
欧巴桑拿起一件银色的迷你A字裙,和粉红色背心搭成一套。“好啦,别说我对你不好,这样一套算你五百就好啦!”
哇!一套衣服才五百块呀?彩洁眼睛睁得又圆又亮,未免太便宜了吧!
“嗯。”好吧,看欧巴桑推荐得这么热心,她立刻把钱掏出来,然后拎着红白相间的透明塑胶袋到麦当劳的厕所换衣服。
“哇,好劲爆喔!”换装完毕,彩洁走出洗手间,被镜中自己的模样给吓了一跳。
果然如卖衣服的欧巴桑所说,粉红色的小背心,将她的肌肤衬托得如水般晶莹。镶着亮片的银色短裙,紧紧贴着她浑圆紧翘的臀部,完全展露出她玲珑有致的曲线。
漂亮是漂亮,但彩洁并不知道,南台湾的槟榔西施都流行穿这样,她这么一走出去,可能会让路上的男人鼻血流成河。
她对着镜子扮了个鬼脸,一会儿又呵呵地傻笑着。也许老爸看到她这样子可能会气得七窍生烟,但她可是很满意呢!
这就是她想要的,想做个不一样的安彩洁!
晚上七点钟,安彩洁穿着“新衣服”,踩着她的黑色高跟鞋,来到演奏会场的入口。
拿出皮夹里的贵宾招待券,递给门口的服务人员,经过的人们,都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因为她的裙子实在是太闪亮了。
“谢谢,小姐,请跟我来。”服务人员亲切地引导她入座。“演奏会马上就要开始了。”
屁股一入座,就听见旁边两个穿戴华丽的女孩,手里拿着节目单,兴奋地交谈着。
“唐雅之快出场了,哇~~独奏耶,我终于能亲眼看到他了!”穿着露背洋装的女孩,紧紧抓住手中的珠缀提包,一脸的欣喜。
“我也是呀,等了两年了耶,上次在维也纳看到他,我就好喜欢他喔,他真的好帅、好有气质喔!”另一个女孩则几乎是用尖叫的声音在说话。
“他的气质真的很特别,难怪大家都称他‘孤独的大提琴手’,好有诗意的名字喔!”
孤独?拜托!那种男人还会孤独?有没有搞错啊!
彩洁在心里嘀咕着,又不是小女生了,还会疯狂迷恋偶像,真不知道这些人的头脑在想什么?
但是当红色的布幕缓缓拉开的那一刻,聚光灯“啪”的一声打开,投射在唐雅之的身上时,全场女性的尖叫声,却令她觉得自己必须重新评估这个大提琴家的魅力。
“咦?”彩洁睁大了眼睛仔细瞧,那真的是和她“共度一宿”的唐雅之吗?
他穿上黑色的燕尾礼服,看起来显得更为成熟稳重,那种英挺逼人的气势,和几个小时前穿着T恤、牛仔裤的他,完全判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