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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长孙姑娘,你别误会,我是来救你的!”少年男子猝不及防,仓促出口的声音,再也听不出懒洋洋的味道。

  不放,就是不放,看你还怎么欺负人!长孙婕这么想着,一口还没长齐的牙齿咬得更加用力。

  少年男子的双手在空中比了几下,打又不是、拉又拉不开,空有一身武艺却无用武之地。

  老天!他到底怎么惹上这个小姑娘了,竟让她的反应这么强烈?

  正在这时,一个满脸落腮胡的中年汉子带着一群士兵随后跟上,见到眼前的情形时,都忍不住惊讶的张大嘴。

  “马叔叔!”看到这个以前常在自家作客的中年长者,长孙婕立刻放开那个少年男子,带着无比的委屈,哭喊着扑到马遥怀中。“有坏人欺负婕儿……”

  听她这么一说,众人指责的目光一齐移到那名少年男子身上。

  “别看我,我什么都没做。”—手捂住脖子,少年男子另一只手举得高高的,脸上的表情无辜,随后又补充道:“天就要黑了,把地上的尸体收拾收拾,我们早些回去。”

  “姐姐只是昏倒,才没死呢!”即使从大家的表情中她已明白那少年男子不是强盗,但哭得正起劲的长孙婕还是忍不住嚷嚷,心中则因为他的眼拙,又添了几分不满。

  那天接下来发生了些什么事,长孙婕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回家后到处乱糟糟的。第二天,家中尚未恢复平静,她已从丫鬟口中得知,那个少年男子叫夏明俦,是当今王上的十二弟。

  有没有搞错,那个讨厌的家伙居然是个王爷?

  长孙婕头一甩,满脸不以为然。

  她从小就听爹爹说过,当今王上沉稳刚毅、风华内敛,是北胡有史以来最贤明的君主。但那个家伙嬉皮笑脸,吊儿郎当,又自以为是的可以,哪有半点皇族的威严?

  “二小姐,十二王爷文武双全,可是王族中最出色的子弟喔。”她的贴身丫鬟小汾已经十三岁了,说话时眼睛晶晶亮亮,很有少女怀春的味道。

  他?出色?文武双全?

  仿佛听到个天大的笑话般,长孙婕嗤之以鼻。

  “二小姐,你别笑,王上这次派他来贡郡剿匪,他刚来就从强盗手中救回你和大小姐,大家都说他是个了不起的英雄。”小汾赶紧出言,再次为夏明俦辩解。

  英雄?

  长孙婕笑得更加不以为然,救她和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准是他手下的将士为了讨好他,把所有的功劳都让给他。

  要她说啊,功劳应该是大家的,尤其是马叔叔,肯定是最大的功臣。因为在长孙婕幼小的心灵中,只有马叔叔那种彪形大汉,才有资格称得上英雄。

  长孙婕一直是这么想的,哪怕过了五年之后,她的想法一点也没变,即使,他一直是贡郡最耀眼的人物。

  的确,在这个远离京师的边关之城,由于十二王爷夏明俦的特殊身分,让他的一言一行都深受众人瞩目。

  事实上,不论扫平长期盘踞在此的土匪流寇、还是使贡郡一跃成为各国商贾竟相云集的繁茂之地,他都有不可抹灭的功劳。

  只不过……她总觉得大家似乎在有意无意间扩大他的优点,却对他的缺点视而不见。

  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她的姐姐长孙倩。

  自从那次被救回之后,夏明俦在姐姐的心目中——俊美、优雅、潇洒、高贵,简直就如同天神。

  就像此刻,容貌娇美的长孙倩,紧挨着长孙婕坐在秋千上,用那含羞带怯的娇柔嗓音软语。

  “小婕,你再说说看,他那天,嗯……是怎样从漫天鹅毛般的大雪中,救起娇弱无助的我的?”

  “姐,那是春天,桃花开得正艳,天没下雪,顶多有点雨水而已。”每次说到这儿,长孙婕都会发笑。

  五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以让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足以让十二王爷夏明俦在贡郡留下数不清的风流韵事,却不足以纠正姐姐这个认知中的错误。

  这也难怪,只要一想起与十二王爷曾经有过交集,姐姐眼中总是折射出异样的光彩。但至少,他在她眼中是人而不是神,她才不会人云亦云的也疯狂迷恋上他。

  “下雨就下雨,人家只是觉得从漫天风雪中抱起我,比较有气势嘛。”长孙倩嗲声嗲气的哼声,接着又不耐烦地催促道:“你快说,他是怎么抱起我的?是不是很温柔、很呵护、像对待自己最宠爱的宝贝?”

