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庭芳小说 > ♂♀证明题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3 页

 

  「妳疯了!?为什么把水倒在我头上!?」他发出难得的怒吼,同时站起来,严厉地瞪视眼前娇小的女孩。

  柳季雅没有在他的视线下畏缩,相反的,那双深邃的眼里,还闪着两簇隐约的,与他不相上下的怒焰。

  「很抱歉,夏先生。只是水壶太重了,我的手不小心滑了一下。」

  她的语气听不出一丝抱歉的样子。

  可是她的话也没有破绽,她没有理由故意把水倒在他头上的,不是吗?

  但,真的如她所说的,只是一时不小心的吗……

  「算了。」夏慕华沉下脸,摆摆手,「妳走吧!」

  「是。」她快速转身离开,就如同来时一样无声无息。

  夏慕华用毛巾擦拭着自己被柠檬水淋湿的头发跟胸膛。

  「你……那个管家是怎么回事?」江呈浩望着柳季雅远去的背影,咋舌道。回过头,他看着夏慕华。「她刚刚是故意的,还是真是不小心的?」

  夏慕华锁紧眉心。「我不知道。」

  看夏慕华湿淋淋的狼狈模样和脸上的苦恼表情,江呈浩不禁笑了起来。「呵……你那管家蛮有趣的。」

  有趣?夏慕华翻了翻白眼。如果现在身分互换,不知道江呈浩还会不会这么轻松地说有趣。

  其实她这个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上回她说他脸上有蚊子,便甩了他一巴掌,到现在他都还怀疑她是不是故意的。

  那时她也和刚刚一样,用无畏、无辜的大眼直视着他,让他无从定她的罪。若硬要说她是故意的,又好像变成他无理栽赃。

  所以他只好当作她不是故意的。

  结果那个巴掌印迟迟没有消退,让他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成为办公室的笑柄。对他专业的形象跟老板的尊严,简直是一大打击。

  她是不是跟他有什么仇?或是他曾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情?

  他努力搜寻记忆,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算了,为了这么个无足轻重的佣人伤脑筋,简直是浪费时间。夏慕华甩甩头,决定把关于那管家的事情抛在脑后。

  抬起头,他对两个朋友说:

  「待会我请你们去一家新开幕的意大利餐厅吃饭吧!我听说不错……」

  *

  柳季雅挺直着腰杆往屋内走去。

  她脸上的淡漠表情,在走进厨房,关上门的那一刻崩落。

  大颗大颗的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用手想要抹去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好厉害、好厉害。

  她慌乱的想拿纸巾擦脸,却撞倒了玻璃杯,里面的水流得到处都是。她没有心力去管桌上、地上的水渍,用纸巾蒙上了脸,就这么蹲在厨房的中间哭泣。

  不应该这么做的……不应该这么冲动的……不是早已经告诉过自己要忍耐、要成熟、要冷静,但她刚刚的行为……简直幼稚到了极点……

  只是……她忍不住……她真的忍不住……

  「可恶!可恶!可恶!」

  她一闭上眼睛,夏慕华的脸立刻就浮现在她的脑海里,她无时无刻不在想他,那是她永远忘不了也去除不掉的影像。

  会忘记,是因为他潜意识想忘记……

  是吗?她是他想要舍去的记忆吗?她是他想要忘记的过去吗?

  她咬住下唇,把呜咽锁进唇里,抓紧了胸前的白金项链,任那尖锐的尖角刺进她的手掌。

  她抓得那么紧,小手变得苍白,一缕红色血丝缓缓滑落白色的手腕。

  但奇怪的是,她竟完全感觉不到疼痛。

  或许没有任何疼痛,比得上心被撕裂的痛吧……

  第2章(1)

  男人身上穿的、用的,通常都是名牌。有些东西虽然她看不出是什么牌子,或者根本没有牌子,但是光是看它的质感跟造型,便不难想象那个价钱。

  所以当她第一次带男人到夜市时,男人说他这辈子从来没有逛过夜市,她一点都不惊讶。

  事实上,看着对面穿着高级休闲服的他,坐在拥挤的夜市摊位上,跟她分享一碗便宜的花枝羹时,她感觉比男人带她到任何昂贵的餐厅吃饭,都要来的让她开心。

  她一定是看他看得痴了,她一定是露出了傻瓜似的笑容,所以他像往常一样揉了揉她乱乱、短短的头发说:

  「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开心?」

  她摇摇头,冲着男人灿烂的笑着,「没什么。」

  她没有告诉男人关于她的自卑,她没有告诉男人她的忧虑--他们之间年龄、家世、观念、生活习惯种种的差异。

  她想,也许男人是懂她的,所以他跟着她来到这里,他试着去了解她、跟她呼吸一样的空气、分享一样的食物、过一样的生活。

  他不是一个多话的人,不善于将自己的感情表达出来,却是个温柔的好人。

  能够喜欢上这样一个男人,让她觉得好骄傲、好高兴。溢满胸臆的感动让她有种冲动--

  她抬起身子,越过小小、窄窄的桌子,嘟起红唇,啾的一声,给了男人一个响亮湿润的吻。

  不习惯在人前亲昵的男人,因为她的冲动举止而讶异的睁大了眼,随即尴尬的僵了身子。

  她看到男人这个样子,随即哈哈大笑。

  吃完了东西,他们在夜市里乱逛。

  夜市的人很多,男人不着痕迹的用高大的身子护住她,让她觉得自己是被保护、被宠爱的。

  忽地,她的视线被某个摊子上闪亮亮的饰品给吸引了。男人默默地陪在她身边,有耐心地等待着她的挑选。

  Forever Love,心型项链上的两个字让她眼睛一亮。

  「这是一对情侣项链,还可以把你们的名字刻在上面喔!」卖饰品的是一个胖胖的女子,她热情的为两人介绍。

  男人微蹙起眉头。「想要的话,我带妳去店里看看吧!」他轻声在她耳边说。

  这个便宜的项链入不了男人的眼吧?她心里明白。

  男人说的「店」,是他曾经带她去过的位于敦化南路上的精品店。那里的东西当然比这个小摊贩的东西美上几百倍、精致上几百倍,价钱也贵上几百倍。

  可是她不喜欢男人送她那么贵重的东西,她宁可要这个简单的项链。

  「我就是想要这个,而且这次我出钱!」

  在她的坚持下,男人让步了。

  几分钟之后,两个人的脖子上都戴着一模一样的项链,上面刻着--

  Forever Love M.H. && Y.Y.

  M.H.是男人的名,Y.Y.是男人喜欢喊她的昵称,雅雅ㄧㄚˇㄧㄚˇ。

  Forever Love……那是她最谦卑也最深沉的渴望……

  *

  天亮了,上班的人潮渐渐多起来,柳季雅把摩托车停在自家公寓楼下,爬上老旧的楼梯,回到家。

  「妈!我回来了!」

  「噢!早餐在桌上。」柳妈妈吴阿娇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

  坐在餐桌前,柳季雅埋头吃起热呼呼的稀饭,配上酱瓜跟炒青菜。

  「妳晚上上课已经这么辛苦了,为什么一早还要去送什么羊奶?」吴阿娇从厨房里走出来,看女儿一副饿鬼投胎的样子,不禁摇摇头,心疼的说。

  「赚钱丫!」柳季雅头也不抬的说。

  柳季雅就读某大学夜间部。以她的成绩念日间部不是问题,问题是她的爸爸是在菜市场摆摊的摊贩,赚的钱不多,而且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也还没毕业。

  简单说,她的父母没有那个闲钱供她读书,再加上他们认为女孩子不用念那么多书,只要以后嫁个好丈夫就好了,所以并不赞成她继续升学。

  继续读大学是她好不容易争取来的,不过想要念书的话,就得自己赚钱。

  因此她选择了夜间部,这样她白天可以打工。

  柳季雅做过的工作林林总总,从贸易公司的总机小妹,到便利商店的店员,加油站、快餐店、租书店她都打过工,假日的时候也常常去兼差,比方清洁大楼。总之只要时薪高,她并不挑工作。

  没办法,谁叫现在的大学学费越来越贵,物价也越来越高,当个苦哈哈的学生,就得自己想办法赚钱。

  「赚钱身体嘛爱顾。」吴阿娇不赞同的说。

  「我会啦!妈妳不要担心我,我身体好得很!」她抬起头,对妈妈灿烂的一笑。

  这个女儿一向是最贴心也最不让她担心的,吴阿娇对柳季雅真是心疼又爱怜。「我看妳不要做那些有的没有的工了。妳伯伯生病了,他说要找个人代替他在大房子的管家工作。我去打听过了,也拜托妳伯伯让妳去试试看了。」

  「管家?那是什么样的工作?」

  「不错的工作喔!妳知道伯伯工作的那户人家,是附近出了名的有钱人家,而且里头还有负责打扫的佣人,妳只要帮忙把家管好就好。而且那屋子里现在也只有一个主人住。妳知道吧?只要服侍好一个老板就好了,工作轻松得很,还包吃包住。」

  「那薪水高不高?」这是柳季雅唯一关心的事情。

  「五万。」

  「五万?!」听到这个数字,她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我去!我要去!」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