  没能亲眼看见夏明俦抱起自己,一直是长孙倩心中最大的遗憾。

  “是啦,是啦,我的好姐姐,我走了,你自己慢慢玩吧。”好笑地瞅着姐姐发亮的眼神,长孙婕看了看天色,从秋千上跳下。

  姐姐要是知道那家伙差点把她当成死人处理掉,不知会作何感想?

  当然啦,这种事她才不会说呢,她怎么忍心破坏一个纯真少女多情浪漫的爱情梦?

  唉,她跟姐姐虽说是双胞胎,但为什么她俩一点都不像?

  无论是长相,身材,脾气,爱好,还是其他方面。

  “小婕……”长孙倩不甘心被妹妹敷衍,也跟着跳下秋千。

  不理会姐姐的懊恼,长孙婕眨眨眼顽皮一笑,而后快步消失在长孙府花园长廊的尽头。

  她要去军营找马叔叔射箭了。

  事实上,那次遇劫事件虽然令爹娘草木皆兵了好一阵子,但也不全没有半点好处。至少爹爹同意了让她习武的要求,并领着幼小的她,拜她心目中最像英雄的马参军为师。

  “女孩子家好端端的练什么武?”为了这事,娘亲不知嘀咕过多少遍。

  “她练练武艺,就当成强身健体也好,至少不像倩儿一样,风一吹就倒。”在这件事上,爹爹倒是满开通的。

  因为姐姐回家后大病一场,病得爹娘都以为姐姐可能会熬不过去了,那阵子,活泼健康的她是爹娘心头最大的安慰。

  可是……那些强盗为什么要绑架她和姐姐呢?这个问题在她脑子里转了好久,却一直没有答案。

  劫财?

  不会,爹爹虽是一郡之长,但和许多商贾富户比起来,她家并不算有钱啊。

  劫色?

  不可能,那时她和姐姐根本还没长大成人!

  怀着满心的疑虑,她问过爹爹,谁知爹爹却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

  不甘心的她又悄悄去问马叔叔,马叔叔看了她好一阵,咕哝着说了句“大概是你爹当太守,得罪人了吧”之类的话。

  结仇?她有些怀疑。

  “难道你们没问过那些强盗吗?”她问马叔叔。

  “问过,可那天只抓住几个小喽罗,他们也说不清楚。”

  虽然对那件事她有很多疑问,但时间一长也就渐渐淡忘了、不过……她却一直记着那位强盗叔叔袭怒江,也一直记着她对他的承诺——到安平府的落西村,找一位名叫洪娟的女子。

  说句心里话,她一点也不想遵守这个承诺,甚至还在刚被解救回家时,偷偷把那只白玉坠子弄丢过一次。可在当晚,那个强盗叔叔就在梦里化成恶鬼,狠狠吓了她一次,吓得她再也不敢起坏心。

  但中原好远喔,爹娘是不可能让她去的。这也是她为什么要学习武艺的原因,她希望有一天,有能力独自行走在中原广阔的天地间。

  摸摸挂在她胸前已经五年的白玉坠子,她忽然觉得,自己和那个素末谋面的洪娟,离得好近好近。

  “长孙姑娘,你来了!”

  响亮的嗓音夹杂着兴奋唤回她的思绪,长孙婕一抬眼,原来是军营到了,站岗的士兵正笑嘻嘻地同她打招呼。

  一般来说,军营不准闲杂人等人内,尤其是女子,但长孙姑娘却是例外,因为她是太守的千金、马参军的高徒,更重要的是十二王爷知道这件事后,只是淡淡一笑,并没有反对。

  “今天好热闹喔。”看向人来人往、不似往常安静的军营,长孙婕跳下马。

  “王爷刚从京里回来,当然热闹啦。”站岗的士兵不禁眉飞色舞起来。长孙姑娘长得漂亮,人又和气,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美女。

  哦?长孙婕颇为意外地挑挑眉。

  这阵子为了王上大婚突变,十二王爷又莫名其妙涉政的事,北胡上下闹得满城风雨,没想到他却突然从京里回来了,她原本还以为他要在京里待上好一阵子呢。

  想到十二王爷,她不禁想到姐姐,姐姐要是知道十二王爷从京里回来了,肯定会不顾一切跑来看他。

  自从两年前她无意中说出,她在射箭时曾看到十二王爷后,姐姐便着了魔似的硬要跟她一起来军营,只为看心上人一眼。

  这就是爱吧,精神可嘉!长孙婕感叹不已,可是……她又不得不怀疑,十二王爷韵事满天飞,红颜知已遍天下,姐姐跟这种人在一起有幸福可言吗?

  “当然会幸福!”姐姐斩钉截铁地回答。“人不风流枉少年,韵事多,才显得他有魅力啊,喜欢的人多,才显得他抢手啊,没女人喜欢的男人我才没兴趣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只要他认真看过我,肯定会为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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